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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金融|2019年度绿色企业债发展概览及建议

发布时间:2020-04-03作者:

2019年,我国绿色债券市场总量实现大幅跃升,呈现多维度的亮点。其中,绿色企业债共发行39只,发行规模达479.6亿元,同比增长124.43%,成为贴标绿债市场中增幅最大的债种。2019年,绿色项目分类标准与时俱进、优质企业发债政策便利性不断提升,绿色企业债券服务实体经济绿色转型的能力也随之不断增强,发展前景可期。本文将通过对2019年我国绿色企业债市场的发展情况进行总结与分析,为绿色企业债的长远发展提出建议。

一、 绿色企业债券的内涵及发展背景

企业债券指境内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由发改委进行审核、监管。企业债券品种多样,发行规模保持持续增长态势,近两年,企业债券发行监管政策适时更新,为优质发行主体提供简化申报流程、一次审核多次发行等政策便利,并于近期全面推行注册制,发行前景可期。

(一) 顶层设计定向激励,企业债市场发展迎来新机遇

2018年12月,为了支持优质企业融资,发改委发布《国家发改委关于支持优质企业直接融资进一步增强企业债券服务实体经济能力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主要内容包括三点:一是采用更加高效的审核方式,“即审即报”,安排专人对接,专项审核;二是通过“正负面清单管理”的方法,引导债券资金流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实体经济;三是发行管理方式实行“一次核准额度、分期自主发行”,提高了资金筹措的灵活度。这些政策为企业债券的发行提供极大便利,大量百亿规模的企业债券在短时间内便被核准发行。值得一提的是,《通知》中写道“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优秀民营企业发行企业债券”,事实上逐渐放开了优质民营企业的企业债准入门槛。此举不仅丰富了企业债券的发行人主体性质,也为企业债市场提供了强有力的增长点,保障了企业债市场未来的高质量发展。

在政策引导下,企业债市场发行量大幅上升,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显著增强。2019年我国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流动性保持合理充裕,信用债券发行利率显著下行,信用利差被压缩至历史低位,企业债券也实现跨越式发展。2019年我国共发行392只企业债券,发行规模达3624.39亿元,同比上涨49.25%。作为实体企业直接融资的重要金融工具,企业债的蓬勃发展进一步提升了其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

2020年3月1日,发改委发布《关于企业债券发行实施注册制有关事项的通知》,企业债券发行由核准制改为注册制,发行条件改为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企业债券一年的利息,准入门槛大幅放宽。通过全面实施注册制、简化发行条件、强化信息披露要求、取消企业债券申报中的省级转报环节等一系列政策安排,企业债券的发行流程不断优化,政策便利程度不断提升。

(二) 配套政策逐步完善,绿色企业债市场规范发展

绿色企业债券是指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依法发行的、募集资金主要用于支持绿色产业项目并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发改委对于绿色企业债的支持范围、发行条件能做出明确规定,形成了较为完善的政策体系。

2015年12月,发改委发布《绿色债券发行指引》,对绿色企业债的募集资金投向产业及审计要求做出明确规定,要求绿色企业债的募集资金至少有50%投向《绿色债券发行指引》中所列出的十二大类产业,其余资金可以用于补充流动性等一般用途;并规定主体信用评级 AA+且运营情况较好的发行人,可使用募集资金置换由在建绿色项目产生的高成本债务,一系列举措为绿色企业债的发行人主体在支配所募资金时拥有更大的灵活性。此外,发改委对于绿色企业债券募集资金占项目总投资比例放宽至 80%,发行绿色债券的企业不受发债指标限制。

2019年3月,发改委等七部委联合印发《绿色产业指导目录(2019年版)》,成为绿色企业债支持项目的主要界定依据。《绿色产业指导目录(2019年版)》厘清了产业边界,对绿色企业债的募集资金投向进行细致划分为节能环保产业、清洁生产产业、清洁能源产业、生态环境产业、基础设施绿色升级、绿色服务等六大类,解决了过去参考《绿色债券发行指引》时出现的绿色产业概念泛化、标准不统一等问题。绿色企业债市场的规范性文件逐渐完善,为绿色企业债市场搭建了完备的发展体系,促进了绿色企业债市场的高效发展。值得一提的是,除绿色企业债外,其它境内绿色债券市场品种仍参照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发布的《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15年版)》界定绿色项目,两套分类标准仍存在明显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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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1 《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15年版)》与《绿色产业指导目录(2019年版)》项目差异

资料来源:兴业银行绿色金融视角下的《绿色产业指导目录(2019年版)》解读

二、 2019年绿色企业债市场概况分析

2019年的绿色企业债市场表现突出,发行数量与规模再创新高,债券期限更加丰富、优质主体发行数量增加、发行主体多元化、可续期债券等创新品种进一步丰富了绿色企业债市场的应用场景。

