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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GF观点 | 发挥经济特区优势 加速建设金融中心

发布时间:2023-03-23作者:任国征

深圳金融业正处于开放创新、结构转型和能级提升的战略机遇期,亟须依托和发挥产业、区位和政策等多重优势,完善现代金融企业制度,完善金融机构、市场、监管和调控的特色金融治理体系,提高参与国际金融治理的能力,努力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金融制度成果,走出中国特色金融发展先行示范之路。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其中提到,组建中央金融委员会和中央金融工作委员会,不再保留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及其办事机构,此次金融改革旨在保证金融安全、高效、稳健运行,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金融支撑。深圳是我国改革开放的窗口,在金融发展方面走在全国前列,已形成全面系统、专业前沿和极具活力的金融市场生态体系。2022年9月22日,英国智库Z/Yen集团和中国综合开发研究院联合发布第32期“全球金融中心指数”(GFCI32),深圳位居全球十大金融中心第九名;其中行业指标榜单上,深圳银行业排名第一,深圳金融科技排名第四。

深圳市委七届六次全会提出,要聚焦打造更具全球影响力的经济中心城市,着眼于粤港澳大湾区协同发展、立足深圳特点,通过持续努力加快建设全球领先的重要的先进制造业中心和具有全球重要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消费中心、物流中心、金融中心。当前,深圳金融业正处于开放创新、结构转型和能级提升的战略机遇期,亟须依托和发挥产业、区位和政策等多重优势,完善现代金融企业制度,完善金融机构、市场、监管和调控的特色金融治理体系,提高参与国际金融治理的能力,努力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金融制度成果,走出中国特色金融发展先行示范之路。

一、发挥产业优势,完善现代金融企业制度

经济产业是肌体,金融服务是血脉,两者共生共荣。改革开放以来,深圳金融业与经济发展同时保持快速发展,金融企业充满活力,金融产品日益丰富,金融服务普惠性增强。深圳金融业创造了全市近1/6的GDP和近1/4的税收。深圳金融业占GDP比重已由2012年的14.0%提高至2022年上半年的16.1%。深圳依托经济实力,发挥产业优势,具有全球重要影响力的金融中心建设进入“快车道”。《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中明确提出“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研究完善创业板发行上市、再融资和并购重组制度,创造条件推动注册制改革。”深圳建设具有全球重要影响力的金融中心必须强化金融服务产业发展功能,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找准金融服务产业重点。

1.将扶持未来产业作为金融服务产业重点,夯实深圳全球金融中心的产业基础。《深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提出,“培育发展未来产业”和“构建未来产业策源地”,成为较早提出“未来产业”概念的城市。今年6月,深圳发布“20+8”重磅政策,发展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培育发展未来产业,到2025年,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超过1.5万亿元,成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主引擎。这为深圳市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提供了良好的产业基础。深圳应当借鉴纽约等全球金融中心通过金融扶持发展未来产业的成功经验,大力探索未来金融企业公司治理改革,以此增强未来产业链根植性和竞争力,提升金融服务未来产业发展能级,重塑未来产业链竞争新优势,夯实深圳全球金融中心的产业基础。

2.依托未来智能产业,推进深圳建设全球金融科技中心。当前,国际上以场景示范带动未来产业发展,打造未来智能产业集群。未来智能产业主要集中在6G智能终端、量子科技、人机交互、智能语音等领域,这些先进技术和未来产业,将对深圳发展金融科技提供良好的技术依托。比如,利用智能计算加快超大模型向机器视觉、语义、自然语言处理等技术在金融界的应用,将大大提高科技金融的附加值。以此为基础,探索制定金融科技产业规划和技术标准,鼓励金融机构与科技公司以定制方式开展合作,创新智能金融产品与服务。完善金融科技产业孵化机制,加快培育金融科技龙头机构,形成从基础架构到应用场景开发的金融科技全产业。

3.依托未来产业链和供应链,打造深圳全球供应链金融中心。深圳建设具有全球重要影响力的金融中心,必须适应未来产业链的发展需求,打造自主可控、安全高效的供应链金融运营模式。未来产业链发展战略应当首先选择适合深圳城市可持续发展的未来健康产业中的生物医药、未来能源产业的新能源汽车等重点产业链,实施金融“链长制”、做好金融“链式”服务,开发个性化、特色化供应链金融产品和服务,支持发展数字化、智能化供应链金融业务。建议深圳证券交易所为此进行必要的政策扶持,试点未来产业链中的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打造科技创新企业直接融资高地,建立覆盖天使投资、风险投资、股权投资、并购投资等在内的完整的供应链金融服务体系。

二、挥区位优势,完善特色金融治理体系

深圳建设具有全球重要影响力的金融中心,具有得天独厚的区位优势。深圳所处的粤港澳大湾区跨境人民币贷款、跨境双向发债、跨境双向本外币资金池、跨境双向股权投资、跨境资产转让、跨境金融基础设施建设等“六个跨境”金融合作加速,自由贸易账户正式落地实施,深港通、基金互认、深港ETF互通等金融市场互联互通陆续落地。深圳要依托粤港澳大湾区的独特优势,并借鉴美国硅谷大力发展金融服务模式的典型做法,积极探索完善健康金融、蓝色金融、文艺金融等特色金融治理创新体系,增强核心引擎功能和辐射带动作用,推进深圳金融中心建设走在世界前列。

