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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GF观点 | 任国征:以深圳“主引擎”引领大湾区绿色金融发展合作

发布时间:2024-07-11作者:任国征

当前,建设粤港澳大湾区(下称“大湾区”)和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全面铺开。为此,认真探讨大湾区融合视野下的绿色金融发展的深圳核心引擎作用,对于进一步推动大湾区可持续发展具有现实意义和学理价值。粤港澳大湾区已初步具备世界一流城市群雏形 。


一、大湾区绿色金融发展迎来新机遇

一是国家绿色金融政策高度重视对大湾区的支持。我国出台了《绿色产业指导目录》(发改环资〔2019〕293号),同时将广东作为首批五省(区)的试验区推动绿色金融创新改革试点之一,这对于大湾区建立绿色金融标准和项目库、成立绿色金融行业自律机制、创新绿色金融产品、发行绿色市政专项债券提供了政策依据。人民银行积极推动金融支持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包括金融支持京津冀协同发展和雄安新区建设,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和金融支持长三角区域高质量一体化发展,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等等。大湾区内部产业体系完备,既有强大的制造业发展优势,也有以深圳为核心的高新技术产业集群,同时具备香港、澳门两大先进的服务业中心,优势互补协同发展,利于培育具有世界级竞争力的创新中心,为中国引领新一轮创新发展和新型全球化提供重要的空间载体,金融的大力支持对于大湾区发展将起到重要推动作用。

二是国家大湾区建设将金融业置于重要位置。当前,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领导小组会议提出要切实抓好粤港澳合作发展平台这个重要载体,打造粤港澳三地紧密合作的结合点和经济发展的支撑点。随后,香港特区政府财经事务及库务局表示,关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公布的新措施中有6项涉及金融业,将重点促进资金流和香港保险业界拓展内地业务,大湾区金融的互联互通成为香港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的一个契机。具体有:支持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稳步试点推出香港居民异地见证开立大湾区银行个人结算账户。有银行获批试点推出异地见证开户服务,客户可以足不出港,开立内地银行户口,便利港人在大湾区内使用银行服务。中央政府支持在大湾区试点推出双向理财通,港人可以通过跨境理财通机制购买内地理财产品。容许内地居民购买香港理财产品将大大增加香港银行理财业务的市场,销售、资产管理、产品开发等各个环节都会受惠。

三是国家支持深圳在大湾区建设中先行先试。大湾区绿色金融发展合作更离不开深圳市作为改革前沿的大力推进。《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的实施意见》、《广东省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同时公布。将深圳定位为——发挥作为经济特区、全国性经济中心城市和国家创新型城市的引领作用,加快建成现代化国际化城市,努力成为具有世界影响力的创新创意之都。《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指出,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领导小组领导下,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要加强指导协调,及时研究解决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工作推进中遇到的重大问题,重大事项按程序向党中央、国务院请示报告。这为以深圳为核心引擎深化粤港澳大湾区绿色金融合作平台建设提供了难得的探索发展机遇。


二、以深圳“主引擎”功能引领大湾区绿色金融发展

深圳市委六届十三次全会提出,坚持把创新驱动发展作为城市发展主导战略,不断巩固和提升创新发展优势。因此,建议深圳应该成为大湾区绿色金融合作的“主引擎”,把深圳打造成大湾区的绿色金融重要联络结点城市。具体功能设计如下:

一是绿色金融科技基地。支持深圳强化产学研深度融合的创新优势,以深圳为主阵地建设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在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中发挥关键作用。作为大湾区核心城市的深圳,金融与科技产业集聚,具备发展金融科技的优越条件。深圳拥有平安集团、招商局集团(金融板块)等本地企业,集聚了各类持牌金融机构和有影响的投资与资产管理机构,拥有重要金融基础设施深圳证券交易所。2017年,深港在落马洲河套地区共同建设深港科技创新特别合作区,集聚国际创新资源,可充分发挥深圳创新驱动的先发优势,以及香港的国际化金融服务和制度优势,推动金融科技引导的金融业态变革。目前,大湾区金融科技发展在数字货币研究和人工智能等领域已经表现出了极大的领先优势,未来中国的数字货币营运机构也极有可能落户深圳。大湾区基于自身的产业结构和技术优势,可积极利用深圳金融科技龙头企业、香港金融制度优势、创新人才优势,聚焦金融科技创新。因此,应在深圳成立全国绿色金融科技创新基地,吸纳全球各地绿色金融人才,组成绿色金融科技创新科技队伍,推进区块链、数字货币等金融科技领域的先行探索,促进绿色Fintech高速发展。

