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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GF观点 | 银行业金融机构助力公正转型发展的路径分析

发布时间:2023-08-29作者:庞心睿

2022年6月,汇集了全球500余家金融企业的格拉斯哥净零金融联盟(Glasgow Financial Alliance for Net Zero, GFANZ)发布了一份促进金融机构净零活动的框架草案,并进一步明确公正转型是实现全球经济转型的必要条件。在草案中,GFANZ呼吁金融机构应将公正转型纳入各自转型计划的框架当中,确保在能源转型过程中实现以人为本的可持续发展[1]。在金融行业中,银行参与者在推动公正转型的资金支持和风险管理等方面均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国际上领先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纷纷就如何推动公正转型议程开展积极探索,通过将相关原则纳入公司战略体系等形式,将公正转型理念深度融入到银行业中长期发展规划中去。本文将以银行业金融机构为研究对象,分析其参与公正转型的必要性,研究其在探索公正转型道路上的可行路径,并为中国如何引导银行业深化公正转型金融发展提出建议。


一、银行业金融机构参与公正转型的驱动因素分析


承担社会责任、防范监管风险和把握商业机遇是银行业金融机构参与公正转型的三大驱动因素。

第一,参与公正转型是银行业满足国际社会对其期望和要求的一项重要举措。具体来看,国际上的利益相关方会期望银行遵守国际公认的可持续发展和气候变化相关的原则和标准,例如与《巴黎协定》、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保持一致;同时,相关方也会期待银行遵守《联合国工商企业与人权指导原则》、《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跨国企业准则》等人权相关的国际准则。

第二,银行业积极参与公正转型有助于满足中央银行和监管机构对银行业日益加强的气候风险监管预期。这一举措可以帮助银行业适应并有效管理与气候变化相关的风险,满足监管机构对于可持续金融发展的相关要求。尽管目前暂未有机构将公正转型等社会影响纳入气候风险管理框架中,但以欧洲银行业监管局为代表的监管机构已经强调,金融机构在构建监管框架时不仅应关注气候和环境相关风险,还应推进社会风险的识别和管理进程[2]。这一趋势有可能成为未来欧洲乃至全球银行业监管范围改革的重要方向。

第三,参与公正转型对于银行业的既有业务创新和新兴市场拓展具有助力作用。欧盟可持续金融平台提出,银行业应该发挥其融资作用,鼓励并引导从事传统高碳行业的客户采取公正转型的措施[3]。在此背景下,银行业可以通过以下两方面来拓展产品业务:1)在现有的为气候变化相关活动提供的融资产品和服务的基础上进行公正转型相关拓展;2)通过开发创新性、针对性的公正转型金融产品来满足新的市场需求。该组合举措可以使银行业在宏观政策的引导下,敏锐地捕捉市场的金融服务需求,制定差异化、精准化的金融产品。


二、银行业金融机构参与公正转型金融的路径分析


路径一:将公正转型理念融入银行发展战略当中

 强化战略引领,明确将公正转型理念作为银行的核心战略任务之一。首先,在理念培育方面,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抓住高碳行业的转型机遇期,增强转型金融相关的机遇意识和风险意识,实现精准战略布局。其次,在体系搭建方面,银行业金融机构应从战略高度推进公正转型,将该理念融入到银行短期、中期和长期战略发展目标,构建公正转型行动方案,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并搭建系统化、体系化的公正转型管理和实施架构。最后,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将相关战略理念贯穿于所有金融产品、服务和活动中,融入到银行政策制度建设、产品服务研发、客户开发与尽调、授信审批、投融资管理、风险监测和管理、信息披露等多个方面,在实现自身战略发展目标的同时,凝聚利益攸关方力量,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

目前,全球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公正转型目标的承诺与履行方面进展仍为缓慢。根据2020年针对欧洲20家银行的调查报告显示,55%的参与者考虑了人权和劳工权益对银行业务的影响,但并未将该类影响与气候变化因素相连接,也没有在银行的气候战略体系中体现公正转型的理念[4]。此后,有部分银行业代表机构表示其开始关注且致力于将公正转型与自身业务融合发展,例如渣打银行、花旗银行、汇丰银行和巴克莱银行。渣打银行在其净零路径中提到,他们通过提供转型融资等相关服务,将公正转型融入到其业务当中,确保经济和社会的同步发展[5]。花旗银行在其净零转型原则中表示,他们将协同推进银行净零原则与可持续发展目标,并在具体业务中评估融资决策对低收入人群和社区以及碳密集型产业造成的社会、经济等负面影响[6]。


