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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GF观点 | 深化中国-东盟绿色金融合作,推动东盟绿色转型

发布时间:2022-08-27作者:张孟岩 周正韵 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

2022年7月,中国国务委员兼外长王毅密集出访东南亚多国,并在东盟秘书处就坚持开放的区域主义发表政策演讲,强调中国应与东盟通过“一带一路”绿色发展伙伴关系,探讨低碳、循环和绿色经济合作。绿色低碳合作是中国-东盟全面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的重点领域。本文梳理了东盟绿色金融政策和市场发展以及中国和东盟的绿色金融合作现状,并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

一、东盟绿色金融政策

由于地理位置的特殊性,东盟国家面临着海平面上升、干旱等气候风险,绿色转型的压力与日俱增;但东盟的绿色转型面临较大的资金缺口——东盟在2030年前将需要额外的3万亿美元投资来支持其在基础设施建设、可再生能源、农业和土地利用方面的绿色转型。发展绿色金融成为填补东盟绿色转型资金缺口的必由之路。

为支持绿色金融发展,东盟区域内和各成员国都出台了相关政策。在东盟整体层面,自2018年以来,东盟制定了《绿色债券标准》(ASEAN Green Bond Standard)、《可持续金融分类方案》(ASEAN Taxonomy for Sustainable Finance)、《东盟可持续发展债券指南》(ASEAN SDF Bonds Toolkit)、《可持续资本市场路线图》( The Roadmap for ASEAN Sustainable Capital Markets)及《东盟可持续银行原则》(ASEAN Sustainable Banking Principles)等政策,为东盟绿色金融市场标准统一、帮助各国绿色金融更好更快发展提供助力。东盟的第一版《可持续金融分类方案》的环境目标仅包含减缓气候变化,未来计划包含另外三个环境目标——应对环境变化、保护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推动资源韧性和向循环经济过渡。在东盟各国层面,新加坡、泰国、印尼、菲律宾和马来西亚的绿色金融政策和战略规划较为完善。例如,新加坡在2021年成立了绿色金融产业发展小组,负责制定《新加坡金融机构绿色金融和转型金融发展纲要》,并于2022年6月成功发布《新加坡绿色债券框架》;泰国于2021年5月成功发布《可持续发展挂钩债券指南》,并在泰国财政政策办公室、泰国央行等部门的联合支持下发布了《泰国可持续金融倡议》,为泰国可持续金融发展奠定了基础性框架;马来西亚在2018年发布了《绿色可持续责任投资(伊斯兰)债券支持计划》(Green Sustainable and Responsible Investment (SRI) Sukuk Grant),并制定了绿色债券发行人的免税政策。

在ESG信息披露相关政策方面,泰国要求上市公司披露ESG相关政策、目标及表现等信息;新加坡交易所要求上市公司于2022财年开始按TCFD建议自愿披露ESG信息,要求金融业、农业、食品业、林业及能源产业于2023年强制披露ESG信息,材料、建筑及交通产业于2024年强制披露ESG信息;印尼也鼓励公司披露气候环境相关信息。

二、东盟绿色金融产品和市场

东盟的绿色金融产品以绿色债券为主。根据东盟分类方案委员会(ASEAN Taxonomy Board)的数据,2022年1-5月,东盟绿色、社会与可持续债券(GSS)累计发行额为236亿美元,其中绿色债券占比35%,泰国为当期发行总额最多的国家。根据气候债券倡议组织(CBI)的数据,2016-2021年间,东盟GSS累计发行额为545亿美元,其中新加坡以总发行量135亿美元高居东盟各国榜首,泰国、马来西亚及越南紧随其后。

东盟通过国际合作设立了一系列绿色产业发展基金。例如,2019年东盟在亚洲开发银行支持下成立了东盟绿色金融催化基金(ASEAN Catalytic Green Finance Faciity,ACGF)。ACGF资金来源主要包括:东盟基础设施基金提供6000万美元,亚洲开发银行提供18亿美元,其他国家政府提供5.05亿美元。目前ACGF共支持了29个绿色项目,每年减少30万吨二氧化碳排放。此外,ACGF还为印尼可持续发展目标、柬埔寨蓝色融资平台及泰国绿色可持续发展债券的发行提供技术援助。2019年东盟与英国繁荣基金合作,成立了东盟低碳能源项目(ASEAN Low Carbon Energy Programme,LCEP)。此项目为期4年,英国繁荣基金提供共计1500万英镑的援助。该项目将对东盟六个国家(印尼、马来西亚、缅甸、菲律宾、泰国及越南)提供绿色债券发行方面的政策支持、能力建设及技术援助,以促进绿色资金流通,完善能效提升方面的相关政策及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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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东盟绿色金融催化基金(ACGF)资金来源

数据来源:《东盟催化绿色金融基金(ACGF)2021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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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英国-东盟低碳能源项目(LCEP)概况

数据来源: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通过公开资料整理绘制

三、中国-东盟绿色金融合作现状

中国与东盟在应对和减缓气候变化方面的合作由来已久,且有着较为成熟的战略和行动框架。2004年8月,中国-东盟环境政策对话研讨会在三亚首次召开,成功就“10+1”环境合作的未来发展达成了一致意向。2011年,“中国-东盟环境保护合作中心和信息共享平台”成立。该平台成功举办了11次中国-东盟环境合作论坛。从2009年的首个《中国-东盟环境保护合作战略》到2021年发布的《中国-东盟环境合作战略及行动框架2021-2025》,中国与东盟在环境政策对话与能力建设、可持续城市与海洋减塑、应对气候变化与空气质量改善、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生态系统管理等多领域进行越来越广泛深入的合作。

