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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GF观点 | 多边开发银行推动“一带一路”倡议绿色发展的潜力

发布时间:2019-06-18作者:

“一带一路”的建设涉及到全球30%以上的GDP、62%的人口和75%的已知能源储量,将环境和气候目标整合到“一带一路”国家发展目标中,对于全球气候和环境目标的实现具有重要作用。在实现绿色“一带一路”发展的过程中,发挥多边发展银行的作用可以成为其中重要的抓手。本文分析了“一带一路”当下的绿色化程度,结合了多边开发银行的主要特征,分析了多边开发银行如何通过融资方案、配套设施和政策,应对“一带一路”倡议在绿色发展挑战的解决方案。

一、“一带一路”绿色投融资的重要性及其面临的挑战

“一带一路”所需融资规模巨大,可持续基础设施建设是“一带一路”投融资的重要方向。根据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的估计,气候兼容型基础设施的成本比一般的基础设施要高出10%,然而,这多出来的10%的资金花费将带来3倍同等资金价值的节能效应由此可见,为促使“一带一路”倡议可持续发展,一方面要加强扩大融资力度,另一方面还需要使这些融资“绿色化”。

尽管中国在此类融资中所占的比例正在上升,但目前仍有超过一半的融资来自欧洲的银行。“一带一路”虽然是始于中国的倡议,但所有参与其中的国家都有能力并且应该通过制定科学可持续的发展战略和政策促进“一带一路”的绿色发展。尽管“一带一路”倡议不断强调可持续性、气候变化和环保发展,但在实践中的融资情况却并不尽如人意。比如,中国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能源和交通投融资大多与碳密集型产业有关。举例来说,根据世界资源研究所和波士顿大学2018年的一项研究表明,受访的6家中国主流银行在“一带一路”能源方面的贷款总额中91%都投向了化石能源,另外,由中国国家开发银行和/或中国进出口银行全额承担融资的能源项目中61%都是化石能源项目.虽然缺乏全面的数据,但总体结论仍然是,当前“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总体投资无法支撑这些国家实现其为《巴黎协定》承诺的国家自主贡献(NDCs)。

二、多边开发银行的优势及其在“绿色一带一路”上的作用

与受商业盈利驱动的金融机构相比,多边开发银行具有一些显著的特点和优势:

(1)长期性与稳定性:多边开发银行对项目提供的金融支持比商业银行的期限长的多,并且较少受到经济波动的影响。

(2)反周期性:多边开发银行可以通过增加自身在某一国家、地区或经济领域的投入来抑制其他投资者在这些地区或领域撤资的意愿,从而使得该类型的融资保持平衡。

(3)优惠性:多边开发银行以较低利率或较宽限期发放贷款,降低了项目的债务成本,从而使更多项目比单纯的市场条款更有吸引力。

(4)专业性和技术援助:由于规模优势和历史因素,加之其在个体、地域和领域等方面的优先考虑事项,多边开发银行在开发性金融方面具有一定的权威地位。

(5)撬动私人资本:在撬动私人资本方面,得益于政策支持、专项金融机制等手段,多边开发银行往往以比其他金融机构具有更高的杠杆率。

凭借以上特点和优势,多边开发银行可以从融资、协调、政策等三个方向推动“一带一路”倡议的绿色发展。这三个方向都要求多边开发银行将绿色“一带一路”作为优先目标,并带动“一带一路”国家积极参与到目标的实现中来。

三、发挥多边开发银行优势,推动“一带一路”倡议绿色发展的路径

投融资活动和能力建设

根据上述多边开发银行的特点,笔者认为他们可以着力解决以下四个“一带一路”绿色融资挑战:第一,当地政策制度不完善,比如绿色技术支持的政策频繁发生变化,以及化石能源项目和公司的不公平竞争等。 第二,投资者过度强调短期回报,项目评估内容缺乏对于物理风险和过渡风险的考量。 第三,公私双方项目业主对绿色融资工具缺乏足够的认知,缺乏开发可持续项目的能力。 第四,“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可持续金融体系普遍不成熟,例如很多地区和国家的金融体系缺乏可持续发展相关的数据、标准、工具等。多边开发银行可以通过一系列手段,在观念和实践上有效应对以上四个挑战,降低绿色项目的风险,吸引更多投资者。这些手段包括:

(1)给予技术援助,如国际金融公司(IFC)的可持续融资网络。

(2)加强风险评估与披露,如跟进气候变化相关金融信息披露工作组(TCFD)的相关工作。

(3)发起或加入PPP项目,如欧洲投资银行(EIB)的Med5P项目。

(4)根据开发任务向项目方提供优惠或非优惠的贷款。

(5)提供担保和保险,如国际金融公司的全球指数保险基金。

(6)建立风险分担机制,例如EIB的动员私人资本参与能效项目计划(PF4EE)。

可盈利项目的发掘和高额的项目开发成本是“一带一路”绿色投融资面临的两大重要挑战。笔者认为,多边开发银行可以从以下几个角度切入,帮助“一带一路”国家应对挑战,促进可持续基础设施建设的发展。

(1)可行性研究。如阿富汗财政部下属的世界银行国际开发协会(WB IDA)项目。

(2)项目早期阶段融资。这是常用的手段,但通常取决于多边开发银行是否在该国开展业务。

(3)成立特殊项目公司(SPV)。如非洲开发银行参与建立图尔卡纳湖风能项目。

(4)项目准备设施。如亚行正在东盟与中国实施的的“绿色金融催化工具”(Green Finance Catalyzing Facility,GFCF),它将通过主权绿色基础设施项目提供贷款和技术援助,如可持续交通,清洁能源和弹性水系统,旨在通过创新的融资结构降低风险,从而加速私人资本参与。

