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Version
  • 中财大绿金院

  • 绿金委

IIGF观点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研究成果 > IIGF观点 > 正文

观点札记| 科创板支持环保行业发展实务观点与研究分析

发布时间:2019-06-22作者:

2019中国环保产业投融资论坛6月13日在京举行,来自相关部委、研究机构、企业和金融机构的专家,分别针对环保产业投融资的重点问题进行了专题报告和实务演讲。

近期,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将陆续梳理相关嘉宾的发言重点,并结合发言内容进行专题分析。本文为相关系列文稿的第二篇,对中信建投证券投资银行部总监王作维的实务演讲进行了梳理和分析。

一、专家观点

在演讲中,中信建投证券投资银行部总监王作维发表了科创板支持环保行业发展解读的实务演讲,介绍了科创板的背景和影响、环保行业IPO情况、IPO基本流程等,其中着重介绍了科创板的发行条件以及制度要点。以下部分内容为经整理的演讲实录:

(一)科创板的背景和影响

科创板是资本市场改革是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长期以来,我国金融体系的融资结构以银行主导的间接融资为主。要改变中国经济发展过程中的高债务、高杠杆问题,需要解决金融体系的期限错配和资本结构错配,最重要的是需要改变以间接融资为主的融资结构,建立强大的资本市场,通过直接融资提高要素的配置效率;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是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战略支撑。随着中美贸易争端及一系列全球化的重大格局的变化,中国的科技产业将会发生重大变化:引进创新转向自主创新,从政府补贴转向市场融资,科技产业的发展将由依靠补贴等政策,转向更多依靠市场化的直接融资;科创板是资本市场改革的“试验田”。以科创板为改革“试验田”,从“增量改革”到“存量改革”的系列改革,可扭转中国资本市场长期以来积累的一些根本性矛盾,建立长期健康的向好预期,使中国经济逐步以资本市场为中枢而得到新的发展动能。

(二)科创板发行制度和要点

科创板在主营业务方面要求最近2年主营业务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发行人生产经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根据《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科创板将重点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以及生物医药等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和制造业深度融合。

在募集资金及用途方面,发行人应当披露其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以及募集资金重点投向科技创新领域的具体安排。

在审核流程方面,上交所自受理之日起3个月内决策(科创板上市委员会审核+科技创新咨询委员会提供咨询意见,不含发行人准备反馈意见回复所需的时间),中国证监会20个工作日内注册(可以提反馈意见可以退回交易所补充审核),注册后1年内定价发行,所需时间确定性较强。

在工作底稿方面,保荐人在报送发行上市申请文件的同时,应当以电子文档形式报送工作底稿和验证版招股说明书,供监管备查。增加了在受理后10个工作内报送电子版本工作底稿以及验证版招股说明书的要求,对保荐机构和证券服务机构的工作质量和效率提出了要求。

在信息披露方面,科创板需要预先披露招股说明书、发行保荐书、上市保荐书、审计报告和法律意见书等文件。根据目前审核情况,科创板对于申报企业的业务和技术的信息披露要求空前提高。据统计,目前申报科创板的企业多集中于信息技术,其次是生物医药、高端装备,而环保企业申报数量不多,后续申报的节能环保企业机会多多。

在科创板上市,除满足必要的发行条件外,还要求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5000万元,或者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且最近三年研发投入合计占最近三年营业收入的比例不低于15%;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20亿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且最近三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30亿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40亿元,主要业务或产品需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市场空间大,目前已取得阶段性成果。医药行业企业需至少有一项核心产品获准开展二期临床试验,其他符合科创板定位的企业需具备明显的技术优势并满足相应条件。但这要求只要满足一项即可。(以上所称净利润以扣非前后孰低为准,财务数据须经审计。)

(三)环保行业IPO面临主要问题

环保节能行业IPO通常面临业务资质、工程、劳务分包、收入确认、招投标及安全生产、用工规范及存货-工程施工核算等相关问题。

特别是在收入确认方面,环保节能类企业在收入确认中一般按照劳务收入和建造合同的准则要求,采用完工百分比法进行收入确认,在IPO中有许多细节问题需要关注,例如:1、完工百分比的两种计算方法:工作量法、成本法。要求相互佐证,工作量法需要取得客户的工作量确认相关外部证据;成本法关注实际发生成本的内部依据;预计总成本的编制及调整是否可靠、及时;完工百分比是否与项目的实际进度相匹配;2、合同是否存在大量、频繁的补充和变更,对工作量、预计总成本是否有重大影响,在此情况下完工百分比法是否仍然适用;3、是否存在调节完工百分比,从而调节收入、成本的情形。

