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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GF观点 | 任国征、王珏:以发达国家为鉴,多层次的养老供给或是“享老”必由之路

发布时间:2025-05-15

随着全球人口老龄化程度日益加深,许多国家和地区率先经历了从老龄化社会到老龄社会,甚至是超老龄社会的发展过程,养老产业发展较为成熟,形成各具特色的养老服务体系。

和其他率先进入老龄化的国家相比,我国老龄化人口规模大、增速快,截至2023年末,全国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29697万人,占总人口的21.1%。“未富先老、未备而老”是主要特征。在相关政策推动下,我国社会养老意识逐渐提升,关乎老年人的生活质量的养老产业、养老服务业迅速崛起。

养老产业,是以保障和改善老年人生活、健康、安全以及参与社会发展,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老有所安等为目的,为社会公众提供各种养老及相关产品(货物和服务)的生产活动集合,包括专门为养老或老年人提供产品的活动,以及适合老年人的养老用品和相关产品制造活动。

本文将考察德国、新加坡、美国、日本几个深度老龄化的发达国家,基于四国的养老金融基本模式,探讨政府与市场的分工合作,介绍其养老产业的构成基础和发展特点,初步揭示我国养老产业可能的发展趋势,为我国长者人群增强个人养老储备提供思路,实现更好的“享老”。


一、部分发达国家养老金融模式

(一)德国:灵活、多层次的养老保障

德国是目前欧洲老龄化最严重的国家,其养老支付体系经过一个多世纪的发展,在21世纪初的养老金架构改革后,已经较为成熟。我国当前采用的养老金体系与当初的德国一样,并且随着深度老龄化而出现支付压力。因此,德国的养老金改革,或许能给我国带来一些借鉴。

德国在二战后正式进入了养老金“现收现付制模式”,何谓“现收现付制模式”?通俗地说,就是用这一代人交的钱养活上一代人。半个多世纪以来,德国人口结构发生了巨大变化,老龄化、少子化双重影响之下,到了上世纪90年代,年轻人面临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巨大压力,德国养老金支付制度的可持续问题不断出现,为此,德国政府大刀阔斧改革养老金融体系,走在欧洲乃至世界前列。

自2005年1月1日起,德国的养老金架构由传统的“三支柱模式”转变为“三层次模式”,即从纯粹的“现收现付制”到“多层次、多支柱”的养老保险体制的转变。传统的“三支柱模式”是根据被保人的类别进行划分,而“三层次模式”各层次的划分标准更多元,囊括了对被保人养老生活保障的程度,以及可享受的政府福利程度等。

这一转变重新定义了德国养老金体系,统一了养老金融产品的规则,从意识上改变人们对法定养老保险的过度依赖,引导居民对商业保险类型的个人养老金融产品给予更多关注。

表1 德国养老保障体系变革前后对比表

资料来源:Confina保险公司

新模式为金融机构提供了很高的自由度,政府通过提供税收优惠,鼓励金融机构推出养老金融产品,使其在养老金融体系中有了更深入的参与机会。此次改革最大优点在于,提高养老金储蓄和投资的灵活性,保险公司可以对消费者缴付的保险费用进行投资或基金式管理,消费者可以根据自身需求及宏观环境,对养老金缺口进行精准计算,再选择特色化、适合自己的个人养老保险产品。


(二)美国:第二第三支柱融合的市场化养老

美国自上世纪40年代进入老龄化社会,在70余年的发展中,由私人投资并进行市场化运动,政府加以扶持和监管,这种运作模式,使得美国的养老产业高度完善,已进入理性发展阶段。借鉴美国养老产业的发展经验,对于推动中国养老产业市场化至关重要。

美国养老第三支柱与第二支柱融合发展,作为养老金的主要支撑,使其养老产业呈现诸多优点:产品类型丰富,供给渠道多元,投资渠道多元,努力实现保值增值,体系较完善。

在美国的“三支柱”养老体系中,第二支柱“雇主养老金计划”是美国养老制度的核心,采用的是完全市场化的运作模式,通过投资股票和共同基金,保证稳定支付能力。第三支柱即个人退休账户(IRA),是养老金重要补充。目前有超半数美国家庭拥有IRA,并从配置存款,逐步转为主配共同基金、股票、债券等资产。最重要的是,IRA账户的核心资金,是由第二支柱中401(k)计划转移过来的,因此第二第三支柱高度融合,IRA账户配置的共同基金也以权益类为主。

