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推进“1+N”政策体系落实,形成减污降碳激励约束机制
2推进建筑业全产业链绿色低碳发展
(二)地方
1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联合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等5部门制定《内蒙古自治区严格能效约束推动重点领域节能降碳工作的实施方案》
2海南政企合建管理平台 实现温室气体排放“有迹可循”
1中丹两国国家电网签署新合作协议
2可再生能源可为中东北非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机遇
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绿色“一带一路”中心副主任汤盈之:支持国际长期资本开展绿色投资 有利于优化我国绿色金融市场环境
3月2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四部门发布的《关于推进共建“一带一路”绿色发展的意见》提出,有序推进绿色金融市场双向开放,鼓励金融机构和相关企业在国际市场开展绿色融资,支持国际金融组织和跨国公司在境内发行绿色债券、开展绿色投资。
近年来,中资企业在境外发行绿色债券数量和规模均呈现逐步增加的趋势,尽管2020年由于疫情影响,境外发行绿色债券数量和规模一度显著降低,但在2021年,境外绿色债券发行又呈现突飞猛进式增长。
绿色金融国内标准和国际标准的趋同有利于破除跨境绿色交易屏障,促进市场双向开放,优化绿色资本市场互联互通。中国应积极参与国际绿色标准制定,加强‘一带一路’国家绿色标准对接。中欧牵头完成的可持续金融分类目录是此方面探索的重要一步。未来,在“走出去”方面,建议加强关于中资机构境外发行绿债的能力建设,并针对一些境外评级相对较低的中资主体匹配以适当的增信支持,以满足国际绿色债券市场发行要求,降低发行成本;在“引进来”方面,进一步完善国内绿色熊猫债券市场操作指引、信息披露制度和外部第三方认证规范,并建议增强境内外交易所互联互通机制的建设。
主编:吕今平
本期责编:宋汶禹
新媒体编辑:白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