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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GF观点|史英哲:绿色金融支持湖北高质量发展

发布时间:2019-07-07作者:

2019年6月26日,由科技部、湖北省政府、武汉市政府主办的第十一届中国武汉金融博览会暨中部创业投资大会在武汉召开,并于大会期间举办了绿色金融分论坛。该场分论坛由天风证券承办,支持单位包括湖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武汉市地方金融工作局、中国证券业协会绿色证券专业委员会、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

论坛期间,来自政府、金融机构和企业的数百位领导与嘉宾齐聚一堂,围绕“绿色金融发展政策与实践”“长江经济带的绿色发展”“打造以碳金融为特色的湖北绿色金融体系”等主题,探讨如何大力发展绿色金融,服务好长江经济带发展大计。

湖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赵海山出席论坛并致开幕辞。他表示,湖北省拥有丰富的淡水资源和优良的生态空间,绿色发展前景广阔。绿色金融作为绿色发展的切入点、突破点,金融机构能够通过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保险等绿色工具支持长江经济带的高质量发展。此次天风证券绿色金融论坛的主题非常好,大家应当以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为主导,扎扎实实地探索实践,共同探讨我们未来绿色发展的金融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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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副所长雷曜,原国家发改委国土开发与地区经济发展研究所所长肖金成,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尚润涛,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副会长刘启风,深圳证券交易所固定收益部副总监郑新,中国社会科学院城市信息集成与动态模拟实验室主任、城市发展与环境研究所党委委员、中国城市经济学会副会长刘治彦,国家节能中心节能管理处处长高红,湖北省生态环境厅气候处处长田啟9位专家学者参与绿色金融分论坛并发表精彩的主旨演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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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副院长史英哲教授受邀出席了此次会议,并就“绿色金融支持湖北高质量发展”发表了演讲,以下为演讲实录:

绿色发展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也是国家生态文明建设战略的重要体现。绿色金融不是一个简单的概念,而是一个完整的体系,我国相关政策或相关指导意见中已经明确给出了“绿色”的定义和标准。从地方政府到金融机构到各个企业,都应该对绿色金融的内涵进行学习和了解,而不仅仅是把发展绿色金融当成“帽子”。

2016年,中国首次将“绿色金融”纳入G20峰会议题,习近平主席加强绿色金融国际合作的倡议受到国际广泛赞誉,可见绿色金融不仅是中国,也是全世界关注的热点。近两年大力发展绿色金融,背后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当人民生活水平达到一定程度时,我们的主要矛盾就不再是解决温饱问题,而是高质量的生活问题。经济转型就是要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所在,如果企业的发展或者经营模式不符合要求,就会被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洪流淘汰。

2015年,习近平总书记第一次提出供给侧改革的概念。今年年初,中共中央进一步提出了金融供给侧改革。在金融供给侧改革的大背景下去理解绿色金融是很重要的。

目前,我国有比较系统的绿色金融相关政策,绿色金融市场也有很多进展,以我主要研究的绿色债券为例,2016年我国绿色债券发行量位列全球第一,发行量占到国际总发行量的四成左右。2017年、2018年美国变成了第一,但如果回看美国的发行数据,美国2017年、2018年靠房地美发行的绿色MBS(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才勉强成为第一名,如果排除房利美的单一贡献,中国还是当之无愧的第一名,并且和第二名拉开了很大的差距。因此,中国在绿色金融市场上的主导地位和全球领先地位是毋庸置疑的。我们以前讲中国搞绿色金融要学习国外,而现在在绿色金融方面很多发达国家开始说要学中国。

同时,我们国家的绿色金融体量虽然上来了,但是在绿色金融产品的结构设计、具体技术以及方法理念上还是要不断加强学习,总体来讲我们还是有自信的。2017年我国设立了绿色金融改革创新示范区,涉及五个省(自治区)八个市,从示范区的总体推进结果来看,试验区绿色金融实践成果很丰富,但也存在某些领域形式大于内容的问题。

针对绿色金融区域发展状况,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专门做了一个关于地方绿色金融的排名体系,主要考虑两个层面:一是政策方面,主要是看政府在绿色金融领域的推动效应,包括省级政策、所辖市县的政策以及激励约束政策的实施情况;二是市场效果形成情况以及能力建设,其中能力建设对于市场整体发展、金融机构参与和环境权益创新等领域都是至关重要的。

综合我们对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的统计来看,湖北省排名第16名,正处于中间位置。排在第一梯队的地区包括浙江、广东、江西、新疆、贵州等绿色金融改革试验区以及北京,这些省市都有较强的发展绿色金融的动力。

具体来看湖北省近年来在绿色金融领域的实践不难发现,湖北省2015年成立了400亿元成立湖北长江经济带产业基金群;2016年、2017年相继出台了一系列包括空气质量、节能减排、湿地保护等相应国家重大号召的地方政策;2018年对湖北来讲至关重要,习近平总书记在武汉主持召开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提出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强调生态环境工作的重要性。2018年夏天湖北省随即出台了有关创新绿色金融的省级政策,并针对实体项目上的工作安排做出了布局,制定了节能环保方面到2020年的近期工作目标。

从湖北省绿色金融市场效果来看,绿色信贷和绿色保险湖北省各有突破。在环境权益发展上湖北省具备基础优势。

在绿色债券领域,湖北省累计发行了8只贴标绿债,发行规模164.3亿元。除贴标绿债外,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还统计了非贴标的绿色债券,湖北2018年发行了113只非贴标绿色债券,募集的资金中投向绿色相关产业规模接近1000亿元,市场潜力巨大。

