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 景
2017年,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面向基金行业开展了第一次“ESG责任投资情况调查”,发布了ESG责任投资专题调研报告,初步总结了我国基金业践行ESG投资现状。2018年,协会委托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开展的课题研究取得阶段性成果,截至2019年11月已发布《上市公司ESG评价体系研究报告》一期和二期成果以及《绿色投资指引(试行)》,行业反响热烈。
在市场机制的自发作用及协会和社会各方的引导推动下,ESG投资不断生根、发芽。为进一步了解基金行业ESG投资现状,探索制定切实可行的ESG统计规范,通过在投资原则和业务流程中系统融入ESG要素来落实绿色、协调、可持续发展理念,协会于2019年7月面向全行业开展了年度“中国基金业ESG与绿色投资调查问卷(证券版和股权版)”。根据问卷结果,形成了本次问卷调查报告,政策制定以及市场实践参考。本报告主要针对股权版问卷进行分析。
股权版问卷发放对象为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从事私募股权投资业务的会员机构,包括私募股权创投基金管理人、有相关业务的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私募子公司,共回收有效样本149份。正常情况下,对ESG有所了解或有积极行动的机构更有意愿和能力填写问卷。因此,基本样本机构的分析结论不能代表全行业整体情况。
一、有效样本基本情况
从机构性质来看,有效样本以民营控股机构为主,数量103家,占比69%;国有控股机构46家,占比31%。
从机构类型来看,有效样本以私募股权/创投基金管理人(直投方向)为主,共120家,占比81%;私募股权/创投基金管理人(母基金方向)29家,占比20%;证券期货资产管理公司/私募子公司19家,占比13%;有23家机构跨两个类型。
二、调查结果分析[1]
(一)ESG/绿色投资认知考量
近九成样本机构对ESG/绿色投资有所关注,11%已开展相关实践
具体来看,有131家样本机构(88%)对ESG/绿色投资有所关注。其中,有17家样本机构(11%)十分关注并开展了相关实践,且有11家样本机构开展了ESG研究工作;多数样本机构(77%)对ESG责任投资或绿色投资有所关注,但尚未开展实践,仍处于有待了解或观望状态,其中有47家有所关注,但不了解具体内容。另有18家样本机构(12%)尚不了解ESG责任投资或绿色投资。
管理资产规模大小并非开展ESG/绿色投资的限制条件
从机构类型上看,在开展相关实践的17家机构中,绝大多数(16家,94%)为私募股权/创投基金管理人(直投方向)[2];另有1家证券期货资产管理公司/私募子公司。
从管理资产规模(截至2018年底)上看,有7家(41%)样本机构管理资产规模在0-5亿元人民币,4家(24%)样本机构在10-50亿元人民币,6家(35%)样本机构在100亿元人民币以上。在不同管理规模上,股权创投类机构均有ESG/绿色投资实践者。
降低风险是股权投资机构开展ESG/绿色投资的首要驱动力
在17家有相关实践的机构中,有14家(82%)样本机构认可“ESG作为一种新型投资理念,可以有效降低个股及组合风险”,其中10家(59%)将其列为首要驱动力。
此外,顺应监管趋势(53%)、提高自身的品牌美誉度和影响力(47%)和社会责任(41%)也是股权机构投资者的主要动力。相比之下,仅有2家机构(12%)将获取超额收益列为开展ESG/绿色投资的动力。
股权投资机构最关注公司治理因素
为了解资产管理机构在ESG投资中关注的事项,结合前期协会ESG评价体系研究,此次问卷调查了资产管理机构对评价体系中重要指标的考量,统计股权投资机构认为的对被投企业投资价值产生重要影响的主要因素。
