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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债券 | 2019年度绿色公司债券发展概览及建议

发布时间:2020-04-30

2019年我国绿色债券市场整体发展提速,呈现多重亮点。其中,绿色公司债在政策的引导下稳步发展,服务实体经济能力不断增强,产品创新日益丰富。本文从发行情况、募集资金投向、参与主体、创新能力等方面针对2019年我国绿色公司债的市场发展情况进行分析,并针对推动绿色公司债券更好发展提出建议。

一、我国绿色公司债发展情况

公司债是企业依照法定程序发行并按约定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在一般公司债的基础上,绿色公司债的发行要求募集资金70%以上投向符合《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15年版)》规定的绿色产业项目。

2019年公司债券整体实现大幅增长,服务实体经济能力不断增强。当前我国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流动性合理充裕。在此背景下,信用债券发行利率显著下行,信用利差被压缩至历史低位,公司债券实现跨越式发展。2019年我国共发行2464只公司债券,募集资金2.54万亿元,同比增长53.5%。值得一提的是,公司债券发行规模占债券市场总规模的比重从2018年的3.78%上升至5.63%,应用场景更为广泛,服务实体经济能力不断增强。

受益于各项指导文件,绿色公司债券政策体系已较为完备。2016年以来,我国陆续出台多项政策规范绿色公司债市场的发展。2016年3月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关于开展绿色公司债券试点的通知》、2016年4月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关于开展绿色公司债券业务试点的通知》、2017年3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支持绿色债券发展的指导意见》等三项文件,对绿色产业项目范围、绿色公司债发行要求等方面进行规范。2018上交所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融资监管问答(一)——绿色公司债券》,鼓励绿色公司债券在存续期内按年度披露由独立的专业评估或认证机构出具的评估意见或认证报告,并规定用于绿色项目的金额应不低于债券募集资金总额的70%。2020年我国有望对所有上市公司实行强制性环境信息披露制度,将助力资本市场调度资源,吸引长期资金投资绿色企业、绿色项目,届时绿色公司债券的应用场景将进一步扩大。

新《证券法》实施,公司债有望迎来发展新机遇。2020年3月1日起,新《证券法》正式生效,其规定我国公司债发行全面实施注册制。相比于核准制,注册制将简化企业发债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期限。具体而言,新《证券法》取消对于发行人净资产的要求;取消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净资产40%的要求;取消利率限制;允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并明确相应程序;删除了前次公开发行尚未募足则不得发行新债券的要求。在此基础上,实体企业通过发行公司债满足其融资需求将更为便捷,公司债市场规模有望进一步扩大。

二、我国2019年绿色公司债市场概况分析

2016年5月23日,浙江嘉化能源化工发行了我国首单绿色公司债,募集资金投向热电联产。此后四年,我国绿色公司债市场快速发展,实体企业参与度明显提高,市场规模得以逐年扩大,显示出发展活力。从发行规模及数量来看,2019年我国绿色公司债市场表现突出,占绿色债券市场比重大幅提升,并呈现创新性更强、期限更加丰富、评级整体较高等多重特点。

(一)发行规模与数量达到新高

从发行规模来看,2019年我国绿色公司债总计发行794.53亿元,较2018年增加111%,占绿色债券市场比重由2018年的18.21%上升至32.32%。2016-2018年我国绿色公司债的发行规模远低于绿色金融债,而在2019年二者发行规模几乎持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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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1 2016-2019年绿色公司债与绿色金融债发行数量及规模对比

数据来源: 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

从发行数量来看,2019年共计发行65只绿色公司债,较2018年增加96.97%,远超同期绿色金融债的发行数量。2019年绿色公司债的规模增长反映出实体企业发行绿色债券的意愿加强,整体呈现明显向好趋势。

(二)募集资金投向覆盖广泛

绿色公司债发行参照的《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15年版)》将符合绿色债券投向规定的项目分为六大类、三十一小类。从一级分类来看,794.53亿元的总发行规模中,绿色公司债在六大类项目中均有覆盖。其中,投向清洁能源的资金为391.1亿元,占比40%,远高于其他项目;清洁交通次之,发行规模175.43亿元,占比22%;用于节能的资金规模为95.2亿元,占比12%;投向污染防治、生态保护和适应气候变化、资源节约与循环利用的资金规模较小,均不超过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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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2 2019年绿色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向分布(按照《目录》一级分类)

