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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绿金 | 《地方绿色金融发展指数与评估报告》摘编:实质性激励约束政策出台

发布时间:2020-03-09作者:

2019年9月,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发布了《地方绿色金融发展指数与评估报告(2019)》。本栏目连载该报告的重点内容,以供各界了解我国绿色金融在地方发展的最新进展。本文是连载第六篇,主要对各地出台的贷款或债券贴息政策、再贷款定向支持等实质性激励政策进行详细的介绍与分析。

一、贷款或债券贴息政策

绿色信贷和绿色债券在构建绿色金融体系中拥有重要地位。财税部门对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的财政贴息政策,切实加大了金融机构对绿色项目和领域的支持力度,实质性利好绿色产业的发展。

表1 各省(区)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的贴息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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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9年6月,15个省份出台支持绿色信贷贴息或债券贴息的具体条款。其中大部分省(区)贴息政策与绿色信贷相关,如北京、安徽、广西、贵州、海南、湖南、青海、四川、新疆、黑龙江绿色金融实施细则中明确规定绿色信贷项目可申请财政贴息支持;福建省在符合市场化及商业原则下鼓励实施优惠贷款利率,绿色信贷财政贴息;河北省全面推行绿色信贷,明确贷款人尽职免责要求和环保法律责任,采取财政贴息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加大绿色信贷发放力度。政府文件中涉及绿色债券贴息条款的省(区)相对较少。如甘肃省出台增信支持、贴息优惠、专项奖励基金等政策措施支持绿色债券发行,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江苏省、重庆市出台政策,对绿色信贷、绿色债券进行贴息。

表2 各省(区)所辖地级市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的贴息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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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辖地级市绿色金融相关文件中涉及贷款或债券贴息条款的省(区)共有17个。其中,2019评价周期,四川省所辖地级市中发布综合指导文件较多,其中涉及贴息政策的有9个地级市。而且,可以注意到的是,与省级绿色金融文件中涉及贷款或债券贴息政策相同的是,大多贴息政策均是绿色信贷贴息政策,涉及债券贴息的条款相对较少,涉及绿色债券贴息条款的城市包括四川的巴中市、成都市、雅安市、达州市,福建的三明市、漳州市,甘肃的陇南市,江西的抚州市,江苏的南通市,绿色债券在我国发展程度仍然欠缺。

二、再贷款定向支持绿色项目政策

一直以来,绿色项目的资金获取存在严重的期限错配问题,绿色行业中项目期限往往较长,但信贷提供的资金期限较短,如中国的银行系统平均负债期限只有6个月,制约了绿色项目的发展。再贷款的相关条款定向支持绿色项目,有利于降低绿色项目资金获取的难度,促进绿色产业发展。

表3 各省(区)再贷款定向支持绿色项目的政策条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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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2019年6月,涉及绿色信贷再贷款、再贴现条款的公布相关文件的省份共14个,其中绿色金改试验区所在的五省(区)均已出台涉及再贷款定向支持绿色项目的条款。大部分再贷款条件细则涉及对绿色信贷表现好的金融机构实施再贷款优惠。除此之外,部分省区出台的文件中还包含再融资相关条款,同样用以解决绿色项目期限错配的问题。

表4 各省(区)所辖地级市再贷款定向支持绿色项目的政策条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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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6月出台的五省八大绿色金改试验区总体方案中,均涉及再贷款、再贴现的相关条款。此后,各地自行建立的试验区出台的指导文件中,也多涉及再贷款、再贴现的相关条款。

作者:

马庆华 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研究员

指导:

王 遥 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院长、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