总体上,已开展ESG绿色投资的17家股权投资机构较为看重公司治理因素,有1/2的指标被所有调查对象选为是会对被投标的的投资价值产生重要影响的指标;其次是环境因素,1/3的指标被所有调查对象选为有重要影响;最后是社会因素,有1个指标被所有调查对象选为有重要影响。调查结果表明,股权投资类资产管理机构对ESG评价指标的理解既有广泛共识的一面,也存在诸多差异性,在社会因素方面差异最大。可能原因有两个,一是被认为非重要影响的指标外部性较为明显,缺乏完善的机制将其内部化,以对被投资标的的价值产生实质性影响;二是部分指标的内涵尚未得到充分揭示,对股权投资有价值的指标有待进一步挖掘。在公司治理方面,问卷列示了董事会与股东的关系、战略与绩效的关系、再投资与分红的关系、研发投入强度、财务造假、其他治理负面事件、ESG议题是否列入公司战略规划与管理、公司治理信息披露质量等8项因素。问卷结果显示,开展ESG相关投资实践的17家机构普遍认为以上8项因素均会对标的投资价值产生重要影响;其中,对财务造假、战略与绩效的关系、研发投入强度、公司治理信息披露质量等问题最为敏感,全部认为会产生重要影响。相对而言,股权投资机构对再投资与分红的关系敏感度较低,有18%的调查对象认为上述因素为非重要因素。
此外,股权投资机构认为财务造假、战略与绩效的关系、其他治理问题、董事会与股东的关系更能产生重要直接影响;ESG议题是否列入公司战略规划与管理、公司治理信息披露质量和研发投入强度更具有重要长期影响。
在环境方面,问卷列示了气候变化风险、环境指标表现、环境管理机制建设、环境风险事件与应对、绿色业务情况、环境信息披露质量等6项因素。问卷结果显示,开展ESG投资相关实践的17家机构普遍认为以上6项因素均会对标的投资价值产生重要影响。其中,对环境指标表现和绿色业务情况最为敏感,全部认为会有重要影响。相对而言,股权投资机构对环境信息披露质量和气候变化风险的敏感度较低,分别有18%和24%的调查对象认为上述因素为非重要因素。
此外,股权投资机构认为环境风险事件与应对更能产生重要直接影响;环境指标表现、绿色业务情况、环境管理机制建设和气候变化风险更偏重产生重要长期影响。
就气候变化风险而言,该风险近年来已经在国际上引起了金融业的广泛关注。2015年2月,G20金融稳定委员会成立了气候相关财务信息披露工作组(Task Force on Climate-related Financial Disclosures, 简称TCFD),旨在通过制定统一的气候变化相关信息披露框架,帮助投资者、贷款方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合理地评估气候变化相关风险及机遇,做出更明智的财务决策。截至2019年6月,全球已经有374家金融机构、270家非金融公司和114个其他组织支持TCFD建议,同时有资产总额近34万亿美元的340余家投资机构承诺将就气候变化相关议题与企业进行沟通,要求企业按照TCFD的建议进行气候变化相关披露[3]。由全球54个央行和监管机构组成的央行和监管机构绿色金融网络(NGFS)在2019年的一份报告[4]中就指出气候相关风险是金融风险的来源之一并建议将气候相关风险引入金融稳定监控和宏观监管。
在社会方面,问卷列示了债权债务关系、企业信用、公平竞争、供应链管理及监督、消费者保护、产品安全、员工问题、社会责任信息披露质量等8项因素。问卷结果显示,开展ESG投资相关实践的17家机构普遍认为以上8项因素均会对标的投资价值产生重要影响。其中,对社会责任信息披露质量最为敏感,全部认为会产生重要影响。相对而言,股权投资机构对债权债务关系、员工权益和供应链管理及监督的敏感度较低,分别有18%、18%和24%的调查对象认为上述因素为非重要因素。
此外,股权投资机构认为债权债务关系、产品/生产/公众安全、企业信用、消费者保护和公平竞争更能产生重要直接影响;社会责任信息披露质量更偏重产生重要长期影响。
股权投资机构认为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是ESG风险最高的行业
