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6月,中国银保监会发布《银行业保险业绿色金融指引》(下简称《指引》),《指引》明确了从战略层面推动绿色金融的基本要求,其中环境、社会和治理(简称ESG)风险管理与业务的融合是重要内容,结合《指引》中提出的“银行保险机构应当自本指引实施之日起1年内建立和完善相关内部管理制度和流程”的时间要求,加快推动ESG布局成为银行业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方向。
一、《指引》要求高度关注ESG风险
《指引》要求将ESG理念融入至政策制度及能力建设、投融资全流程管理、信息披露及风险监测等多方面,对银行业保险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银保金融机构)加强环境治理、促进社会发展、平衡业务增长具有实践指导意义。其中,融入政策制度及能力建设,要求银保金融机构根据国家绿色低碳发展目标及相关法律法规,从ESG视角完善机构内部客户管理、资产分配的制度与流程,加强ESG合规能力建设;融入投融资全流程管理,要求银保金融机构突出项目及客户ESG风险的核查与评估,将风险评估结果纳入合同签订、投融资流程、资金拨付、投后管理的重要参照,同时推进情景分析和压力测试,科学动态调整;落实信息披露,要求银保金融机构及时披露ESG投融资活动的鉴证、评估、申诉或审计的相关信息,形成信息安全与金融安全的闭环管理,同时也要披露自身绿色金融发展情况。
二、关注ESG风险是各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
关注自身发展与客户的环境、社会、治理风险,是与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方向相适应的必然要求,尤其国内外环境日趋复杂等多元复杂因素导致的不确定性下,在新兴领域持续深化开拓的同时,保持可持续发展能力已成为各个市场主体的重要战略,而环境、社会、治理成为引导市场主体科学布局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指导思路之一,使得市场主体既关注自身内在发展,也更加关注与其他市场主体的关系与联络,在与环境、社会、公众等利益相关方的充分互动中,找到“利人”“利己”的最佳结合点,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相互反哺与支撑。
至今已有较多研究表明,在市场波动及不确定性较高的时期下,具有较高ESG风险管理水平的企业通常更具弹性。Engelhardt Nils等学者就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搜集了16个不同欧洲国家1452家公司样本的 ESG 评级与股票表现,研究发现在2020年初期,ESG风险管理水平较好的公司具有显著偏高的累积异常回报及偏低的异质波动。在针对我国的市场研究中,也有研究同样显示在疫情等突发事件下,公司ESG管理水平对事件窗口期内的累计异常收益有显著的正向影响,这种影响在民营企业、东部地区企业中更加显著。
作为市场活动的重要参与者,金融机构开展ESG实践有积极意义。一方面,基于金融尤其是绿色金融在资源配置、风险管理、环境定价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在以资金为导向、带动更多要素向ESG表现较好的企业进行倾斜的同时,还能基于资金的吸引力与带动作用,倒逼企业开展ESG能力建设,推动企业自主开展ESG信息披露,在多行业ESG生态共同改善的过程中,基于对各行各业ESG能力建设的支持与引导,从环境、社会等多角度助力我国经济发展质效的提升。另一方面,金融机构开展ESG信息披露,也是规避客户业务不可持续导致的经营风险的重要手段,尤其在气候风险等多挑战向金融体系传导的过程中,加强ESG能力建设,将使金融机构的战略制定与业务布局更有韧性。
当前我国环境、社会、治理的基础正在形成,政策端与市场端的实践均在发展。政策端,近年来出台的《落实〈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的分工方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关于做好科创板上市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提高央企控股上市公司质量工作方案》等政策文件均从信息披露、投资规范、工作开展等角度明确了环境、社会、治理能力建设的重要性。市场端,2018年A股纳入MSCI相关指数使我国部分上市企业开始被动接受ESG评级;近年来ESG主题的ETF、股票、指数等发展迅速;披露可持续发展报告、ESG报告的企业数量也在加速提升。政策的不断丰富与市场的积极探索,为我国不断丰富ESG目标引领下的企业高质量行动提供支撑。
三、银行业已围绕ESG风险与业务的融合展开探索
