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11日至22日,在阿塞拜疆首都巴库举办的《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二十九次缔约方大会(中文简称“第29届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英文简称“COP29”)旨在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共同推动人类可持续发展。大会提出国家适应计划(NAPs)愿景,并专门在11月14日设立“金融、投资与贸易日”,力求通过达成一个各方认可的新气候融资目标,加强全球金融机构支持气候行动。世界卫生组织也于日前发布《COP29气候与健康问题特别报告》和题为“健康的国家自主贡献”技术指导文件,强调将卫生健康问题纳入气候行动的重要性,呼吁各国落实国家自主贡献,终结对化石燃料的依赖,减少与污染有关的疾病。
中国对于应对气候变化高度重视,并将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提升为国家战略,同时推出强化适应气候变化健康行动举措,提升气候变化健康适应水平,有效防范气候变化健康不利影响,促进健康中国和美丽中国建设。在推进气候变化健康适应的友好环境建设中,重视加强财政金融支撑,并将其列为《国家适应气候变化战略2035》的独立章节(第七章第二节)进行部署。
一、我国适应气候变化健康行动的友好环境
气候变化是全人类面临的共同挑战。随着以全球变暖为特征的气候变化进一步加剧,近年来高温热浪、洪涝、低温寒潮、台风等极端天气气候事件趋多趋强,人类的生存、生命和健康正在受到极大挑战,气候变化成为21世纪人类面临的最复杂的公共卫生问题,提升气候变化健康适应和风险防范能力是当务之急。我国采取多项措施,增强我国气候变化健康适应能力,推进气候变化健康适应行动,建设气候变化健康适应友好环境,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政府文件中。
一是《国家适应气候变化战略2035》。为贯彻实施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战略,强化适应气候变化行动举措,有效防范气候变化不利影响和风险,生态环境部等17部门研究制定并于2022年5月10日印发《国家适应气候变化战略2035》的通知(环气候〔2022〕41号,以下简称《气候战略》)。《气候战略》明确指出“农业与粮食安全”“健康与公共卫生”“城市与人居环境”等健康范畴领域作为强化我国经济社会系统适应气候变化能力的五大内容之三,同时在第七章“战略实施”中明确提出了“加强财政金融支撑”,为绿色金融、健康金融和养老金融服务扶持气候健康适应行动提供了政策依循。
二是《中国适应气候变化进展报告(2023)》。为了梳理总结我国适应气候变化工作进展和成效,增进各方面对适应工作的了解,持续推进各层级适应气候变化的政策与行动,生态环境部办公厅等单位部门组织编制并于2024年6月2日印发《中国适应气候变化进展报告(2023)》的函》(环办气候函〔2024〕210号,以下简称《进展报告》)。《进展报告》比《气候战略》更加具体和细化了“水资源管理”“推广抗逆良种和节水技术”等健康领域内容,以便提高用水效率和效益和增强农业系统的气候韧性。值得一提的是,增加了健康金融扶持生态康养的内容,“实施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
三是《国家气候变化健康适应行动方案(2024—2030年)》。为了贯彻实施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战略,强化适应气候变化健康行动举措,有效防范气候变化健康不利影响,按照《国家适应气候变化战略2035》要求,国家疾控局会同国家卫生健康委等12个部门研究制定并于2024年9月5日印发《国家气候变化健康适应行动方案(2024—2030年)》的通知(国疾控卫免〔2024〕17号,以下简称《行动方案》)。《行动方案》的最大特点是贯彻了健康中国战略中“将健康理念融入到一切政策”的要求,提出将健康适应理念融入气候变化政策体系全程,以防范气候变化健康风险,强化健康适应行动,建立以气候变化健康早期预警为先导的适应联动机制。
二、我国适应气候变化健康行动的主要亮点
《巴黎协定》确立了提高适应能力、增强韧性、降低脆弱性的全球适应目标,主动适应气候变化、不断提高气候风险防范和抵御能力已经成为全球共识和必然选择。与之对应,我国《行动方案》明确了气候变化健康适应行动策略,促进社会共治、医防协同、医防融合,提高群众对极端天气气候事件的风险防范和应急自救能力。推动各层级、多元化健康适应政策与协同行动,提升气候变化适应和风险防范能力。其主要亮点如下:
首先,明确了气候变化健康适应行动的两大目标。到2025年,健全完善多部门气候变化与健康工作协作机制,构建气候变化与健康相关政策和标准框架。加强气候敏感疾病监测系统建设,构建气候变化与健康评估指标。完成气候变化健康风险、脆弱性和适应能力首轮评估,形成气候变化健康适应科研重大需求清单。到2030年,气候变化与健康相关政策和标准体系基本形成。气候变化和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健康影响监测预警能力持续增强。健康风险、脆弱性和适应能力评估体系较为成熟。重点地区和重点领域气候变化健康适应能力、健康与公共卫生系统气候韧性显著增强。全社会气候变化健康适应的友好环境基本建成。
