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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GF观点 | 上市银行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表现分析

发布时间:2019-08-16

近年来,我国上市银行较多参与到ESG相关建设中,ESG表现逐步提升,为资本市场的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

ESG(环境、社会和治理)是一种整合了环境、社会和治理三个维度因素的价值评估理念。积极承担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责任,是推动企业长期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动力。当前越来越多国家和地区将ESG信息披露要求纳入监管,欧盟已经拟要求上市银行披露ESG风险,香港已开展上市公司强制ESG信息披露工作,我国监管部门也正在研究制定上市公司强制ESG信息披露政策,ESG逐渐成为一种主流价值理念。近年来,我国上市银行较多参与到ESG相关建设中,ESG表现逐步提升,为资本市场的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然而,不同性质上市银行间的ESG表现仍然存在较大差异化,银行业整体ESG表现还有待进一步改善。本文通过对上市银行进行ESG评估,分析我国上市银行2018年度的ESG表现。

一、我国上市银行ESG信息披露监管要求与行业指引

截止到2018年末,我国银行业上市公司数量已达48家,其中包括11家同时在中国内地A股和中国香港H股上市的银行,21家仅在A股上市的银行和16家仅在H股上市的银行。作为国家金融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和资本市场的参与者,上市银行对于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情况的信息披露既是衡量其可持续发展水平的重要尺度,也是营造健康和谐资本市场环境的关键措施,同时面临着来自银行业与证券业监管机构与自律组织的要求与约束。

(一)银行业监管机构与自律组织的ESG相关信息披露要求

原中国银监会于2007年颁发《关于加强银行业金融机构企业社会责任的意见》(银监办发〔2007〕252号)(以下简称252号文),要求主要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定期发布社会责任年度报告,其中要据实阐述履行社会责任的理念,明确在相关利益者权益保护、环境保护、公共利益保护等方面的目标和措施,体现企业战略与社会责任、企业成长与和谐社会的一致性,充分发挥银行业金融机构在生态文明建设、服务公众、回报社会中的带动和影响作用。

2009年,中国银行业协会制定颁布了《中国银行业金融机构企业社会责任指引》(下称《指引》),其中分总则、经济责任、社会责任、环境责任、企业社会责任管理、附则共6章27条规定。相较于原中国银监会的252号文,该《指引》说明了企业经济、社会与环境责任中应当包含的具体内容,银行业金融机构需要在完善各项详细要求的基础上深化企业社会责任管理,建立适当的内外部评估机制与企业社会环境责任披露制度。

2013年,原中国银监会颁布了《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银监发〔2013〕34号),其中第七条指出,商业银行良好的公司治理应当包括科学发展战略、价值准则与良好的社会责任,以及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

(二)证券业监管机构与自律组织的ESG相关信息披露要求

中国证监会于2018年5月发布《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7年修订)》,其中第四十二条明确指出上市公司应结合行业特点,主动披露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工作情况。同年9月,中国证监会正式公布了修订之后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证监发〔2018〕29号),规定上市公司应当披露环境信息、履行扶贫等社会责任相关情况以及公司治理相关信息,明确了ESG信息披露的基本框架。

此外,内地证券业自律组织也制定了一系列行业指引文件,引导上市公司积极承担社会责任,主动践行可持续发展战略。2006年,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指引》,指出公司应按照指引要求,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定期评估公司社会责任的履行情况,自愿披露公司社会责任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在2008年颁布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指引》,引导上市公司积极参与环境保护工作。2018年11月,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正式发布《绿色投资指引(试行)》,确定了绿色投资的内涵,明确了绿色投资的目标、原则和基本方法,再次强调ESG信息披露的重要性,并对投资机构进行绿色投资做出规范性要求。2019年3月,上海证券交易所在其正式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中明确指出,申请科创板上市的企业需要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履行社会责任的情况,并视情况编制和披露社会责任报告、可持续发展报告、环境责任报告等文件。

中国香港方面,香港联合交易所在2012年出台了《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指引》,并在2015年对指引的要求提升为“不遵守即解释”(《主板规则》附录27及《创业板上市规则》附录20)。指引从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等方面提出了披露要求和关键指标,要求在港上市公司必须基于此指引,详细披露企业相关情况,并鼓励有能力的上市公司参照更高要求的国际指引进行信息披露。

