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健康产业是指以民营企业为主体和动力发展的健康产业。为推动其发展,我国成立了很多相关协会,如河北省民营医疗健康产业协会是由河北省民营的医疗组织、健康组织和卫生组织共同发起成立,一个集合全省健康机构的平台。2月14日,新华社受权播发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金融服务民营企业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19】6号,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加强对民营企业的金融服务共18条。意见出台后,各省纷纷出台相应落实措施,某些省份还追加了若干鼓励措施,若江西和福建等省。这对民营健康产业迎来了难得的历史机遇和发展时光。
一、我国民营健康产业的融资困境
在产业经济学上,民营健康产业包括:健康服务、金融服务、物流采购、药品生产、卫生设备生产、养老产业、医疗教育、医疗科研等。民营健康产业由于其规模较小,受政策影响较大,资金经常运营困难,亟需金融提供优质服务。相对于其他产业而言民营健康产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更为突出和迫切。从金融角度提供的融资服务方面看存在以下主要问题:
一是提供融资服务的内生动力不足。民营健康产业的主体是民营企业,部分银行还没有充分认识到,支持民营健康产业是自身转变发展方式、调整盈利模式、培育优质客户的重大机遇,尚未把民营健康产业作为盈利点,提供融资服务的内生动力不足。
二是提供融资服务的主动意识不强。民营健康产业的规模较小,有的银行在高风险和高服务成本的约束下,更倾向于大客户融资,对于规模较小的民营健康企业,因要配备更多的人员进行风险调查,人工成本高,而主动意识不强。
三是提供融资服务的专业知识不够。民营健康产业具有很强的专业性,银行提供金融服务时,必须具备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才能对企业提供个性化和特色化的金融服务,这对银行业务人员的知识结构和学习能力提出挑战。对民营健康产业项目贷款主要看投资主体的背景和实力,而不是看项目前景和科技含量,从而导致民营健康产业融资困难。
总之,解决民营健康产业融资的老大难问题,《意见》提出的明确解决方案会产生以下良好的效果:实施差别化货币信贷支持,让金融机构增加民营健康产业、小微企业信贷投放,完善普惠金融政策有了政策准星;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健康产业扩大直接融资,打开了民营健康产业债券、股权融资的通道;贷款审批不得设置歧视性要求,使“竞争中性”“所有制中立”扎实推进,瞄准了消除针对民营健康产业隐性壁垒的要害,等等。接下来,针对困扰民营健康产业融资难的问题,需要从认识、环境、机制等因素入手,积极推动改革。
二、切实改善对民营健康产业的融资服务
切实改善对民营健康产业的金融服务,金融机构需要更主动的变革。以平台建设为例,目前,信息化的信用体系一定程度上不健全、不畅通,金融机构有必要主动引进信用产品,发挥债券市场的定价作用,同时加强信用信息归集和共享,先行做好民营健康产业的增信服务。针对落后产能、僵尸企业过多挤占信贷资源,金融机构有必要对标产业升级、调整经济结构的大趋势,腾笼换鸟,将信贷资源更多导向民营健康产业,特别是科创企业、小微企业。《意见》对于金融机构的角色和使命作了明确的界定。
一是国有控股大型商业银行要主动作为。加强普惠金融事业部建设,落实普惠金融领域专门信贷政策,完善普惠金融业务专项评价机制和绩效考核制度,在提高民营企业融资可获得性和金融服务水平等方面积极发挥“头雁”作用。减轻对抵押担保的过度依赖,提高贷款需求响应速度和审批时效。对规范发展区域性股权市场,构建多元融资、多层细分的股权融资市场。
二是金融机构对于新发放公司类贷款中,民营企业贷款比重应进一步提高。贷款审批中不得对民营企业设置歧视性要求,同等条件下民营企业与国有企业贷款利率和贷款条件保持一致。《意见》指出,积极培育投资于民营科创企业的天使投资、风险投资等早期投资力量,抓紧完善进一步支持创投基金发展的税收政策。
三是金融机构要加快实施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工具和证券行业支持民营企业发展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研究支持民营企业股权融资,鼓励符合条件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发起设立民营企业发展支持基金。支持资管产品、保险资金依法合规通过监管部门认可的私募股权基金等机构,参与化解处置民营上市公司股票质押风险。
三、建立民营健康产业融资的长效机制
《意见》的出台,为民营健康产业融资提供了良好的机遇。但是,由于历史原因,我国民营健康产业融资难的问题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这要求我们解放思想、放眼长远,建立民营健康产业融资的长效机制。比如,过去一些金融机构把强化金融风险防控简单等同于信用收缩,对民营健康产业不分情况,采取一刀切的限贷、收贷、断贷措施,挫伤了民营健康产业的积极性,民营健康产业对此多有反映。民营健康产业融资的长效机制建议从以下三方面着手推进。
一是探索股权投资模式。我国目前还没有形成有效的多层次投融资体制,民营健康产业风险投资的政策环境不完善,风险投资的退出机制不健全,所以,很有必要借鉴国际上也已成熟的融资经验探索股权投资模式。股权投资主要的机构投资者来源于保险、社保基金、企业年金等。同时,允许商业银行运用少量一级资本或发行集合投资计划资金,以股权投资基金方式间接参与对中小企业及新兴产业的股权投资,并将信贷与股权投资联动。目前我国的制约因素是金融业的分业经营和分业监管模式,商业银行不能有效参与到股权融资中,金融资本和新兴产业资本难以深度融合。
二是探索专利权质押融资。针对民营健康产业提供的个性化金融产品与服务,应当充分考虑健康产业的专业性和专利权,可以探索对其进行专利权质押融资。如以商业银行为例,银行在金融产品和服务方面可以专门设置专业人员对民营健康企业的专利权进行价值重估和风险评估,确定融资产品和额度。这样就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当前融资专业化程度不高和融资工具单一的问题,也解决了当前市场细分不够充分和专门服务不能跟进的缺陷。专利权质押融资是解决企业贷款需求的有效途径,但由于没有权威的专门或专业的评估机构,企业从申请到最后审批难度很大。
三是探索精准化和差别化融资服务。民营健康企业规模较小,类别较多,而且个体之间差别大,低于分布广,迫切需要金融部门提供精准化和差别化的服务模式。而当前我国商业银行总行在考核时并没有考虑这些个性化因素,在其绩效考核、内部资金转移定价(FTP)等实质性考核方面没有体现。另一方面,在我国间接融资模式中,大型国有控股商业银行仍然占据主要地位,大型国有控股商业银行的主要客户对象为大中型企业,银行以大客户为主的客户授信发展模式当然并不适应民营健康产业“小型、分散、专项”的行业特征。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13次集体学习时讲话强调“要更加注意尊重市场规律、坚持精准支持,选择那些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方向、主业相对集中于实体经济、技术先进、产品有市场、暂时遇到困难的民营企业重点支持。”加强金融服务民营健康产业,目标不是短期扩大对民营健康产业的有效金融供给,而是要补齐短板,使民营健康产业融资便利化、优质化、长效化。这一目标最终要靠金融机构之间互相配合,金融服务和自身改革协调一致,新理念与新信息技术保驾护航,更加注意尊重市场规律、坚持精准支持,金融机构与民营健康产业良性运作机制一定能够建立。
(中国人民银行营业部金融研究处处长、健康金融课题组成员余剑博士对此文亦有贡献)
作者:任国征 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研究员,健康金融课题组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