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数字化浪潮席卷的当下,金融领域正经历着深刻变革,养老金融也在这一时代背景下呈现出独特发展态势。中国正加速步入深度老龄化社会,截至2023年,60岁以上人口达2.8亿,占总人口近20%,且以年均超千万的速度增长;据联合国预测,2050年中国65岁以上人口占比将突破30%,成为全球老龄化规模最大、速度最快的国家之一[1]。芬兰作为全球应对老龄化的“先行者”,通过“国家兜底+职业强制+个人补充”的多层次设计、市场化投资与动态调整机制,实现了90%以上的养老金覆盖率,并长期维持制度财务平衡。其经验不仅为中国破解养老金“三支柱”失衡、投资效率低下等难题提供政策范本,更从公平与效率协同、数字化治理、弹性退休等维度,为超大规模经济体应对“未富先老”困局贡献关键启示。
一、芬兰养老发展现状及特点优势
芬兰老龄化严重,2023年65岁以上的老人占总人口比例的为20.6%[2],将于2030年达到26%[3]。人均寿命长(男74岁,女80岁),但出生率持续走低,总和生育率仅 1.26,人口老龄化加剧。此外,技术发展导致就业和工资增长放缓、养老基金收益率低于预期等,也威胁着养老体系的可持续性[4]。90%的老年人选择居家养老,其中近半数为独居老人。芬兰人在与老龄化“抗争”中发展出适合自己的独特模式,在人口老龄化已成当今世界突出的社会问题的当下,也为我国提供了一个参考。
(一)实施弹性的退休政策
芬兰的退休年龄弹性化是其应对人口老龄化挑战的核心政策之一,通过灵活调整退休年龄与激励机制相结合,既缓解了养老金体系的财政压力,又尊重了个体的选择权。2020年芬兰平均退休年龄为61.9岁,较21世纪初增加了3年,目标是到2025年达到62.4岁。据芬兰养老中心官网发布的统计报告显示,在2020年这个遭遇疫情冲击的年份,退休人群继续工作的热情前所未有地高涨。该机构发展经理亚里·莰尼斯托在报告中说,芬兰人在2020年大规模推迟了退休。他认为,在无法享受业余爱好和旅行的特殊时期,也许更多休闲时间的吸引力就不那么大了[5]。通过弹性退休政策,芬兰养老基金规模从2005年的840亿欧元增至2014年的1692亿欧元,缓解了财政压力。同时,养老金支出占GDP比例预计下降0.6个百分点[6]。
(二)实施居家养老的服务体系
芬兰居家养老服务可以为老年人提供膳食、家政服务和家庭护理服务,同时为老年人的个人日常活动提供支持。另外,还提供老年人专用的辅助设备、智能技术和家居适老化改造,以便为老年人提供安全居家行动和更加方便实用的生活环境。为了保障老人在家中居住和生活的安全, 芬兰首都赫尔辛基社会服务局将该市划分为4个区, 每个区均有一个社会福利中心, 每个中心内又按小区划分为几个社会服务部。该部门主要的日常工作就是为老人提供家庭服务[7]。
当芬兰老年人日常生活不能自理时,可以由本人或家属向当地福利局提出居家服务的申请。福利局会对老年人的健康状况进行评估,然后同老年人及家属共同制定居家服务项目的实施方案。根据老年人的具体情况,规划出居家服务的项目类别及上门频率。老年人所需支付的具体费用由地方政府根据提供的居家服务项目、频率、老年人财务状况、家庭规模等来审核。如果老年人被诊断患有疾病或残疾,还可能会获得护理津贴。此外,赫尔辛基社会福利部门还会根据老人的生活特点,对老人的住房进行基本维修,例如取消门坎, 加宽门框, 拆掉卫生间内的浴盆, 改成适合老人的淋浴, 并在马桶旁安装扶手。保障老人可以在温馨又熟悉的环境中生活。

图1 芬兰居家养老流程图[8]
资料来源:课题组根据公开资料整理
(三)运用科技赋能自主生活
芬兰通过部署非侵入式智能传感设备,构建起覆盖日常活动监测的立体防护网。赫尔辛基“家庭护理项目”为 4000 余户独居老人配备毫米波雷达和智能床垫[9],可自动识别摔倒、长时间离床等异常行为并即时报警。在坦佩雷地区试点的物联网运动传感器网络,能通过地板压力变化分析老人活动规律,护理人员根据数据动态调整上门服务频次。这种 “科技哨兵” 模式将意外事故响应时间缩短至 3 分钟内,使居家养老安全系数提升40%。