2019年5月17日,香港联合交易所发布“检讨《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指引》及相关《上市规则》条文”的咨询文件,指出由于ESG相关风险会给公司带来实在的财务影响,可兼顾气候变化问题的可持续投资项目以及ESG汇报越来越受投资者关注。为此,联交所提出修订《指引》和《上市规则》的建议,包括:缩短ESG报告披露时限,与年报披露时间保持一致;ESG报告无纸化;增加董事会关于ESG事宜的声明;增加ESG汇报原则及披露边界;对于可能发生或已发生的影响发行人的重大气候相关事宜,应“不披露即解释”。该咨询文件还分别从环境、社会两方面增加了多项关键披露指标,强调重要性评估和量化信息披露原则,以期全面提升香港上市公司ESG报告的合规标准。

(三)A股和H股ESG信息披露要求的比较

目前,A股上市公司的ESG信息披露采取的是自愿披露的方式,注重引导各上市公司积极承担社会责任,营造良好的资本市场环境,但对于ESG相关信息的披露并没有强制性的要求。现有与ESG信息披露相关的文件包括:原中国银监会《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银监发〔2013〕34号)、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7年修订)》(证监发〔2017〕17号)(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准则2号——年报内容与格式”)、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证监发〔2018〕29号)。

而H股对上市公司的ESG信息披露则采取半强制的披露要求,也就是“不披露即解释”的准则。香港现有ESG信息披露相关文件包括:《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指引》(《主板规则》附录27,以下简称“ESG指引”)、《企业管治守则》及《企业管治报告》(《主板规则》附录14,以下简称“企业管治守则及报告”)。

在具体披露范畴和指标的规定上,A股和H股在环境保护、社会责任和公司治理方面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要求大致相同,但同时在划分标准和各项具体指标上存在一定差别。具体分析如下表所示:

表1 A股与H股ESG信息披露要求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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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表1可以看出,原中国银监会对ESG信息披露的相关要求较为笼统,中国证监会和香港联交所在ESG信息披露的框架上大体一致,香港联合交易所对各层面下各项指标的具体内容进行了较为详细的规定,但在部分指标下和内地监管机构的要求有一定区别。在环境方面,证监会目前仅要求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或其重要子公司进行环境相关的定性和定量信息披露,而香港联合交易所则要求所有上市公司披露环境方面的定性及定量信息,但没有规定披露边界。在社会责任方面,证监会纳入了本土化指标,鼓励上市公司披露精准扶贫工作、救灾助困方面的履行情况,而香港联交所缺少这方面的考量。在治理方面,证监会和香港联交所的相关法律法规都已经较为完善且披露范围大体一致,但由于法律环境的不同,在具体内容上香港联交所对公司治理信息的披露要求更为详尽和严格。

二、分析样本及ESG指标体系

为充分了解中国上市银行ESG表现,本文通过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以下简称“绿金院”)自主开发的ESG评估体系对上市银行进行评价,目前在该指标体系设计下的中证-中财沪深100 ESG股票指数已获准通过。该评估体系基于银行年报、社会责任报告和公开数据平台中的信息,根据货币金融服务业的行业特征设计了包括10个环境二级指标、7个社会责任二级指标、5个公司治理二级指标以及166个三级指标,从环境保护、社会责任、公司治理三个维度的定性、定量和负面风险指标来全面衡量中国上市银行的ESG水平。在分别得出E、S和G三个部分的得分后,按照60%、15%和25%的权重对三项得分进行加权汇总,得出最终的ESG表现总分与排名。

本文整理了截至目前48家上市银行发布2018年年度报告和社会责任报告的情况,具体情况如表2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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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 2018年度48家上市银行发布年报和社会责任报告/ESG报告情况

资料来源:Wind,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整理

目前证监会对ESG信息没有强制披露要求,因此A股上市银行发布社会责任报告建立在自愿性基础上,所有发布了年报的上市银行均列为本研究样本。而香港联交所目前要求发行人在不迟于年报发布后的三个月内发布ESG报告,所有H股上市银行都要强制披露ESG信息,因此尚未发布ESG报告的H股上市银行不列为本次研究样本。上表2所示,截至2019年4月30日,有2家A+H股上市银行和13家H股上市银行尚未发布ESG报告,为确保评分的公允性,本文选取除此之外的33家上市银行进行ESG分析。[1]

