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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GF观点 | 绿色金融与普惠金融融合发展路径分析——以福建龙岩为例

发布时间:2023-04-21作者:周雨阳

大力发展普惠金融和绿色金融,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发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明确提出的金融改革方向[1]。近年来福建省龙岩市以国家级普惠金融改革试验区建设为契机,积极推动普惠金融与绿色金融高质量融合发展,并取得丰硕成果。本文将以我国绿色金融与普惠金融融合发展路径为目标分析其必然趋势、发展现状和挑战建议,并以龙岩市为例分析绿色金融与普惠金融融合发展实践经验,最终形成绿色金融与普惠金融融合发展建议。

一、绿色普惠金融概述

绿色金融和普惠金融是当前地方层面最为关注的两大特色金融主题,也是构建地方多元化、多层次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绿色金融体系进入深化发展阶段及普惠金融地方实践试点渐入佳境,关于绿色金融与普惠金融的服务延伸与融合逐步成为地方政府“十四五”期间关注重点与发力抓手。目前学界普遍认可的“绿色普惠金融”一般指在金融机构商业可持续条件下,为普惠对象提供相关绿色金融服务,促进他们参与绿色经济、绿色产业和绿色项目的金融活动,其绝非绿色金融和普惠金融的简单叠加,而是通过金融的资源配置功能统筹协调绿色金融与普惠金融发展,为绿色金融寻找创新落脚点、为普惠金融奠定可持续基础,通过两者在发展理念、业务资源、管理方式和科技创新方面相互借鉴融合,达成“让绿色更普惠、让普惠更绿色”的发展成效,最终服务于全社会“碳中和”目标落实。

绿色与普惠融合协同是国内政策引导趋势,将为社会实现“1+1>2”的效果,具备融合必然性。

2022年2月28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强调,“促进普惠金融和绿色金融、科创金融等融合发展,提升政策精准度和有效性。” 普惠金融关注民生、民营小微企业、“三农”和脱贫攻坚等领域的问题,体现了各市场主体协调发展,金融服务平等共享;绿色金融在环境保护、资源节约等领域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是经济绿色发展和人与自然协调的表现。在绿色和普惠之间构筑桥梁,以绿色普惠金融的概念推动绿色金融和普惠金融在一定领域、一定层次的融合协同发展,有利于扩大绿色金融发展的广度、提升普惠金融发展的质量。

绿色与普惠金融锚定可持续发展目标、诉求与对象交叉,具备融合可行性。

从发展目标看,普惠金融关注社会公平和机会均等,绿色金融强调人与自然的协调发展,但两者的共同目标一致,都是为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并最终落脚于服务人民的美好生活。从服务对象看,小微企业、农民、城镇低收入人群、贫困人群和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是当前我国普惠金融重点服务的对象;而绿色金融主要服务环保节能、清洁能源、绿色交通、绿色建筑等领域,下沉至微观产业将从生态农业、绿色物流等层面与普惠金融有所交叉。此外,普惠金融服务领域大部分市场主体以小微企业、个体户为主,基本覆盖绿色金融主要服务对象。在目标诉求、服务对象与服务内容上的交叉为普惠金融和绿色金融融合发展提供充分的合理性与可行性。

二、绿色普惠金融现状和挑战

(一)绿色普惠金融发展的现状

绿色金融与普惠金融融合发展趋势显著。近年来,我国普惠金融与绿色金融均得到较好的发展,成为实现社会经济建设的有效支撑,随着普惠金融与绿色金融推广范围不断扩大,二者之间的联系越来越紧密,支持绿色高效农业、绿色乡村建设、绿色脱贫和民营小微企业绿色发展的绿色普惠金融案例和产品越来越多,普惠金融和绿色金融融合发展的趋势也越来越明显。例如贵州农信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发起并研制《绿色普惠信贷分类目录(农业)》,被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列入《2022年绿色金融标准重点推进清单》,为引导绿色金融资源流向农村和广大普惠群体提供根本依据;浙江省台州市搭建全国首个普惠绿色金融应用场景“微绿达”并制定发布了全国首个小微企业绿色标准,着力解决普惠金融与绿色金融融合发展过程中存在的“流动性贷款绿色认定难、小微企业绿色评价难、小法人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难”等问题。

