可持续信息披露制度在我国的推广,极大程度推动了我国上市公司进行绿色转型与可持续发展,降低信息不对称,从而提升企业价值。而有色金属作为实现“双碳”目标的重点行业,其做好可持续信息披露及加强内部ESG能力建设对促进低碳转型具有重要影响。因此,本文基于中财大绿金院上市公司ESG评级数据,对我国有色金属上市公司ESG表现与其企业价值的相关性进行研究,以探讨企业ESG表现的重要性。
一、“双碳”背景下有色金属行业的转型机遇与挑战
2020年9月,我国在联合国大会上提出“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的目标。2021年,国家有关部门制定的《有色金属行业碳达峰实施方案》中提到:到2025年有色金属行业力争率先实现碳达峰,到2040年力争实现减碳40%。[1]在“双碳”目标的推动下,有色金属行业正面临一场前所未有的供给侧改革,这同时带来了机遇与挑战。
机遇方面,有色金属行业会受益于“双碳”目标所推动的新型制造业与新型基建业,带来新的需求增长点。首先,在光伏与风电产业,铜作为必备的元器件,预计会增加大量的需求。据有关部门测算,至2030年中国光伏新增装机用铜量将接近50万吨;而风电产业预计到2030年用铜量将达到61万吨。其次,在新能源汽车产业,新能源电池将拉动锂、钴、镍等金属品种需求的长期增长,对有色金属行业有很明显的提振作用。根据测算,基于53千瓦时的全球平均电池容量估算,每辆电动汽车的平均铜、钴使用量分别为84千克和8千克。新能源汽车需求增长,意味着到2030年会额外增加408万吨铜的需求。[2]
挑战方面,有色金属行业会持续受到节能减排的压力,成本价格会进一步提升,行业竞争加剧。随着“双碳”工作的进一步深化,节能减排与清洁生产的指标会更加严格。这需要企业对现有设备和生产流程进行更新或改造,包括优化生产工艺、更新生产装备、引进管理系统等,这些会增加企业负担。并且由于有色金属需求增加,有色金属价格也逐步升高,对于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企业来说,这会增加产品成本,行业竞争进一步加大。
二、ESG信息披露助力有色金属行业低碳转型
ESG目前已成为市场的投资策略与主流价值理念中不可忽视的重要因素。发布完善的可持续发展报告可以促使有色金属行业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助力低碳转型。
一是ESG信息披露符合监管要求。在“双碳”目标推动下,国家对企业环境信息提出了更明确的要求。2021年11月,生态环境部发布的《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就明确提出对于环境影响大,公众关注度高的企业,应当按照《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格式准则》编制年度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报告和临时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报告。其中,年度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报告应包括企业基本信息、企业环境管理信息、污染物产生、治理与排放信息、碳排放信息、生态环境应急相关信息、生态环境违法信息、本年度临时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情况、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环境信息等八个方面。同时,随着近两年来沪深北三地交易所发布《可持续发展报告指引》《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报告编制指南》和财政部发布《企业可持续披露准则——基本准则(试行)》《企业可持续披露准则第1号——气候(试行)(征求意见稿)》,对上市公司乃至全部企业可持续信息披露做出规范性要求,有色金属行业企业也面临趋于严格的披露挑战。
二是ESG信息披露有利于有色金属行业实现长期可持续发展。通过在环境维度对资源合理分配、可再生能源的开发与污染物达标排放,在社会维度对社会公益事业进行支持与对产品安全和信息安全的保障,在公司治理维度对内部控制制度与追责制度进行完善,ESG实践可以成为有色金属企业的低碳转型抓手。此外,通过ESG指标体系帮助企业进行纵向分析,优化集成管理模式,形成固定的产业回收模式,同时运用供应链协同管理,实现有色金属冶炼加工企业生态低碳运行。
三是ESG信息披露有助于企业吸引投资。随着ESG在中国的发展,投资机构与个人投资者都会更加青睐ESG表现优秀的企业,而缺乏完整的ESG报告或者ESG未披露的企业,必然会错失一些融资机会。而通过ESG信息披露获得融资的有色加工企业,会获得更多的资金来改进生产工艺与设备增加可再生资源的使用比例,降低煤炭在有色金属行业能源结构中的比例,采取节能工艺与技术提高资源和能源效率[3],以此形成良性闭环。
三、有色金属行业ESG信息披露现状
从A股上市公司有色金属行业上市情况来看,目前共有114家上市有色金属企业,证监会大类行业分类可划分为有色金属矿采选业和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根据Wind数据,截至2025年5月20日,共有65家有色金属上市公司单独披露了ESG报告或社会责任报告或可持续发展报告,占行业比例57.02%,略高于当前A股整体披露比例45.43%。由此可见,当前有色金属行业内已有超过半数企业主动披露ESG相关信息,但整体ESG信息披露的透明度仍有较大提升空间。
四、研究设计
(一)样本选取和数据来源
本文选取2019年-2022年中国A股有色金属行业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并剔除曾经为ST和*ST的公司。经过整理及剔除相关数据,剩余97家上市企业相关数据,因此,最终样本共包含了97家上市企业的信息。本文的ESG评级数据来自中财大绿金院ESG数据库,该数据库由中财大绿金院研究团队开发,具有中国特色,定性指标与定量指标相结合,量化衡量负面ESG风险等特点,数据库目前已涵盖全部A股上市公司。为缓解异常值对于结果的影响,在下文中对所有连续变量按照1%和99%分位数进行缩尾处理。此外,本文所有上市公司财务数据来自CSMAR。
(二)变量定义
1、被解释变量
本文选用托宾Q(TobinQ)来衡量企业的市场价值。托宾Q理论的主要思想是:如果资本可以被完全利用(无资本折旧率) ,那么整个企业的投资水平就等于企业资本的市场价值增量(MV)除以企业的重置成本(RC)。托宾用Q来代替此比例,故人们将它称为Q理论,即:

公式中的分子MV和分母RC分别代表市场价值、重置成本。[5]
2、解释变量
本文选用中财大绿金院ESG评级数据。中财大绿金院研究团队创新开发了“ESG评级体系”,从环境、社会、治理三个维度出发,综合考量定性与定量指标,以及风险与负面行为带来的影响,全面评价企业的ESG表现。具体内容涵盖了3个一级指标:环境(E)、社会(S)治理(G),37项二级指标以及200多项三级指标。此外,研究团队考虑到不同行业的不同特性,将所有上市公司根据其所处行业划分为3大类,30多个子类,并制定了一般行业指标与特色指标,其中关键指标会随行业特性进行调整。中财大绿金院将ESG评级从优到劣分为12档,其中A+级代表ESG表现最好,D-级代表ESG表现最差。本文依据中财大绿金院对上市企业ESG等级的划分,将数据分为12组,按照等比例转换法则赋值,具体赋值规则如图1所示。

图1 ESG评级等比例赋分转换规则图
3、控制变量
参照以往相关研究,本文选取企业规模、资产负债率、偿债能力、第一大股东持股比、研发强度、现金持有量和总资产收益率为控制变量。并对行业和年度进行控制。变量名称及描述见表1。
表1 变量定义

4、模型构建
本文构建如下回归模型:

其中,i表示公司;t表示年份;β0表示截距项;β1表示因变量的回归系数,β2-11表示控制变量的回归系数。
五、实证分析
(一)描述性分析
表2为描述性统计结果。其中:样本企业中TobinQ的最大值为25.5055,最小值为0.9981,说明资本市场对于不同的有色金属企业的市场价值评估存在较大差异;ESG评级的最大值为100最小值为1,而其均值为57.5155,表明根据中财大绿金院ESG评价体系,我国有色金属行业总体信息披露较为一般。主要控制变量的描述性统计结果与已有研究基本保持一致。
表2 描述性统计表

