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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金融日报3.10

发布时间:2026-03-11

国内

(一)全国

1. 国家开发银行成功发行120亿元绿色金融债

2. 绿色金融"五大支柱"稳步发展,2025年市场规模迈向50万亿

(二)地方

1. 浙江湖州携手三地试点绿色信用共建

2. 贵州邮储4.6亿资金精准支持风电项目

国际

1.欧盟确立2040年减排目标

2. 阿曼绿色铁矿石项目获战略投资

观点

全国政协委员许明金:加强深港合作构建绿色金融规则与标准“试验田”

目前深港两地在绿色金融规则和标准方面仍存在差异,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绿色金融资源的高效配置和跨境流动。

许明金认为,粤港澳大湾区绿色金融标准的核心差异在于三个方面:一是标准框架和覆盖范围不同。内地《绿色金融支持项目目录(2025年版)》与《香港可持续金融分类目录》在所覆盖的经济活动范围上存在明显差别。二是规则约束力和操作灵活性不同。内地绿色金融标准偏强制性,注重衔接环保政策。香港绿色金融标准是自愿性的,关注气候变化和可持续发展。三是技术门槛和筛选标准不同。深港之间虽通过《中欧可持续金融共同分类目录》等国际标准形成一定交集,但是在绿色建筑认证、环境效益指标等具体的技术评估标准上存在不同。

对此,许明金建议,充分利用深港合作机制,构建绿色金融规则与标准“试验田”,逐步探索绿色金融规则衔接与标准互认,推动粤港澳大湾区绿色金融融合发展。

具体而言,许明金建议成立深港绿色金融标准协同工作机制,明确绿色金融发展蓝图和工作规划;强化对跨境绿色金融项目的协同政策支持,如贴息奖补、风险补偿、税收减免等,形成政策叠加效应;将深港经验推广至粤港澳大湾区,积极参与国际绿色金融合作,推动中国标准走向世界。

作为一名企业家委员,许明金今年还带来《关于金融精准扶持自贸区运营企业的提案》。他认为,目前自贸区相关优惠政策侧重于对进入自贸区园区企业的扶持,缺少对自贸区运营企业的扶持。在当前的市场环境下,招商困难、租金下调成为园区面临的严峻挑战。

对此,许明金建议采用精准的金融扶持政策。比如,对民间资本投资的深圳前海、广州南沙、珠海横琴、上海浦东等优质自贸区内的优质办公物业,在经营性物业抵押融资方面给予精准扶持,按LPR标准收取利息,达到“放水养鱼”的目的,确保参与自贸区建设的民营企业能够穿越周期,实现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