(二)绿色普惠金融面临的挑战

由于关于绿色普惠金融的探索仍处于初期发展阶段,任重而道远,绿色普惠金融融合发展仍在标准化体系、政策支持、普惠主体绿色化需求等方面存在缺失,亟需参考绿色金融与普惠金融既有金融体系逐步完善丰富形成自身兼具特色性与包容性的内容。当前绿色普惠金融在实践过程中暴露出的问题包括:

一是缺乏统一、完善的标准化体系。统一标准体系包括完善绿色普惠金融的评判标准、市场准入标准、考核标准以及激励奖补标准,以及监管评价体系和风险控制体系。《绿色金融术语(试行)》已对绿色普惠金融的概念进行界定,但细化到具体的符合绿色普惠范围的金融活动尚无施行标准,为金融机构实操人员有效识别绿色普惠项目并提供融资支持增加难度。以贷款活动为例,由于绿色贷款和普惠贷款统计方法存在差异,直接取二者交集无法完整反映投向绿色普惠领域的贷款数据。一方面,在绿色贷款的基础上进一步统计符合普惠标准的贷款,存在同一主体不同用途的贷款只能部分纳入的问题。专业门槛原因致使银行从业人员对于产品、服务是否符合绿色普惠范畴感到困惑,企业参与主体也无法有效辨别自身是否完全或部分是否符合绿色普惠要求。另一方面,在普惠贷款的基础上进一步统计符合绿色标准的贷款,又面临难以精准识别的问题。绿色普惠金融的主要服务对象以农民、小微企业、个体户等为主,其生产经营中数据缺失较大、统计不规范,为绿色普惠统计增加难度。

二是缺乏协调的政策支持。宏观经济政策协调是推动经济发展、巩固经济增长基础的必要条件,发展绿色普惠金融需要统筹兼顾财政、货币和结构性改革政策。然而,目前绿色金融和普惠金融的宏观激励政策尚未叠加。一是国家层面的绿色和普惠金融激励政策各有侧重;二是业务分属主管部门不同,需要同时调动农业局、金融局等监管主体,同时需要建立有效的协同合作、数据共享机制;三是金融机构内部的绿色和普惠激励政策尚未融合;四是金融机构对绿色普惠客户的激励普遍不足。

三是普惠主体绿色化有效需求不足。普惠金融主要涵盖的农民、小微企业、低收入群体在产业链条中相对处于弱势位置,而绿色金融支持的环境改善、应对气候变化和资源节约高效利用等行业收益还不稳定,两者融合发展覆盖的三农、小微和扶贫等主体普遍存在缺乏传统的抵(质)押物、投资周期长、基础信息不全、经济效益不高和收益不稳定等问题。在绿色普惠金融的盈利无法保障的情况下,普惠主体寻求绿色化转型的动力和有效需求减少,不利于绿色普惠金融可持续发展。

三、龙岩绿色金融与普惠金融融合发展的路径探索

自2019年龙岩被列入国家级普惠金融改革试验区建设以来,当地以生态发展理念为指导全力推动普惠金融和绿色金融融合发展。

政策引导方面,以“两山”理论为指导,强化顶层设计。试验区建设启动以来,龙岩出台《龙岩市林业普惠金融服务专项实施方案(2020-2022年)》《龙岩市绿色金融专项行动方案》等,提出逐步构建多层次、全方位的林业金融服务体系,力争实现林业贷款“增量、扩面、提质、降本”目标,使林业金融创新在福建省乃至全国都具有一定的标杆示范效应,探索普惠式绿色发展新路径,促进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在全国地级市中,龙岩市率先出台林业贷款贴息政策,向林农发放用于林业生产的贷款,实行降息减费让利,制定相关政策保障措施,林业贷款在享受上级财政3%贴息的基础上,叠加享受市级财政1%贷款贴息。优化贷款审批流程,建立健全林业客户信用信息档案,严格采伐管理,实施森林综合保险。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对林业贷款业务进行专项考核,监管部门适当提高不良容忍度,并将相关业务开展情况与履职评价、监管评级等挂钩。