随着应对和减缓气候变化方面的合作,中国-东盟在绿色金融领域的合作也逐渐深化。2018年,新加坡星展银行与中国国家开发银行共同主办了中国-东盟银行联合体理事会第八次会议,并发布题为《以绿色金融支持东盟基础设施建设:机遇与挑战》的联合研究报告,探索绿色金融方面的合作。同年,央行、发改委、自然资源部等13部委联合印发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总体方案》,首次提出“支持广西开展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点”。2020年5月,广西最终确定南宁、柳州、桂林、贺州4个市创建绿色金融改革创新示范区。目前广西已经成功落地碳排放权质押贷款、林业碳汇收益权质押贷款等金融产品,并在南宁市建设了中国-东盟金融城自贸试验区。金融城自贸区计划深入推进绿色金融改革创新,完善绿色企业和绿色项目的认定办法,建立面向东盟的绿色认证中心。除了广西外,粤港澳大湾区作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起点,同时具有对接泰国“东部经济走廊”规划的地理优势,也可承载探索与东盟绿色金融合作的新机遇。2020年5月14日,中国人民银行会同中国银保监会、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管理局共同发布《关于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意见》,强调了“推动粤港澳大湾区绿色金融合作”的发展重点。目前,内地和香港正在积极推动跨境人民币双向融资和资金互通,加强大湾区与“一带一路”沿线在绿色金融领域的战略合作,探索设立跨境绿色金融交易平台等计划为后续联合东盟国家共同发展绿色金融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中国和东盟之间绿色金融的合作也存在一些障碍。中国和东盟间尚未有具体的绿色金融合作战略或项目落地。广西绿色金融改革创新示范区以及大湾区也尚未推行针对东盟的专项绿色金融激励政策和针对东盟的绿色金融产品。这将难以提升中国企业和金融机构对东盟开展跨界绿色投资的意愿,减缓中国与东盟间绿色金融合作的进程。



四、中国-东盟绿色金融合作建议

(一)通过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促进中国-东盟金融市场基础设施互联互通



《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是一个由东盟发起的全面、高质量、互惠的自贸协定,于2022年1月1日正式生效,是支持跨境服务和产品流动、扩大绿色投融资规模、进一步促进签约国之间绿色金融合作的重要机制。RCEP 将给中国—东盟绿色金融合作带来新的机遇。中国-东盟应通过RCEP推动中国-东盟金融市场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建设包括绿色产业政策、企业ESG信息、温室气体排放数据、绿色金融产品发行和交易信息等在内的共享数据平台,并完善配套的绿色金融交易的业务规范、监管制度、会计和法律制度和征信体系,为国际绿色投资者提供绿色金融市场准入便利,减少绿色资本跨境流动的壁垒。

(二)提高地方绿色金融发展水平,带动中国-东盟国际绿色金融合作发展



作为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核心区域,广西的绿色金融发展相对滞后,政策和产品更是局限于在省内的创新和发展,缺乏满足未来中国-东盟间跨境绿色金融合作需求的基础。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和企业应加强地方绿色金融能力建设,并积极探索与东盟国家在绿色基础设施、林业碳汇等领域进行合作的可行性,为抓住疫情后东盟绿色复苏的机遇奠定合作基础。广西政府,以及粤港澳大湾区三地政府可以推出针对东盟的专有绿色金融优惠政策,利用“桂惠贷”或其他特色金融产品对绿色行业企业进行财政贴息,对入驻中国-东盟金融城自贸试验区或大湾区的企业和金融机构开展政策宣传活动,积极鼓励有意愿开展跨境绿色金融活动的国内企业和金融机构“走出去”。

(三)金融机构丰富金融产品,助力东盟低碳转型



东盟国家除新加坡外均属于发展中国家,面临经济发展与低碳转型的矛盾,在绿色发展各领域存在较大资金缺口。中国金融机构可借助新加坡作为国际金融中心的独特优势,探索与东盟国家金融机构合作开发东盟环境权益抵质押融资、绿色保险等创新型金融产品,探索与东盟建立统一、开放的碳交易市场,打通东盟内外金融机构间绿色投融资合作通道,填补东盟国家绿色转型资金缺口。

(四)分享中国转型发展经验,为东盟绿色低碳转型“提供中国方案”



中国气候变化事务特使谢振华曾在“碳中和,中国在行动”的发布会上指出,“中国希望与国际社会加深合作,也愿意为全球绿色低碳转型提供中国方案。” 。全球绿色低碳转型离不开金融的支持,中国作为倡导绿色金融理念的先行者,其发展经验能够给其他发展中国家带来较大的借鉴意义。恰逢中国-东盟全面战略伙伴建立的第一年,也是RCEP协议生效的第一年,中国政府、金融机构和企业应通过多渠道积极向东盟成员国讲述“中国故事”、分享“中国经验”,在绿色金融领域提供“中国方案”,共同助力创造中国-东盟可持续发展美好前景。

在当前全球经济复苏的背景下,中国和东盟应抓住机遇,将中国绿色“一带一路”倡议与东盟国家可持续发展战略对接,通过加强绿色金融领域的合作,打造更为紧密的命运共同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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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ADB. Asean Catalyticgreen Finance Facility 2021financing For A Green Recovery In Southeast Asia. https://www.adb.org/sites/default/files/institutional-document/784451/asean-catalytic-green-finance-facility-2021.pdf , vii.

【19】 UK GOV. ASEAN Low Carbon Energy Programme. https://www.gov.uk/government/publications/asean-low-carbon-energy-programme

作者:

张孟岩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科研助理

周正韵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助理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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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媒体编辑:杨颖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