1.抢抓“健康湾区”机遇,发展健康金融。健康金融是为健康中国战略中的健康事业和产业服务的融资活动。粤港澳大湾区联手打造“健康湾区”,每年举办一次粤港澳大湾区卫生健康合作大会。现已签署《粤港澳大湾区卫生健康合作框架协议》《粤港澳大湾区卫生健康合作共识》《关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合作协议》和《粤港澳大湾区中医药高地建设方案(2020—2025年)》。这为深圳发展健康金融提供了舞台,在建设具有全球重要影响力的金融中心过程中,深圳可专门针对以上协议出台落实金融支持“健康湾区”建设意见的实施方案,创新文旅康养、食品安全、医疗融资和中医药服务的金融工具。

2.借力海洋经济发展东风,发展蓝色金融。发展海洋经济是湾区经济的重要特点和优势,粤港澳大湾区更是提出加强粤港澳合作,拓展蓝色经济空间,共同建设现代海洋产业基地。海洋经济的发展为蓝色金融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机遇。根据《IFC蓝色金融指引》,蓝色金融是专门为海洋友好项目和关键洁净水资源保护提供资金的创新融资工具,包括蓝色债券和蓝色贷款,在国际学术界和金融界方兴未艾。深圳应当探索在境内外发行企业海洋开发债券,借鉴山东省青岛市建设蓝色金融研究院(筹),有效发挥国际海洋开发银行的作用,打造引领泛珠三角、辐射东南亚、服务于“一带一路”的海洋金融枢纽。

3.依托“人文湾区”岭南文化,发展文艺金融。文艺金融是指为文学艺术提供融资扶持的金融,在我国刚刚起步,而且被人为分割为文化金融和艺术金融,比如中央财经大学和深圳大学的文化金融研究机构,西南财经大学和山东财经大学的艺术金融研究机构。由于文艺的密不可分,这影响了金融的扶持效率和服务质量。粤港澳地域相近、文脉相亲,以粤剧、龙舟、武术、醒狮等为代表的岭南文化,共同塑造和丰富湾区人文精神内涵。深圳应当依据自身的文化优势、展览优势和移民优势,大力发展文艺金融,争取国家支持深圳建设文艺金融合作示范区,有序推动大湾区内基金、保险等文艺金融产品跨境交易,不断畅通文化和艺术品的投资渠道,建立资金和产品互通机制。

三、发挥政策优势,提高参与国际金融治理的能力

深圳市作为国际化现代化都市和先行示范区,享有发展金融业的诸多政策支持。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的《关于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意见》(银发〔2020〕95号)对推进粤港澳大湾区金融开放创新做出具体而详尽的部署,深圳可以凭借此政策优势加大金融改革创新力度,提高金融业全球竞争能力,扩大金融高水平双向开放,提高开放条件下经济金融管理能力和防控风险能力,有效提升深圳在金融服务创新、金融标准制定、金融监督管理等方面的国际话语权和风险控制力,提高参与国际金融治理能力,保持在建设全球金融中心的主动性和可持续性。

1.有序推进与香港金融市场的对接、互联、互通。扩大香港与深圳金融合作互惠和互联互通,构建深港在国际金融领域的合作。稳步扩大香港和深圳两地居民投资对方金融产品的渠道。有序推动深圳的基金、保险等金融产品通过香港跨境交易,与香港甚至海外建立资金和产品互通机制。支持香港机构投资者按规定在深圳募集人民币资金投资香港资本市场,参与投资境内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基金。探索深圳与香港、澳门保险机构开展跨境人民币再保险业务,不断完善“沪港通”“深港通”“债券通”。支持符合条件的香港银行、保险机构在深圳前海设立经营机构。建立港深金融监管协调沟通机制,加强跨境金融机构监管和资金流动监测分析合作。

2.扩大深圳金融业对外开放,建设国际金融枢纽。支持深圳依规发展以深圳证券交易所为核心的资本市场,加快推进金融开放创新。支持各类符合条件的外资银行、证券、保险、基金等金融机构以新设法人机构、分支机构、专营机构等方式落户深圳,推进债券跨境发行交易,争取在境外发行以人民币计价的地方政府债券和绿色债券。大力支持设立外资控股的证券、基金、期货、保险公司,支持境外银行设立分行和子行。创新面向国际的人民币金融产品,发展人民币国际投贷基金,探索拓宽跨境人民币回流渠道。完善外商投资股权投资(QFLP)和合格境内投资者境外投资(QDIE)试点管理办法,探索创业投资基金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跨境投资管理改革。

3.主动构建与国际接轨的金融规则体系。深圳要根据国际经济金融发展形势变化需要,研究推进新的金融开放举措,主动构建与国际接轨的金融规则体系。加强与国际金融管理、行业组织等单位协作,探索构建与国际接轨的多层次金融纠纷解决机制。推动完善创新领域金融监管规则,研究建立跨境金融创新的监管“沙盒”,探索在前海率先试点跨境金融创新“沙盒监管”管理模式。推进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和合格境内投资者境外投资(QDIE)与人民币国际投贷基金合作发展,提升全球资产管理和跨境投融资服务能力。主动对接国际金融标准,积极参与国际金融规则制定,进一步发挥金融标准在支持金融业高质量发展中的作用。

本文原载于《深圳特区报》3月21B03

作者:

任国征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研究员、健康金融实验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