为了保障部门间发挥更大协同作用,龙岩在福建省首创推出干部“双向挂职”模式,该模式为选派行政机关干部和金融机构干部双向交流挂职服务普惠金融、绿色金融,帮助指导企业解决融资难等问题。例如,龙岩市各级政府共同打造线上林权服务中心、林业金融区块链融资服务平台,在龙岩数字普惠金融服务平台推出“兴林贷”等9款线上“秒批”和数据“直连”信贷产品,健全绿色金融服务体系;再如,建立林权“直接抵押+收储担保”“先代偿后处置”等模式,控制收储担保“兜底”风险,有效破解抵押林权处置难题,调动当地放贷积极性。此外,成立县级林权服务中心,为林农提供“五位一体”的“一站式”服务,将林农办贷时间缩至7天以内,较大提高绿色普惠金融工作效率。

市场创新方面,优化绿色金融服务,不断健全绿色金融服务体系。聚焦绿色信贷层面。龙岩市充分调动辖区银行参与积极性,构建多元化的绿色信贷产品,创新推出“林业中长期抵押贷款、连碳贷”、“惠农e贷”等多款绿色信贷产品,切实满足农户信贷资金的多元化需求。推动建设银行打造“绿色交通”绿色金融服务中心,支持绿色交通环境友好铁路建设,已投放贷款2.15亿元。推动兴业银行向龙岩紫金山废弃煤矿发放首笔矿山生态恢复治理贷款2亿元,农发行向永定区全域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授信9.5亿元。

聚焦绿色保险层面。龙岩在三农综合保险的基础上,积极打造“一产业一信贷一保险”模式,创新推出“中银甘薯通宝”“菇贷通”等21个绿色专项信贷产品,涉及20类特色产业产品;创新推出“百香果种植气象综合指数保险”等19个保险产品,涉及15类特色农业产品。聚焦发展新方向,开发林下经济产品保险、野生动物致害政府救助责任保险等多种林业特色险种,在保护生态的基础上,努力探索以林下种植、养殖、产品采集加工和森林景观利用为主要类型的林下经营之路。拓宽森林保险覆盖面。在全省率先将天然商品林参照生态公益林保险模式以县为单位统一组织投保,目前已实现了森林综合保险全覆盖。引入保险竞争机制。在全省率先打破单一保险公司独家经营森林综合保险的局面,引入两家承保机构公开竞标承揽业务,在保费不变的同时大幅提高了森林综合保险保额。

聚焦绿色消费层面。龙岩市推动银行业机构引入碳积分纳入授信依据,推出“普惠金融·碳金卡”,额度最高达30万元,利率最低至4.2%,随借随还,按天计息,同时,客户利用碳积分还能享受商城折扣优惠,涉及绿色出行、绿色生活、绿色能源、绿色公益等四个方面,助推形成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助推紫金矿业成功发行全国贵金属行业首单、全省首单“碳中和”主题债券,发放全省农行首笔碳排放交易质押贷款,推动碳减排支持工具等央行优惠资金政策协同发力,发放碳减排贷款4.57亿元。