路径二:以公正转型为融资需求导向,进一步丰富转型金融产品体系

 国际转型金融相关标准和原则均不同程度的将公正转型因素纳入其中。作为当前全球范围内较为领先的可持续金融标准,《欧盟可持续金融分类方案》(EU Taxonomy)规定了欧盟成员国内的金融市场参与者在开展转型业务时须满足“最低社会保障”原则和“无重大损害”原则,按照《联合国工商企业与人权指导原则》等国际规定的要求,保障受影响群体的人权和劳动权利,且不能对其他五项环境目标造成重大损害[7]。EU Taxonomy在规范欧盟成员国转型活动的公正性和公平性方面发挥了积极的示范作用,还为其他经济体在制定转型金融标准时如何考虑公正因素提供了良好的范例。此外,作为指导发行人开展气候转型相关债务市场融资的手册,ICMA(国际资本市场协会)发布的《气候转型融资手册》[8]在多方面体现了对社会效应的关注度。例如,建议披露发行人如何将“公平的气候转型”概念纳入其气候转型战略当中,并可详细说明其认为与转型融资有关的“社会责任性”支出。该手册为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发行转型债券方面提供指引,为发行人在披露涵盖公平、公正因素的气候转型战略方面提供建议。

丰富和完善现有转型金融产品,并将公正转型要素整合进其中。银行业金融机构正从现有业务领域内的绿色、可持续和社会类金融产品入手,逐步将公正转型要素整合进其中。从现有实践来看,银行业大多将募集资金用途紧扣公正转型原则,通过支持再就业、再培训、失业补偿、可负担的能源或基础设施使用等领域,丰富现有金融工具的覆盖维度,提升对碳密集型产业实现高质量公正转型的金融支持力度。在转型债券案例方面,欧洲复兴开发银行在发起公正转型倡议后,积极投资于绿色低碳转型、高碳排行业工人再就业、地区经济多元化三大关键领域。该银行于2020年投资了5600万欧元的转型债券,用于支持波兰能源公司Tauron的燃煤机组关停和转型工作,其中部分收益被承诺用于缓解燃煤电厂退役造成的社会影响[9]。在贷款案例方面,世界银行集团于2022年批准了一项总额为4.97亿美元的公正能源转型贷款项目,旨在支持南非科马蒂燃煤电厂的退役,并为受影响的工人和社区创造就业机会[10]。

以客户的融资需求为导向,开发创新性公正转型专项金融产品。银行业金融机构正在巩固转型金融产品的基础上,积极创新高适配性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尝试和探索公正转型方面的创新性业务,不断刺激和释放新的市场需求。尽管公正转型专有金融工具在国内外银行业并未普及,但已经出现了公正转型贷款等案例。以中国银行业近期的案例为例,2023年8月,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在山西省大同市落地全国首笔公正转型贷款,成为我国公正转型金融工具的新探索和新实践。按照《G20转型金融框架》,邮储银行向晋能控股煤业集团有限公司发放了1亿元贷款,其中,部分资金将在公司低碳转型发展过程中用于为员工提供轮岗和操作资格培训,提升员工的核心技能和就业能力[11]。


路径三:框架制定应以国际共性与地区特性相融合

 银行业公正转型战略框架的制定和实施应以国际公认标准框架为基础。随着全球产业结构和经济结构不断的优化和调整,各类公正转型挑战变得愈加突出,国际组织纷纷出台相应政策指南以应对这项全球性挑战。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将公正转型因素纳入战略制定、产品设计等流程时,应借鉴国际上权威框架及标准的内容,如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的框架,以及《公正转型指南》、《国际劳工标准》、《工商企业与人权指导原则》、《经合组织跨国企业准则》等标准文件。在如何将框架要素融合进银行体系中时,可以将“劳工权利”、“就业机会的创造”、“性别平等”等要素纳入金融工具募集资金使用领域范围或关键绩效指标制定方面,或将“相关方共同参与”、“国际合作”等要素作为战略制定、产品设计的必要流程中,有助于确保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可持续发展和社会公正方面的业务表现匹配国际可持续发展目标的需要。

因地制宜探索地方公正转型金融发展路径。由于不同国家和地区之间的产业结构、发展阶段、劳动力市场情况、转型痛点存在差异,因此,公正转型进程中面临的社会经济挑战也各不相同。为了弥补普适性工具框架的不足,金融机构需全面考虑地区特定的公正转型挑战和优先事项。为了聚焦地区个性化需求,金融机构可以通过解读地方政府的碳达峰碳中和实施方案,以深入了解地区特定的转型需求、路径、目标;同时,加强与工人、社区代表、供应链上下游、政策制定者等区域内相关方的沟通,以精准识别不同人群的需求,实现因需施策、有的放矢。该项举措有助于充分了解地区和行业特性,提出地区特定化的公正转型原则、思路和支持范围,探索“定制化”服务新路径。


三、关于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参与公正转型金融的建议

(一)搭建转型金融标准体系,为公正转型发展提供规范基础

公正转型以转型金融为基础,旨在规范转型结果是否符合有序、公平、包容的相关要求。因此,转型金融的标准体系将成为公正转型制度规则的基石,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向公正方向进行外延和细化。目前,我国尚未构建起统一、标准的转型金融政策体系,因此仍需中国人民银行同有关部门牵头推进转型金融标准体系的建设,并将公正转型因素纳入融资框架、标准目录、金融工具、激励约束机制、考核和管理体系等政策的各方面,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如何避免社会负外部性、助力公正转型的实现给出明确的要求和指引。

