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3月10日,习近平总书记专门赴湖北省武汉市考察疫情防控工作时强调,“加快补齐治理体系的短板和弱项,为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筑牢制度防线。要着力完善城市治理体系和城乡基层治理体系,树立‘ 全周期管理 ’意识,努力探索超大城市现代化治理新路子。”要提高完善城市治理体系,特别是要探索超大城市现代化治理新路子,就有必要高度重视当前国际上普遍推行的健康城市治理体系和理念。1994年,世界卫生组织将健康城市定义为“健康城市应该是一个不断开发、发展自然和社会环境,并不断扩大社会资源,使人们在享受生命和充分发挥潜能方面能够互相支持的城市”。健康城市的概念一定程度上来源于人类对公共卫生治理的重视,是卫生城市的升级版,被视为“新公共卫生”的开端,而健康城市正是这一概念的具体应用。2019年,全国爱卫办依据《全国健康城市评价指标体系(2018版)》对全国所有国家卫生城市组织开展了评价工作,共有314个国家卫生城市(区)填报了2018年度全国健康城市评价数据。我国健康城市治理体系已经取得一定成果。但是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大爆发,特别是湖北省武汉市应对疫情的实践,对于健康城市治理体系提出了更为迫切的要求,亟需加大治理力度,增加政策扶持。
一、新冠肺炎疫情对健康城市治理体系提出迫切要求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国上下凝心聚力,团结奋战。通过建立联防联控抗疫工作机制,实行分级、分类、分区处置的系统化防治措施,形成了党政军民产医媒全社会形成共同战“疫”的局面,无疑是对于疫情防控的最有效措施。而联防联控机制的分级分类便以社区为单位的“城市”空间为单位,同时,社区也是整个公共卫生体系的基本单位。可见,社区的公共卫生服务能力若能快速提升,对于提升人居环境起着重要作用。同时,健康城市、健康社区等行动的积极推进也将加速推动我国形成更加健康友好的人居环境和公共空间。因此,疫情防控治理是当前社区工作的重中之重,而公共卫生治理水平是衡量健康城市的一项应然标准。此次新冠疫情的全国性扩散大大超出了政府和社会各界对疫情的预判,以至于武汉及湖北省其他疫情重灾区,均被迫仓促应战,从检测甄别能力、感染者收治空间床位,到医务人员力量、医疗防护设备与用品等等均纷纷告急。不少感染者由于得不到及时诊断、及时隔离、及时追踪,既耽误了及时治疗,更加剧了疫情扩散。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我国城市化建设仍在半途的阶段性特征。城市的有限资源和财富,仍不足以为其常住人口和流动人口提供配套的健康资源保障。基于此,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为健康城市治理体系提出以下迫切需求:
首先,健康城市治理体系需要有完整的软硬件基础支撑。硬件基础方面,需要建设和提供体系完整和功能完备的医疗卫生体系(包括此类建筑、设施、设备等),防疫抗灾设施体系,应急救援设施体系,市政交通基础设施体系,交通运输、生活供应、卫生环保等城市运行保障体系。软件基础方面,需要培养建立充分且胜任的医疗卫生、防灾救灾人才队伍,需要建立完整的卫生防疫、应急救灾法律、规范和标准,需要建立高效有力的防疫抗疫、应急救治、配套保障等决策指挥、组织实施、协调监督、宣传疏导等体制机制。
其次,健康城市治理体系需要完善评价考核标准。必须把城市防疫应急保障体系建设(包括硬件设施、软件系统,如前文所述)纳入到健康城市建设和高质量发展的常态化重要工作和评价考核指标体系中,确保各类防疫抗灾硬件设施建设、软件制度、应急机制落实到位,大疫来临,能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此次新冠病毒肺炎疫情大爆发的教训是相当深刻而沉痛的,完全有必要尽快开展相关调研调查工作,全面摸清此次大疫情中存在的缺陷、短板,对现行城市规划建设中涉及卫生健康安全预防和应急防控等相关标准、规范与内容,进行快速系统评估,对于事关本次疫情防控有关的问题和短板,必须立即采取应急响应,弥补漏洞,同时着手考虑对既有卫生健康和应急防控的技术标准进行及时修编修订。