而解决这些问题则建议:1、公司全面梳理报告期内各项目内部、外部资料,对于缺失的证据资料,协调内外部资源补充完善:(1)定期向客户发送工程量确认函(信息包含但不限于完工进度、应收账款金额等),并能够得到及时反馈,设置为公司内部考核重要指标;(2)催结算、决算,督促客户按照合同约定的完工进度及时验收、付款,设置为公司内部考核重要指标。2、进一步完善符合《建造合同》准则要求的内控流程:(1)根据会计核算要求以及业务特点完善详细的内部制度;(2)业务部门、财务部门有效衔接,关键是业务部门严格按照内控流程层层督导、把关,真实、准确、及时将项目资料传递给财务部门;(3)截止性要求公司,至少在每季度末前一定时间能够汇总相关资料至财务部门;(4)设置专门的项目成本会计;(5)提高公司信息化管理水平等。

二、IIGF分析

当前,环保产业在我国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的过程中扮演着突出角色。但与此同时,环保产业的投融资一直是当前限制产业规模化发展的核心命题。2018至今,环保产业的投融资困境,在其自身发展和宏观经济金融走势的综合作用下突出显现,集中表现在债务高企、中小企业融资困难,产业现有的订单模式、经营模式和投融资模式不能匹配环保产业的发展需要上。值此节点,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13次集体学习上,提出了金融供给侧改革精准支持绿色发展体系,为未来环保产业的投融资提供了依循和指引。

作为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创新发展的核心举措之一,科创板自提出伊始受到了多方的广泛关注。6月13日,科创板正式开板,标志着这一资本市场的重大创新举措从理念到落地。未来,如何有效运用科创板的发行、交易等制度设计优势,精准支持绿色发展,特别是环保产业,应为各方广泛探索和研究。

(一)科创板为环保企业提供直接融资平台

以科创板为金融供给侧改革“试验田”,试点注册制有助于建立多层次的资本市场体系。特别是针对一些具备核心技术和创新能力的环保企业,能够提供解决环保产业融资问题的可选方案。长期以来,我国金融体系的融资结构以银行主导的间接融资为主,金融产品的期限错配和资本结构错配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中小科创、环保企业的发展。此外,现有发行上市条件对企业财务盈利的硬性门槛,从根源限制了中小、成长型环保企业的股权融资途径。

科创板对节能环保等产业的重点支持,以及其更具包容性的上市条件,为上述融资难,融资贵的企业提供了直接融资的平台,使其获得与大企业相对平等的融资机会,从而提高了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此外,科创板对投资者资质有着较高要求。成熟、理性投资者以及机构投资者比例的增长,有利于市场短期投机行为到长期投资行为的转变,实现资源优化配置,使得资本真正地投资“未来”。

(二)科创板强化信息披露促进ESG研究发展

作为实施注册制改革试点,科创板较主板,创业板等已有板块有着更强的信息披露要求。在科创板以成熟市场通行的注册制取代现有核准制,将监督机构在发行前对企业质量的把关部分交由投资者,意味着资本市场的资源配置功能将真正由市场主导。成熟有效的市场依赖真实、准确、对称、透明的企业信息披露。高质量的信息披露是推行注册制的关键也是先决条件。值得注意的是,科创板在上市规则中增设了社会责任板块,对拟上市公司ESG(环境、社会、治理)相关信息做了强制性披露要求。

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在对ESG实证研究中验证了企业ESG表现和企业股票绩效、公司经营绩效之间存在较强的正相关关系。之外,ESG也是识别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指标。更加健全的ESG信息披露框架体系下高质量的ESG信息披露有助于优化完善现有ESG评价体系、扩大ESG相关研究的广度和深度,从而推动ESG投资/责任投资理念在中国资本市场的实际运用,进而促进中国金融体系的绿色发展。

(三)科创板推动节能环保行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当前,受经济下行、PPP金融政策调整、去杠杆等宏观因素,以及环保企业同质化、低价竞争等微观因素影响,环保行业面临诸多困境。但无论是政策驱动还是资本优势都不是环保企业发展的充要条件,核心技术、差异化产品和服务才是环保企业能否于市场立足,获得长久发展的关键。

而科创板顾名思义,专门服务拥有核心技术、行业领先、有良好发展前景和市场认可度的企业,重点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以及生物医药等领域的企业。较之主板、新三板等,科创板更关注企业的技术水平、创新能力,围绕公司是否拥有高效的研发体系,是否具备持续创新能力,是否具备突破关键核心技术的基础和潜力,提出了一系列的衡量指标,如研发人员数量、研发团队构成及核心研发人员背景情况、研发投入情况、研发设备情况、技术储备情况等。

将“技术审核”摆在重要位置的科创板的设立,倒逼节能环保企业在内的各类企业将目光由低价竞争转向技术创新、产品研发等方面,通过企业实力的提升,推动行业落后产能退出,减少低端竞争,进而实现全行业由低端向高端,由粗放发展向高质量发展的转变。

编写:

牟毅 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助理研究员

段丹晨 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传播中心期刊与宣传部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