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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GF观点 | 陈翰:构建可持续绿色投融资体系 携手共建绿色“一带一路”

发布时间:2025-10-21

绿色是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的鲜明底色。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共建“一带一路”就是要建设一条开放发展之路,同时也必须是一条绿色发展之路。多年来,我国与共建国家携手推动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持续深化绿色基建、绿色能源、绿色交通等领域合作。然而,共建“一带一路”绿色发展依然面临诸多风险挑战,应对气候变化的约束条件更加严格,生态环保国际合作水平有待提升。本文探讨了我国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在开展绿色投融资领域合作、支持绿色产业发展方面的进展和挑战。

资金融通是共建“一带一路”的重要支撑。近年来,我国充分发挥政策性、开发性、商业性与合作性金融的协同优势,构建长期、稳定、可持续的绿色投融资体系,为“一带一路”绿色发展注入源源不断的金融活力。仅2023年,我国企业在共建“一带一路”国家的绿色投资就达222.8亿美元,占全部投资总额的44%,其中清洁交通和清洁能源是重点领域,分别占绿色投资总额的40.39%和15.44%。这些绿色项目不仅有效改善了当地基础设施条件,还提升了共建国家应对气候变化的能力,发挥了共建“一带一路”倡议在推动可持续发展方面的重要作用。

我国金融机构积极参与推动共建绿色“一带一路”,包括政策性银行和保险公司、大型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商业性保险公司以及丝路基金、中非发展基金等国际经济合作基金。多边开发银行、多边气候基金以及国际商业金融机构也发挥了支持作用,为共建“一带一路”国家提供绿色融资与技术支持。政策性金融机构是支持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的中坚力量。2023年,国家开发银行和中国进出口银行分别推动3500亿元人民币“一带一路”融资窗口落地。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发挥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险职能,强化对绿色低碳产品的承保支持,通过多险种融合、全链条服务,为绿色产业“出海”筑牢风险屏障,2024年支持绿色贸易和项目规模达605.6亿美元。

各类金融机构积极推动绿色融资工具创新,拓展出贷款、股权、债权等渠道,加强金融对“一带一路”绿色项目的支持。首先,参与国际银团贷款业务,通过与多边开发银行合作实现优势互补、风险共担。哈萨克斯坦札纳塔斯风电项目,由中国工商银行、欧洲复兴开发银行和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绿色气候基金联合提供银团贷款,成为我国企业由传统的工程承包转向参与运营管理和联合融资的新型境外投资模式。其次,陆续发行“一带一路”气候债券、“一带一路”银行间常态化合作机制绿色债券等绿色“一带一路”主题债券。外国政府和金融机构也积极参与我国绿色债券市场。中国银行2023年协助埃及政府在我国境内市场发行35亿元人民币可持续发展熊猫债,填补了非洲地区熊猫债的空白。再次,绿色发展援助方面,中国南南合作援助基金和多边金融机构提供的援助资金通过赠款或投援结合方式撬动更多绿色投资。例如,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计划到2030年每年贷款170亿美元,超50%用于气候融资,可带动500亿美元社会资本。

健全环境气候风险评估和管理是实现项目可持续发展和获得绿色融资的基础。我国发布《对外投资合作绿色发展工作指引》、《对外投资合作建设项目生态环境保护指南》等政策文件,推动绿色理念贯穿对外投资全流程。2018年中英绿色金融工作组联合发布《“一带一路”绿色投资原则》,将低碳和可持续发展议题纳入共建“一带一路”倡议,推动“一带一路”投资的绿色化,截至目前,已有53家机构签署参与,成为共建“一带一路”绿色治理的重要机制。

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在推进绿色投融资方面仍面临一些共同挑战,亟需通过制度创新与机制完善予以应对。

一是构建统一的绿色金融标准。当前,全球尚缺乏统一、适用于发展中国家国情的绿色金融标准,对绿色项目的跨境识别与绿色资本市场的互联互通形成制约。为推动全球绿色金融标准的可比性、兼容性与一致性,中国人民银行与欧盟委员会金融服务和资本市场联盟总司、新加坡金融管理局联合编制了《多边可持续金融共同分类目录》。尽管该目录目前在全球的应用范围仍有限,但随着更多国家的参与和制度磨合,有望成为国际绿色金融领域的重要基础性规则,提升绿色投融资的透明度与协同性。

二是探索创新投融资模式。许多具有发展潜力的中小型可再生能源项目需要灵活高效的创新型融资模式予以支持。应鼓励企业从传统的工程总承包商向项目开发商与股权投资人角色转型,积极探索“中方主导、多边开发银行和国际开发商共同参与”的混合融资以及政府社会资本合作的融资模式。同时,可探索推广创新型债务置换工具,在帮助共建“一带一路”国家缓解债务压力的同时,拓展绿色发展项目的融资空间并提升我国金融机构的信贷投放能力。

三是完善环境社会风险管理。随着越来越多的中资企业向投资建设运营一体化模式转型,企业和金融机构应强化全生命周期的环境社会风险管理,建立与当地利益相关方的常态化沟通机制,并针对重点国家、行业、项目设立环境社会风险跟踪和预警机制,确保项目可持续运营。

本文原载于《经济日报》点击链接可查看

http://ipaper.ce.cn/pc/content/202508/10/content_318514.html?session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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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翰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高级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