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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分析 | 低碳转型下的企业进入退出——来自低碳城市试点政策的经验证据

发布时间:2026-02-02

原文标题:低碳转型下的企业进入退出——来自低碳城市试点政策的经验证据

原文作者:唐哲 张清俊 魏修建

发表期刊:数量经济技术经济研究

一、引言

中国作为目前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如何在节能降碳的同时,激发市场活力、调整产业结构、全力推进经济社会的低碳转型,是新时期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课题。为了确保“双碳”目标的顺利实现,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10年发布了《关于开展低碳省区和低碳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开启了低碳城市建设试点工作。低碳试点城市围绕城市低碳发展的模式、技术、生产等方面展开了积极探索,根据自身资源禀赋和发展情况出台了低碳城市发展规划,其目的不仅是要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更是要探索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共赢之路。目前,城市的碳排放主要来源于生产活动,而企业作为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和节能降碳的关键主体,肩负着绿色转型与经济发展的双重使命。其中,低碳企业的进入退出行为不仅是衡量市场活力的重要指标,更是促进产业低碳转型与经济低碳发展不可忽视的驱动力量。因此,从企业进入退出的视角评估分析低碳城市试点政策的效果,对于探索该政策发挥作用的机制以及后续在全国的进一步推广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与政策价值。

为回应上述问题,本文基于2006~2021年中国企业工商注册数据库与中国城市统计年鉴,采用渐进双重差分方法,探讨了低碳城市试点政策对低碳企业进入退出的影响及其作用机制。研究发现,低碳城市试点政策显著促进了低碳企业的进入退出。机制分析表明,低碳城市试点政策通过降低低碳企业的制度性进入成本与要素类进入成本促进了低碳企业的进入退出;同时,该政策通过提高绿色技术门槛,使得绿色技术水平高的低碳企业进入市场,绿色技术水平低的企业退出市场。进一步研究表明,低碳城市试点政策通过提高新进入企业中低碳企业的占比推动了试点城市的产业低碳转型。

本文的边际贡献主要体现在三方面::第一,在研究主题上,不同于以往文献主要关注试点政策对环境改善与生产效率的作用,本文聚焦于试点政策对低碳企业进入退出的影响,对该政策产生的经济效果评价进行了有益的补充,为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提供了参考。第二,在作用机制上,本文结合低碳城市试点政策的典型事实和企业异质性理论,提出进入成本与绿色技术门槛是影响低碳企业进入退出的重要机制。这有助于深化理解试点政策对企业进入退出的作用路径,并为今后制定低碳政策、支持新兴低碳企业的发展提供了理论逻辑和经验证据。第三,在研究视角上,本文基于宏微观结合的视角,不仅研究了试点政策对微观企业进入退出的影响,还进一步考察了企业进入所导致的产业低碳转型,丰富了宏观政策与微观企业行为相关研究,从广延边际的角度提供了产业低碳转型的新证据。

二、研究设计

本文将低碳城市试点的设立视为一项准自然实验,采用渐进双重差分法来验证试点政策是否促进了低碳企业进入退出,回归模型如下:

被解释变量Y表示i市j行业在t年的企业进入率(Entry)或退出率(Exit)。当j=0时,模型估计采用年份—地市数据;当j∈{1,2,…,13}时,模型估计采用年份—地市—行业数据。借鉴毛其淋和盛斌(2013)的做法,将企业进入率Entryijt

和退出率Exitijt定义为:

其中,NE为企业进入数量,定义为i市j行业t年新成立的企业数量。NX为i市j行业在t年退出的企业数量。NF为企业总数,i市j行业在1949~t年成立,且在t年底仍然在业或存续的企业数量。核心解释变量Trepost为i城市在t年是否实施了试点政策的虚拟变量。参考宋弘等(2019)的做法,将三批低碳城市试点政策的起始时间分别确定为2011年、2013年和2017年。当一个城市有多个政策实施时间时,按照实施最早时间进行界定。

关于低碳企业进入退出的样本选择与数据处理,本文选择涵盖时间更长、覆盖范围更广、企业信息更全面的工商注册数据库来测度企业进入退出。该数据库涵盖了所有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注册过的企业8160万家(截至2021年12月31日),包括企业的注册时间、注册类型、经营地址、退出时间、行业代码等信息,可以更细致地探究低碳城市试点政策对不同行业、不同所有制、不同规模企业进入退出的影响。