成熟且市场化运作的个人养老金账户体系,与金融自由化生态下的多元金融机构相伴相生。美国个人养老金的账户管理机构多元化,为投资者提供了广泛的可选择空间,也从投资端促进了养老产业的发展。

在服务市场和养老产业建设方面,美国发展较早,养老产业横跨第一、第二、第三产业,对跨行业的要求极高,比如说要运营好一家养老机构,满足入住的老年人需求(吃穿住行),必须与交通、饮食、维修、保险、健康保健、电子医疗系统、生物制药、智能科技、通讯等行业保持密切的合作和良好的沟通。

此外,美国养老产业与资本市场高度融合发展,强调个人责任和市场的作用,政府不直接运作养老机构,而是作为基础保障的角色,实施管理、保险和救助资格认定等功能。

不同类型的市场主体,高度发达的产品体系,促成了各类养老机构、老年商品和服务消费私营企业的蓬勃发展。美国主流的养老机构均属于民办盈利性质,养老院80%~90%的收入源于私人支付。养老地产方面,除具有社会福利性质的“老年经济适用房”以外,还有众多以赚取利润为目的的养老机构,采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专业长期照料服务”相结合的方式,市场化特征明显。


(三)日本:精细化、标准化的养老服务

日本是亚洲如今老龄化率最高的国家,呈现出进程迅猛、边富边老、结构分化三重特征,与我国的老龄化特征较为相似。日本的养老社会保障体系探索,整体上经历了三大模式转变,从国家全面承担责任,到社会共同承担责任,再到以居家和社区为基础,推动形成了精细化、标准化的养老产业生态。

自1970年代起,为缓解财政支出压力,日本政府积极鼓励和支持发展“第三支柱”,推出iDeCo计划,鼓励个人进行更为主动的养老金安排。居民可以在65岁之前向该计划缴费,获得投资回报,从60岁开始领取老年福利,并享受各种税收优惠。自2001年实施以来,iDeCo参与人数逐年增加。

大力倡导个人养老金融的同时,日本政府通过一系列的养老政策与制度建设,促进养老产业的社会化、市场化和产业化发展,并逐渐形成以养老服务为核心的银发产业。

1980和1990年代,日本养老产业已形成一定规模,一些专业养老机构脱颖而出,形成了较为完善、细化的养老体系,超过70%的养老机构能够实现盈利。如今,养老产业市场规模约 8000 亿美元,预计到2025年将达到1.2万亿美元,具备四大特征:

1)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为支付和消费等经济运作打下基础;

2)形成完善的养老产业生态链,围绕老年人的实际需求,如医疗、保健、娱乐、学习、理财、旅游、再就业等,提供多元化的健康养老产品和服务等。将各类专业服务商集聚在同一个系统中,引导客户需求内部流转;

3)人性化、精细化协同管理,根据老年人的生理、心理和健康需求,提供细致的针对性服务,并通过对过程精细管控,把运营管理做到层层优化;

4)规范养老机构标准化运营制度,在品牌设计、营业方案、设施设备、服务培训等方面实现标准化。


(四)新加坡:集成化的智慧养老生态

作为一个城市国家,新加坡在应对老龄化方面采取了一系列前瞻性的举措,利用科技创新,构建了一个集成化、人性化的智慧养老生态系统,旨在提升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同时减轻社会负担,对我国智慧养老产业的发展具有极大的借鉴意义。

在养老金融体系方面,新加坡的中央公积金制度(CPF)连续15年被评为亚洲最佳退休养老制度,国民缴纳的社会保障费由中央公积金局进行集中管理,并建立基金统一运营,结合私人养老金和社会福利,建立了政府主导,个人、家庭和社会共建的多层次养老模式。

在政府主导下,新加坡的养老发展从观念革新入手。政府倡导“乐龄”养老,尊称60岁以上退休老人为“乐龄人士”,提出“在充满经济活力和社会凝聚力的国家中有尊严和安全的老龄化”。新加坡政府还鼓励“乐龄人士”在能力范围内,通过就业的方式与社会保持有机联系和良好互动,并提供就业培训与劳动保障。

新加坡政府自2014年启动“智慧国家2025”十年计划以来,其智慧养老体系随着智慧城市战略整体推进,通过智能技术、物联网、互联网等技术手段,有效整合信息资源,为老年人提供及时、便利、精准的服务。