已开展ESG /绿色投资的17家股权投资机构认为电力/热力/燃气/水的生产和供应业、水利/环境/公共设施管理业、农林牧渔业和采矿业是ESG风险最高的四大行业,同时也是环境风险最高的四大行业;社会风险最高的行业包括社会服务业、房地产业、传播与文化产业;治理风险最高的行业为金融保险业、信息技术业。
股权投资机构认为上市后私募股权投资对ESG/绿色议题最敏感
已开展ESG/绿色投资实践的机构中,有10家(59%)认为上市后私募股权投资对ESG/绿色议题较为敏感,其次是创业投资和并购(控股),均有9家(53%)选择。
(二) ESG/绿色投资战略目标
近半数已有实践的机构制定了ESG/绿色投资相关战略目标
在已开展相关实践的17家机构中,有8家(47%)制定了ESG/绿色投资相关战略目标。有1家加入了国内外可持续金融相关组织或倡议,即北京盛世宏明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签署了联合国支持的负责任投资原则(PRI)。
(三)ESG/绿色投资组织管理框架
超八成已有实践的机构ESG/绿色投资事务由公司高管负责
在已开展相关实践的机构中,大多数机构(12家,占70%)由总经理/CEO、首席投资官(CIO)、投资决策委员会来负责机构内ESG/绿色投资相关事务;2家机构(12%)由董事会/股东会负责相关事项。尚未有股权投资机构设立专门的ESG责任投资委员会或绿色投资委员会来负责相关事项。
(四) ESG/绿色投资流程制度
1、流程工具
半数已有实践的机构制定了ESG/绿色投资方法流程,开发相关工具的不足三成
在已有实践的17家机构中,有9家(53%)制定了ESG/绿色投资方法流程,在投资决策中融入ESG因素;有4家(24%)建立了投后ESG/绿色定期评估机制,在投资管理中对投资对象的ESG/绿色表现及ESG/绿色风险进行定期评估。
尽管有超过半数的机构制定了ESG/绿色投资方法流程,开发相应工具的机构尚不足三成:仅有4家机构(24%)开发了ESG/绿色投资指标体系,1家(6%)建立了ESG/绿色投资数据库,5家(29%)搭建了ESG/绿色投资尽职调查标准。
2、利益相关方沟通机制
近三成已有实践的机构制定了LP沟通机制
虽然在问卷调查中,仅有3家机构在实施ESG/绿色投资的动力部分选择了“响应客户(LP)需求”,市场上这类情况却不少见。近年来有越来越多的国内股权投资机构受国际LP要求,对拟投资对象开展ESG尽职调查甚至搭建ESG管理体系,系统管理并购和投资组合中的ESG风险与机遇。股权投资机构需要与LP进行沟通,充分了解其在ESG方面的期望与要求并进行反馈。在已有实践的17家机构中,有5家(29%)制定了与LP就ESG/绿色投资事项沟通的规定或程序。
另外一个重要沟通对象是投资标的。在已有实践的机构中,有4家(24%)制定了与投资对象就相关议题进行沟通的规定或程序。在国际实践中,与投资对象就ESG/绿色投资事项沟通的目的除了了解和监测投资对象的ESG绩效,还包括更积极地行使股东权利,提升投资对象的ESG管理能力与绩效。
3、信息披露机制
制定了ESG/绿色披露标准及定期报告机制的仍为少数
近年来,国际上要求投资机构开展ESG信息披露已渐成趋势。除了一系列国际倡议,如资产所有者碳信息披露项目(Asset Owners Disclosure Project),在力图提升金融机构的透明度,绿色金融与责任投资元素也在被逐步纳入机构投资人的法定义务范畴与金融业强制管理范畴。2016年我国七部委联合出台的《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中也提到了“鼓励投资人发布绿色投资责任报告”。
在已开展相关实践的机构中,目前仅有2家机构(12%)制定了ESG/绿色信息披露标准,4家机构(24%)建立了ESG/绿色投资定期报告机制。
(五)ESG/绿色投资实践[5]
1、 ESG/绿色投资策略的应用范围
股权投资者主要在股类资产中运用ESG/绿色投资策略
在已开展相关实践的17家机构中,有8家(47%)表示会在部分股类资产中运用ESG/绿色投资策略,5家(29%)表示会在全部股类资产用运用相关策略,另有4家(24%)表示没有应用过ESG或绿色投资策略[6]。
2、ESG/绿色投资产品
