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中,统筹能源安全稳定供应和绿色低碳发展,推动风电、光伏等新兴产业的加速发展、加快建设新型能源体系是备受关注的话题之一。2023年3月15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印发的《2023年能源行业标准计划立项指南》指出,大型风光基地、分布式光伏、海上光伏、户用光伏等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成为未来计划立项的重点方向。
考虑到资产投资规模大、投资期限长等绿色项目融资需求特性,融资租赁成为该类绿色产业发展的重要资金支撑手段。在双碳目标的背景下,依托于产融结合优势,绿色融资租赁将迎来新一轮大发展。然而,相较于绿色债券、绿色信贷等金融产品,国内绿色租赁渗透率相对较低,今后发展中将面临着标准体系、监管考核制度及信息披露机制不健全等多重难题。本文将从融资租赁的发展概况入手,结合绿色转型浅析绿色融资租赁的发展,并针对未来市场进一步发展提出政策建议。
一、融资租赁与绿色融资租赁发展背景及定义
(一)融资租赁定义及发展现状
融资租赁,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的请求,与第三方(供货商)订立供货合同,根据此合同,出租人出资向供货商购买承租人选定的设备。同时,出租人与承租人订立一项租赁合同,将设备出租给承租人,并向承租人收取一定的租金的非银行金融形式。根据企业性质的不同,我国租赁公司包括以下三类:由中国银保监会批准的属于非银行金融机构类的金融租赁公司、由商务部或商务部授权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和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批准的中外合资融资租赁公司以及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审批的内资试点融资租赁公司。
自1980年中国融资租赁业务兴起以来,全行业经历了萌芽期、改革发展期、规范发展期、快速发展期、调整发展期共40余年的发展历程。2018年以来,融资租赁行业发展维稳,行业参与公司数量及合同余额稳步发展,且随着行业规范及监管政策的逐步完善,行业正处于日益成长阶段。2021年,随着“十四五”规划明确指出应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大力发展绿色金融的顶层设计,行业的一些参与者响应政策号召,落实绿色发展理念,逐渐将绿色产业作为重点战略部署领域。
(二)绿色融资租赁定义及意义
根据人民银行等部委印发的《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和《绿色金融术语(试行)》,绿色租赁是指租赁机构为支持环境改善、应对气候变化和资源节约高效利用等经济活动所提供的租赁产品及服务。根据行业实践情况,多数布局绿色产业的融资租赁公司均为金租公司,因此金租公司将是本文的主要研究对象。
考虑到绿色产业相关项目业务期限长、设备投资金额较大、技术更迭速度快、设备损耗较高等产业特点,以“融资与融物结合”、“使用权与所有权分离”模式为主导的融资租赁可极大程度切合绿色产业发展的需求。得益于融资租赁在租赁资产和融资期限等方面的特征,其与绿色产业属性二者之间的契合度较高,绿色融资租赁可成为多元化绿色金融体系中的新兴金融产品代表。绿色融资租赁可根据企业融资能力、项目业务特征等承租方融资特质和需求,通过灵活性调整还款方式、业务期限等产品属性,定制化打造适合承租方的绿色融资租赁产品。采用绿色融资租赁的方式可有效缓解企业由于缺乏抵质押物或传统企业投资额大而导致的融资困难等问题,帮助企业进行绿色低碳转型。
(三)绿色融资租赁政策背景
绿色融资租赁正在双碳目标的推动下兴起,成为助力绿色发展的重要补充金融工具。在政策层面,近年来国家及地方亦均开始在绿色融资租赁方面开展部署。
国家层面,金租公司的绿色融资租赁业务被监管部门归为绿色贷款进行统一管理。2018年,人民银行出台《关于建立绿色贷款专项统计制度的通知》,从用途、行业和质量等维度设立统计指标。2020年,银保监会出台的《绿色融资统计制度》,统计涉及环境、安全等重大风险的绿色融资租赁企业的信贷情况及绿色融资情况。在地方层面,自2015年起,全国多地政策文件曾多次提出应大力推动融资租赁、助力绿色产业发展。广西、浙江、江苏、福建等地均在近两年提出鼓励支持绿色融资租赁发展的内容。2022年9月,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政策文件《关于加快发展“五个金融“的实施意见》中指出,应大力引导金融租赁公司等机构参与绿色项目,为从事绿色产业的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服务。河北省对具体所涉行业提出支持鼓励方向,于2022年6月发布的《关于有序做好绿色金融支持绿色建筑发展工作的通知》提出支持绿色租赁围绕绿色建筑产业链提供金融服务。同月,上海市出台的激励政策成为该领域极有利的积极信号,《上海市浦东新区绿色金融发展若干规定》规定登记注册在浦东新区的融资租赁公司开展节能环保、清洁生产、清洁能源、生态环境、基础设施绿色升级以及绿色服务等领域融资租赁业务的,经国家金融管理部门授权,可以适当放宽租赁资产余额集中度与关联度的监管限制。
二、绿色融资租赁发展模式及现状
(一) 绿色融资租赁方式及案例介绍
绿色融资租赁聚焦于污染防治、清洁能源、节能环保等绿色产业,在支持项目类型、租赁设备等方面注重绿色转型发展。下文将对直接租赁和售后回租两种主要实践方式进行介绍,并将以资产密集型产业——光伏电站的融资租赁项目为例进行详细分析。
1. 直接租赁(直租)
直租,是指租赁公司作为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租赁物的要求向设备供应商购买租赁物件、支付货款、将设备运抵承租人经营地供其使用运行,并向承租人收取租金的交易形式。该方式大多适用于新购固定资产、大型设备购置。
图 1 绿色融资租赁- 直接租赁原理示意图