针对失能老人护理难题,芬兰开发出多功能护理机器人和自动化照护系统。Evondos智能药盒可根据医嘱自动分药并通过语音提醒服药,误差率控制在 0.1% 以内;Suvanto 远程监测系统集成生命体征传感器,实现血压、血氧等 12 项指标实时监测。在南奥斯特罗波赫尼亚地区,配备机械臂的护理机器人已能完成 80% 的日常起居协助工作,使专业护理人员可将精力集中于复杂医疗护理。
二、我国养老发展的实践政策探索与主要问题
当前我国60岁以上人口已达2.64亿,占比23.8%,老龄化对养老保障提出严峻挑战。近年来,我国积极投身于养老发展的实践,力求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养老服务体系。但仍存在养老金融三支柱发展失衡,城乡医疗资源"总量不足、配置不均",老年人心理健康服务链条尚未健全等问题。
我国在养老发展的实践政策探索上,始终紧扣人口老龄化趋势,积极回应社会需求,从多个维度进行创新与完善,力求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养老服务体系。养老体系作为社会民生保障的关键构成,其完善程度直接影响着老年人的生活质量与社会的和谐稳定。在我国积极推动养老事业进步的进程中,尽管已取得了一定成果,但不可忽视的是,养老发展之路仍面临诸多阻碍。深入探究这些问题,是突破当前养老困境、构建更优质养老生态的关键所在。接下来,将着重剖析我国养老发展中现存的主要问题。
一是医疗资源分配不均。城乡医疗资源差距悬殊,设施与人才分布失衡。城市三级医院集中优质医疗资源(如北京、上海三甲医院占比超30%),而农村地区基层医疗机构设备落后,专业医护人员匮乏。农村每千名老人仅拥有0.8名全科医生,远低于城市的3.2名;慢性病管理能力薄弱:农村老年人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病率高达60%,但基层医疗机构缺乏系统随访和规范用药指导,导致并发症风险增加;医保报销比例不均衡,城市职工医保报销比例普遍高于城乡居民医保,农村老人自付医疗费用压力更大,因病返贫风险加剧。
二是养老金融产品适配性不足。现有养老金融产品同质化严重,主要以储蓄型保险和低收益理财产品为主,缺乏差异化设计,难以满足老年人对长期护理、医疗支持、资产保值等多样化需求[12]。此外,长期护理保险、住房反向抵押贷款等创新型产品试点效果不佳,参保率低且覆盖面窄。除此之外,养老金融产品收益与风险不匹配,低风险偏好老年人被迫选择低收益产品(如定期存款),而权益类产品(如养老目标基金)因风险较高难以被广泛接受。
三是对老年人心理健康问题关注不足。由于社会认知偏差造成心理健康服务缺位,普遍忽视老年人心理需求,将养老等同于“衣食住行”保障,抑郁症、焦虑症筛查率不足10%,多数患者未被识别或治疗。此外,专业资源匮乏,全国老年精神科医生不足5000人,心理咨询师在养老机构中覆盖率不足15%,社区心理健康服务基本空白。这使老人孤独与社会隔离加剧,造成空巢与独居老人心理危机,据统计,全国空巢老人占比超50%,农村留守老人因缺乏子女陪伴,孤独感显著高于城市。例如,某调研显示,60%的农村老人每月与子女交流少于1次。另外,社会参与渠道有限,老年大学、社区活动中心等设施多集中于城市,农村老人缺乏文化娱乐和社交机会,加剧无助感和自我价值丧失。
三、芬兰经验对于促进我国养老发展的启示与建议
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程度的持续加深,养老问题日益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深入探讨促进我国养老发展的有效策略,对推动养老事业高质量发展具有极为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将基于对当前智慧养老发展现状的剖析,提出一系列具有针对性的启示与建议。
(一)完善多层次养老金融体系,强化养老经济保障
推进养老金第三支柱建设,扩大个人养老金制度覆盖范围,通过税收优惠(如提高缴费抵税额度)和灵活缴费机制,鼓励中低收入群体参与。开发多样化养老金融产品,满足不同风险偏好和养老需求;支持社区互助养老金融模式,试点“时间银行”制度,鼓励年轻人通过志愿服务积累养老积分,未来兑换养老服务,推广农村“以地养老”模式,允许宅基地或土地经营权抵押换取养老资金。
