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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GF观点 | 金蕾、洪瑞睿:女性参与气候治理的本土化机制构建与基层转化

发布时间:2026-02-26

全球气候危机持续加剧,气候治理的包容性、韧性与多元性已成为全球共识。女性在气候治理中兼具脆弱性与能动性,既是受气候影响较深的群体,也是推动绿色转型、参与生态保护的关键力量,其参与水平是衡量气候治理成效的重要维度。从国际框架到中国实践,性别视角与气候治理的融合已从“可选项”转为“必选项”。本文立足本土实践,探讨女性参与气候治理的本土化机制,聚焦基层转化关键环节,为我国“十五五”时期构建更具包容性与韧性的气候治理体系提供参考。

一、女性参与气候治理的全球背景与本土现状

气候治理本质是面向全体社会成员的公共治理,其包容性直接决定治理效能与可持续性。全球气候危机下,受社会分工、资源获取差异等影响,女性在气候灾害中更易处于弱势;但同时,女性在基层生态保护、气候适应、社区灾害风险管理等领域积累了丰富本土智慧,是推动绿色转型的重要力量。

从全球治理进程来看,早在1995年,联合国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通过的《北京宣言》和《行动纲领》,就肯定了妇女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明确将增进妇女福祉和性别平等确立为全球发展核心目标,为推动性别平等与妇女发展绘就发展蓝图。《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FCCC)》(以下简称“《公约》”)作为全球气候治理的核心框架,自生效以来便持续推进性别平等与女性参与:2001年,第七届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暨《公约》第七次缔约方会议(COP7)上首次纳入性别议题,呼吁增加女性在缔约方代表团和谈判中的参与。2010年,COP16正式承认性别平等和妇女的有效参与对于全面应对气候变化的重要性。2015年COP21会议上签署的《巴黎协定》明确将性别平等视作气候行动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强调缔约方在采取行动应对气候变化时应当尊重、促进和考虑性别平等。2017年,COP23会议上通过的《性别行动计划(GAP)》明确了五个优先领域,进一步加强女性在气候行动中的参与度。此后,性别平等议题在气候治理中的主流化进程不断加速。2020年,联合国第64届妇女地位委员会通过的《政治宣言》进一步要求将性别视角全面纳入环境、气候变化与灾害风险防控政策,支持妇女参与并引领相关决策。目前,性别平等已深度融入全球气候治理体系。

从我国本土实践来看,我国始终重视性别平等与生态保护的协同推进。政策层面,《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21-2030年)》等顶层设计正为基层妇女参与气候与环境治理创造有利条件。《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21-2030年)》将“妇女与环境”作为其中重点发展领域之一,鼓励妇女成为生态文明建设的推动者和践行者。此外,我国在绿色金融、乡村振兴、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等政策中,也在逐步强化对女性群体的关注与支持。基层实践层面,女性已成为我国生态保护和气候适应的一线主力。例如,在乡村地区,女性正广泛地参与生态农业、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绿色实践;在灾害易发区,基层妇女组织也已成为气候灾害预警、社区韧性建设的重要力量;在生态保护和生物多样性保护领域,也有我国女性的深度参与。这些实践不仅展现了我国基层妇女的本土智慧,更成为国家气候行动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同时,性别平等与气候治理二者的系统融合仍面临政策衔接不足、基层经验向上传导不畅、资源支持精准度不够、跨部门协作机制缺位等现实问题。

二、女性参与气候治理的基层转化路径:从实践到政策的双向赋能

基层妇女的实践经验与本土智慧,是性别视角融入气候治理的重要基础。推动基层转化,关键是构建实践与政策双向赋能路径,促进基层经验与国家政策良性互动,使女性基层智慧成为气候治理的重要知识支撑。

(一)向下扎根:建立基层妇女生态气候实践的系统识别与评估机制

扎根基层是经验向上赋能的前提,核心是构建“中国基层妇女生态气候实践案例库”,由妇联、生态环境部门牵头,联合科研机构、社会组织形成多方协同的经验收集机制。一是开展参与式评估,深入社区、乡村合作社、妇女组织等一线场域,系统梳理基层妇女在生态保护、气候适应、灾害风险管理中的特色做法,挖掘本土性、创新性实践案例;二是制定标准化案例模板,全面收录案例背景、目标、策略、成效、女性参与方式及成长故事,实现案例规范化、系统化管理;三是建立性别气候数据机制,围绕参与人数、方式、成果、受益情况等指标设置量化体系,精准衡量妇女在基层气候治理中的贡献。在此基础上,依托案例库与数据资源,定期发布妇女参与气候行动研究报告,将基层经验提炼为可推广、可复制的政策建议,为“十五五”国家适应战略及地方气候行动方案提供性别维度支撑。