数据来源: 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

在一级分类的基础上,对绿色公司债券投资于绿色项目比重及对应二级分类进行具体分析,794.53亿元的总发行额中,实际投向绿色产业的金额共计622.841亿元,占比达78.39%。其中水力发电的投资额为189.70亿元,占总实际绿色投资额的30.46%;用于工业节能、城市轨道交通、污染防治、铁路交通的绿色投资额均高于50亿元;尾矿、伴生矿再开发及综合利用、清洁燃油、交通领域互联网应用、风力发电、自然生态保护及旅游资源保护性开发、具有节能效益的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生态农牧渔业、节水及非常规水源利用、煤炭清洁利用九类募投项目的实际绿色投资额均不超过1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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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3 2019年绿色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际绿色投资额投向分布(按照《目录二级分类》)

数据来源: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

(三)期限更加多样,整体评级较高

与2018年相同的是,2019年我国绿色公司债仍然以中期债券为主,其中3年、5年期债券合计发行规模721.03亿元,占比90.75%。10年期债券发行规模为37.50亿元,占比4.72%;其余期限债券发行规模较小,均不超16亿元。值得一提的是,相较2018年,2019年绿色公司债期限更加多样,新增2只2年期债券以及由国有企业发行的2只7年期、3只10年期债券。

表 1 2019年绿色公司债期限分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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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 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

从评级情况来看,AAA级绿色公司债发行数量占比超4成,发行规模527.43亿元,占比66.38%;未评级债券发行数量略超过1/3,发行规模160.80亿元,占比20.24%。

表 2 2019年绿色公司债评级分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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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 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

(四)地区分布差异明显,发行人仍以国企为主

由于我国各地区经济总体发展水平、产业布局以及绿色发展方向存在天然差别,2019年我国绿色公司债区域差异明显。此外,资本市场广泛存在的流动性分层问题同样影响绿色公司债发行主体,2019年绿色公司债仍以国有企业为主,民营企业参与程度有待进一步提高。

1. 地区分布差异明显

我国绿色公司债发行主体的区域分布集中度较高。2016-2019年,我国共计20个省、市、自治区参与绿色公司债的发行。其中,北京市无论在发行数量或是发行规模方面均遥遥领先,累计发行49只绿色公司债,发行规模达880.40亿元,占4年来总发行规模的55.46%。2019年我国共有15个省市发行绿色公司债,与2018年基本持平,应该继续扩大地区参与度。此外,浙江省、江苏省的总发行数量超过10只;山东省总发行规模达127亿元,成为除北京市外发行规模唯一过百亿的省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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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4 2016-2019年绿色公司债发行主体地区分布

数据来源: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

2. 行业分布广泛

根据万得行业分类,参与绿色公司债市场的发行主体中,所处行业属于商业和专业服务、公共事业II的发行人居多,投资规模共计669.50亿元,占市场总体的60%;资本货物、运输两行业发行规模占比均超过10%;材料II占6%,其余行业规模偏低,均不足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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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5 2019年绿色公司债发行主体行业分布情况

数据来源:wind数据库,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

3. 企业性质分布较为集中

在绿色公司债领域,2019年共有47家企业发行65只公司债,发行规模总计794.53亿元,其中国有企业的发行数量最多,发行规模最大;民营企业占比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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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6 2018、2019年绿色公司债各类型债券发行规模(按发行主体企业性质分类)

数据来源: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

国有企业是绿色公司债市场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从2017年至2019年,国有企业发行绿色公司债的规模和数量都几乎成倍增长。2019年我国共有41家国有企业总计发行56只绿色公司债,发行规模为750.53亿元,占比94.46%,相较2018年同比增长105.50%,占据了我国绿色公司债市场的绝大部分。

国有企业中,8家中央国有企业共发行15只绿色公司债,发行规模总计338亿元,发行数量相较2018年同比增长 50%,发行规模同比增长144.57%;33家地方国有企业共发行41只绿色公司债,发行规模总计412.53亿元,发行数量相较2018年同比增长95.24%,发行规模同比增长81.72%。

民营企业的参与度整体较低。2017年有8家民营企业共发行8只绿色公司债总计41.35亿元;2018年企业参与数量很少,仅有两家民营企业发行了规模为11.28亿元的绿色公司债;2019年民营企业的活跃度有所回升,6家民营企业共发行了9只绿色公司债,总发行规模为44亿元。