(二)均衡城乡医疗资源分配,破解“看病难”问题
推动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扩大三甲医院对口支援基层医疗机构范围,通过远程会诊、定期坐诊提升乡村诊疗水平。定向培养全科医生,对服务偏远地区的医护人员给予津贴和职称晋升倾斜。在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医院增设老年病专科,提供慢性病管理、康复护理一体化服务。
完善医保异地结算与药品供应简化跨省医保报销流程,扩大慢性病用药基层配送范围,确保偏远地区药品可及性。
(三)关注老年人心理健康,构建社会支持网络
将心理健康筛查纳入65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体检项目,社区医院设立心理咨询室。培训社工和家庭医生掌握基础心理干预技能,早期识别抑郁、焦虑等问题。发展“智慧助老”与社交平台,开发适老化心理健康APP(如语音倾诉、在线问诊),联合志愿者开展智能手机使用培训,鼓励社区组织兴趣社团(如书法、舞蹈),减少独居老人的社会隔离。加强家庭-社区-专业机构联动,推广“喘息服务”,为照护失能老人的家庭提供临时托管支持。媒体宣传积极老龄观,消除对精神疾病的污名化,引导子女重视父母情感需求。
参考文献
[1]https://www.toutiao.com/article/7390268221389046309/?upstream_biz=doubao&source=m_redirect
[2]李玉琳.芬兰居家养老模式解读[J].中国物业管理,2022,(06):118-119.
[3]https://www.sohu.com/a/417701011_120101989
[4]https://news.sina.com.cn/o/2018-06-28/doc-iheqpwqy1269335.shtml
[5]https://epaper.gmw.cn/wzb/html/2021-04/27/nw.D110000wzb_20210427_4-03.htm
[6]https://finance.sina.com.cn/money/insurance/bxdt/20141205/012021000892.shtml
[7]邵芬,霍延.芬兰社会保障法律制度及其启示[J].云南大学学报(法学版),2004,(01):121-126.
[8]尤明慧,马春镔,杨屹然.国外文化养老服务对中国的启示分析——以美国、芬兰、日本为例[J].现代商贸工业,2025,(05):80-82.DOI:10.19311/j.cnki.1672-3198.2025.05.025.
[9]http://www.zhyyyj.com/detail/2359883.shtml
[10]https://news.qq.com/rain/a/20250403A08RQC00
[11]https://www.163.com/dy/article/INKJ7MMV0553CGUX.html
[12]郝帅.黑龙江省养老服务行业现状与问题对策研究[J].黑龙江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25,(01):74-80.
作者:
李佳怡 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科研助理、健康金融课题组成员,天津理工大学管理学院,工商管理(合作办学)专业本科生
研究指导:
任国征 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研究员、健康金融实验室(资源库)主任,课题组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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