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标题:中国碳排放权交易试点政策的创新溢出效应——基于生产网络的视角
原文作者:余典范、蒋耀辉、张昭文
发表期刊:数量经济技术经济研究
一、 研究背景
中国于2013年在八省区陆续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以限制重点行业碳排放总量为目标,旨在用市场机制降低企业的减排成本,激励企业通过新技术新方法减排。在实际的运作过程中,碳排放权交易试点也会对市场主体的技术创新行为产生影响:一方面,碳排放权交易作为环境治理手段产生了成本倒逼效应,迫使企业将碳排放纳入自己的生产成本,通过技术创新转变生产方式;另一方面,碳交易带来了经济激励,企业通过技术创新减排,可以将多余的碳配额转售,获取经济收益。与此同时,考虑到在生产关联日益复杂的趋势下,针对特定行业的外生政策也会通过产业关联将政策冲击传导至其他部门。
在上述背景下,以往文献针对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创新效应的研究结论依然存在争论,政策能否促进规制行业创新依然有待于多角度和稳健性检验的进一步论证。同时,少有研究从生产网络传导效应的角度深入分析碳排放权交易试点政策的创新效应。为此,本文采用2012-2016年城市四位码行业面板数据构建双重差分模型,通过双重差分、三重差分等实证检验了碳排放权交易试点政策的创新溢出效应及其机制。
二、研究假设
在实证研究设计上,本文面临的主要挑战在于如何区分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对于技术创新的直接效应和间接效应。为此,本文首先构造如下双重差分模型检验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对创新的直接效应:
其中,被解释变量为c地区r规制行业在t时的创新水平,具体的规制行业包括石化、化工、建材、钢铁、有色、造纸、电力和航空八大行业,数据来源为复旦大学产业发展研究中心编写的《中国城市和产业创新力报告2017》中计算的城市四位数行业创新指数。
为考察政策的创新网络溢出效应,并精确量化这一溢出效应,本文构建地区-行业层面的三重差分模型:
其中,Unregulated为行业分组变量,非规制行业为1,反之为0。需要说明的是,这里通过三重差分模型的设定用于验证冲击的间接影响。本文模型设定认为,由于省内行业间关联更为紧密,与试点外行业相比,试点内非规制行业与规制行业的生产关联更强,因此受到的创新促进效应更强。
为了验证碳排放权交易试点是否通过生产网络进行创新溢出效应的传导,本文构建如下模型进行检验:
其中,为了排除直接效应,传导检验中剔除了试点地区规制行业的样本,代表c地区s行业作为下游行业与上游试点内规制行业的关联程度,代表c地区s行业作为上游行业与下游试点内规制行业的关联程度。所谓的关联程度,本文主要参考诸竹君等(2020)的方法进行构建。
三、主要实证结果与研究结论
本文的实证结果发现,碳排放权交易试点能够促进规制行业的产业创新,三重差分的间接效应检验结果确证了创新溢出效应的存在且滞后于直接促进效应。针对生产网络的机制检验发现,碳排放权交易对下游行业创新的正向冲击更强,对上游行业则呈现出负向冲击,验证了价格上升和效率改进在整个过程中的机制作用。进一步分析还发现,跨区域碳交易市场的创新促进效应更强,行业关联度高、议价能力更强的规制行业引发的创新溢出效应也更强。一系列稳健性检验均确证了本文上述结论的稳健性和可靠性。
原文摘要:
本文依据生产网络理论,构建理论模型论证了碳排放权交易试点政策的直接创新效应及创新网络溢出效应。在此基础上,基于地级市四位码行业层面创新数据、区域间投入产出数据与全国税收调查数据, 构造双重差分模型与三重差分模型实证检验了碳排放权交易试点政策的创新溢出效应。结果表明, 碳排放权交易试点政策显著促进了试点区域内规制行业创新水平, 且在多种稳健性检验后结论依然成立。基于地区间投入产出关系对该政策创新溢出效应的传导路径进行了进一步分析,发现政策对相对上游行业的创新产生了负向影响,但显著促进了下游行业的创新。机制检验表明,这一生产端冲击引发的创新溢出主要通过产成品价格和生产率传导实现,且将议价能力强、与下游行业关联紧密的行业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政策试点更有助于发挥政策的创新溢出效应。在 “双碳”背景下, 本文为评估减排政策的创新效应提供了更为深入的证据,对未来稳步推进全国统一的碳市场建设具有一定参考价值。
作者:
王文蔚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博士研究生
指导老师:
王 遥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