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天津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加快推进绿色金融体系建设,支持绿色产业发展和经济转型升级。如今,一个经济高效、生态优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天津愈加清晰地呈现在人们面前。
顶层设计的激励机制
早在2017年,天津市金融局、人行天津分行等8部门就联合印发《关于构建天津市绿色金融体系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构建了天津市绿色金融体系的系统规划。根据《实施意见》,人行天津分行相继出台一系列配套政策,完善激励约束机制。
在绿色信贷方面,人行天津分行提出先后建立绿色信贷专项统计制度和业绩评价制度,对全市24家地方性法人银行业存款类金融机构开展绿色信贷业绩评价,并将评价结果纳入央行金融机构评级,激发金融机构的内在动力;绿色债券方面,建立主承销商例会制度,推动金融机构加大债券承销工作力度,重点服务绿色债券发行,支持企业发行绿色债券;绿色金融标准方面,主动对接人民银行总行,推进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学习贯彻相关绿色金融标准,并组织相关评级机构做好《绿色债券信用评级规范(试行)》等贯彻执行工作。
市场主导的内生活力
“强化市场主体的社会责任意识和绿色发展理念,支持和引导金融机构建立完善绿色金融相关的组织体系和政策制度,充分发挥市场主体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是天津推动绿色金融发展始终坚持的原则。根据人行天津分行对78家金融机构(包括69家银行和9家金融租赁公司)的调查,金融机构实践绿色金融的良好氛围已基本形成。
根据调查,天津辖内32%的银行、67%的金融租赁公司设立了专门从事绿色金融业务的部门或岗位,其中多数金融租赁公司从事绿色租赁业务的人员超20人;71%的银行、78%的金融租赁公司已制定专门的绿色金融政策制度,主要包括绿色金融指导意见、操作流程、管理办法和奖惩措施等,部分金融租赁公司还在公司战略规划、业务指引、行业准入指引中明确了绿色租赁的相应制度;95%的银行开始根据企业环保风险信息优选客户和项目,95%的银行将企业环保信息纳入授信评审环节,92%的银行将企业环境风险信息作为贷后检查重要内容,所有的金融租赁公司均根据环保风险信息优选客户和项目,并将环境风险作为风险管理的重要内容。
服务实体的鲜明导向
天津市坚持商业性和市场化原则,全面推进绿色金融发展,形成各类绿色金融市场共同发展的良好局面,最终服务于实体经济。
绿色信贷快速增长,在绿色金融中占据主导地位。截至今年第二季度,天津市绿色贷款余额达3070.4亿元,占全市各项贷款余额的8.1%,高于同期全国绿色贷款占各项贷款余额的比重1.67个百分点;天津市绿色贷款余额占全国绿色贷款余额的2.79%,高于天津市各项贷款余额占全国各项贷款余额的比重0.58个百分点。
绿色债券稳步发展,债券品种不断拓展。截至今年第二季度,天津市共有7家企业在境内发行了9只绿色债券,总规模约为127亿元(含资产证券化),债券品种包括绿色短期融资券、绿色中期票据、绿色公司债、绿色资产支持证券等。
绿色租赁积极探索,成为金融租赁公司重点发展领域。截至今年第二季度,天津市12家金融租赁公司中,10家已开展绿色租赁业务,绿色租赁贷款余额达990.95亿元,占全市绿色贷款余额的32.27%,占融资租赁贷款余额的21.5%;部分金融租赁公司的绿色租赁占比超过40%,有些甚至超过70%。
产品创新的持续发展
天津金融机构根据绿色产业、绿色项目特点,加快进行产品和服务创新。例如,浦发银行天津分行开发了以绿色信贷为基础的PPP业务;国家开发银行天津市分行围绕重点环保企业,探索依托集团核心企业开展“1+N”合作的供应链融资模式;上海银行天津分行推出“合同能源贷”和“IFC(国际金融公司)能效贷”等绿色信贷产品,其中,“合同能源贷”主要以应收账款质押为基本担保方式,“IFC能效贷”由国际金融公司提供贷款总额的50%损失分担;北京银行天津分行以企业拥有的环保专利为质押,为企业提供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农行天津市分行联动农银国际,助力天津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发行了绿色欧元债券;工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联动工商银行通过“租赁+保理”的模式为企业开展设备售后回租服务。这些产品和服务创新的百花齐放,助力实现绿色金融业务的风险可控制和商业可持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