在环境指标方面,本文针对上市银行在环境风险管理、绿色金融产品、绿色金融部门、绿色投资和绿色信贷等方面的信息进行定性考察,同时加入含有环境风险、绿色信贷余额和环境量化数据等信息的定量指标,以衡量上市公司在运营过程中的绿色程度。对于社会责任指标,本文从定性角度关注上市银行的可靠性、慈善、扶贫、社区、员工、消费者和供应商等方面的信息,定量指标则偏重测评企业的社会责任风险和社会责任量化信息,从这两个方面对上市银行的社会责任情况进行评估。在公司治理指标上,既包含上市公司组织结构、投资者关系、信息透明度、技术创新、风险管理等定性指标,又加入包括盈余质量、高管薪酬等反映公司治理能力的定量指标,从这些维度来综合判断上市银行的公司治理水平。综合三项指标的得分情况,当上市银行的ESG总得分数越高,则说明其2018年度的ESG表现更为突出。

三、我国上市银行ESG表现

(一)2018年上市银行整体ESG表现

1. 上市银行ESG表现有所改善

为衡量上市银行近两年ESG表现变化情况,我们剔除掉2018年新上市的2家银行以保持样本一致性,图1为31家银行近两年ESG表现得分情况。整体来看,2018年上市银行ESG表现有所改善,在环境和公司治理方面的表现平均得分都有上升,但在社会责任方面,其平均分较2017年小幅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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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 近两年31家上市银行ESG表现得分情况

数据来源: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

2.A+H上市银行ESG整体表现最优

在33家作为评分样本的上市银行中,按上市性质划分,2018年同时在中国内地A股和中国香港H股上市的银行有9家,仅在A股上市的银行有21家,仅在H股上市的银行有3家。根据图2所示,不同上市地点银行的ESG信息披露情况有所差异,同时在中国内地和中国香港上市的A+H股银行的ESG表现要优于仅A股和仅H股上市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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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 2018年不同上市性质银行的ESG表现得分情况

数据来源: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

这主要是因为,第一,A+H股上市银行同时面临着来自中国证监会和香港联合交易所的信息披露监管要求与行业约束, ESG信息披露更加全面充分;第二,同时在中国内地和中国香港上市的银行中包括了如中国银行、工商银行等大型国有银行,在运营过程中更加注重履行社会责任,因而ESG表现要远胜于仅在A股或H股上市的银行;第三,同时在两地上市的银行为吸引更多优质的国内外投资者,更愿意披露更加全面的ESG信息提升企业的信息透明度。

3.大型银行和股份制银行ESG表现更佳

根据银行性质的划分,2018年作为评分样本的33家上市银行中有6家大型银行,8家股份行,12家城商行和7家农商行。根据图3所示,不同类型上市银行的ESG信息披露程度存在一定差距,大型银行与股份制银行的ESG表现要远胜于城商行与农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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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 2018年不同性质上市银行的ESG表现得分情况

数据来源: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

由于资金规模与经营能力的影响,大型银行和股份制银行在金融中介体系中扮演着更为重要的角色,承担着更多的经济责任与社会责任,受到来自监管机构和行业自律组织的诸多要求与约束,因而其ESG表现优于城商行与农商行。

(二)2018年不同性质上市银行的ESG表现

由于不同性质的上市银行受资金规模和经营能力的影响,所承担的环境、社会与公司治理责任也有所不同。下文将按照大型银行(6家)、股份制银行(8家)、城商行(12家)和农商行(7家)分类,对33家样本上市银行2018年度的ESG表现进行深度分析。

1.大型银行ESG信息披露表现普遍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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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3 6家大型银行2018年ESG表现得分情况

数据来源: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

根据我们的评价指标和评价方法,按照ESG信息披露总分排名(如表3所示),6家大型上市银行ESG表现的整体得分情况在33家样本上市银行中处于上游,占据了前十名的五名,较其他类型的上市银行而言ESG表现优异。在六家大型上市银行中,ESG表现最好的是中国银行,而邮储银行作为大型银行中唯一一家仅在H股上市的银行,其ESG表现还有待进一步改善。