三、实证结果

(一)基准回归结果

表1第(1)列与第(2)列展示了试点政策对低碳企业进入退出在城市层面影响的检验结果。由结果可知,无论是低碳企业进入还是低碳企业退出,核心解释变量的系数估计值均显著为正,表明低碳城市试点政策显著提高了试点城市的低碳企业进入率与退出率,促进了企业的新陈代谢,有效地激发了市场活力。第(3)列与第(4)列展示了试点政策对低碳企业进入退出在地市—行业层面上的影响结果。在进一步控制了行业固定效应后,核心解释变量的系数估计值分别在1% 与5% 的水平上显著为正。意味着在考虑了行业层面的影响因素后,试点城市的低碳企业进入退出相比非试点城市仍有显著的增加。

表1 基准回归结果

(二)机制检验一:进入成本

(1)制度性进入成本体现了地方政府对低碳企业在市场准入、政策优惠方面的支持程度。本文提取了各地级市政府工作报告中有关低碳(低碳经济、低碳、低碳发展、低碳出行、低碳消费、低碳制造、绿色发展、绿色经济等)的词频,并用低碳词频取对数的倒数来衡量制度成本。该值越低,代表地方政府对于低碳产业发展的支持力度越大,相应地低碳企业进入的制度成本越低。(2)能源要素进入成本衡量了潜在进入企业从预进入市场到正式生产营业期间支付的与能源相关的代价。本文根据一般均衡模型构建能源要素价格指标。(3)劳动要素进入成本刻画了潜在进入企业在进入市场过程中需要为雇佣劳动力支付的代价。本文借鉴陆雪琴和文雁兵(2013)的做法,选择地区高碳行业平均工资与低碳行业平均工资之比作为碳技能溢价的代理变量。碳技能溢价越高,高碳企业进入市场所需支付的劳动成本就越大,而低碳企业的劳动要素进入成本就相对越小。

表2展示了低碳城市试点政策对进入成本的估计结果。由第(1)列可知,核心解释变量对制度性进入成本的估计系数显著为负,即试点政策显著降低了低碳企业的制度性进入成本,促进了低碳企业的进入。第(2)列核心解释变量对能源要素进入成本的估计系数显著为正,表明低碳城市试点政策提高了地区能源要素价格,由于能源要素需求的价格弹性相对刚性,这就使得更依赖能源要素的高碳企业进入成本增加,而对能源要素依赖较小的低碳企业进入成本相对减小,从而有利于低碳企业进入。第(3)列被解释变量为劳动要素进入成本,核心解释变量估计系数显著为正,表明低碳城市试点政策提高了碳技能溢价,使得高碳企业面临相对更高的劳动要素进入成本,而低碳企业进入市场所需支付的劳动力成本相对下降,从而更有利于低碳企业进入。

表2 机制检验:低碳城市试点政策对进入成本机制的检验结果

(三)机制检验二:绿色技术门槛

本文借鉴易靖韬(2009)的做法,通过上一年的绿色专利申请量加1后取自然对数来刻画潜在进入企业面临的绿色技术门槛。表3展示了低碳城市试点政策对绿色技术门槛的回归估计结果。第(1)列至第(3)列的被解释变量为上一年绿色专利申请量,可以看到,无论是绿色专利申请量、绿色发明专利数量,还是绿色实用新型专利数量,核心解释变量的系数估计值均显著为正。第(4)列的被解释变量为新进入企业的绿色生产率,核心解释变量系数也在5% 的水平上显著为正。,低碳城市试点政策显著提升了绿色技术水平的门槛,此时只有更高绿色技术水平的低碳企业进入市场才能获得预期收益,故试点政策促进了高技术水平的低碳企业进入。

表3 机制检验:低碳城市试点政策对绿色技术门槛机制的检验结果

(四)拓展性分析:低碳城市试点政策对产业低碳转型的影响

由前文可知,低碳城市试点政策显著地促进了低碳企业进入。那么,这是否有助于提高新进入企业中低碳企业数量的占比,从而促进试点城市的产业低碳转型?试点政策又是否真的降低了产业的碳排放?接下来,本文尝试从新企业进入和产业降碳的视角出发,考察低碳城市试点政策是否有利于产业的低碳转型。