再次,健康城市治理体系需要打造多方防控协同协战的总体态势。要充分满足防控服务协同作战需要,未来城市居住小区规划建设中对于特殊疫情灾害事态下的建筑空间配置和设计需要进一步改进完善。城市一旦遭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其它危及国计民生的突发灾难时,既要满足及时精准有效管控疫情和战时救灾行动需要,又要为广大老百姓提供疫情期的生活供应和服务保障。要建立平时与战时功能兼备的生活供应设施体系和服务配套保障机制,尤其是服务周到的5-15分钟生活圈建设显得极为重要。从此次疫情防控中百姓反映的实际需求看,生活必需品,尤其是各类食品和防护品的供应和服务是最急需的。而基于网购加快递送达模式的疫期非接触式的生活服务提供是最流行,也是最安全的。未来城市居住小区规划建设中对于特殊疫情灾害事态下的建筑空间配置和设计是需要进一步改进完善的。
最后,健康城市治理体系需要进行管理方法创新。城市是一个复杂的系统,需要多部门多学科的合作,需要积极探索健康政策的制定机制。将健康考量纳入城市规划设计,是推进城市健康环境、健康经济、健康生活的必由之路,也是新时期城市建设“以人为本“的重要表现。此次疫情之后,健康城市也将成为城市发展新目标。以新冠肺炎疫情为例,一方面,新冠肺炎疫情加快了对传统发展模式的演替进程。当前广大企业家群体自主求变,渠道型企业向平台型企业转型、线下产品结合线上服务、单点盈利模式向多点盈利模式拓展,新冠疫情的特殊背景在一定意义上重构了新的产业发展链条,在城市发展新经济的同时对公共健康产生了积极影响。另一方面,新冠疫情推动了城市生活方式的转变。疫情加速了互联网公共生活的崛起,科技对不断发展为新城市生活方式提供了更多可能。众多互联网医疗平台充分调动全国医生资源,在线上为全国人民提供及时有效的医疗服务,大大缓解医院的压力并减少在医院交叉感染的可能,快速有效的投入到“战疫”的一线。此类线上活动的方式避免了公共接触和群体聚集,为健康城市建设提供了新思路。
二、我国健康城市治理体系构建的融资支持
20世纪80年代,国际医学、公共卫生和城市规划等不同学科领域的学者们先后提出了“健康城市”概念。为了推进我国健康城市治理体系,我国针对城市化和经济发展中出现的新形势新问题,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包括控制环境污染,提高城市的宜居性,加强疾病的预防和控制,进行长达十多年的医疗改革,以及开展健康城市评比。在城市污染控制、宜居性改善、预防与控制、健康改革等方面取得举世公认的成绩。但是,随着社会经济和城市化的高速发展,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暴露出众多城市治理的短板,我国健康城市治理体系还有很多差距,需要分为多个方面的维度去考虑。在完善规划、考核、标准、管理方法基础上,特别要率先加强健康城市治理体系建设中的软硬件基础设施投资,包括医疗卫生、防疫抗灾、应急救援、交通运输、生活供应、卫生环保等体系的建筑、设施、设备投资等,以及人才队伍建设和科学研发等投入。现从融资支持角度,提出如下构建健康城市治理体系的若干建议:
第一,支持健康城市体系建设中相关产业和项目的债权融资。积极发挥信贷在金融产品和服务中的核心作用,鼓励银行将健康城市体系建设的相关产业和项目作为重点支持领域,通过项目融资、长期资金贷款、流动资金贷款等方式融资;关注中小健康企业的发展,通过小微贷款给予优惠支持。支持健康城市体系中的公共卫生类、基础设施类企业通过发行企业债、公司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等方式融资。鼓励中小健康企业发行中小企业集合票据、集合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积极发挥各类担保增信机构作用,为其提供增信支持。对运作比较成熟、未来现金流稳定的健康城市市政项目,可以以项目资产的未来现金流、收益权等为基础,探索发行项目收益票据、资产支持证券等产品。支持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通过发行金融债、信贷资产支持证券等方式,募集资金重点用于支持健康城市体系发展。
