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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分析|环境规制、融资约束与企业污染减排 ——来自排污费标准调整的证据

发布时间:2023-07-02作者:张广逍

作者:陈诗一,张建鹏,刘朝良

期刊:金融研究 2021年第九期

关键词:环境规制; 融资约束; 污染减排; 产出调整

一、引言

当前我国的环境政策实践向市场激励型转变,环境保护税已全面开征,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也已全面开启。市场激励型环境规制能产生污染减排的经济激励,引导企业污染治理和技术创新,蕴含着巨大的经济红利。而为激发环境规制的引导作用,在推进污染防治过程中,金融部门是否进行积极的支持和引导显得尤为重要。对此,本文探究环境规制冲击下我国排污企业的污染减排行为,以及企业融资约束对其所产生的影响和作用机制。基于2007年排污费提高的政策冲击,本文使用倍差法和2004-2013年工业企业污染数据集进行实证研究。通过对企业污染排放、产出调整和污染治理等方面的分析,本文发现我国排污企业减排方式存在较大的异质性,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存在较明显的减产方式减排,这对经济产出存在较大的冲击,而企业环境投融资约束是影响企业污染治理和减排的重要因素。

本文的创新和贡献为:第一,本文从融资约束角度探讨影响环境规制政策效应和企业污染减排的因素,既丰富了现有关于环境规制效应和污染减排的文献,也为我国持续推进污染减排和绿色金融发展提供有益的政策启示;第二,本文使用微观企业污染数据集和倍差法进行研究,所用数据文献中还较少使用,所用计量方法也有助于识别因果效应,因而本文研究设计具有创新性。

二、政策背景、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一) 政策背景: 排污费征收标准调整

2007年,国务院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要求全国按照补偿成本治理原则提高排污费征收标准,分三年将SO2排污费由原来0.63元/kg,提高一倍至1.26元/kg。本文选取排污费征收标准调整作为环境规制的代表,并统计了2007年-2013年间排污费征收标准全面提高一倍及以上的省市地区。

(二) 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由于环境规制(比如环保税、碳税)会引起环境资源成本上升,在实现污染减排的同时,企业生产经营可能受到负面影响。

金融部门的合理支持则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帮助企业缓解困境。当企业面临较松的融资约束时,企业环境投资的成本和风险可以通过外部融资分担,企业面临的现金流压力也较小,此时与减产相比企业污染治理的收益可能更大,从而企业采取环境投资和污染治理的方式减少排放,企业的污染排放强度则显著降低,排污费提高对产出的负面影响也变小。相反,当企业面临较紧的融资约束时,企业进行环境投资的外源融资需求无法得到满足,较高的投资成本和经营风险导致企业污染治理激励难以实现,从而企业采取减产方式减排,这则对产出存在显著负面影响。

基于上述理论分析,本文提出如下研究假设:

H1:排污费提高后,企业污染排放显著下降,并且企业污染减排行为存在差异。

H2:融资约束通过影响企业的污染治理导致企业污染减排行为产生差异。融资约束抑制企业污染治理,加剧排污费提高对产出的负面影响;而放松融资约束会促进企业污染治理,缓解产出所受到的负面影响。

三、研究设计

本文设定如下基准回归模型:

其中,i表示企业,k表示两位数行业,p表示省份,t表示年份;变量lnY为企业层面被解释变量,包括污染物排放量、排放强度和企业生产总值等,以对数形式呈现;核心解释变量Treated是表示处理组排污费提高的虚拟变量。

为聚焦分析环境投融资约束对企业污染减排的影响,本文基于政策实施前污染排放强度高的企业样本,实证分析融资约束对企业污染减排行为和效果的影响,同时也对低污染企业进行检验。回归模型设定如下所示:

其中,lnIE为企业利息支出对数。

四、主要研究结论

本文主要的研究结论包括:

第一,在面临环境规制冲击后,企业之间表现出明显的减排行为和减排效果差异:大型企业污染排放水平和排放强度显著下降,但产出未受显著影响。相反,中小企业污染排放水平和排放强度未显著下降,产出受到显著负面影响。如表1所示,大企业与中小企业之间表现出明显的政策效应异质性,大企业的SO2排放量和排放强度出现显著下降,但产出的估计系数不显著为负,而中小企业的SO2排放量和排放强度不显著下降,但产出却显著下降。

表1 大企业与中小企业政策效应异质性

第二,基于环境投融资角度的分析揭示,中小企业的融资约束抑制了企业的污染治理,加剧企业的产出调整,最终削弱了企业污染减排效果。如表2所示,回归结果中所有融资约束交互项的估计系数均统计显著。在列(3)排放强度方面,估计系数显著为负(-0.0371),而在列(2)产出方面,估计系数显著为正(0.0202),这表明融资约束越松,企业污染排放强度越低,排污费提高冲击对产出的负面影响也越小。最后,在列(1)排放量方面,估计系数显著为负,表明融资约束越松,企业减排幅度也越大。

表2 融资约束对排污费政策效应的影响

原文摘要:

“十四五”规划提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这要求持续推进污染减排促进经济绿色低碳转型,实现环境与经济协同发展。基于2007年起排污费提高的政策冲击和20042013年工业企业污染数据,本文使用倍差法考察排污费提高的污染减排效果以及融资约束对政策效应的影响。研究发现排污费提高后,污染排放水平显著下降,但产出也受到较大冲击;企业减排方式存在明显差异,大型企业主要通过降低污染强度的方式来降低污染排放,而中小型企业则主要采取降低生产规模的方式来降低污染排放;进一步基于环境投融资角度对企业减排行为的分析揭示,融资约束影响中小企业污染减排,加剧排污费提高对产出的影响。因此,提高绿色金融的环境投融资供给能力是促进经济绿色转型的重要途径。

作者:

张广逍 中央财经大学博士研究生

指导老师:

王遥 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院长

原创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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