主体推广方面,持续改善普惠金融基础设施,促进可持续发展。2017年,龙岩市创新推出用林权证直接抵押贷款的普惠金融产品“惠林卡”,有效破解林农融资难、融资贵等难题。试验区建设以来,龙岩市持续做优做强惠林卡,不断扩大惠林卡覆盖面,授信、用信额度。目前,该卡可为林农、林业小微企业主及林下经济种养户、经营者提供生产经营贷款、现金结算等金融服务,林农凭借“身份证+林权证或从事林下经济证明”可直接申请“惠林卡”并贷款,免中介评估,并可享受省、市级财政共4%的贴息。贷款范围已拓展到造林抚育、竹林垦复、花卉苗木、林业经济、森林旅游、林产品采集加工等涉林领域,进一步打通“资源变资产,资产变资本,资本变资金”的通道。“惠林卡”已向全国推广,同时被确定为福建省普惠金融改革可复制创新成果和营商环境典型经验做法,并向全省推广。截至9月末,已累计发卡3.58万张,授信35.81亿元,用信23.54亿元,直接为林农节省贷款利息、年费、林权评估等费用超过7100万元。同时,在“普惠金融·惠林卡”的基础上,推出“普惠金融·九龙江惠林卡(碳汇)”,以满足九龙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修复资金需求。

四、绿色金融与普惠金融融合发展的总体路径建议

(一)建立健全标准化体系,加强绿色普惠顶层设计

建立健全绿色普惠金融标准化体系是融合发展的基础。政府和金融监管部门要契合绿色金融和普惠金融主体的特征,对现有标准(包括绿色信贷产业目录、债券)进行完善和进一步解释,明确什么是绿色金融和普惠金融以及怎么识别和认定的问题。对标准的可行性进行论证和调研,确保市场主体可接受、可操作、可实现。

(二)发挥政策引领作用,促进绿色普惠融合发展

打出政策“组合拳”,激发金融机构做绿色普惠金融的内生动力。一方面,进一步叠加释放绿色金融和普惠金融的政策红利,健全政策激励机制,综合运用财税政策和金融政策,通过减少成本和增加利润的方式引导金融资源投入绿色普惠领域,引导金融机构让利给绿色普惠金融市场融资主体,让绿色普惠金融发展有动力。另一方面,构建风险补偿机制,根据各地财政实力和金融结构实际,建立健全风险补偿基金,因地制宜推广各类保险,充分发挥保险的风险转移、社会互助和社会管理功能。

(三)推动金融产品创新,刺激绿色普惠主体需求

聚焦绿色普惠主体生态价值实现和绿色金融融合发展等,创新金融服务模式,健全绿色普惠金融产品体系,如创新绿色普惠信贷产品、保险产品等,优化绿色普惠信贷服务体系,满足多元化普惠服务对象的绿色融资需求。此外,积极探索绿色普惠信贷产品创新,结合地区特色,针对个人、中小企业等不同发展规模、不同融资需求的客户群体,提供相应的绿色金融产品服务。

践行新发展理念,绿色普惠金融将是未来的发展方向。绿色金融和普惠金融的融合发展,将在绿色和普惠之间构筑桥梁,以绿色金融手段赋能普惠群体,最终通过绿色与普惠的合力推动经济和环境更加协调的发展。

参考文献

[1]周萃.《普惠金融与绿色金融“融合发展”之路径》[N].金融时报,2022

[2] 施懿宸;覃悦;任玉洁. 《绿色普惠|乡村振兴目标下,推动绿色金融与普惠金融相结合的路径分析》 [EB/OL].https://iigf.cufe.edu.cn/info/1012/3983.htm

[3] 蔡永卫.《普惠金融与绿色金融融合发展的研究与思考》[J].《财经界》,2019

[4] 刘利红;任丹妮;徐振鑫.《绿色金融与普惠金融融合发展路径研究》[N].金融时报,2022

[5] 汪洵. 《IIGF观点 | 绿色金融与普惠金融融合发展实践:以湖州为例》 [EB/OL].https://iigf.cufe.edu.cn/info/1012/6161.htm

[6] 王擎宇.《福建龙岩推动普惠金融与绿色金融高质量融合发展》[N].中国网财经,2022

[7] 张瑞怀.《绿色普惠金融促进共同富裕》[J].《中国金融》,2021

作者周雨阳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科研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