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世界各国重视应对气候变化和可持续发展,越来越多的国家积极推进绿色金融的发展。我院推出全球绿色金融发展系列观点文章,旨在向中国利益相关方介绍全球主要经济体的绿色金融发展情况,总结各国家地区绿色金融发展的经验和对中国的启示,并探讨中国与其在绿色金融领域合作的前景。本篇文章是系列文章第十一篇,介绍德国绿色金融发展现状,并展望中德绿色金融合作前景。
一、背景
德意志联邦共和国(以下简称德国)位于欧洲中部,由16个联邦州组成,领土面积为357582平方公里,居欧盟第四。此外,德国人口有8319万,是欧盟人口最多的国家。在经济方面,2021年,德国是世界第三大出口国和第三大货物进口国。根据2021年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数据,按照名义GDP排名,德国为全球第四大经济体。德国以其工业闻名。汽车和机械制造、化工、电气等部门是支柱产业,其他制造行业如食品、纺织与服装、钢铁加工、采矿、精密仪器、光学以及航空航天业也具有代表性。德国工业高度外向,其主要工业部门的产品一半以上销往国外,并且以其数量众多在细分领域专业化的中小企业而闻名全球。
在当前应对气候变化的议题上,德国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挑战,通过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京都议定书》、《巴黎协定》等气候目标融入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长期战略规划中,逐步制定和完善与气候变化的相关的法律法规,并颁布相关政策措施和行动计划,利用自身的资金和技术优势积极推动二氧化碳减排与能源转型,为推动全球气候治理提供了丰富经验。根据2021年修订的《联邦气候保护法》,更新后的德国的气候政策目标包括:温室气体排放量将逐步下降。到2030年,温室气体排放量与1990年水平相比至少下降65%;到2040年,温室气体排放量与1990年相比至少下降88%;在2045年前实现碳中和。表1梳理了德国主要气候政策法规。
表1 德国主要气候政策法规
来源: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
《综合气候和能源计划》、《2020年气候保护行动计划》均致力于推动德国实现到2020年温室气体排放量与1990年的水平相比减少40%。根据德国智库Agora Energiewende报告称,德国超额实现了这一目标,2020年排放总量水平减少了42.3%,相当于比1990年水平减少了8000万吨温室气体。然而该目标的实现与新冠疫情造成的经济冲击密不可分。德国联邦环境、自然保护、核安全与消费者保护部承认其政策只能实现37.5%的减排。
2016年颁布的德国的《2050年气候行动计划》根据《巴黎协定》将德国现有的2050年基本实现气候中和的目标及阶段目标具体化,确定了德国实施气候保护长期战略的基本方针,概述了在能源、建筑环境、运输、工业等部门的减排目标和方法线路图,包括每五年一次进行国家自主贡献(Nationally determined contributions,NDCs)盘点,在必要时开展监测和更新计划等。该计划的阶段目标是到2030年实现德国的总排放量与1990年相比减少55%。三年后颁布的《2030年气候行动计划》则明确将要结合特定部门和跨部门措施,通过包括创新、资金、法律标准和要求以及温室气体定价在内的一揽子措施来实现规定的气候目标。该行动计划特别引入了国家碳定价机制,以涵盖交通和供暖等尚未被欧盟碳市场包含的行业,规定从2021年起每吨二氧化碳征收25欧元,此后逐年提高碳价。在该计划通过后,德国于2019年颁布了《联邦气候保护法》,并于2021年进行了修订,其目的是确保德国达到国家气候保护目标和欧洲目标,并且支持德国实现碳中和目标。
二、德国绿色金融发展现状
(一)绿色金融相关政策
