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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札记|商业银行发展绿色金融的实务观点与研究分析

发布时间:2019-07-12作者:

2019中国环保产业投融资论坛日前在京举行,来自相关部委、研究机构、企业和金融机构的专家,分别针对环保产业投融资的重点问题进行了专题报告和实务演讲。

近期,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将陆续梳理相关嘉宾的发言重点,并结合发言内容进行专题分析。本文为相关系列文稿的第五篇,对兴业银行绿色金融支持处处长陈亚芹的实务演讲进行梳理和分析。

专家观点:绿色金融既是银行业务机遇又是风险管理抓手

(一)绿色金融理论及发展现状

近年来,我国环境保护方面法律不断出台:新《环境保护法》出台,被外界称为“带牙齿”的法律,《气十条》、《水十条》、《土十条》相继颁布实施;政府相关部门密集发布办法,并开展全国性环保督查;污染治理的技术手段不断提高,新能源产业投入加大。这些举措从源头控制和末端治理两端发力,对推动绿色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然而,仅依靠立法和技术手段,无法解决污染项目负外部性和绿色项目正外部性等深层次的问题和矛盾。应对这些经济层面的问题,需要依靠财政、金融手段。发展绿色金融,能降低绿色项目融资成本,提高融资可得性和投资收益,用市场化手段引导更多资金投向绿色行业。因此,要实现绿色发展,绿色金融大有可为。

对银行而言,绿色金融不仅可以拓宽业务领域,它还可以帮助银行提升自身经营管理和风险管理能力,也可以通过银行风险流程管理优化,进一步提升环境风险管理能力,所以绿色金融既是业务机遇也是风险管理的抓手。

(二)绿色金融产品及服务——以兴业银行为例

近年来,我们一直在思考,如何让银行信贷政策、产品在国家相关政策的引导下,更好地适应市场需求。下面便以兴业银行的实践为例,简单介绍银行传统产品更新,结合产业需求和产品创新安排,以及通过其他渠道,引导投资人偏好和风险管理等情况。

兴业银行比较早关注绿色领域,到今年已有十余年。拥有多元化的绿色金融产品体系、完善的集团联动、“融资、融智、融合”的综合金融服务战略、围绕水、气、土、能、景五大领域和环境权益交易的绿色金融产品的创新与落地。

近年来,兴业银行在传统信贷产品的绿色化、差异化发展方面,因地制宜,针对地方经济、产业特点,依托政策支持,提供定制产异化的金融产品。比如,江苏省“环保贷”项目,由江苏省财政厅、生态环境厅和合作银行三方共同设计,省财政厅与省环保厅共同设立生态环保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为“环保贷”贷款损失提供风险补偿,重点解决中小企业在环保领域项目投资中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

在创新型绿色金融产品的研究开发方面,利用银行的其他牌照,对包括投行产品、租赁、信托、基金、资产证券化、债券等进行产品创新。在绿色债券方面,相较于银行信贷及传统债券,当前国内贴标绿色债券发行成本显现出一定优势,为企业提供低成本融资渠道。包括北京、广州、深圳、江苏、浙江、广西等多个地区均出台了针对绿色债券发行人的扶持和激励政策。兴业银行绿色债券承销规模2017、2018连续两年市场第一;在资产证券化方面,各地有专门的小组推动资产的国际化,国内金融市场和国际金融市场互联互通,希望引入更多的国际投资者,打通两个市场。目前,初步隐形资产和交易的方式已经和国际上进行对接,对于企业而言将来也可以考虑到境外市场,比如说到香港市场进行一些存量资产的盘活,获得一些相对可能低成本资金,或者通过现有的债券互联互通的方式引入更多的境外投资人。

此外,兴业银行通过银行信用筹集资金,境内境外市场发绿色金融债,将融得的低成本资金,用于绿色企业。同时,对绿色信贷资产进行盘活,进一步推动发行人绿色金融业务的发展,提升绿色金融领域金融服务水平的作用。

IIGF分析:银行业是促进绿色金融发展的中坚力量

银行是社会融资的主体,是服务中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枢纽。近年来,中国银行业不断加强自身绿色金融能力建设,通过对传统信贷产品的绿色化改革以及其他绿色金融产品服务创新,为中国绿色金融的发展不断贡献力量。