二是绿色产业发展中心。大湾区在产业分工上要错位发展,形成完善的产业发展格局与协同发展的产业体系,并推动湾区迈向全球价值链高端。应强化深圳在大湾区改革发展中绿色发展的领头羊地位,维持并不断提高深圳在世界产业分工中的绿色产业发展中心地位。一方面从产业选择看,深圳应把发展绿色产业作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举措。从而带动大湾区加大产业调整力度,大力发展绿色产业,向低碳制造业、高新科技产业、高端金融业和现代服务业方向迈进。另一方面,从产业空间布局看,深圳市东岸地区应打造成东岸知识密集产业带,其定位为绿色产业,逐步形成战略新兴产业,高科技产业,专业服务业,文化创意产业等分布区。

三是绿色技术示范平台。深圳集聚了大批高端科技产业,可在此基础上,构建以绿色技术为核心的创新资源平台,吸引一批世界领先绿色技术企业、研发中心进一步落户深圳,形成世界顶级的绿色技术研发、展示与应用的平台,并吸引一批绿色技术领域的天使、VC和PE投资基金落户,同时推动粤港澳大湾区11个城市共同出资,组建大湾区绿色产业引导基金,培育技术领先、管理科学的实力型企业做大做强,绿色技术投资集群得以形成。投资集群效应也将对大湾区的产业结构产生深远影响——大量绿色资本集聚将进一步辐射绿色技术的上下游产业链,最终实现经济绿色化的跨越式发展。因此,要将深圳打造为大湾区的绿色技术创新融资示范中心,推动国内外领先绿色技术企业、高端科研院所、专业中介服务机构等在深圳的落地和集聚,打造全国乃至全世界绿色领先技术高地和绿色科技人才洼地。政府支持设立绿色技术与金融支持平台,集聚全球技术、资本、人才、管理等要素,创新绿色技术转移转化新机制,促进绿色科技与绿色金融的对接,提供从研发、转化到产业化“一站式”服务,实现群体技术产业化。


三、政策建议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中发【2019】7号)对于绿色金融发展非常重视,有许多崭新的提法和部署。在第三节“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中,具体提到要打造大湾区绿色金融中心,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研究设立以碳排放为首个品种的创新型期货交易所。为贯彻落实这一部署加快完善相关体制机制配套,提出如下政策建议:

一是推动粤港澳三地政府协商签订《粤港澳绿色金融合作协议书》。建立并不断完善大湾区绿色金融发展的区域统筹协调机制,从解决当前最突出、最紧迫的问题入手,加快建立粤港澳大湾区金融合作的统筹规划、协调推进和组织保障机制,强化大湾区在绿色金融创新与服务领域的地位和引领力,更好地服务于大湾区绿色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

二是促进健康产业融合发展。香港养老健康产业在全球处于领先地位,大湾区医疗健康合作基础较好,比如在由广东省医师协会、香港西医工会和澳门中华医学会共同发起成立了粤港澳大湾区医师联盟,2月三地又签署了《粤港澳大湾区卫生健康合作共识》。建议国家层面出台金融支持大湾区健康领域合作的相关措施。

三是加强粤港澳三地的绿色金融立法合作。大湾区绿色金融发展,迫切要求金融审判、调解和仲裁等司法手段的同步跟进,因此迫切要求三地加快相关绿色发展特别是绿色金融的立法步伐和合作力度。《粤澳地区金融纠纷调解合作框架协议》就是很好的司法合作模式,建议推广此协议的经验,使绿色金融立法为大湾区绿色金融合作发展保驾护航。

本文原载于中国社会科学网经济学栏目



作者:

任国征 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研究员、健康金融实验室(资源库)主任,课题组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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