目前德国的绿色金融相关政策主要包括《德国可持续金融战略》和一些针对于绿色金融产品的相关政策。《德国可持续金融战略》是德国政府为将德国打造成全球领先的可持续金融中心而设定的战略途径,其聚焦于金融市场政策与金融监管,提出了德国支持绿色金融发展的整体方向,包括加强区域和国际合作交流、减少信息不对称、加强实体和金融部门与气候风险相关的风险管理、推动政府金融机构的可持续转型和在资本市场的可持续表率作用、增进知识分享和机构能力建设等方面。在绿色金融产品层面,针对于绿色债券和绿色保险,德国政府分别出台了《绿色债券框架》和《环境权益法案》,而德国联邦金融监管局的《应对可持续风险指引》和欧盟层面下的《企业社会责任指令实施法案》(Corporate Sustainability Reporting Directive)则规范了环境信息披露准则。
2019年2月25日,德国可持续发展国务秘书委员会授权德国政府制定德国的可持续金融战略,旨在推动德国成为领先的可持续金融中心。德国政府将可持续金融理解为:1)公共部门和私营部门的金融市场参与者在做出决策时将可持续发展相关的问题纳入考量。2)关于可持续金融中的“可持续”,不仅包括气候和环境保护,还包括经济和社会层面的因素(如融合环境、社会和治理方面的ESG投资理念)。3)针对可持续金融概念中的“金融”层面,重点关注金融市场政策的可持续性。从德国政府的角度而言,相应的政策措施包括金融市场的规范和监管,例如银行、保险、养老金、证券、资管与股票市场的监管,以及资本市场监管范畴内的争议解决与投资者保护等,同时强调了德国政府与开发性银行以及担保机构一起,担任金融市场参与者的角色(如,资本市场的投资人或是债券发行人)。
德国政府于2019年6月6日成立了可持续金融委员会。该委员会的成员和观察员来自金融部门、实体经济、学术界和民间团体,汇集了来自社会各界的专业知识。该委员会的其中一项重要工作是为德国政府制定可持续金融战略并提供建议,促进各利益相关群体之间的重要对话,从而推进德国与欧洲层面可持续性相关的议题。为响应德国财政部、德国环境部与德国经济和能源部合作提出的倡议,德国政府在2021年5月公布了德国《可持续金融战略》。该战略明确提出了以下5个目标,8个行动领域以及26项具体措施(见表2、图1)。
表2 德国《可持续金融战略》目标和行动领域
来源:German Sustainable Finance Strategy
图1 绿色金融战略具体落地措施
来源:German Sustainable Finance Strategy
从具体的行动领域来看,德国持续推动全球和欧洲层面可持续金融发展。2022年德国担任G7峰会主席国期间,将可持续金融列为优先议题,目标是“确保经济和金融稳定以及抵御未来危机的能力,并在数字化和气候中和的背景下塑造转型进程”。同时,德国希望通过全球对话、发展合作以及与多边开发银行开展可持续金融合作。在欧盟层面,德国通过推进欧盟可持续金融议程,优化《欧盟可持续金融分类目录》和强化企业社会责任推动可持续金融发展。德国为增加环境信息透明度,在该战略中提出了将加强企业非财务信息披露,设置投资产品的“红绿灯”体系从而为投资者提供关于如何评估与纳入可持续性的简捷信息,提高企业环境信息的可获得性,帮助投资者评价和使用企业的可持续信息。该《可持续金融战略》提出将加强德国联邦金融监管局(Bafin)在可持续金融领域的监管职责,支持实体产业和金融业提高物理气候风险的管理能力,持续开发ESG影响评估方法以提高ESG影响力评估。在为可持续转型提供融资方面,德国政府的融资工具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提供了全方面的融资选项,并将可持续因素纳入考量。为推动政府金融机构的可持续转型,具体举措包括:将进一步推动德国复兴信贷银行成为一家以可持续与碳中和未来为导向的转型的开发性银行,系统化地投资于转型过程中呈现的重组机会,特别是为转型技术提供更多资金;德国政府将可持续性因素与ESG标准纳入德国“未来基金”的投资决策,并且支持环境与社会领域的创新企业可以得到“未来基金”及其融资伙伴提供的额外资金;德国政府在外贸融资和联邦信用担保中将明确考虑可持续因素。为支持资本市场的可持续发展,德国通过发行绿色主权债券,致力于构建绿色债券收益率曲线,成为欧元绿债市场的基准,从而德国政府提高绿债价格的透明度并加强绿色金融市场的发展。在知识生成和分享方面,该战略提出将更好地告知投资者,加强基础研究和知识分享,与各州和地方当局进行对话。除此之外,为确保得到必要建议和客观反馈,该战略提出将可持续发展内容渗入到专家能力测试、培训课程和广泛的高级培训中,制定指标以衡量和分析德国可持续金融的发展。最后该战略还从组织保障的角度组建了跨部门协调的可持续金融工作组和可持续金融委员会。
