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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金融日报7.22

发布时间:2022-07-22作者:
国内
(一)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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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生态环境部:去年10月份至今已审查审批煤矿项目102个 涉及产能5.1亿吨/年

(二)地方

1. 上海鼓励、引导塑料制品绿色设计 破解“光污染”环保难题

2. 海南省发改委召开海上风电项目推进座谈会

国际

1. 欧盟向埃及提供1.179亿欧元水资源和能源扶持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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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

北京绿色交易所董事长王乃祥:

碳市场是一种新型的环境权益类市场,其参与主体多元、涉及环节复杂,且交易标的通过行政权力创设,在私权属性外还具有公权属性,建立完善的监管机制对保障市场健康有序运行至关重要。根据国内外碳市场监管实践,做好碳市场监管,要有强有力的立法支撑,搭建完善的政策法规体系。

一是建立政府对碳市场的监管制度,主要作用于总量控制、配额分配、监测报告核查(MRV)、交易及履约等环节对重点排放单位、核查机构、交易机构及其他参与主体的监管。

二是建立交易所监管制度,主要为交易所监管交易主体的日常交易行为提供依据。此外,来自媒体和公众等层面的监督也是不可或缺的。

随着全国碳排放权市场建设的不断深化,维护碳市场稳定,防范碳排放数据造假已经成为各级主管部门重点关注的工作。今年开始实施的《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更是将企业的碳排放披露放在了重要的位置。

《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指出,企业是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的责任主体,要求重点排污单位披露企业环境管理信息、污染物产生、治理与排放信息、碳排放信息等八类信息。

为落实该办法,生态环境部还制定了《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格式准则》。《准则》指出,纳入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配额管理的温室气体重点排放单位应当披露碳排放相关信息,这些信息包括本年度碳实际排放量及上一年度实际排放量;碳配额清缴情况;依据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标准或技术规范,披露排放设施、核算方法等信息。首批履约的电力行业重点控排企业需完成2021年度碳排放信息的披露工作。

目前,绿色交易所已经与北京绿色金融协会、评安国蕴合作推出了“企业ESG信息管理与披露系统”,同时正在推进建设环境信息披露平台,未来可以为包括碳排放等环境信息披露提供多样化、平台化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