从环境责任指标来看,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和农业银行的环境排名靠前,大型银行积极采取环保保护披露措施,如工商银行率先在国内开展了银行业环境压力测试,并牵头中英绿色金融工作小组在国内开展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研究工作。从社会责任指标来看,除邮储银行外,大型上市银行社会信息披露排名靠前,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名列前三,这表明其普遍具有救助困难群体、热心公益、积极承担社会责任的态度。从公司治理角度来看,大型银行重视各类风险管理,且具有较强的公司治理能力,总体公司治理表现也较好。

2.股份制银行ESG表现中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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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4 8家股份行2018年ESG表现得分情况

数据来源: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

根据我们的评价指标和评价方法,按照ESG信息披露总分排名(如表4所示),除兴业银行一枝独秀在所有上市银行中ESG排名第一,以及中信银行排名第六外,其他6家上市股份行的ESG表现在33家作为评分样本的上市银行中处于中等水平,整体ESG表现较佳。

从环境责任指标来看,股份银行近年来不断加大对绿色产业的金融服务力度,其中兴业银行的表现最为突出。作为国内第一家赤道银行,兴业银行大力发展绿色金融,在2018年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年会上正式发布了中国首套由金融机构自主研发的、目前功能最为完善的绿色金融专业系统——“点绿成金”绿色金融专业支持系统。从社会责任指标来看,股份制银行整体得分处于中等水平,其中兴业银行和招商银行的排名较靠前。从公司治理角度来看,股份银行的公司治理排名呈现两极分化,中信银行和招商银行的治理排名较突出。

3.城商行ESG表现差异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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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5 12家城商行2018年ESG表现得分情况

数据来源: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

根据我们的评价指标和评价方法,按照ESG信息披露总分排名(如表5所示),12家上市城商行的ESG表现在33家作为评分样本的上市银行中存在两级分化的现象,其中南京银行、江苏银行与贵阳银行的ESG总分位列前十,而其余城商行的得分处于中下游水平,ESG表现差异较大。

2018年,12家上市城商行中ESG表现最好的是南京银行。值得注意的是,12家上市城商行中仅在H股上市的徽商银行和天津银行,其ESG表现均较差,分别排名第30和第24名;同样仅在香港上市的邮储银行的ESG排名也较低,这反映出当前香港的ESG信息披露状况还有待改进。但可以预见的是,随着香港《ESG指引》及相关《上市规则》条文的修订及执行,未来H股上市银行的披露水平将大大提高。

我们进一步以ESG表现得分前三名的南京银行、江苏银行与贵阳银行,以及后三名的成都银行、宁波银行和徽商银行为代表,从具体定性和定量指标分析上市城商行承担环境、社会与公司治理责任的差异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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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4 前三名与后三名上市城商行2018年ESG表现得分情况

数据来源: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

如图4所示,ESG表现得分总分前三名上市城商行与后三名上市城商行在环境层面的得分差距较大,在社会责任和公司治理层面上的得分差距较小。说明部分城商行目前仍需要提升承担环境保护责任的意识,积极采取各项金融服务支持绿色产业的发展。

4.农商行ESG整体表现较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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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6 7家农商行2018年ESG表现得分情况

数据来源: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

根据我们的评价指标和评价方法,按照ESG信息披露总分排名(如表6所示),7家农商行的ESG表现在33家作为评分样本的上市银行中整体处于下游,相较于其他类型的上市银行表现较差。2018年,在7家上市农商行中ESG表现最好的是无锡银行排名第22,青农银行的ESG表现最差。其主要原因,一方面是受到资金规模与经营能力的限制,农商行在ESG信息披露上的投入不足;另一方面,上市农商行仍需要提升承担经济责任与社会责任的意识,积极采取各种措施,为建设和谐农村、和谐社会做出贡献。

四、未来上市银行ESG发展趋势展望

(一)境内强制性ESG相关信息披露政策有望出台

香港联交所的“《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指引》及相关《上市规则》条文”的修订将在2020年正式生效。而从境内来看,2016年原七部委发布《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提出推动“上市公司强制环境信息披露”,继而相关监管部门明确我国环境信息披露的“三步走”推动路径,到2020年所有上市公司将强制披露环境信息。当前,我国监管部门已开始研究制定包括环境信息披露在内的ESG信息披露准则,我国内地强制ESG信息披露已经成为必然趋势,强制性ESG信息披露政策有望出台。未来两地上市银行进行ESG信息披露将进一步受到监管层面的监督把控,其信息披露力度将大大提高。