2. 强化协调者角色

凭借其政府间属性、开发性导向和金融市场权威地位,多边开发银行可以发挥优势协调“一带一路”利益相关方的活动。对于“一带一路”倡议国中国,多边开发银行可以影响并支持政府相关战略政策制定工作、金融机构可持续发展实践、企业参与度等。比如,在2017年“一带一路”论坛上,6家多边开发银行与中国财政部签署了谅解备忘录(MOU);欧洲复兴开发银行在推动白俄罗斯加入“一带一路”倡议中也发挥了重要作用。这些都显示了多边开发银行在协调工作方面的潜能。笔者认为,为了进一步推动“一带一路”倡议绿色发展,多边开发银行应该:(1)向更多利益相关方推广环境和社会保障措施;(2)通过组织论坛、研讨会等方式搭建知识共享交流平台,推动“一带一路”倡议的参与者在环境和气候方面加强能力建设。(3)由于欧盟范围内多数国家是多边开发银行的成员,同时欧盟的机构投资者对可持续金融表现出很强的兴趣,多边开发银行可以借此优势多组织发动欧洲的投资者参与到“一带一路”融资进程中。

此外,加强多边开发银行内部间的协调工作也有助于推动规模经济和绿色标准工作进程。由于很多多边开发银行在工具和项目上具有很多相似性,加强多边开发银行间的协调工作可以避免重复工作和恶性竞争。而且,当各多边开发银行对外声音一致时,也更利于树立品牌和权威,更好推动全球绿色金融标准的统一。为进一步加强多边开发银行间的协调工作,笔者建议各机构可以从拓展气候融资联合报告开始做起,比如汲取国际开发性金融俱乐部(IDFC)的经验,开展绿色融资方面的联合报告;或像欧洲复兴开发银行一样开展气候风险披露工作;或者参考欧洲投资银行的经验,开始与中国等国家和地区开展跨区域绿色债券标准比较和统一工作。鉴于中国正成为世界上最大的绿债市场,像欧投行这种中欧绿债标准统一工作在“一带一路”背景下便显得更加重要。

3. 政策支持

在政策层面,多边开发银行可以提供技术援助,推动与央行和其他监管机构的对话,倒逼金融政策的改革,并进而通过一系列风险分担机制和项目准备机制将绿色政策转化为可盈利的落地项目。在金融层面,从目前情况来看,除了少数特例以外,金融体系并没有被用作绿色转型的工具。多边开发银行可以弥补这一缺失,采取综合措施,将所有金融工具、所有相关条例和所有利益相关方都纳入到绿色化金融体系的进程中,利用去风险手段和项目准备融资方案动员整个金融体系成为绿色发展的有力抓手。虽然这其中一些手段的影响范围较窄,但它们有的有潜力影响整个绿色金融体系,比如国际金融公司(IFC)与法国Amundi资产管理公司共同的发起“绿色基石债券基金”,通过提供“第一损失补偿”(如最初的10%由IFC承担)有效动员了社会资本的参与,笔者认为这一举措有望进一步带动更多开发性金融体系的创新。

在经济层面,多边开发银行可以推动地方政府为绿色投资提供更有利的环境。例如,通过技术援助,多边发展银行可以帮助“一带一路”国家规划本国对于《巴黎协定》应承诺的国家自主贡献,以及其他类型的低碳和绿色规划。作为规划完成后的重要一步,多边开发银行可以通过一系列金融和能力建设手段,将国家自主贡献的承诺转化为一个个具体的可实施的项目,比如亚洲开发银行的“绿色金融催化工具”(Green Finance Catalyzing Facility,GFCF)便是一个运用混合融资手段撬动私人资本推动项目落地的例子。此外,多边开发银行可以与国家和地方政府一起为绿色技术相关类项目提供担保和保险,从而以降低这些项目普遍面临的市场风险和政策风险,进而推动绿色技术的创新发展。

附注

[1] Organization for Economic Cooperation and Development (2017). Investing in Climate, Investing in Growth. Paris, France: OECD

[2] World Resources Institute and Boston University (2018). Moving the green belt and road initiative: From words to actions. Washington DC,USA: WRI

[3] United Nations Economic and Social Commission for Asia and the Pacific (2018). Asia and the Pacific SDG Progress Report 2017. Bangkok, Thailand: ESCAP.

[4] EIB(2014). MED 5P - EU 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 Project Preparation. Retrieved from:https://www.adb.org/publications/green-finance-catalyzing-facility

[5] EIB(2018)Private Finance for Energy Efficiency (PF4EE), https://www.eib.org/en/products/blending/pf4ee/index.htm

[6] Daily Outlook of Afghanistan (2017), http://outlookafghanistan.net/national_detail.php?post_id=18607

[7] AfDB website. https://www.afdb.org/en/projects-and-operations/selected-projects/lake-turkana-wind-power-project-the-largest-wind-farm-project-in-africa-143/

[8] ADB(2017) Catalyzing Green Finance: A Concept for Leveraging Blended Finance for Green Development.

[9] ADB(2017) Catalyzing Green Finance: A Concept for Leveraging Blended Finance for Green Development. Retrieved from: https://www.adb.org/publications/green-finance-catalyzing-facility

作者:

Mathias Lund Larsen 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国际合作部负责人

翻译:

王亚丽 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国际合作部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