调查对象中有11家机构填写了ESG/绿色投资相关产品情况,共计23只产品,规模合计约726亿元人民币;其中,以股权投资基金为主,共计22只,占比96%;另有1只创业投资基金。
从产品策略重点来看,以考量ESG三个维度中的两项或三项为主,共有18只基金,占比78%;其次为仅涉及环境E维度,有5只,占比22%。
绝大多数基金产品(22只,96%)会在投前开展ESG评估、投中开展ESG尽职调查。超过半数的基金产品会有投后提升计划(12只,52%)和定期沟通(18只,78%)。
3、投前评估与投中尽调
超过八成已有实践的机构会开展投前ESG/绿色评估
在基金产品中应用ESG/绿色投资策略的13家机构中[7],11家(85%)在投前项目甄选中会对被投企业进行ESG/绿色风险暴露评估;13家(100%)在投资过程中会针对被投企业进行ESG/绿色尽职调查;10家(77%)在投资决策中引入了ESG/绿色重大争议一票否决制。
4、投后管理
近七成已有实践的机构会开展投后ESG/绿色评估,六成会与投资标的进行就ESG/绿色议题进行沟通
在基金产品中应用ESG/绿色投资策略的13家机构中,9家(69%)在投后管理中对被投企业进行ESG/绿色评估,并据此调整资产配置;8家(62%)会与被投企业就ESG/绿色议题进行沟通;9家(69%)会要求被投企业设定ESG/绿色提升目标并制定行动计划。
与被投企业就ESG/绿色议题进行沟通的8家机构中,5家(62%)沟通频率为一年多次,1家(13%)为一年一次。
股权投资机构在沟通中更关注环境议题
股权投资机构在与投资对象进行主动沟通时,主要关注的议题为环境,有5家机构(62%)表示会与被投企业沟通主营业务对环境的影响、污染物减排等环境方面的情况。从沟通目的来看,目前股权投资机构主要是通过沟通来了解被投企业情况,尚未有股权投资机构明确表示会通过沟通方式提升被投企业ESG/绿色绩效。
对于未达到ESG/绿色投资指标的投资对象,有10家机构(67%)表示会帮助其改正,3家(20%)表示会减少或停止投资,2家(13%)表示不会采取措施。
5、信息披露
在信息披露方面,有10家机构(67%)表示会在招募说明书或产品合同中披露ESG/绿色策略,7家(54%)会形成年度ESG报告。
6、面临挑战
认知不足、缺少可靠的ESG信息和数据来源以及缺少评估方法和工具是股权投资机构开展责任投资的最大挑战
在所有答卷机构中,132家(89%)表示在ESG整合和开展责任投资过程中需要更多的支持和资源,主要集中在提升对ESG的认知(114家,77%)、可靠的ESG数据来源(98家,66%)和ESG评估方法和工具(87家,58%)。
7、行动计划
近四成机构表示将在未来1-2年开展ESG/绿色投资实践[8]
根据机构计划,未来1-2年,有58家尚未开展实践的机构(39%)会有所行动。
股权投资机构的行动计划主要集中在制定ESG或绿色投资相关战略(36家,24%)、向客户推荐ESG/绿色策略投资(28家,19%)、在投资管理中对投资对象的ESG/绿色表现及风险进行定期评估(26家,17%)和开发ESG相关策略和流程规范(22家,15%)。
ESG信息收集将以相关人员自行搜索为主
就机构获取ESG信息的来源而言,多数机构(92家,62%)计划由相关人员自行收集,没有系统支持或专门负责的部门。有19家(13%)和7家(5%)有内部积累或采用第三方数据来源。此外有29家机构(19%)表示暂无相关需求。
目前信息来源渠道单一、信息整合机制不畅,相关人员的认知和能力会直接决定数据收集和应用的质量与有效性。
三、主要发现
近九成机构对ESG/绿色投资有所关注,11%已开展相关实践,研究与产品探索先行
调查对象中,88%的机构对ESG责任投资或绿色投资有所关注;
其中,17家机构(11%)十分关注并开展了相关实践;已开展实践的机构中六成以上是从ESG研究和开发ESG责任投资产品入手;
根据机构计划,未来1-2年,有58家尚未开展实践的机构(39%)会有所行动。
管理资产规模以及是否取得超额收益并非开展ESG/绿色投资限制因素
已有实践的17家机构的资产管理规模为0-1200亿元人民币不等,没有明显集中的分布区间;
其中仅有2家机构(12%)将获取超额收益列为开展ESG责任投资或绿色投资的动力。