引导战略制定、融入授信风险管理、开展理财产品创新等,是当前我国银行业开展ESG创新的主要路径。如北京银行为响应“双碳”目标及贯彻落实绿色低碳发展理念,明确提出将绿色金融业务纳入银行战略布局,以ESG能力建设为导向,构建推动银行高质量发展的内驱动力,同时通过成立绿色金融专职管理部室,董事会定期针对政府、监管机构、投资者、客户、员工、公众、环境等ESG利益相关方及关键议题开展风险评估及分析回应等形式,将ESG深度融入中长期发展。在将ESG风险管理融入授信风险管理方面,中国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湖州银行等银行均开展了相关实践,主要通过运用金融科技手段增强信息获取能力、提供科学方法评价、测试环境承压能力、预测违约风险等方式,将企业ESG表现与银行授信相挂钩。在开发ESG理财产品方面,2021年我国银行及理财子公司共计发行180只发行名称带有“ESG”的理财产品,同比增速达309%,其中56.98%的ESG理财产品为固定收益类,21.51%为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20.93%为混合类产品,权益类产品相对较少,ESG主题理财产品多投向节能环保、生态保护、绿色能源、基础设施的改造升级和其他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等领域。此外,国际商业银行的ESG实践也较为丰富,包括与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的各个目标相衔接,如花旗银行为全球小微企业提供普惠金融服务、为有色人种社区、女性及少数族裔提供资金支持等。
四、长期价值主义视角下银行业ESG战略思考
尚处于ESG布局初期的萌芽阶段,银行业构建体系化的ESG战略仍面临着主客观等多重因素的制约。一是对ESG的理解有失偏颇。存在着ESG与社会责任等同的认识误区,未能意识到ESG理念中所蕴含的与时俱进的高质量发展的内核,因此也尚未建立ESG视角下科学处理长期发展与短期盈利的关系的动态调整机制,未能真正全面、持续的推动ESG融入当前战略。二是将ESG融入业务实践的基础仍未全面建成。企业信息披露是金融机构践行ESG投资及风险管理的数据基础,但是以ESG理念为主线的清晰、快速获取信息的披露渠道仍然有限,尤其是各公司间信息披露内容及数据统计渠道、标准不透明、不协同,使得金融机构对企业ESG信息综合分析面临困难,在上市公司现有的信息披露报告中也多展现出以正面定性描述为主、定量数据缺乏、负面披露有限的特征,信息披露的真实性与全面性有待持续改善。叠加企业信息搜集后,如何以科学的方法学形成ESG评级与授信的有效衔接,仍需一定时间的实践检验。三是产品服务创新的维度仍较为集中。受企业信息披露质量及金融机构专业化投研能力双重影响,同时基于早期我国政策对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重点关注,我国现阶段ESG产品类型及产品投向较为单一,在产品类型上,市场ESG投资理财产品仍以固定收益类为主,股权类较少,在产品投向上,我国ESG主题理财产品多投向“E”即环保领域,“S”与“G”即社会与治理领域投放相对偏少,普惠、养老、社区服务、供应链管理、公共安全治理等主题未来仍需深耕。
在长期价值主义的视角下,坚持将ESG理念融入业务布局,是银行业落实《指引》要求、更是在长周期内保持可持续发展能力的重要手段。一是要立足在战略与大局层面,理解ESG理念的深刻内涵,将ESG理念作为嫁接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国家重大战略与银行业自身业务发展的重要桥梁,从更宏观的视野、在战略层面解读ESG,再逐步构建ESG与银行端各个业务的耦合机制,包括引导业务布局、组织架构建设、员工关系完善、对外交流合作等,形成一以贯之的布局主线,以ESG能力建设推动业务深化升级、以业务深化升级反哺ESG能力不断提升。二是在行业生态共建与自身特色实践中形成ESG发展的路径。行业ESG发展的困境,比如信息披露的质量与范围、评级的精准性等是需要在实践中逐步解决的,停留在问题本身并没有办法使业务实现实质上的突破,在本次发布的《指引》中提出“银行保险机构应当通过完善合同条款督促客户加强环境、社会和治理风险管理”,则是行业生态共建的重要一步,通过自主行动,有助于共同改善原有的行业生态,同时在此过程中还可基于金融机构自身业务特点,形成差异化的ESG风险管理要求,进而形成差异竞争。三是丰富对“社会”“治理”要素的理解与应用,并加强在相关领域的产品创新。多年来基于投资拉动的经济增长模式取得显著成效,由此带来的环境的影响与改善也成为关注重点,随着我国生态环境的持续好转,当前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基本得到遏制,未来若仍局限于环境领域的投资,则无法实现ESG视角下的平衡丰富,事实上近年来不管是共同富裕还是民生改善等政策,可以看出对于社会、治理的关注度也在不断提升,未来如何将社会治理的理念融入当前ESG导向下的业务布局,也具有值得想象的发展空间。
本文原载于《北大金融评论》2022年第4期(总第13期)
参考文献
[1] Engelhardt, N.; Ekkenga, J.; Posch, P.. ESG Ratings and Stock Performance during the COVID-19 Crisis. [EB/OL]. 2021[2022-09-14]. https://doi.org/10.3390/su13137133.
[2]汪琪. 突发事件下公司ESG表现对股票收益率的影响[D].上海社会科学院,2021.DOI:10.27310/d.cnki.gshsy.2021.000018.
作者:
王 遥 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院长
傅奕蕾 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研究员
赵一然 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科研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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