(二)ESG投资意识逐步提升对ESG表现提出更高要求

2018年6月,MSCI首次将234只A股股票纳入MSCI指数,而根据MSCI的选股标准,上市公司 ESG 信息的披露情况作为非财务指标被纳入考量之中,用以评估企业在可持续发展方面的绩效。随着MSCI进入中国市场,中国境内ESG投资需求开始显现,越来越多的境内投资者开始关注ESG这一议题并将ESG因子纳入投资决策中,这对境内企业的ESG信息披露也提出更高要求。上市银行作为资本市场的重要参与者,未来将进一步提高ESG信息披露水准以满足市场投资需求。

(三)上市银行将加大绿色金融投入力度

绿色金融作为上市银行ESG表现中最重要的量化指标之一,对提高银行ESG表现具有重要意义。就目前来看,大型银行普遍都公布了相关绿色金融的投入情况,股份制银行和城商行中虽然部分银行的投入绿色金融的比例较高,但整体呈现两极分化,而农商行在绿色金融上的投入还存在不足。预计在国家绿色发展以及金融监管的引导下,未来上市银行将进一步加大绿色金融的投入,并提高绿色金融产品的创新力度,在绿色信贷、绿色债券和绿色票据等方面积极投入与开展创新。在信息披露方面,银行绿色金融(包括绿色金融业务、环境与社会风险管理以及银行自身绿色表现)信息透明度也会进一步提高,进而提高上市银行整体ESG表现。

(四)上市银行将逐步把ESG因子纳入内部风险控制体系

当前银行在绿色信贷统计上采用的都是“事后统计”,这不利于银行内部在ESG方面的风险控制。因此,已经有上市银行对ESG指标体系开展研究工作,逐步将ESG因子纳入传统财务指标体系中,以进一步加强ESG相关风险控制,完善内部风险控制体系。通过完善ESG评估可以实现对绿色项目的“事前统计”,降低投资风险。同时,未来上市银行将逐步完善ESG评估流程,进而倒逼更多企业客户提高ESG信息披露水平,发挥银行作为金融机构的资本引导意义。

(五)本土化ESG评级指标和数据库将被广泛应用

虽然以MSCI为代表的国际指数公司在ESG研究上起步更早,已经形成一套较为成熟的ESG指标体系。但由于市场环境的变化,国际ESG指标在进入中国市场过程中存在很多“水土不服”的问题,未能公正客观的对中国企业进行ESG评价。因此,我国需要建立本土化的ESG评级指标体系和数据库。此外,监管部门出台的相关ESG信息披露政策是从自上而下的角度来规范市场,投资者以及学术机构在监管强制披露的基础上,还需要更多参考信息进行投资决策。因而将本土化ESG评级指标和数据库广泛应用是大势所趋。上市银行作为ESG信息披露的表现较好的行业,其ESG信息数据也将率先进一步完善。

(六)ESG相关人才培养和能力建设已成当务之急

对ESG理念的认知不足也是当前上市银行ESG信息披露水平的层次不齐的原因之一,上市银行在未来需要进一步加强ESG相关人才培养和能力建设。因此建议银行业协会定期开展ESG信息披露及ESG投资相关的培训活动,通过邀请专家演讲、业内交流等形式提高上市银行和拟上市银行对ESG的认知,辅导更多银行了解ESG信息披露的普适指标内容和银行特色指标内容。同时,银行内部要对绿色金融和ESG人才进行培养,提高自身业务人员的专业素养,相关业务人员要了解绿色投资和ESG投资的方法学及业务流程,以更好帮助银行提高ESG水平。

附注

[1] 本文分析的33家上市银行包括大型商业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邮储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信银行、光大银行、民生银行、招商银行、华夏银行、兴业银行、平安银行、浦发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北京银行、上海银行、南京银行、宁波银行、江苏银行、杭州银行、贵阳银行、成都银行、西安银行、长沙银行、徽商银行、天津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无锡银行、常熟银行、江阴银行、苏农银行、张家港行、紫金银行、青农商行)。

作者:

王遥 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院长

施懿宸 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讲座教授、副院长,长三角绿色价值投资研究院院长

包婕 长三角绿色价值投资研究院研究员

李雪雯 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助理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