第二,鼓励多元资金支持健康城市体系发展。支持各地采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参与健康城市建设,鼓励银行、证券等金融机构创新适合 PPP 项目的融资机制,为社会资本投资参与城市健康服务业提供融资支持,积极探索与政府购买基本健康城市市政配套建设的金融支持模式。鼓励金融机构通过基金模式,探索运用股权投资、夹层投资、股东借款等多种形式,加大对健康城市项目的融资支持。鼓励有条件的城市探索建立健康城市投资引导基金,通过阶段参股、跟进投资等方式,引导和带动社会资本加大对健康城市体系的投入。
第三,积极培育健康城市的金融中介体系。鼓励金融机构创新与融资担保机构合作模式,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为主,引导各类融资担保机构加大对健康城市的支持力度。积极引导征信机构、信用评级机构面向健康城市建设开展征信、评级服务,鼓励银行与征信机构、信用评级机构合作,实施对各类不同健康城市分地区分类别的金融扶持。支持发展与健康城市领域金融创新相适应的法律、评估、会计等中介服务机构,鼓励金融机构与健康城市信息和智慧服务平台合作,运用“互联网+”大数据资源,提供更高效的金融服务。
第四,完善健康城市体系中的社会养老保险体系。健康城市建设中要进一步完善由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商业养老保险等组成的多层次、多支柱的养老保险体系。大力拓展企业年金、商业团体养老保险等企业补充养老保险,促进企业补充养老保险进一步向城市中小企业覆盖。推动商业养老保险逐步成为个人和家庭商业养老保障计划的主要承担者、企业发起的养老健康保障计划的重要提供者、社会保险市场化运作的积极参与者,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建立商业养老健康保障计划,促使商业保险成为健康城市的社会养老保障体系的重要支柱。
第五,积极发展健康城市服务业的专业化金融产品。鼓励银行、证券、信托、基金、保险等各类金融机构针对不同建设项目的资金需求,积极开发可提供长期稳定收益、符合养老跨生命周期需求的差异化金融产品。大力发展健康城市体系中健康类养老型基金产品,鼓励个人通过各类专业化金融产品投资增加财产性收入,提高自我养老保障能力。加快城市老年医疗、健身、旅游等领域消费信贷、信托产品创新。鼓励金融机构积极探索代际养老、 预防式养老、 第三方付费养老等养老模式和产品,提高居民养老财富储备和养老服务支付能力。
第六,加强金融政策与产业政策的在健康城市体系建设中的协调配合。建立人民银行、城市建设、民政、金融监管等部门参加的金融支持健康城市体系工作协调机制,加强政策协调和信息沟通,形成推进健康城市发展的金融政策合力。制定并定期完善健康城市分类指导目录,建立健全健康城市项目数据库和推荐机制。对纳入数据库并获得城建部门推荐的优质健康城市项目,金融机构应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基础上给予积极支持。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积极运用财政贴息、贷款风险补偿、担保增信等政策工具,加大对金融支持健康城市发展的政策激励和扶持。
(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建筑设计基础研究工作室主任、清华大学建筑学韩慧卿博士对此文亦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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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
任国征 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研究员,健康金融实验室(数据库)主任,课题组组长
胡嘉怡 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科研助理,健康金融课题组成员,江西财经大学金融学本科生
冯晨音 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科研助理,健康金融课题组成员,华东政法大学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硕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