除了具有系统性和纲领性的德国《可持续金融战略》外,德国政府相关机构在绿色债券、绿色保险和环境信息披露上出台了相关政策。
绿色债券方面,德国政府作为市场参与者直接参与资本市场,以绿色德国联邦证券的形式为绿色债券提供基准,从而为进一步推进发展可持续金融工具市场做出贡献。德国将在未来进一步发行更多不同期限的绿色债券,建立绿色债券收益率曲线,成为绿色欧元资本市场的基准。德国政府于2020年8月24日发布《绿色债券框架》,以期充分撬动债券市场助力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目标。该框架对于德国主权绿色债券的绿色项目遴选、募集资金用途与管理、信息披露、外部评估认证等内容进行了细致规定。在德国《绿色债券框架》下,合格募集资金投向分为五大类,包括交通;国际合作;创新、研究与意识提升;能源与工业;农业、林业、土壤及生物多样性保护。
绿色保险方面,德国主要通过强制责任保险与财务保证或担保来落实环境污染责任。德国政府1990年颁布并在2017年更新的《环境责任法》规定,存在重大环境责任风险设施的所有人必须采取一定的预先保障义务履行的预防措施,包括与保险公司签订损害赔偿责任保险合同,或由州、联邦政府、金融机构提供财务保证或担保。如有违反,主管机关可以全部或部分禁止该设施的运行,设施所有人还可能被处以有期徒刑或罚金。
环境信息披露方面,德国努力提高与可持续相关投资和企业环境风险信息的透明度。德国政府计划主要在以下方面加强关于既定大公司和集团的非财务信息披露:(1)非财务报表的义务范围扩大到所有在会计上被视为大型实体的公司、有限合伙企业和大型集团的母公司,以及所有在欧盟受交易所监管的上市企业。(2)非财务报表必须包含在(合并)管理报告中,并且应作为一个单独的部分进行阐述;(3)非财务信息披露应该包括一定程度上环境对公司的可持续性影响或公司活动对可持续性相关方面的影响,即双重实质性方法。此外,对于欧盟层面的透明度要求,德国努力使得国内环境信息披露方面的政策(例如非财务报告信息披露条例)和欧盟层面上可持续公司治理的条例相协调。德国将倡导制定融合当前法规和新法规的要求,以避免重复或相互冲突的报告要求给公司带来负担。德国政府还将监督其他欧盟报告要求(例如环境管理系统EMAS和可持续金融领域的法规)以及审理欧盟委员会提出的可持续公司治理倡议。基于以上做法,德国希望基于欧盟标准推动制定统一的可持续发展报告全球标准,并基于双重实质性方法涵盖可持续发展的所有方面,推动非财务报告的发展,使得欧洲成为全球环境信息披露方面的“引擎”。
(二)绿色金融市场
德国的绿色金融市场十分活跃,在绿色金融工具出现了许多创新的应用,并在市场上有不错的表现。以下将从绿色债券、绿色信贷、绿色基金、绿色保险、碳市场来介绍德国绿色金融市场发展的最新情况。
1.绿色债券
德国的绿色债券市场比较活跃,2021年共有33家发行主体合计发行232只绿色债券,发行规模约合671亿美元,同比增长158%。同年,其绿债发行量超过法国,成为全球第三大、欧洲第一大绿债发行国。根据气候债券倡议组织统计,截止2022年6月底,德国已累计发行了933亿美元的绿色债券。从发行方来看,根据气候债券倡议组织(CBI)对德国2018年绿色债券市场的报告,2018 年金融企业占发行量的43%(见图4),另外25%的交易量来自德国最大的绿色债券发行人德国复兴信贷银行(kfw)。至2019 年 5 月,德国复兴信贷银行发行了30亿欧元的绿色债券。