新加坡政府投资建设国立养老智慧化平台,用于国内老年人的生活便利、安全监护、健康检测的统一实时管理。随着“智能健康辅助”理念的提出,养老服务更加高效且多元化,例如,新加坡的建屋局已经开始测试“居家老人智慧警报系统”,新加坡卫生署推出“生命体征监测系统”,新加坡最大的电信运营商Singtel(新加坡电信集团)与多家厂商合作,推出智能健康监测计划等。通过健康监测和远程医疗,老年人能够在家里管理自己的医疗状况,并探索使用长者监测及警报系统。

总体而言,新加坡在应对人口老龄化的过程中,从积极转变观念,建立健全养老保障政策体系,到激励智慧技术的广泛应用,到推广多元化的智慧养老服务,搭建医养结合的智慧养老体系,全面整合养老资源,以其综合性、创新性和多元性适应老龄化社会的需求,为老人的幸福晚年生活提供全方位的支持和保障。


二、各国养老产业发展模式的启示

相比于欧美和亚洲发达国家,中国养老产业体系初步建立,仍存在缺乏顶层法律与政策指导以及监管体制分散、政府与市场关系失衡、资本市场不完善、养老金融产品和服务供给不足等问题。未来5-10年,中国将迎来老年消费增长和养老产业的快速扩容,上述各国养老业发展模式经验,为我国银发产业发展带来了诸多启示。


(一)政策面:加快发展多层次、多支柱养老支付体系

在供需矛盾当中,主要矛盾还是养老资金储备不足的问题,即钱的问题。老年人有没有钱消费、敢不敢消费,对于释放银发经济的潜力尤其关键。建议增强第一支柱可持续性,同时学习德国,对补充性商业养老保险提供补贴、减税等政策激励;鼓励更多企业设立养老金计划,实现第二支柱的衍生功能,打通第二、第三支柱,扩大第三支柱覆盖面。

政府应促进和规范发展第三支柱,建立稳定的全国社保基金注入补充机制,提高税收优惠,鼓励个人参与商业养老金计划。同时,引导居民树立大财富观念和养老储备意识,探索拓宽资金来源渠道,增强个人养老储备。


(二)金融面:创新个人养老金融产品

目前我国的个人养老产品仍以储蓄类产品为主,产品供给同质化高,品类较为单一,未能真正满足全生命周期不同年龄阶段、不同财富群体的差异化养老需求。

国内各类金融和资管机构,如银行理财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应该充分抓住机遇,为市场提供更丰富的养老金融产品选择,以满足国内数量更为庞大的养老客群需求。


(三)资本面:养老金投资多元化,优化投资效率

应扩大我国全国社保基金及职业养老金投资范围和投资比例,实现资产配置多元化。建议全国社保基金、基本养老金以及职业养老金积极投资海外市场,不但可以分散地域风险,同时能享受来自全球优质企业价值增长的红利。

建议社保基金和企业年金在基金管理过程中,可进一步强化业绩考核及绩效奖励机制,提升投资收益率及运营效率。


(四)市场面:金融机构深度参与养老供给侧改革

目前来说,我国针对老年人的医疗卫生、健康照护和休闲娱乐服务虽然已经取得长足发展,但依然存在供给的不充分、不平衡,相关产业领域中的经济活动需要获得坚实的金融支持。

为推动养老产业加快发展,金融机构要持续推进金融创新,切实改善和提升养老领域金融服务水平,此处提出三点建议:

第一,增强对养老产业的对公信贷支持。一方面,优化金融支持养老产业的信贷管理机制,针对行业特点,制定大额度、适度长期限的信贷产品;另一方面,对养老项目开发建设、日常经营周转给予专项信贷支持,积极支持养老行业中小企业发展,缓解养老服务企业融资难题。

第二,提供高水平的养老金融服务。养老行业企业存在运营成本高、投资周期长、效益低等问题,金融机构可通过设立基金管理公司向全社会公众募集资金,投资到有资金需求且具有成长性的养老行业企业,进一步还可以直接参与养老企业的初期创建与后期运营,全方位为养老产业提供资金支持。

第三,改善老龄群体的金融服务体验。提高老龄群体接受金融服务的便利性,对老龄群体密集地区的线下营业网点进行亲老适老化改造,推出老龄医疗、健身、娱乐、旅游等领域消费创新信贷产品。

(原载于《平安生活(臻颐年专刊)》第166期)



作者:

任国征 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研究员、健康金融实验室(资源库)主任,课题组组长

王 珏 安徽信息工程学院教师,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养老金融课题组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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