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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绿金 | 加速中欧合作,促进生物多样性保护

发布时间:2020-02-08作者:

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形势严峻,病毒发源地华南海鲜市场过去常年存在非法野生动物交易。许多专家推测正是食用和买卖野生动物为病毒产生创造了温床。这也让广大消费者意识到生物多样性保护的重要性。1月23日,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表示:“我们必须呼吁,所有人都不要吃野生动物。”虽然对于野生生物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意识正在逐渐加强,但是目前的野生动物保护仍存在严重的问题。据英国广播公司报道,一项WWF的研究表明,全球32000种已知的陆地物种中,有20%被送到全球各地合法或非法的野生交易市场。其中非法野生动物贸易的年交易额约为200亿美元居全球非法贸易总额的第四位。在中国,野生动物交易使得许多物种处于濒危状态。

生物多样性流失和气候变化是绿色金融领域两大重要问题, 也是全球2020年议程中的重要议题。对中国来说,2020年,中国一方面要在第26届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上提高国家自主贡献,另一方面也要主办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第15次缔约方大会,气候变化问题和保护生物多样性问题对中国来说尤为重要。作为中国应对气候变化问题的重要国际伙伴,欧盟在生物多样性方面也面临着同样的压力。总之,代表发展中国家的中国与代表发达国家的欧盟的齐力协作,将是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第15次缔约方大会取得成果的关键。

一、生物多样性与气候的关系

所谓“绿色”,其核心内容是气候变化和生物多样性,以及自然资源保护和污染防治。这四个问题在众多方面相互联系。气候变化和生物多样性有着众多直接或间接的联系。例如,当气候在温度、降雨量等方面发生改变或者季节更替时,蜜蜂、蜻蜓、瓢虫和甲虫等为粮食作物授粉的昆虫的数量和生活范围可能会受到影响,这直接影响了昆虫的生物多样性。而昆虫生物多样性的改变又会对授粉产生影响,如果昆虫完全消失,我们可能会损失超过三分之一的农作物产量,这又对农作物的生物多样性产生了严重的间接影响。

二、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全球治理

在丹麦哥本哈根举行的《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15届缔约方大会中,并未达成关于气候问题的全球协议。此后,由于中美两方就气候变化问题达成共识,促进了第21届缔约方大会的成功。其中,中国对其他发展中国家起到了示范和带头作用,中国的支持极大地促进了其他发展中国家的支持,进而促进了气候变化问题全球协议的达成。

在生物多样性保护方面,中国同样有着的潜能引领国际合作和全球治理。作为全球17个生物多样性大国之一,中国拥有地球上约10%的植物和14%的动物,并且自1994年以来就制定了明确的保护政策。尽管如此,中国的生物多样性正遭受着严重的威胁。虽然中国加入了国际生物多样性公约,但并未积极支持国际治理体系。然而,当今中国对于许多国际倡议的合作意识逐步提高,例如在“一带一路”建设中,中国政策银行逐步提高的环境保障措施、以及诸如水坝、煤炭和采矿等环境污染项目的取消等,都是积极向国际最佳实践看齐的案例。

与气候问题全球协议的成功签订一样,中国的支持是昆明第15届缔约方会议取得强有力成果的先决条件,中国环境意识的提高为生物多样性治理体系的构建提供了可能。在即将到来的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CBD )第15次缔约方大会(COP 15), 我们希望《巴黎协定》的成功能够继续,为生物多样性的国际治理提供一个范例式的转变。

三、欧盟生物多样性保护与承诺

欧盟1979年签署的《鸟类法令》及1992年签署的《动物植物栖息地法令》构成了欧盟《欧盟自然保护框架》的基础。根据《欧盟自然保护框架》的要求,其成员国不仅需对28个欧盟国家的特殊物种进行保护,而且在“Natura2000网络”下,需要对特定珍稀物种及濒危物种的繁殖、休憩区进行保护。

欧盟的生物多样性策略(Biodiversity Strategy)致力于解决生物多样性减少问题及生态系统恶化的问题,并指出要在2020年前终止(“halt”)欧盟范围内的生物多样性减少。[1]这体现了欧盟正努力兑现2010年在《生物多样性公约》中做出的承诺。

四、加强中欧合作促进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建议

中国与欧盟是是推进全球气候问题解决的两大力量,在此合作基础之上,中国和欧盟应扩大合作范围,将生物多样性纳入其中。双方在生物多样性保护上的合作意向从2019年4月的中欧峰会联合声明已经得到体现:

“双方认识到合作应对全球环境挑战,包括污染和海洋垃圾的重要性。双方将在阻止生物多样性丧失、《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履约和执法、打击野生动植物和野生动植物产品非法贸易、森林可持续经营、打击木材非法采伐和相关贸易,以及荒漠化和土地退化等问题上深化合作。双方期待2020年在昆明举办一届成功、具有里程碑意义的《生物多样性公约》缔约方大会。双方共同努力推动2020年在中国举办的缔约方大会上通过一个富有雄心、现实的2020年后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

——2019年4月的中欧峰会联合声明

我们认为,中欧双方在生物多样性课题上的合作有望共同引领全球格局。双方面临共同的环境问题,做出过共同的负责任承诺,同时还拥有强大的财政和技术资源给予支撑,此外还对全球发达国家和新兴经济体有着强有力的号召力。因此,建议中欧双方从以下几个着力点入手,加强合作,加速全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进程。

一是中欧双方应共同努力,促成第十五届缔约国大会的成功举办,再创“巴黎协定”式的生物多样性国际治理体系。正如中美双方的协商一致促进了《巴黎协定》的出台,中欧也可以在会前针对生物多样性达成一致。2020年3月底的中欧峰会将是一个的合适时机。

二是参考绿色气候基金的制度安排,建立和资助一个特定的生物多样性保护基金。在全球范围内保护生物多样性需要大量的财政资源,我们可以建立一个生物多样性基金,以提供并且高效地分配资金。与绿色气候基金类似,欧盟和中国以外的国家应按意愿提供支持,并且能够以政府开发援助(ODA)的形式进行捐款。

三是充分发挥大学、智库和非政府组织的技术资源建立正式的合作研究。中国和欧盟拥有一群世界领先的生物多样性专家和绿色金融专家,可以建立正式的合作研究框架,在两国和全球范围内加深生物多样性方面的协作。这种合作既可以建立在一个新的独立协作框架上,也可以被整合到众多正在进行的合作案例中。

附注

[1] European Union(2011) EU Biodiversity Strategy, https://ec.europa.eu/environment/pubs/pdf/factsheets/biodiversity_2020/2020%20Biodiversity%20Factsheet_EN.pdf

作者:

Mathias Lund Larsen 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国际合作部负责人

编译:

于倩文 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科研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