在绿色金融实践方面,首先要感谢天风证券。天风证券在绿色金融方面的布局具有前瞻性,早在2015年、2016年就开始布局绿色金融,这与后期国家金融供给侧改革不谋而合。2015年供给侧改革首先针对的是钢铁、煤炭行业,供给侧改革之后大量的钢铁和煤炭企业因为环保问题被关闭。那么随后金融供给侧改革的侧重点应该是什么?上午的论坛中专家们分享了相关内容,主要针对的都是金融增量的问题,然而实际上可做增量的领域已经出台了相应的鼓励政策并且近年来持续加码。因此,金融的供给侧改革相当多的内容是针对市场存量,怎么来优化存量的结构,例如最近的包商事件,很多中小机构下面怎么存活下去将是一个很现实的问题,拼传统业务到底能不能拼下去?未来的转型之路到底在哪里?我想其实绿色金融本身就是为转型打开的一扇门。

湖北省有很好的发展绿色金融的案例,例如武汉铁路集团发行的债券,宜都市发行的长江大保护专项债,都是具有示范性的金融实践。对于新政策的充分理解和正确运用本身就可以创造巨大的价值,然而很残酷的现实是,市场上越是中小金融机构,对政策越不敏感,这是一个很可惜的事情。

金融资源集中于金融机构,发展绿色金融首先要调动金融机构的积极性。绿色金融相关产品和服务的创新和推广也需要加强,包括加强信息收集、数据库等基础设施建设。另外,湖北省应尽快形成系统的政策支持体系,加强国际合作,着力思考怎么把国外低成本的资金、优秀的经验引进来。

从湖北特色来讲,可以侧重于流域治理。湖北省被长江横穿,具备很多湖泊资源,怎样实现环境权益的转化和激励是湖北省可以大力发展和创新的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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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英哲在绿色金融分论坛现场接受湖北人民广播电视台湖北之声栏目记者采访

针对具体的绿色金融发展,我们提出以下建议:

第一,大力发展绿色信贷,具体措施包括:完善绿色信贷管理体系,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制定绿色信贷发展战略,制定各阶段发展目标;推动绿色信贷产品和服务创新,鼓励银行机构开发针对绿色制造、绿色农业、污染防治、环境修复等领域的金融产品;开展绿色信贷评价机制,建立绿色信贷统计数据的信息披露制度;探索绿色信贷激励政策,推动落实绿色信贷再贷款政策,探索绿色信贷贴息政策。

第二,推动证券市场支持绿色投资。具体措施包括:支持绿色企业上市融资和再融资,加大绿色企业上市培育力度,建立绿色企业上市后备资源库;大力发展绿色债券,探索发行绿色政府债券,推动金融机构积极发行绿色金融债券;完善环境信息披露,支持上市公司和发债企业加大环境信息披露力度,逐步建立和完善强制性环境信息披露制度;引导投资者投资绿色金融产品,研究建立湖北概念的证券市场绿色股票指数和绿色债券指数。

第三,设立绿色基金。具体措施包括:设立绿色产业基金,探索设立湖北省绿色产业基金,政府提供引导资金,吸引社会资本加大对绿色产业的投入力度,推动污染治理、生态环保、节能减排和绿色低碳产业的发展;设立绿色担保基金,充分发挥财政杠杆效应,通过成立湖北省绿色担保基金帮助绿色中小微企业实现绿色信贷、绿色债券融资,鼓励各级地方政府成立绿色担保基金,落实对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的风险补偿机制。

第四,积极发展绿色保险。具体措施包括:在环境高风险领域或地区建立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制度;加大创新绿色保险产品和服务,支持保险机构设立绿色保险专营机构或业务部门,鼓励开展绿色保险创新试点工作;鼓励和支持保险机构参与环境风险治理体系建设,鼓励保险机构充分发挥风险管理专业优势,开展面向企业和社会公众的环境风险管理知识普及工作。

第五,支持开展环境权益交易和融资创新。具体措施包括:完善环境权益交易平台功能,发挥湖北碳排放权交易中心在全国碳市场的重要作用,推动碳排放权的现货、远期产品交易,围绕碳资产开发更丰富的金融产品,满足企业或个人的需求。开展绿色信贷评价机制;开发环境权益融资工具。探索发展基于碳排放权、排污权、水权、用能权等各类环境权益的融资工具,拓宽绿色企业融资渠道。

第六,建设绿色金融功能区。具体措施包括:推动建设长江新城绿色金融城,建设绿色金融产业园,聚集绿色金融机构,重点支持绿色科技创新企业发展,带动绿色产业发展;探索环境容量超载区域生态保护修复与价值补偿机制,以武汉城市圈为试点,测量各区县的森林、水流、湿地、耕地、大气等生态资源与价值,研究区域之间生态效益转移价值,实现各地区之间生态价值的转移支付。

第七,加强绿色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具体措施包括:建立绿色项目储备库,建立湖北绿色项目标准,支持环境效益显著的项目纳入绿色项目储备库,加大金融、财政对储备项目的融资支持,设立绿色担保基金;建立完善绿色信息数据库,加强金融、环保、工商、安监、经济和信息化等部门之间信息共享,将企业环境违法违规信息纳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

第八,加强绿色金融组织保障。具体措施包括:建立绿色金融发展组织架构,各地区设立绿色金融改革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本地区的相关政策及融资支持;强化绿色金融能力建设,推动金融机构将绿色金融纳入培训计划,增强绿色金融服务能力;加强研究与宣传交流,积极与国内外知名绿色金融研究机构合作,加大绿色金融创新发展的研究和探索。

综上,积极响应习近平总书记去年提出的“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要求,结合湖北省的自然环境基础、经济基础和创新基础,湖北省未来在绿色金融建设和全省高质量发展上大有可为。

新媒体编辑:张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