(二)向上支撑:强化女性专业力量的培养与引领

基层经验的向上转化,需要以女性专业力量为纽带,实现“基层智慧+现代知识”的融合赋能。一方面,培育气候治理女性领军人才,支持女性科技人才承担重大科研项目、参与政策决策咨询,完善生态环保领域女性人才评价激励机制,充分彰显女性在科研与决策中的作用;另一方面,面向基层妇女开展针对性培训,提升其环境素养、生态保护与气候适应能力,强化现代生态实践水平。基层妇女兼具本土智慧与科学知识,将成为气候政策落地基层的重要载体,有效推动基层实践与国家气候治理要求精准对接。

(三)双向打通:构建实践与政策的闭环互动机制

实现基层经验与国家政策良性互动,关键是打通“实践—政策—实践”双向通道,形成闭环互动机制。一是健全政策解读与反馈机制。以通俗化、基层化方式开展气候政策解读与培训,将国家政策转化为妇女可理解、可参与的行动指南;在政策草案阶段,通过听证会、研讨会吸纳基层妇女代表意见,将女性需求融入政策设计。二是完善效果评估与动态调整机制。依托妇联组织网络,建立基层实践动态汇总渠道,定期向上报送实践情况与问题建议;搭建妇女参与反馈平台,畅通意见表达;在政策评估中增设性别维度,将参与率、受益比例、满意度作为核心指标,全面反映妇女参与成效,推动政策动态优化。

三、女性参与气候治理的本土化机制构建:资源保障的精准适配

构建女性参与气候治理的本土化机制,需要以资源的精准配置与保障为支撑。而绿色金融作为气候治理的重要资源配置与金融支持手段,同时也是撬动女性参与气候治理的关键杠杆。推动绿色金融体系向高质量、包容性的性别响应转型,将更好地为女性参与提供精准的资源与资金支持,实现环境目标与社会包容、女性赋能的协同发展。

(一)政策与标准层面:设定性别包容的绿色金融指引与激励

将性别平等理念融入绿色金融的顶层设计,是实现资源精准适配的前提。一方面,推动社会性别指标纳入绿色金融标准体系,在《绿色金融支持项目目录》《绿色低碳转型产业指导目录》等基础性文件中,增设“社会效益”或“公正转型”的鼓励性附录,明确列出可持续农业、社区可再生能源、生态服务等能够显著促进女性就业、创业、领导力发展的绿色项目类别,为金融机构的投资方向提供清晰指引,引导金融资源向性别包容型气候项目倾斜;另一方面,设计差异化的政策激励机制,将妇女参与率、女性受益比例、女性主导程度等指标,纳入气候项目申请财政补贴、优惠贷款的核心条件,对支持女性气候项目成效显著的金融机构,在宏观审慎评估(MPA)中给予加分,并提供央行再贷款优惠等政策支持,以政策激励推动金融机构主动关注性别维度,实现从“性别盲视”到“性别响应”的转型。

(二)产品与服务层面:创新性别友好型绿色金融工具与综合赋能网络

针对基层妇女的实际需求,创新绿色金融产品与服务模式,构建“金融+培训+技术”的综合赋能网络,是推动资源落地基层的关键。一是在开发“性别平等主题”的绿色金融产品,如“女性创业绿色债券”“性别影响力投资基金”等,明确将募集资金专项用于支持女性主导的清洁能源、生态农业、生物多样性保护、循环经济等气候治理相关领域的就业、培训与创业项目,为基层女性气候行动提供直接的金融支持。二是打造“绿色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开发“绿色供应链金融+性别平等”平台,鼓励生态农业、环保产业等领域的核心企业,对其上下游的女性经营主体提供技术指导、资金支持、市场对接等全方位服务;依托数字化工具,搭建“绿色/气候金融+妇女发展”线上综合服务平台,整合金融资源、政策信息、培训课程、实践案例等内容,实现对基层妇女的“无接触”普惠覆盖,帮助基层妇女破解金融知识匮乏、资源获取困难等问题,将本土智慧转化为可持续的气候治理项目。