从2019年德国绿色债券发行项目的行业来看,占主导地位的清洁能源行业在累计收益分配募集资金中占70%,低碳建筑则是第二大行业(25%)(见图3)。除以上特征外,几乎所有德国绿色债券发行都接受了外部评估认证:86% 的交易具有第二方意见 (SPO),12% 获得气候债券标准认证,1% 获得绿色债券评级。
图2 德国绿色债券发行方情况
图3 2019年德国绿色债券项目行业分布
来源:Germany: Green Finance State of the Market – 2019 Update
在绿色债券创新方面,2020年9月2日,在德国绿色债券政策:《绿色债券框架》发布一周后,德国发行其首单绿色联邦债券(Green German Federal Security),由巴克莱银行、德意志银行、摩根大通等金融机构联席承销,该债券票面利率为0,募集资金65亿欧元,期限为10年,采取“孪生债券”模式发行。该模式将绿色联邦债券与德国常规主权债券进行对照,也就是赋予两只债券相同的特征,包括相同的期限、利率,计息日和到期日。采取“孪生债券“的发行方式是为了创造高流动性并吸引更多的国际投资者。通过与一个常规的联邦债券绑定,购买绿债的投资者可以随时将绿债换为普通的政府债券,从而保证流动性。德国金融署可以进行公开市场操作提供流动性,确保收益率处于合理区间,有助于形成绿色债券定价基准。从发行结果来看,德国首单绿色主权债券获得了全球投资者约330亿欧元的超额认购,市场反响热烈;发行价格为104.717,到期收益率为-0.463%。按照德国政府的计划,2年期、5年期、7年期、15年期、30年期亦将逐步发行,随着期限结构的完善,德国政府最终将建立绿色债券的无风险收益率曲线,为欧元绿色债券市场提供交易参考与定价基准。德国国际合作机构(GIZ)针对德国首单绿色主权债券的发行为德国联邦财政部提供了技术咨询。
2.绿色信贷
绿色信贷方面的实践中,联邦政府、联邦州和欧盟拥有大量支持绿色项目的计划,可为开创性环境项目进行融资。2018 年,整个德国中小企业部门从德国复兴信贷银行获得了约100 亿欧元支持环境项目。其中典型的德国复兴贷款伊佩克斯银行(KfW IPEX Bank)则可为环境保护、气候行动和资源保护做出积极贡献的融资提供绿色贷款。2020 年,德国政府为新业务发放了约167亿欧元(2019 年:约 210 亿欧元)的出口信贷担保。其中可再生能源领域的交易量约为11亿欧元(2019 年:10 亿欧元);其中大部分(约 10 亿欧元)用于风能行业。同年,德国政府为新项目提供了约9亿欧元(2019 年:33 亿欧元)的投资担保。2020年,可再生能源领域的交易量约为5600万欧元(2019 年:4700万欧元),主要针对风能和水电。
3.绿色基金
绿色基金方面,相对于欧洲其他国家而言,德国并不算最领先。德国在2017年仅占欧洲地区绿色基金市场的9%。而比德国表现更好的三个国家:瑞士、法国和英国的市场份额分别为33%、21%和20%。将德国与奥地利和瑞士相比,其可持续基金额的增长率依然较低,保持了相对缓慢的增长。
作为欧洲最大的经济体,德国在2017 年仅占该地区绿色基金市场的 9%,而英国和法国的市场份额则高出两倍。根据2021年Novethic欧洲绿色基金报告中,欧洲可持续基金市场规模达2430亿欧元,德国仅占70亿欧元。金融行业协会Forum Nachhaltige Geldanlagen ( FNG )的 2020 年年度报告发现,德国对可持续投资的兴趣显著回升,2019 年增长了 23%,达到 2700亿欧元。然而,这仍然仅占该国当年的基金市场的 5.4%。
图4 绿色基金份额(按地理位置划分)
4.绿色保险
绿色保险方面,环境责任保险在德国有着悠久的历史。早在1965年,就有因为环境损害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民事责任索赔提供保障的保险产品。德国绿色保险市场上具有较为完整且成熟的产品,包括前期对环境风险的分析、风险转移措施和风险与损失预防等产品和服务,如HDI提供的环境损失保险和VersWiki的环境责任险。