(一) 发行规模与数量大幅提升

2019年的绿色企业债总发行规模为479.6亿元,较2018年的213.7亿元增长124.43%,成为2019年境内贴标绿债市场增幅最大的绿色债券种类。发行数量上看,新发行的债券数量从前两年的21只增长为39只,同比增加85.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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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2 2017-2019年我国境内绿色企业债发行规模及数量

数据来源: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

(二) 期限更加丰富,整体评级较高

在期限方面,绿色企业债券以大于等于5年的长期债券为主,其中“19武汉地铁绿色债01”的发行期限为20年,是三年来发行期限最长的绿色企业债券。具体而言,绿色企业债券以5年年期和7年期为主,分别占据了发行金额的50.73%和19.91%,占据了发行数量的38.46%和3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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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3 2019年绿色企业债券期限分布

数据来源: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

在评级方面,绿色企业债券的债项评级整体较高。2019年发行的绿色企业债券中有22只债券评级达到AAA,数量上超过总数的一半,发行金额351.2亿元,占比7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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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4 2019年绿色企业债券评级分布

数据来源: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

(三) 募集资金用途广泛

2019年,绿色企业债479.6亿元的总发行规模中,实际投向绿色产业、绿色项目的金额为318.8亿元,占比达66.47%,其余资金用于补充企业运营资金等一般用途。从具体资金投向来看,绿色企业债募集资金使用于19类项目。其中,投资于城市轨道交通的金额最大,达132亿元;煤炭清洁利用、污染防治、工业节能等3类项目均高于20亿元;其余14类项目的市场份额小于20亿元;未公示的金额为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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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5 2019年绿色企业债募集资金投向分布(单位:亿元)

数据来源: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

(四) 发行主体地区与行业集中

由于各地绿色金融发展程度存在区别,2019年绿色企业债的发行地区与行业间差异较大,分布较为集中。2019年共有27家企业发行的39只债券中,有25家为国有企业,累计发行37只债券,募集资金467.6亿元;2家民营企业发行2只债券,募集资金12亿元,参与度有待进一步提高。

1. 地区分布差异明显,整体趋于多元化

从发行主体的地区来看,2019年共13个省(直辖市、自治区)的企业参与了绿色企业债券发行,其中广东省作为近两年绿色企业债市场的领跑者,其发行数量与金额均位居第一,6家企业共计发行11只债券,募集资金145亿元,占比30.23%;河北省发行数量与发行金额均位居第二,3家企业共计发行5只债券,募集资金60.2亿;山西省以潞安集团的2只大额债券位居发行规模的第三。

综合来看,绿色企业债券的发行区域不断扩大。2016年仅有3个省份发行了绿色企业债,2017年增加至13个,2018年为9个,2019年回升至13个,越来越多的地区开始绿色企业债的实践,四川省在今年发行了该省历史上第一只公开发行的绿色企业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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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6 2019年绿色企业债发行主体地区分布

数据来源: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

2. 行业分布广泛,大体与城市基建目标契合

从发行企业的所属行业(分类标准采用wind二级分类)看,全年发行过绿色企业债的27家企业中,13家企业来自资本货物行业,多为地方城投公司;其次是运输业和公共事业的企业,多为各地的地铁等交通运输企业和供水供暖等城市基础设施企业;另有材料、能源、多元金融、汽车与汽车零部件和半导体与半导体生产设备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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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7 2019年绿色企业债发行主体行业分布

数据来源: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

(五) 创新能力不断增强,满足多元需求

受益于政策的定向激励,2019年有更多的优质主体参与绿色企业债券发行,丰富了发行人种类。同时,绿色企业债市场也出现了首只可续期绿色企业债和首只债券通绿色企业债,进一步丰富了绿色企业债的产品序列和发行渠道,促进绿色企业债市场全面发展。

1.优质主体绿色企业债

《通知》发布之后,大量的优质企业开始申请发行企业债券,其中也不乏部分民营企业。在绿色企业债领域,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广州地铁”)和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比亚迪”)均于《通知》发布的当月,以优质主体的身份获批了绿色企业债,形成了良好的示范效应。

表 1 2019年广州地铁绿色企业债发行基本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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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

表 2 2019年比亚迪绿色企业债发行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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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

值得一提的是,国有企业广州地铁获批300亿元绿色债券,这是迄今为止发改委批准的最大规模的绿色企业债。2019年广州地铁公开发行了四只债券,募集资金共计85亿元,数量与规模均位居全年榜首,利率均处于当年绿色企业债最低水平,优质主体身份以及良好的信用担保大大降低了企业的融资成本,最终募集资金用于广州地铁五号线、十八号线等线路的主体工程。

民营企业对于绿色企业债的市场参与度较低,而比亚迪作为优质民营企业,成为《通知》实施后的首位受益者。获批后,比亚迪分别于2018年、2019年各发行一只债券,期限均为5年,债券评级均为AAA级,募集资金共计20亿元,用于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电池及电池燃料、城市云轨等绿色项目,均属于当前国家重点关注的行业。未来随着《通知》的相关政策逐渐深入落实,更多的优质民营企业有望参与绿色企业债的发行,更多的绿色产业和项目将因此获益。