(一)传统信贷产品绿色化为绿色领域提供强力资金支持

信贷业务是银行业务中占比最大、最主要的业务,而绿色信贷是绿色金融工具中起步最早、规模最大、发展最成熟的工具。中国人民银行和银保监会等监管部门近年来发布多项激励政策鼓励银行开展绿色信贷业务。2017年12月中国人民银行印发《关于推广信贷资产质押和央行内部(企业)评级工作的通知》,宣布优先接受符合标准的绿色贷款作为信贷政策支持再贷款、SLF等工具的合格信贷资产担保品。2018年1月,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关于建立绿色贷款专项统计制度的通知》,明确绿色贷款的标准,建立有效的绿色信贷考核评价体系;同年6月,中国人民银行宣布将优质绿色贷款纳入MLF担保品范围;随后人民银行于2018年7月27日发布了《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开展银行业存款类金融机构绿色信贷业绩评价的通知》,并出台《银行业存款类金融机构绿色信贷业绩评价方案》,表明银行绿色信贷的执行情况将直接与宏观审慎评估(MPA)结果挂钩。

银行绿色信贷在产品形式上积极创新,吸引更多社会资本流向绿色和气候领域。产品创新包括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未来收益权、碳排放权、排污权等新兴绿色权益资产抵质押贷款。多家银行在2018年均推出绿色信贷创新产品,有力支持节能减排、清洁能源利用等项目,为绿色领域释放资金。根据中国银保监会统计,自2013年有统计数据以来,中国21家主要银行绿色信贷规模持稳定增长态势,余额从2013年6月末的48,527亿人民币增至2017年6月末的82,957亿人民币[1]。

(二)绿色金融产品服务创新有效支撑绿色金融工具发挥作用

除发展绿色信贷外,银行业不断探索将信贷工具与债券、股权投资、保险、信托、租赁等其他金融工具组合,推动绿色融资创新。包括绿色债券、绿色资产证券化、绿色零售、环境权益交易市场相关融资产品等创新型绿色金融产品,为绿色产业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同时也有助于全社会形成节能减排的良好氛围。

以碳市场为代表的环境权益交易市场近年来在国家的推动下稳步发展。因其具有以市场手段实现环境治理、资源优化配置的作用,被认为是最小成本节能减排的典范。但由于市场参与者对其认识不足,金融产品创新力欠缺等因素,相关金融产品和工具进展缓慢。银行业产品创新可为环境权益市场参与者拓宽融资途径,增加市场流动性,助力其健康发展。例如兴业银行开发的碳资产抵质押融资、碳资产售出回购、排污权抵押融资等环境权益金融产品,既可以为企业筹集资金,又能够增加市场活跃度,发挥环境权益市场用经济手段实现环境治理的作用和价值,实现资源优化配置。

(三)银行业积极加强自身绿色金融能力建设

国内多家商业银行为顺应绿色金融整体发展趋势,积极加入绿色金融倡议,采纳国际惯例或准则。2019年4月25日,包括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在内的27家国际金融机构签署了《“一带一路”绿色投资原则》,将绿色理念融入“一带一路”沿线项目开发、运营和后续管理的全流程,有效支持环境改善和应对气候变化。兴业银行、江苏银行陆续采纳赤道原则,充分提升银行的环境与社会风险管理水平。另外,多家银行加入联合国《全球契约》、《金融倡议》、《银行界关于环境与可持续发展的声明》等倡议,提升自身绿色金融能力,更好地服务绿色金融领域。

此外,商业银行自身也在不断完善银行内部绿色金融制度。中国银行自2010年起相继印发《支持节能减排信贷指引》、《碳金融及绿色信贷指导意见(2013年版)》、《关于切实加强产能严重过剩行业风险管理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为绿色信贷业务提供执行规范;中国工商银行制定了《绿色信贷建设实施纲要》、《绿色信贷分类管理办法(2014版)》;农业银行制定了《绿色金融债资金投向实施指南》。配套规范的制定为银行开展绿色业务提供实用性的参考和依据,更好的服务经济社会绿色发展。

参考文献

[1] 数据来源:http://www.cbrc.gov.cn/chinese/home/docView/96389F3E18E949D3A5B034A3F665F34E.html

编写:

洪睿晨 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研究员

段丹晨 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传播中心期刊与宣传部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