四、女性参与气候治理的本土化保障机制:跨部门协作的系统建构

性别视角融入气候治理涉及生态环境、金融监管、妇女发展等多个领域,单一部门难以实现机制有效构建与基层深度转化。需突破传统部门分工思维,确立“气候公正与性别平等互为引擎”的价值导向,构建跨部门、多层次、立体化协同机制,为本土化机制落地及基层转化提供制度保障。

(一)构建“四维协同”的跨部门治理框架

以“顶层设计、科学支撑、能力建设、社会动员”为四大核心维度,构建各部门各司其职、协同发力的治理框架,实现性别视角与气候治理的全方位融合。顶层设计由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全国妇联等部门牵头,将性别指标纳入国家适应气候变化战略、绿色金融发展规划等顶层政策文件,同时将性别视角融入气候治理工作的考核机制,明确各部门的协同责任,从顶层确立性别包容的气候治理导向;科学支撑由科技部、教育部、中国科学院等单位牵头,联合高校专家设立“气候与性别公正”交叉研究重点专项,研发适用于我国城乡实际的性别与气候脆弱性评估工具、监测工具,同时推动科研机构的女性专家与基层妇联、合作社、社区项目点精准对接,让科研力量直接赋能基层实践,为本土化机制构建提供科学支撑;能力建设由人社部、人民银行牵头,全国妇联与金融机构共同参与,针对不同群体开发分层分类的赋能产品与课程,面向政策执行者开展性别视角气候治理的政策解读培训,面向金融从业者开展性别包容型绿色金融业务培训,面向基层妇女开展生态技术与金融知识培训,实现全链条能力赋能;社会动员由中宣部、全国妇联、民政部等部门携手,联合策划国家级宣传品牌,系统讲述基层妇女在生态保护与气候适应中的智慧与领导力故事,塑造“女性是气候治理重要力量”的社会认知,营造性别视角融入气候治理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搭建“三位一体”的立体化协作模式

围绕本土化机制构建与基层转化的核心需求,搭建“顶层协调机制-中层赋能平台-基层创新试点”三位一体的跨部门协作模式,推动顶层政策意志向基层实践行动的精准转化。在顶层协调层面,建立高规格的“气候与性别公正协同推进领导小组/联席会议”,直接对接“四维协同”各维度的工作任务,统筹协调各部门的政策制定与实施,消除部门间政策矛盾与执行盲区,实现跨部门资源的整合与优化配置;在中层赋能层面,打造多元化的跨部门赋能与创新平台,重点建设“气候金融与女性发展”一站式服务平台,为女性主导的气候治理项目提供商业模式设计、技术咨询、绿色资金申请、影响力投资对接等全流程服务,同时搭建“气候与性别协同信息平台”,整合环境数据、经济数据、基层实践案例、分性别统计数据、政策工具包等内容,为跨部门决策提供全面、精准的数据信息支持;在基层创新层面,开展“性别包容型气候治理综合改革试点”,优先在生态文明试验区、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乡村振兴重点地区中选取积极性高、基础条件好的区域进行叠加试点,鼓励试点区域结合本土实际,探索性别视角融入气候治理的差异化路径,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基层实践经验,为全国范围内的本土化机制构建提供示范。

在“十五五”的关键窗口,以基层妇女的智慧为根基,以绿色金融的赋能为抓手,以跨部门的协作为保障,充分释放女性在绿色转型与气候行动中的巨大潜力,将有助于构建更具包容性、韧性与可持续性的气候治理体系,为全球气候治理贡献更温暖、更公平的中国方案。

参考文献

[1]联合国开发计划署驻华代表处,杨雪晴.气候治理中的性别视角纳入[J].西部学刊,2023(10).https://m.thepaper.cn/baijiahao_29705938.

[2]刘蕾.应对气候变化进程中纳入性别考虑的进展与启示[J].气候变化研究进展,2021,17(5):548–558.DOI:10.12006/j.issn.1673-1719.2020.298.

[3]徐沁仪.全球气候治理中性别议题的进展与困境:基于双重规范的分析[J].国际政治研究,2025(5).https://www.jis.pku.edu.cn/docs/2025-12/2025120810023904060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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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金 蕾 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研究员,杭州市上城区绿色价值投资研究中心研究员

洪瑞睿 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科研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