(二)优化转型金融产品体系,创新公正转型为导向的金融支持模式

 当前,我国支持公正转型的金融工具种类和支持力度尚不能满足市场的转型需求。在此背景下,建议银行业金融机构在现有转型金融工具的应用过程中,将转型相关的社会影响分析纳入金融工具产品设计中来,重视开发以公正转型理念为核心的转型金融产品。银行业金融机构还可尝试探索多项金融工具子品种的融合发展,以转型类产品为基础,与考量社会因素的产品相结合,开发出“转型+普惠”、“转型+乡村振兴”、“转型+社会”等创新型产品工具,实现项目的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最大化。此外,银行在承担企业债券承销和投资者等角色时,同样需要关注相应转型金融工具的公正属性,通过系统的指标评价和风险分析,强化内部风险控制,同时引导更多市场主体参与到公正转型中去。

(三)强化银行业自身能力建设,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的战略规划和市场竞争力

 考虑到当前国内银行业机构尚未将公正转型纳入战略规划发展工作当中,建议银行业金融机构应积极主动开展公正转型方面的战略规划和能力建设,从战略维度推进以人为本的转型金融发展,在监测评价体系、投后管理、信息披露等方面多措并举,夯实银行业金融机构社会责任。首先,建议银行业金融机构与高校、研究机构等相关方加强合作,协同促进公正转型监测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与实施。在设定指标体系时,应以定量与定性指标结合的方式,根据被投资者所在区域、行业、社区等方面的差异,设定不同的指标并分配权重,确保评估维度的全面性和科学性,充分了解被投资方或投资项目在满足公正转型相关标准及践行相关承诺方面的贡献和作为。其次,建议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投后管理,在定期跟踪评价后,商业银行应将将计量结果与预先设定的公正转型绩效基准线或预期效果进行对照。若转型效果未达标,银行应及时做出风险预警并采取风险预控措施,如要求借款人提前还款等。第三,建议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公正转型相关信息披露。银行应根据《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指南》等信息披露相关文件,参考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气候相关财务披露工作小组(TCFD)等信息披露指南框架,适时搭建环境及社会信息披露框架、管理条例和实施细则等制度体系;同时,定期在社会责任报告、年度报告或专门的社会及环境信息报告中就银行在报告期内在公正转型方面的作为进行披露,分层次、分步骤地推动社会及环境信息披露工作有序展开。

脚注

[1] GFANZ (2022). Guidance on Use of Sectoral Pathways for Financial Institutions. https://assets.bbhub.io/company/sites/63/2022/06/GFANZ_Guidance-on-Use-of-Sectoral-Pathways-for-Financial-Institutions_June2022.pdf

[2] EBA (2021). EBA report on management and supervision of ESG risks for credit institutions and investment firms.https://www.eba.europa.eu/sites/default/documents/files/document_library/Publications/Reports/2021/1015656/EBA%20Report%20on%20ESG%20risks%20management%20and%20supervision.pdf

[3] Platform on sustainable finance (2021). Transition finance report. https://finance.ec.europa.eu/system/files/2021-03/210319-eu-platform-transition-finance-report_en.pdf

[4] ShareAction (2020). Banking on a Low-Carbon Future II. ShareAction-Banking-Report-2020.pdf (assets-servd.host)

[5] Standard Chartered (2022). Standard Chartered Net zero approach Methodological white paper. https://av.sc.com/corp-en/content/docs/SC-net-zero-whitepaper.pdf

[6] Citi Bank (2023). Environmental and Social Policy Framework. https://www.citigroup.com/rcs/citigpa/akpublic/storage/public/Environmental-and-Social-Policy-Framework.pdf?ieNocache=498

[7] EU Commission (2020). REGULATION (EU) 2020/852 OF THE EUROPEAN PARLIAMENT AND OF THE COUNCIL of 18 June 2020 on the establishment of a framework to facilitate sustainable investment, and amending Regulation (EU) 2019/2088. https://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TXT/PDF/?uri=CELEX:32020R0852

[8] ICMA (2020). 《气候转型融资手册发行人指引》. https://www.icmagroup.org/assets/documents/Regulatory/Green-Bonds/Translations/2020/Chinese-CTFH2020-12-220121.pdf

[9] International Labour Organization and LSE Grantham Research Institute for Climate Change and the Environment (2022). Just Transition Finance Tool for banking and investing activities.

[10] World Bank Group (2022). World Bank Approves $497 Million in Financing to Lower South Africa’s Greenhouse Gas Emissions and Support a Just Transition. https://www.worldbank.org/en/news/press-release/2022/11/04/world-bank-approves-497-million-in-financing-to-lower-south-africa-s-greenhouse-gas-emissions-and-support-a-just-transit#:~:text=WASHINGTON%2C%20November%203%2C%202022%20%E2%80%94%20The%20World%20Bank,create%20opportunities%20for%20the%20affected%20workers%20and%20communities.

[11] 中国邮政报 (2023). 《邮储银行落地全国首笔公正转型贷款》. http://www.chinapost.com.cn/newspaper/epaper/html/2023-08/08/content_149078.htm


作者:

庞心睿 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助理研究员

研究指导:

刘慧心 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气候金融研究中心执行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