除此之外,德国部分保险公司已承诺到2050年实现气候中性投资组合,包括了以促进经济转型的可再生能源和其他清洁技术工厂的保险,应对极端天气事件的自然灾害损失保险和气候风险保险。根据德国保险协会的观点,德国保险公司不再愿意承保那些会阻碍可持续发展的商业或工业风险。对于德国保险业自身来说,德国许多保险公司已经承诺采取自愿举措实现保险行业的减排,例如到2025年,德国保险公司的办公楼和基础设施将实现二氧化碳中和。
5.碳市场
碳市场方面,德国除了须和其他欧盟成员国一样,参与欧洲碳排放交易体系(EU ETS)外,另外还在德国国内建立了针对建筑和交通行业的碳定价机制。在建筑和道路交通这两个尚未被EU ETS覆盖的行业引入燃料碳排放权交易体系(nETS) 被视作是对EU ETS的一项补充措施,同时也是德国政府于2019年提出的“2030年气候行动计划“的政策基石。“德国燃料碳排放权交易法(BEHG)”在2019年12月获得通过,并于2020年11月进行了修订。德国的国内燃料碳市场于2021年正式启动,拥有独立的登记簿,配额全部以拍卖形式发放,并进一步引入了《2022年排放报告条例》,明确了2021年和2022年国内燃料碳市场中的监测、报告和核查(MRV)义务。
根据现有规定,2021年至2025年,德国的燃料碳交易体系内配额为固定价格且逐年提高(由25欧逐步提高至55欧)。2026年将引入价格走廊,2027年及以后的价格走向将在2025年审议。2022年9月,为了缓解能源价格压力,德国政府决定暂时冻结国内燃料碳市场的碳价上涨计划,保持为25欧元不变。
(三)绿色金融国际合作
1.参与国际主流绿色金融倡议
绿色金融国际合作方面,德国政府和官方组织积极寻求和各方的合作。德国作为成员国加入了可持续国际金融平台(International Platform on Sustainable Finance,IPSF)和气候行动财长联盟(Coalition of Finance Ministers for Climate Action,CFCA)。德国的金融和监管部门中,德意志联邦银行作为央行参与了绿色金融系统网络(Network for Greening the Financial System,NGFS),德国联邦金融监管局参与了绿色金融系统网络(NGFS)以及可持续保险论坛(Sustainable Insurance Forum, SIF)。截至2021年末,共有9家德国银行签署了责任银行原则(Principles for Responsible Banking,PRB),9家保险和金融企业签署了可持续保险倡议原则(Principles for Sustainable Insurance,PSI)。
除国际组织的加入和合作外,德国联邦财政部、德国联邦金融监管局(BaFin)和德意志联邦银行(德国央行)将加强全球层面的对话,寻求以更有影响力的方式开展绿色金融领域的多方国际合作。例如德国与欧盟和联合国开发计划署等开展国际组织合作,支持伙伴国家制定综合国家融资框架(INFF)。德国政府已将可持续金融列入2022年德国G7主席国的议程。此外,德国联邦经济合作与发展部(BMZ)通过德国复兴信贷银行为“拉丁美洲绿色债券基金”(LA GREEN)提供初始资金。LA GREEN作为绿色债券发行的主要投资者,对于它的支持将有助于建立起对资本市场的信心,促进绿色金融产品和投资。在BMZ的委托下,德国国际合作机构(GIZ)支持巴西、越南等国家的经济/财政部、中央银行和金融机构发展绿色金融市场,推动绿色金融产品与绿色投资。通过“新兴市场可持续发展对话(EMSD)”项目,GIZ支持新兴经济体的智库、公私部门、金融机构等利益相关方开展可持续对话,其中“新兴市场可持续金融对话”就是该项目其三大支柱之一。在EMSD的可持续金融工作框架下,开展了众多推动金融体系与《巴黎协定》1.5度目标和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SDG)相一致的工作。GIZ携手全球与新兴市场的公共与私营部门合作伙伴,包括金融监管方、银行、机构投资者、交易所、研究智库和高校,通过研究、开发、试点前沿的、创新的方法论和工具,赋能金融机构做出可持续的投资决策,并开展包括环境情景分析、环境压力测试、基于区块链技术的”绿色资产钱包“等在内的一系列金融解决方案与试点,并与瑞典北欧斯安银行(SEB)和联合国 “绿色经济行动伙伴关系 (PAGE)”共同开发可持续金融在线学习平台。