发改委明确支持信用优良、经营稳健、对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或区域经济具有引领作用的优质企业发行企业债券,并特别强调了支持优质民营企业融资。对于优质主体扩大自主性的同时采用更严格细致管理已经有了明显成效,成功引导优质企业的资金留向实体经济。优质主体绿色企业债也保证了未来的绿色企业债市场的良好发展。

2.首单绿色可续期企业债

可续期债券即永续债券,其核心特征为发行人在规定期限内具有是否续期的选择权。例如“3+N”的期限设计表示债券赎回期为三年,三年期满后由发行人决定是否继续延期,如继续延期则在第二个赎回期满再次行权,以此类推。可续期债券能够很好地暂缓实体企业可能出现的支付困难,与部分企业建设周期长、资金投入大的特质相适应。

河北河钢集团有限公司于2018年11月获批额度为35亿元的绿色可续期企业债,募集资金用于除尘防尘项目、烧结机新建烟气脱硫项目等。企业自2018年12月起,分3批成功发行其全部注册额度,成为我国钢铁制造企业成功发行的首只可续期绿色债券,同时也是市场首只可续期绿色企业债。

表 3 河钢集团绿色可续期企业债发行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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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

本期债券分为两个品种,品种一期限为4+N年期,发行规模9.2亿元,发行利率5.80%,2018年末发行;品种二期限为4+N年期,发行规模25.8亿元,在2019年内分两次发行。当前我国多种重要工业原材料出现产能过剩的情况。对工业原材料的生产模式进行改革,促进生产厂商的高质量发展是我国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前提。然而,这类厂商的营业状况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当前我国经济下行压力较大,导致工业原材料生产者经营表现不佳,面临一定的融资困境。可续期债券的出现有效缓解了相关企业的融资困局,很好匹配了此类项目资金投入大、投资回报周期长的特点。

3.首只债券通绿色企业债

2019年2月,深圳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在深交所发行了“19深圳能源绿色债01”,成为“债券通”上线运营以来的首只债券通企业债券。

表 4 “19深圳能源绿色债”发行信息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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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

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关键时期,深圳能源通过债券通机制积极引进国外资金,开创了债券通企业债的先河,通过绿色债券募集资金发展绿色能源,极大助力了粤港澳大湾区金融合作创新。同时,借助香港的国际金融市场,我国的优质绿色企业债也能够走向国际资本市场,在吸引更多国外投资者的同时加强国际交流。

三、 展望与建议

2019年中国绿色企业市场增长最为显著的一年,为服务实体经济结构转型,促进绿色企业债市场的高质量发展,本文提出以下建议:

第一,加快绿色债券分类标准统一工作进程。目前,绿色企业债发行参照《绿色产业指导目录(2019年版)》执行,而绿色金融债、公司债以及债务融资工具等产品参照《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15年版)》执行,两套标准之间存在明显差别。目前人民银行、发改委等相关部门已经着力推进标准统一工作,未来应依托绿色债券标准委员会,加快推进绿色债券的统一与规范,使绿色债券发行者与投资者有据可循,通过明确的投向规定为绿色项目和绿色资金有效“贴标”。

第二,适度放宽优质民营企业准入标准。民营企业是我国实体经济的重要一环。但民营企业受制于身份,融资难融资贵的情况仍然存在。未来应适度放开市场准入标准,鼓励更多优质民营企业参与到绿色企业债发行中来,在全市场范围内形成示范效应。同时,更多民营企业参与发行也能为绿色企业债市场注入更多活力,从而进一步扩大绿色企业债市场规模,以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的高质量发展。

第三,强化绿色企业债发行前和后续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要求。相较于普通债券,绿色债券的资金被要求流入规定的绿色产业和项目,因此需要更严格的信息披露要求和资金后续使用情况跟踪。目前我国绿色企业债尚未形成强制性、规范化的信息披露机制。对信息披露和资金后续使用情况应出台严格要求,保证绿色企业债的公开、透明及专款专用,确保绿色企业债充分发挥引导资金流向绿色产业的资源配置作用。

第四,鼓励产品创新,探索发行项目收益债券。区别于一般企业债,项目收益债券要求债券募集资金全部投入标的项目,其本金和利息的偿付由项目收益全程覆盖,从长期来看可有效减轻发行人偿付压力。目前我国尚无绿色项目收益债发行,而污染治理、清洁能源、绿色交通等项目具备产生稳定现金收益的前提条件,募集资金100%用于项目建设也符合绿色债券专款专用的运行机制,应成为未来相关企业满足绿色项目融资需要的有力工具。

作者:

黄智尧 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科研助理

刘元博 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科研助理

云祉婷 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助理研究员

指导老师:

史英哲 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副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