降低风险是股权投资机构开展ESG/绿色投资的最大驱动力
与证券投资机构类似,超过八成的股权投资机构将降低投资风险视为责任投资驱动力,并有近六成将其视为首要驱动力;
顺应监管趋势(53%)和提高自身的品牌美誉度和影响力(47%)是位列第二和第三的驱动力。
尽管开发ESG/绿色投资工具/标准的机构不足三成,但有相关实践的机构不在少数
在已有实践的17家机构中,53%的机构制定了ESG/绿色投资方法流程,开发相应工具/标准(如尽职调查标准、沟通和信息披露机制等)的机构尚不足三成;
值得一提的是,部分机构在某些环节虽未建立正式制度标准,但已开展了相关实践;例如,有8家机构虽尚未制定ESG/绿色尽职调查标准,但表示在投资过程中会对被投企业进行ESG/绿色尽职调查。
目前ESG/绿色股权投资实践以投前和投中评估为主,投后管理、利益相关方沟通以及信息披露有待加强
目前已有ESG/绿色投资实践的机构主要集中在投前ESG/绿色风险评估和投中ESG/绿色尽职调查,所有17家机构都对被投企业开展过相关尽调;
只有不超过10家机构会在投后持续对投资对象的ESG/绿色绩效和风险进行持续监测和评估、积极帮助投资对象进行ESG/绿色提升、与利益相关方沟通或进行ESG/绿色投资信息披露;股权投资机构有待在投后管理、利益相关方沟通和信息披露环节进行加强。
股权投资机构在ESG中最关注公司治理因素,在沟通中主要关注环境议题
已开展ESG /绿色投资的17家股权投资机构最关注公司治理因素,有50%的指标被所有调查对象选为是会对被投标的的投资价值产生重要影响的指标;其次是环境因素,最后是社会因素;
股权投资机构在与投资对象进行主动沟通时(有8家股权投资机构对此做了回应),主要关注的议题为环境议题。
认知不足、缺少可靠的ESG信息和数据来源以及缺少评估方法和工具是股权投资机构开展责任投资的最大挑战
广大股权投资机构进行ESG整合、开展责任投资最迫切需要的支持是提升对ESG的认知(77%),其次是可靠的ESG数据来源(66%),第三是ESG评估方法和工具(58%)。
四、局限性
本调查问卷首次尝试系统完整地反映投资机构关于ESG/绿色投资的认知与态度、管理制度建设、方法与产品构建,逻辑体系相对复杂,可能与市场机构的认知判断存在差异,对问卷结果的合理性、稳健性带来影响。在一些问题回答上,存在答题不完整、相关性问题回答前后有矛盾等情况。我们将在未来问卷调查中予以改进。
致谢:China SIF参与了本次调查的问卷设计和结果分析工作,提供了调查问卷初稿和分析报告初稿;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盛世宏明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协助完善问卷设计;特此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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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部分问题有机构未答,部分问题为多选,故答题总数相加不一定为机构数,各选项百分比相加不一定为100%。[2]其中2家同时是私募股权/创投基金管理人(母基金方向),1家同时是证券期货资产管理公司/私募子公司。[3]中国责任投资论坛&商道融绿,2019. 中国责任投资年度报告2019.[4] NGFS, 2019. A call for action: Climate change as a source of financial risk.[5]注:报告未对填报的ESG产品以及采纳的ESG/绿色投资策略进行校验。[6]其中有1家处在研究阶段,3家已制定了方法流程或与LP&投资对象有沟通。[7]有2家机构未填写相关产品信息。[8]注:该部分计划开展相关行动的机构数量统计时剔除了已在相应方面有所实践的机构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