数据来源: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整理
中信金租与国电投、隆基合作,通过直租模式建设合计600兆瓦“光伏+储能”电站,在项目建设初期通过融资租赁形式提供资金支持,且在提供光伏设备上提供重要保障。根据国电投和隆基的实际情况,该项目配有针对性绿色融资租赁方案,包括资金利率、租期、租金回收方案等均与建设进度相匹配,以降低企业资金占用成本。在绿色融资租赁方式的支持下,该项目于2022年如期建设完成,并于当年成功并网。
2. 售后回租(回租)
回租,是指承租人将其自有设备出售,在租赁期间将设备所有权转让给融资租赁公司(出租人)、并支付租金从出租人租回该设备,在双方约定的租赁期满后,承租人再回购租赁标的物的交易形式。该交易形式为设备供应商与承租人为同一人的特殊租赁形式,大多适用于项目已建成但自有流动资金不足的企业。
图 1 绿色融资租赁-售后回租原理示意图
数据来源: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整理
平安租赁与青海省格尔木某光伏电站合作,向其投放1000万元资金以协助其缓解流动性风险。由于新能源补贴资金缺口的影响,青海省格尔木某装机量30兆瓦的光伏发电站在并网后有超过5000万元的补贴资金未到位,导致该项目日常运营资金缺口达1000万元。平安租赁根据电站资金数及时间需求,以盘活补贴的信用结构为其提供回租服务,资金投放额达1000万元,用以支持光伏电站应补贴金额的近20%,该举成功盘活电站存量资产。
(二) 绿色融资租赁发展现状及覆盖领域
作为推动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金融租赁行业呈现出良性发展趋势,逐渐走向转型发展的关键期,这一特征尤其体现在行业对绿色融资租赁业务的大力部署上。根据2022年中国银行业协会发布的《中国金融租赁行业发展报告(2021)》数据显示,2021年全年,金融租赁行业中新增绿色租赁业务投放总额高达1243.30亿元,同比增长81.75%,绿色租赁总资产规模达2114.07亿元,占金融租赁行业总资产规模的近6%。
绿色产业涵盖范围较为广泛,各领域下细分板块众多。目前,绿色融资租赁行业主要覆盖业务领域包括清洁能源、交通、绿色建筑、生态旅游、智能制造、污水整治等。从行业实践来看,清洁能源领域的风电、光伏以及交通领域的新能源汽车等细分业务领域规模较为可观,成为众多金租公司的业务部署重点。各融资租赁公司纷纷在推动清洁能源发展、支持传统产业绿色转型的同时,亦重视推动储能、分布式光伏、绿色建筑等新兴转型产业的发展。
三、绿色融资租赁发展政策建议
尽管我国多地已将绿色融资租赁纳入各地绿色金融发展政策体系中,然而,我国暂未出台针对绿色融资租赁领域的专项制度。相较于发展日趋完善的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融资租赁的发展面临多重掣肘。在政策端口方面,本文建议将建设标准体系、构建监管考核机制、优化信息披露制度作为三大政策抓手,完善体制机制,推动完善绿色租赁的基础设施建设。
(一)完善绿色融资租赁标准体系,为绿色产业转型升级提供高质量服务供给
建议与绿色金融现有框架相接轨,充分结合融资租赁“融资+融物”的业务特性,建立口径统一的绿色融资租赁标准体系。为实现多种金融工具的联动发展,在框定绿色融资租赁项目及设备要求标准时,建议政府应充分考虑现有绿色金融标准体系框架内容,尤其是接轨于《绿色产业指导目录(2019年版)》等对绿色租赁有一定指导意义的政策文件。在此基础上亦需结合租赁项目特性,在产业目录认定依据及项目标准时考虑租赁业务的融资用途和租赁标的物资产属性双重维度,持续优化完善相关标准体系。
(二)加快构建绿色融资租赁监管考核体系,维持行业健康稳定运行
建议金融监管部门制定绿色融资租赁行业针对性考核、监督管理办法及相应的政策激励和惩戒制度,为行业标准化、规范化运行保驾护航。第一,建议以《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关于加强金融租赁公司融资租赁业务合规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等金租公司监管办法为基础,根据绿色融资租赁项目的绿色属性,增加或颁布针对参与该类企业的绿色转型监管方案,加强行业合规性管理体系建设。第二,建议以2020年颁布的《金融租赁公司监管评级办法(试行)》为基础,参照《银行业金融机构绿色金融评价方案》,制定以绿色发展为主题、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金租公司或非银行业金融机构评价方案。第三,制定与评价考核体系相关联的激励和约束机制,促进绿色融资租赁工具的创新与规模化发展。
(三)建立健全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推动投资者利益保障体系搭建
作为构建成熟绿色融资租赁市场制度体系的重要内容,建议完善信息披露机制并提供可操作性的文件指引,明确承租方需强制披露的信息指标,同时建立信息共享平台。考虑到绿色融资租赁的特性,金融租赁企业需加强对承租方经济效益及环境效益信息的关注度。一方面,出租方需关注承租方的项目进度、项目收益情况以及项目节能减排情况等相关信息,另一方面亦需关注售后回租资金流向和资金使用情况。有效的环境信息披露有助于帮助金融租赁机构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从而优化资金配置和融资决策、降低融资风险,同时更为监管机构开展金融风险分析、管理提供重要的数据支撑。因此,建议选取部分金租公司作为首批试点机构,并适时扩充试点金租公司范围,逐步形成绿色融资租赁的信息披露长效机制,保证信息披露的质量与时效,并基于已有数据进行资源整合,搭建信息共享平台、打通数据堵点。
作者:庞心睿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助理研究员
研究指导:
崔 莹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副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