其次,提出了气候变化健康适应行动十项任务。一是健全完善多部门气候变化与健康工作协作机制。二是完善气候变化与健康相关政策和标准体系。三是加强气候敏感疾病的预警提醒。四是强化气候变化健康风险、脆弱性和适应能力动态评估。五是提升气候变化健康风险防范和综合干预能力,包括增强气候变化健康适应协同能力,加强重点场所、脆弱人群气候变化健康适应与干预。六是增强应对气候变化卫生保障能力,包括提升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卫生应急处置能力,增强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卫生应急救治能力。七是增强健康与公共卫生系统气候韧性,包括加强绿色低碳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提升医疗卫生机构的极端天气气候事件抵抗力和恢复力,提升气候敏感疾病的诊疗能力。八是营造全社会气候变化健康适应的友好环境。九是加快气候变化健康适应科技创新。十是推进气候变化健康适应全球行动。
最后,完善了气候变化健康适应行动四项保障。一是组织领导方面,各地要将气候变化健康适应行动纳入本地区、本部门的重要工作内容,统一部署和协调推进。要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细化分工和部门任务。各省份疾控部门结合本地区实际牵头制定气候变化健康适应行动实施方案。二是支持保障方面,加大对气候变化健康适应行动相关保障力度,将气候变化与健康监测预警、实验室建设纳入项目和信息平台建设优先范畴。三是队伍建设方面,设立国家气候变化与健康专家委员会,建立技术联盟,提升智库水平。开展气候变化与健康规范化技能培训和实操演练,提升能力水平。开展社会化培训,提升社会团体、志愿者等宣教能力。四是加强指导方面,国家疾控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推动落实行动任务,保障各项任务有效推进。实施气候变化健康适应行动全过程管理,综合掌握各项任务开展情况和实施效果。
三、我国适应气候变化健康行动的政策建议
当前,我国积极推进疾控、卫生健康、环境、水利、气象等部门的政策融合,出台重点地区和重点领域适应气候变化的健康与公共卫生政策和综合干预措施,同时,设立国家气候变化与健康专家委员会和积极参与全球公共卫生治理,取得举世瞩目的成绩。为更好地适应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战略、健康中国战略,进而建立合作共赢的全球气候变化健康适应治理体系,积极贡献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特提出以下建议:
第一,加大对气候变化健康适应行动相关资金扶持力度。引导银行、证券、保险、基金等商业性金融机构投资气候健康适应项目建设,鼓励发展可持续发展挂钩债券、巨灾保险、重点领域气候风险保险等健康类创新型产品。完善多元化资金支持气候变化健康适应机制,引导创业投资基金、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信托基金等市场资源,争取国际资金及双边或多边合作的贷款和赠款。发挥金融市场提供适应气候变化资金的积极作用,投资适应气候变化领域。
第二,扩大正在进行的气候变化健康适应城市试点。在更多乡村、社区、重点场所(学校、医院、康养中心、养老机构等)开展气候变化健康适应行动,总结可推广的适应模式。加强气候变化及极端天气气候事件下健康风险与应对的基础性和应用性研究。通过多种形式开展气候变化和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健康风险的宣传教育,提供气候变化条件下重点人群的保健与营养指南,提升公众认知水平及适应气候变化能力。
第三,规避气候敏感疾病和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健康风险。充分考虑各地区气候特征和脆弱人群健康风险暴露水平,开展医疗卫生系统及重点脆弱人群适应气候变化能力评估,制定适应能力提升计划。研究制定气候变化健康风险评估方案和指南,建立全面性、经常性评估机制,有效厘清和识别气候变化健康风险及脆弱人群。推进医疗卫生系统能源资源管理信息化建设。建立针对气候敏感疾病的分级分层急救、治疗、护理与康复网络。
第四,加强气候变化健康适应部门联动和数据共享。加强对气候敏感疾病和极端天气气候事件下健康风险的防控规划,制定应急预案、应急救治管理办法,提高卫生应急能力。提高高温热浪等极端天气气候事件环境下作业的劳动防护标准。建议国家疾控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推动落实行动任务,充分整合利用新技术,完善气候敏感疾病和人兽共患病的监测网络和数据报告系统,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细化分工和部门任务。
作者:
任国征 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研究员,健康金融实验室(资源库)主任,课题组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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