2.中德绿色金融合作
作为欧洲的主要经济体,德国利用其自身的经济优势和政策经验,在推动全球绿色金融上担当领导角色,在这一点上中德具有相似性。未来中德两国需要基于气候变化问题上达成的共识,积极推动绿色金融风险管控和信息披露的国际标准制定,加速全球绿色金融系统的建设和完善上具有合作前景。在具体实践方面上,中德已经开展了许多绿色金融领域的合作。中国财政部分别于2020年11月18日、11月24日与德国复兴信贷银行签署了安徽黄山新安江流域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项目及四川省德阳市罗江区周家坝生态湿地保护及资源循环利用项目贷款协定。安徽项目总投资14.55亿元,其中借用亚洲开发银行贷款1亿美元,德国促进贷款5000万欧元,德国促进贷款期限为15年(含5年宽限期)。项目主要包括了城区排水系统完善和河道综合治理、生态村庄建设工程和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等。而四川项目总投资4.45亿元,其中借用德国促进贷款4000万欧元,贷款期限为15年(含5年宽限期)。项目主要是新建周家坝1号闸、2号闸及生态堤防水利工程、周家坝生态湿地保护修复工程和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新建零碳中心示范展示工程等。又如在山东绿色发展基金项目上,中国财政部分别于2020年8月5日德国复兴信贷银行签署了山东绿色发展基金项目贷款协定。通过亚洲开发银行贷款、德国促进贷款、法国开发署贷款、绿色气候基金(GCF)的联合实现总规模为100亿元人民币融资。项目一期规模17亿元人民币,其中利用亚行贷款1亿美元。项目二期规模33亿元人民币,其中,利用德国促进贷款1亿欧元,贷款期限为15年(含5年宽限期)。该项目旨在通过投资节能减排、环境保护与治理、清洁能源、循环经济、绿色制造等领域实现山东省绿色发展。
除此之外,德意志交易所与中国交易机构和金融机构开展了广泛合作。2022年1月19日,德意志交易所宣布同中国广州期货交易所(GFEX)签署了谅解备忘录,建立了合作伙伴关系,探索绿色金融领域的国际合作。未来双方将共建中欧绿色金融合作机制,加强在市场研究、市场宣传、投资者教育等方面的资源共享,探讨在碳排放权等绿色发展类产品合作的可能性。2022年3月2日,德意志交易所和中国邮储银行联合发布了“STOXX中国邮政储蓄银行A股ESG指数”。该指数基于中财大绿金院自主研发的ESG评级体系及数据库,兼具国际标准,这将为全球投资者在中国的投融资上提供更为全面和科学的ESG决策参考,同时助推了中国资本市场的国际化进程。2022年10月,德意志交易所将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所提供的中国市场ESG历史数据纳入其数据库服务中,促进国际投资者更好地评估中国企业的ESG活动。
在德国联邦部委的委托下,GIZ代表德国联邦政府于2015年开启在绿色金融与可持续金融领域与中国的合作。受德国联邦经济合作发展部(BMZ)的委托,从2015年起,德国国际合作机构(GIZ)在中国开启了一系列推进可持续金融相关的工作。GIZ的“新兴市场可持续对话 (EMSD)” 全球项目,致力于支持G20新兴经济体开展可持续金融领域的能力建设、知识共享和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对话,并制定和试点实施可持续的解决方案,以期在各部门和各地区推广可持续性工具和战略。在EMSD的框架下,2016-2019年,GIZ携手瑞典北欧斯安银行(SEB)共同支持中国绿色债券市场建设,在中国推动符合国际最佳实践的环境、市场和透明度标准,绿色债券原则(GBP)框架,并开展针对绿色金融市场全生态体系的能力建设活动。