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Version
  • 中财大绿金院

  • 绿金委

IIGF观点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研究成果 > IIGF观点 > 正文

IIGF观点丨由《中国金融稳定报告(2018)》谈银行业绿色发展

发布时间:2018-11-16作者:

11月2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中国金融稳定报告(2018)》,对2017年以来我国金融体系的稳健性状况进行了全面评估和梳理。《报告》中有两处内容涉及“绿色金融”:其一为在完善金融机构评价体系部分,提及2017年第三季度将绿色金融纳入“信贷政策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其二为在推动金融业综合统计工作部分,提及了2018—2019年的阶段性目标包含加强绿色金融、普惠金融等专项统计体系。同时,部分银行业专题也与绿色金融息息相关,考虑到银行是社会融资的主体,银行业机构在构建绿色金融体系进程中发挥着核心作用,本文将结合《报告》中提及的几个要点,开展银行业为何应践行绿色金融的探讨

一、银行业压力测试结果揭示环境风险

为健全系统性金融风险监测预警体系,人民银行选取20家2017年末资产规模在5000亿元以上的商业银行,开展了2018年度银行业压力测试并在《报告》中披露。在偿付能力敏感性的压力测试部分,若冲击后的资本充足率低于10.5%,则未通过压力测试。结果显示,在整体不良贷款率上升300%的中度冲击下,参试银行整体资本充足率降至10.79%,低于系统性重要银行11.5%的监管要求,同时接近10.5%的监管要求,在整体不良贷款率上升700%的重度冲击下,参试银行整体资本充足率降至8.48%,未通过测试;当以不良贷款率增加20个百分点作为重度冲击压力情景测试“两高一剩”行业贷款风险时,有一家银行未通过该情景下的压力测试。

截至2017年末,20家参试银行的整体不良贷款率为1.46%。而据作者悉,部分银行在某些“两高一剩”贷款的行业不良率均数倍于该整体不良率,同时据银监会数据,截止2017年六月,21家主要银行绿色信贷的不良率仅为0.37%,根据压力测试结果和以上数据,可得出如下结论:“两高一剩”贷款是银行不可忽视的风险点,商业银行应针对各细分行业,开展多情景的环境压力测试,从而量化环境因素对银行信用风险的影响,为信贷产品定价提供环境风险因素的衡量依据;“两高一剩”具有高不良率的特征,若其在授信结构中具有较高占比,将对银行造成盈利和监管两方面的经营压力;而绿色信贷具有低信用风险和高环境效益的两大特征,既能防风险,又能治污染,是银行业参与三大攻坚战的良好契机。因此,银行业应着力压缩“两高一剩”风险敞口,大力发展绿色信贷。

二、IFRS9新会计准则涉及环境风险判断

在国际金融危机期间,国际通用的会计准则是IAS39,其在计量金融工具的减值时,只在损失实际发生时计提减值准备。危机后,二十国集团(G20)和金融稳定理事会(FSB)呼吁建立全球统一的高质量会计准则,为此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发布了IFRS9,改进了资产减值确认规则,以“预期损失模型”替代“已发生损失模型”。《报告》IFRS9专题介绍了“预期损失模型”将对银行资本、财务经营、风险管理等方面产生的影响,经作者分析,环境风险也更全面地被纳入该模型。

据《报告》总结,根据IFRS9准备计提时需要涉及主观判断。具体可理解为,预期损失模型的建立过程中,对二三阶段的资产来说,需要对全生命周期计提减值,也就意味着银行需要对中长期的宏观经济、政策环境等的变动趋势预测信用风险,银行在确认预期违约概率(PD)时也有充分自主权,即使银行基于信用风险内评法对模型进行前瞻性调整,情景设计和宏观变量等参数也需主观判定。在构建生态文明和发展绿色金融的国家战略和政策框架下,银行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显然会受到环境风险管理策略的影响。从实操角度来讲,部分银行计算贷款减值的方法为“模型+行业增提”,在行业增提部分,“两高一剩”行业面临更高的信用风险,所以会执行更高的增提比例。因此,在新准则下,积极实践绿色金融的银行将在计提的厚度方面获得行业优势,银行应据此合理安排信贷结构与投资组合。

三、宏观审慎管理体系与央行金融机构评级指引绿色金融实践

2016年,为进一步完善宏观审慎政策框架,更加有效地防范系统性风险,人民银行将差别准备金动态调整/合意贷款管理机制“升级”为宏观审慎评估(MPA)。2017年央行评级委员会成立,在存款保险风险评级、稳健性现场评估基础上充分吸收MPA的相关内容,制定央行金融机构评级指标体系。2018年完成了首次评级工作并在《报告》中披露。评级结果分为1-10级,级别越高表示机构的风险越大,银行机构的评级结果如下:

image.png

据《报告》披露,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运用该评级结果对金融机构进行差别化管理。评级结果是核定存款保险风险差别费率的重要依据,评级结果较差的机构应适用较高费率,并可对其采取补充资本、控制资产增长、控制重大交易授信、降低杠杆率等早期纠正措施。评级结果还是MPA的主要依据,对于MPA不达标的机构,可通过运用货币政策工具、动态差别准备金、窗口指导和逆周期资本要求等方式,督促金融机构稳健经营。根据金融机构评级结果,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还可依法直接采取加强监测、风险警示、早期纠正和风险处置等措施。对于评级结果为8级(含)以上的金融机构,在金融政策支持、业务准入、再贷款授信等方面采取更为严格的约束措施。

由此可见,宏观审慎管理及央行金融机构评级工作在银行业监管体系中占据十分重要的地位,银行业金融机构也对其具有相当高的重视程度,在引导银行开展绿色金融实践的过程中,监管机构也使用了MPA和评级此类政策工具予以激励及约束,但当前的力度和效果都有待加强。如绿色金融已被纳入MPA的“信贷政策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央行也于2018年开启了绿色信贷业绩评价工作,但绿色金融在整个MPA评价中所占权重仅有1.4%,且评价区分度不够高,同时绿色信贷业绩评价的维度有待完善,对评价结果也缺乏直接的反馈措施。作者建议监管部门应考虑将绿色金融指标在MPA中扩容,进一步健全绿色金融评价体系,完善绿色金融政策工具,从而充分调动银行业参与绿色金融事业的积极性。


作者:

徐稼轩 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研究员


如需转载、引用本文观点,请注明出处为“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


新媒体编辑:曹应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