(二)回归分析
经过皮尔逊相关系数显著性检验方法和方差膨胀检验法,模型不具有多重共线性。本文根据模型对ESG与有色金属企业价值进行回归分析(如表3所示),ESG系数为0.539,且在5%的显著水平下显著,说明良好的ESG信息披露能够提升有色金属行业的企业价值,即企业ESG评级变化对有色金属企业的股票表现有着持续影响。实证结果表明良好的ESG信息披露与有色金属企业的市场价值呈现正相关。
表3 ESG表现与有色金属业企业价值回归结果

(三)研究结论
对于我国有色金属行业,企业价值与企业ESG信息披露之间具有显著的正相关关系;目前A股有色金属行业ESG信息披露比例不足一半,对比港股有色金属行业超过85%的披露比例,上市公司自身对ESG理念认识仍需加强;完善ESG信息披露,有助于有色金属企业融通资金,改善生产工艺,促进低碳化转型。
六、对有色金属行业加强ESG能力建设的建议
(一)监管层面
1、应通过强制披露和鼓励自愿披露相结合的方式,明确碳信息披露责任
为推动我国上市公司ESG信息披露,证监会多次发布相关政策对ESG信息披露进行规范指引。但是目前仍处于“不披露就解释”的原则,缺乏法律强制性。对于主要碳信息的具体形式,如在节能减排中,具体的减排方式、减排投入以及减排效果,应进行强制性披露并对应该披露的具体内容进行规范。
2、应加强与各行业监管部门协作,推行具有行业针对性的披露准则
以有色金属行业为例,行业相关部门应加强相关行业披露标准的落地应用,进一步明确有色金属企业在进行ESG披露时强制披露的事项,如碳排放密度、可再生能源使用比例等,在接轨国家标准、国际经验的同时,加强行业议题的本土化落地。
(二)企业层面
1、有色金属企业应切实推行ESG实践,加强节能减排
ESG信息披露有助于提升企业价值,但进行ESG信息披露的前提是企业积极履行ESG职责。所以,有色金属企业应尽力做好能耗双控、降碳减排、污染防治,努力降低单位GDP能耗和碳排放比,共同助力有色金属行业达成2025双碳目标,推进行业转型发展和高质量发展。
2、应完善自身ESG管理机制,接轨国际ESG理念和标准
在履行ESG职责的前提下,企业应积极了解ESG评级系统,参照ESG信息披露报考的法律规定与行业标准,制定适合自身企业的规范化ESG报告。同时将ESG理念深入企业的投资体系之中,建立专门的ESG管理部门,对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投资进行管理与监督。
参考文献
[1]王满仓,陈瑞英.“碳达峰、碳中和”对我国铜工业发展的影响[J].中国有色冶金,2021,50(06):1-4.DOI:10.19612/j.cnki.cn11-5066/tf.2021.06.001.
[2]张继勇.有色金属变身绿色资源[N].中国矿业报,2021-08-16(001).DOI:10.28106/n.cnki.nckyb.2021.001596.
[3]张建玲,彭频,刘怡君.有色金属行业生态低碳实现途径[J].中国矿业,2014,23(12):47-50.
[4]曹思宇.我国ESG信息披露现状、问题与建议[J].会计师,2022(04):7-8.
[5]李雄平,王亚茹,李永前.托宾Q理论对上市公司投资价值分析的思考[J].当代经济,2018(17):26-29.
[6]王蓉.成本—收益视角下ESG信息披露与企业价值关系研究[J].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学报,2022,29(04):74-86.DOI:10.16060/j.cnki.issn2095-8072.2022.04.005.
[7]徐光华,卓瑶瑶,张艺萌,张佳怡.ESG信息披露会提高企业价值吗?[J].财会通讯,2022(04):33-37.DOI:10.16144/j.cnki.issn1002-8072.2022.04.029.
作者:
包 婕 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ESG中心联合主任
王海瑞 杭州市上城区绿色价值投资研究中心科研助理
原创声明
如需转载、引用本文观点,请注明出处为“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