2017年,GIZ与自然资本金融联盟(NCFA)携手全球9大银行开展环境情景分析的试点,其中包括与中国工商银行开展了为期一年的干旱压力测试的试点工作。项目通过开发并测试基于干旱情景的分析框架和工具,利用风险建模帮助银行量化和评估干旱事件对其贷款组合的影响,从而在金融机构中推广将环境因素纳入信贷决策。该研究成果纳入2017年G20汉堡峰会的绿色金融小组的研究成果。在能力建设与知识共享方面,2018年起,GIZ致力于开展ESG投资、绿色投资人以及金融机构环境风险分析的主题培训。2020年起,GIZ、CFA Institute与中财大绿金院合作开展可持续金融校园课程试点。通过该项目将可持续金融的概念、范畴、产品与创新机制介绍给学生及相关从业人员以期将可持续金融理念融入日常工作中,为可持续金融的专业人才培养积蓄力量。2023年,在中国生态环境部的指导下,GIZ中德气候合作-伙伴关系项目(SGCCC-CP)与气候投融资专委会(CIFA)合作,开展一系列气候投融资的能力建设活动,介绍气候投融资的相关产品与创新、气候与环境相关信息批露以及碳排放核算的相关方法论、工具与实践。
三、经验总结和中德合作展望
总结上述德国绿色金融发展情况,可以发现德国通过一系列政策的出台、金融工具的创新应用和广泛的国际合作取得了不错的绿色金融表现,在全球绿色金融发展方面处于世界领先水平。
具体来说,德国构建了完整且系统性地解决气候问题的法律政策,并且注重应用绿色金融作为政策落地的支持工具,实现碳减排。德国在涉及绿色金融的立法上注重国际标准与自身国情的结合,其代表性的《可持续金融战略》则从透明度,风险管控,国际交流等方面积极融入国际上的普遍做法,考虑与本国的适用性。从绿色金融市场表现上来看,德国主要通过发行绿色债券来支持绿色项目,其绿债发行规模居全球前列。德国发挥了其地处欧洲资本市场上的优势,积极推动了绿色主权债券,并以此作为一项政策实验来判断市场对于绿色项目的态度,以市场的真实表现作为依据来辅助决策、政策的细化和调整。此外,在国际金融合作上,德国积极参与国际绿色金融组织,并利用多边倡议切实地开展许多绿色金融领域合作。
对于未来的中德合作,2019年,中国国务院副总理刘鹤与时任德国副总理兼财长朔尔茨(现任德国总理),共同主持的第二次中德高级别财金对话中,同意了两国将加强在金融科技领域和绿色金融领域的交流合作。2021年9月,陆家嘴金融城理事会与美因河畔法兰克福金融协会签署战略合作备忘录,双方明确推进在资产管理、绿色金融和金融科技方面的合作。
展望中德绿色金融的双边合作,双方可以从政策制定和实施、绿色金融创新产品的交流、金融市场的参与,绿色金融能力建设等方面开展交流合作。由于绿色金融涉及金融部门和环境部门的协调合作,中德双方可以就可持续金融顶层设计与战略制定,跨部门协调机制、跨领域立法的经验进行沟通,包括探讨数据的共享、政策的评估等。建议中德双方在《中欧共同分类目录》框架下加深对彼此金融市场的理解,提高市场准入度,为双方投资人改善信息透明度,并推动发行跨境可持续金融产品。基于中德双方在绿债市场已积累的丰富经验,建议德国与中国深入开展同侪交流,特别是借鉴德国在发行绿色主权债券方面的经验以及探索中德公共机构如何在绿色金融领域更好的发挥可持续的示范作用,落实绿色财政的政策,交流公共机构绿色投融资的最佳范例。中国和德国在不同方面积累了绿色金融发展经验,未来可以就绿色金融市场发展开展交流合作,在人才培养上拓宽渠道,共建绿色金融能力。
致谢:
感谢德国国际合作机构(GIZ)的可持续金融项目主任祁岚,中德气候合作-伙伴关系项目顾问曹韵,中德合作-碳排放权交易、碳市场机制和减缓工业相关氧化亚氮排放项目高级顾问张铮对完善本文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作者:
赵鑫 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国际合作部助理研究员
毛倩 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国际合作部主任、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