(五)推进产品创新,多种复合型产品满足多元化融资需求

公司债产品序列丰富,创新能动性较强,可有效满足实体企业日益多元的投融资需求。2019年我国绿色公司债券产品序列进一步丰富,可交换公司债券、可续期公司债券、项目收益债券等创新型产品均有发行。

1. 绿色可交换公司债券

可交换债券属于含权债券品种,债券持有人在发行后的规定时期内能够依照债券发行时约定的条件,用持有的债券以约定转股价格交换发债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绿色可交换公司债券有助于发行人盘活存量资产,以较低融资成本拓宽融资渠道。

2019年4月3日,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成功发行2019年绿色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成为我国首单可交换绿色公司债券。本次可交换债券采取公募方式发行,募集资金达200亿元,发行期限为5年,票面利率0.5%,募集资金主要用于乌东德、白鹤滩两大水电站建设。

2. 绿色可续期公司债券

可续期债券即永续债券,发行人在规定期限具有是否续期的选择权,允许债务人在会计准则下将债券本息偿付予以延期,可有效减缓实体企业可能出现的支付困难,与部分企业项目建设周期长、资金投入大的特点相适应。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是国内首家获证监会批复公募绿色可续期公司债的轨道交通企业,于2019年成功发行的绿色可续期公司债券,共募集资金40亿元人民币,全部用于北京市轨道交通项目建设。

表 3 京投公司绿色公司债发行及资金投向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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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

本期债券分为两个品种,品种一期限为3+N年期,发行规模20亿元,发行利率3.85%;品种二期限为5+N年期,发行规模20亿元,发行利率4.15%。其中5+N品种票息为2017年以来地方国企发行同期限可续期公司债最低,3+N品种票息为地方国企发行同期限可续期公司债最低利率。利率优势降低了企业的融资成本,可有效适配大型基建项目资金投入大、建设周期长的融资需求。

3. 项目收益债券

项目收益债券由非金融企业发行,以募投项目预期产生的现金流作为主要偿债来源,发行人长期偿付压力较低,是我国债券市场的重要创新。

2019年3月29日,云南省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发行票面利率5.49%、规模10亿元的项目收益债券,主体评级与债券评级同处于AAA级。该期公司债用于云南青美(姚安)蔬菜产业园建设项目,在项目运行良好的前提下,产业园产生收益可有效覆盖债券本息偿付需求,企业按时还款付息得到有效保障。

三、展望与建议

2019年,我国的绿色公司债市场已呈现出蓬勃发展之势,具备充分发展的前期经验和创新优势,在绿色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进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为了进一步推动绿色公司债市场的长期发展,本文提出以下建议:

第一,加强地方绿色项目储备。考虑到绿色公司债券发行情况地区差异明显,各地方应实行动态管理,定期开展新能源、新材料、绿色交通、节能环保、污染治理、绿色制造、绿色物流、绿色农业、绿色建筑等绿色企业和项目遴选、认定和推荐工作。搭建绿色项目建设投融资信息共享平台,及时、准确披露项目和企业相关信息,方便金融部门有针对性地为入库项目提供融资支持,以此鼓励满足条件企业的绿色公司债发行意愿。

第二,规范绿色债券信息披露制度,完善绿色债券评估认证体系。绿色债券对于募集资金专用于绿色项目有较为严格的要求。及时、全面与准确地进行信息披露可保证绿债资金专款专用的特性,防止项目“漂绿”。目前监管部门鼓励绿色公司债券发行人在发行前进行第三方评估认证,并要求其在存续期内每年披露募集资金使用及绿色项目情况,但实际认证比例、披露程度仍有待提高。建议未来进一步规范绿色债券认证市场,强化信息披露制度,形成较为统一的信息披露平台和渠道,提升绿色公司债券整体信息透明度。

第三,推动企业加强自身能力建设。尽管我国绿色债券市场近年来发展速度较快,但仍存着部分企业、中介机构对于绿色债券等绿色金融产品的了解程度较低的情况。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金融机构应组织对绿色公司债券潜在发行人、中介机构等参与主体进行多角度、多方位的能力建设和行业培训,加强政策宣介,廓清发行人和中介机构对绿色金融的认知,培育绿色投资理念,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发行绿色债券满足其绿色发展的资金需求。

作者:

关子萱 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科研助理

刘元博 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科研助理

云祉婷 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助理研究员

研究指导:

史英哲 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副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