因此,本文借鉴朱奕蒙等(2022)的做法,基于基准回归式,将被解释变量替换为新进入企业中第三产业企业数量占比与新进入企业中第二产业企业数量占比再次进行回归,以此从新企业进入的视角探究试点政策对产业低碳转型的影响,如表4 第(1)列与第(3)列所示。同时,考虑到产业结构本身也可能是影响企业进入的重要因素,本文加入滞后一期的第三产业企业数量比重予以控制,如表4第(2)列与第(4)列所示。从第(2)列可以看出,核心解释变量的系数在1% 的水平上显著为正,表明相对于非试点城市,试点城市新增企业中第三产业企业数量的占比明显提高。从第(4)列可知,解释变量的系数显著为负,表明低碳城市试点政策负向作用于第二产业企业的进入。这意味着随着更多的新增企业进入第三产业,产业结构发生了变化,生产活动从工业转向服务业,能源需求也从高排放产业转向更高附加值、更低碳排放的产业,试点政策从能源需求侧减少了化石能源的使用,推动了产业的低碳转型与绿色经济可持续发展。产业低碳转型的另一重要视角是产业碳排放量的下降。本文将被解释变量替换为第二产业与第三产业二氧化碳排放量的对数,再次进行回归,如表4第(5)、(6)列所示,核心解释变量的系数分别在1% 和5% 的水平上显著为负,说明试点政策从碳减排角度显著降低了第二产业与第三产业的碳排放量,有利于产业低碳转型。

表4 低碳城市试点政策对产业低碳转型的影响

四、结论

本文基于2006—2021年中国企业工商注册数据库,深入探讨了低碳城市试点政策对企业市场动态及产业转型的驱动作用。研究发现,试点政策显著促进了低碳企业的进入与退出,通过降低制度性与要素进入成本,并同步提高绿色技术门槛,实现了市场主体的“优胜劣汰”,为绿色经济注入了微观活力。异质性分析显示,该政策对生产性服务业和国有企业的进入带动作用明显,但国有企业退出相对迟滞,而个体工商户则呈现“高退出、低进入”特征;此外,小规模企业对政策更为敏感。实证结果证实,试点政策不仅提升了新进入企业中低碳企业的占比,还显著降低了城市碳排放量,有效推动了产业低碳转型。基于上述结论,本文建议:应继续扩大试点范围并完善常态化考评机制,针对不同所有制及规模的企业实施差异化规制,尤其需通过税费减免和金融支持激发民营主体积极性;同时,应丰富政策工具箱,通过完善碳标识认证、设立绿色创新专项基金等方式降低企业创新成本;最后,各试点城市应立足自身资源禀赋,加强碳技能人才培养,在集中力量做强特色低碳产业的同时,有序推进高耗能企业的平稳改造与退出,从而构建完善的低碳产业体系。

五、原文摘要

低碳城市试点政策是中国实现“双碳”目标的重要举措,低碳企业进入退出是推动经济低碳发展的重要驱动力。本文基于中国2006~2021 年的企业工商注册数据,采用渐进双重差分法考察了低碳城市试点政策对低碳企业进入退出的影响及其机制。研究发现:低碳城市试点政策显著促进了低碳企业的进入退出,在进行一系列稳健性检验后该结论依然成立。机制分析表明,低碳城市试点政策通过降低低碳企业的制度性进入成本与要素类进入成本促进了低碳企业的进入退出;同时,该政策通过提高绿色技术门槛,使得绿色技术水平高的低碳企业进入市场,绿色技术水平低的企业退出市场。进一步研究表明,低碳城市试点政策通过提高新进入企业中低碳企业的占比推动了试点城市的产业低碳转型。本文从企业进入退出视角为低碳城市试点的经济效应评估提供了新的经验证据,也为地方政府激发市场活力、推动产业低碳转型提供了决策参考。



作者:

王瑾喆 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博士研究生

指导老师:

王 遥 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