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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GF观点丨王遥:践行绿色金融 赋能乡村振兴

发布时间:2023-05-15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仍然在农村。”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聚焦“守底线、促振兴、强保障”三个方面,对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作出了部署。乡村振兴是我国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一环,如何在新时代新征程上发挥金融,特别是绿色金融作用,助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是亟待研究和解决的重要议题。


一、绿色金融支持乡村振兴发展现状

近年来,我国绿色金融迅速发展,绿色信贷、绿色债券规模位居世界前列,绿色基金、绿色保险、绿色信托等创新产品不断涌现,为绿色产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的探索与实践,也为绿色金融发展提供了可复制的经验。同样地,绿色金融在推动绿色农业发展、农村生态环境治理、农民增收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为乡村振兴的实现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一方面,绿色金融通过与普惠金融相结合,实现了农民增收与低碳发展双赢。例如,农行西藏分行在嘎拉村创新推出“绿色银行”积分制度,给村民建立绿色信用档案——“绿色金融积分排行榜”,对村民收集、分类可回收废品和垃圾分类袋装化进行积分管理,将累计积分排行作为嘎拉村“惠农e贷”授信额度的重要参考之一,积分月度排名前十的村民可在农行“惠农e贷”授信中予以增量授信。同时,农户在享受信息建档、信用评级、贷款额度提升等金融服务方面享有优先权。湖州银行也推出了“强村光伏贷”,按照“整村核定、批量运作”的思路,形成标准化“政府+银行+村集体+企业”的贷款模式,不仅在推动光伏建设、节能减碳上作用明显,同时也推动了绿色电能转化为实实在在的经济收入。在德清县钟管镇,新建成的光伏发电站年平均发电500万度,每年可获得300多万元的收入。

另一方面,金融机构通过绿色金融创新产品,为农业农村的发展提供有效支持。例如,针对气候变化对农业生产造成的影响,各地保险机构针对当地特色农产品及气象自然灾害做出尝试创新,推出多个气象指数保险;同时,基于农业农村的碳汇资产、碳汇指数保险等也正在为农村资产带来新的价值空间。随着生态资源资本化的路径不断成熟,绿色金融将在支持生态定价与变现方面发挥更大作用,进一步推动绿色生态资源向生产力转化。


二、绿色金融支持乡村振兴问题分析

乡村振兴离不开金融支持,金融也应该为乡村发展提供保障。2018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其中提出要健全适合农业农村特点的农村金融体系,更好满足乡村振兴多样化金融需求。但是农村金融仍然是我国金融体系的短板,在发展过程中仍然面临很多问题。

一是涉农绿色金融产品总量及创新不足。当前,绿色金融尤其是农村绿色金融产品总容量不足,存在供需矛盾。尽管我国相继出台了若干政策用于推进农村金融和绿色金融发展,但由于政策的引导性、有效性不足,绿色金融尤其是农村绿色金融总量仍然不足、缺口较大。有数据显示,我国“三农”金融缺口达3.05万亿元。

同时,产品同质化明显,创新产品服务乡村发展能力不足。目前,金融机构针对农村金融产品种类较少,服务也未完全配套。银行、证券、保险、基金等金融机构针对“三农”的绿色金融产品或服务相对较少,尚不能形成对农村污染防治、能源转型、节水节能、生态保护、绿色农业等的有效支持。此外,金融机构未能充分将数字技术运用到绿色农业金融服务中,以解决绿色涉农项目筛选及信息不对称等问题。

二是配套激励机制不健全。绿色金融支持乡村振兴项目往往具有很强的外部正效应,但辐射获益的社会公众并不为此付费,由此产生了绿色项目外部性难以完全内生化的问题,导致部分绿色项目对市场吸引力不足,一部分绿色项目收益偏低,风险较大,因此需要金融管理部门、财税货币政策精准发力,激励金融机构开展绿色金融业务支持乡村振兴战略。

三是缺乏专业的人才支持。一方面,金融机构专业人才储备不足,尤其是涉农金融转型人才还难以适应乡村金融服务的要求,暂未形成精细化管理。金融机构开展绿色金融业务,需要具备金融、环境、绿色产业等相关知识的复合型绿色金融人才。由于工作地点与环境等诸多原因,绿色金融人才短缺严重制约了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的创新开拓。另一方面,由于涉农专业人才的短缺,针对绿色农业项目没有明确的目标计划,造成服务“三农”的精准度不高、力度相对较弱。


三、多管齐下发挥绿色金融对乡村振兴的助推作用

一是建立完善绿色金融支持乡村振兴的政策机制。完善综合支持政策体系,通过财政贴息、担保基金、产业基金等形式,引导更多社会资本投向农村绿色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鼓励涉农金融机构和银行业积极开展绿色金融,设立绿色金融事业部或绿色支行,引进专业人员开展业务。同时,设立相关涉农企业绿色融资和绿色评级标准体系,切实将绿色金融支持乡村振兴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创新绿色金融支持乡村振兴的产品工具。一方面,银行机构应推进农村绿色信贷产品创新,提高农村绿色信贷比重。围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村特色产业,加快推进农村信贷产品和服务模式创新。同时,加强对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和薄弱环节的中长期信贷支持。针对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精准投放信贷资金,更好地融入乡村振兴发展。同时,金融机构应当加强对乡村地区低碳、环保以及节能项目、企业的服务,引导乡村低碳化转型。另一方面,拓宽融资渠道,鼓励绿色乡村振兴债券等发行,支持涉农企业上市及发债。积极鼓励农业担保、信托、基金、资产管理等金融资源,利用自身业务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充分发挥保险在农业发展中的作用,针对农业开发更多特色化保险品种,增强农户抵御市场及环境风险的能力。

三是强调数字赋能,以技术创新催生乡村发展新动能。利用数字技术解决传统信贷信息不足问题,既是提高绿色金融资源配置效率,克服服务对象成本高难题的关键所在,也是防范绿色金融“洗绿”“漂绿”风险的有力工具。各级政府、金融机构和第三方机构可在搭建绿色普惠金融信息数据库、项目库以及数字化应用平台上积极开展合作,全面推动金融数据、企业数据、公共数据集成共享,精准对接绿色金融产品和农村普惠群体融资需求,建立健全风险监测、识别和预警机制,持续关注用户数据安全和信息保护等问题,为农村金融服务对象提供全方位便捷服务。

四是加强金融机构乡村振兴人才队伍建设。一方面,加强对金融从业者的培训工作,除对绿色金融、数字技术、低碳减排等金融知识进行学习外,强化从业人员农业知识的学习和培训,以便深度理解农村金融需求,使绿色金融在服务乡村振兴时更具有针对性。另一方面,加强金融机构乡村振兴基层队伍建设,通过在金融机构内部设置专业的乡村振兴委员会或者乡村振兴小组,派驻工作人员驻村指导,全面了解乡村金融需求和面临的实际困难,获取第一手数据,为乡村市场主体提供更加全面的绿色金融服务。

(本文原载于中国金融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