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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GF观点 | 《2019从棕色到绿色:20国集团向净零排放经济转型》报告评论 ——发挥绿色金融作用推动转型切实落地

发布时间:2019-12-11作者:

气候透明组织(Climate Transparency)是一个由研究机构和民间社会组织共同组成的独立的全球联盟,旨在通过提高透明度来刺激气候行动中的“竞争”。该组织每年发布一份《从棕色到绿色》报告,包括评估G20国家气候行动绩效和雄心的国别报告。

一、报告对中国的评述

2019年,气候透明组织在《从棕色到绿色:20国集团向净零排经济转型之中国》报告中,指出正在经历人口和经济双增长的中国,尽管其有望在2030年实现国家设立的2030年二氧化碳排放峰值目标,但该目标不符合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的1.5ºC升温目标的实现路径,并且,在20国集团,中国低碳转型的表现也有待提升。2016年,中国温室气体排放总量(不包括土地使用)自1990年以来翻了两番,并呈增长态势,而人均温室气体排放量为8.8 tCO2e/人,高于20国集团7.5 tCO2e/人的平均水平。若为满足1.5ºC升温目标的平分限额,中国需要在2030年前将排放量减少到8.4 GtCO2e以下,并在2050年之前将其排放量减少到5.4GtCO2e以下。

该报告从能源、电力、交通、建筑、工业和土地使用六大领域分析了中国社会经济低碳转型的现状、1.5ºC升温目标的可实现性以及建议关注的关键减排路径。

其中,能源方面,该报告指出作为能源密集型国家,化石燃料仍然占中国能源结构的87%,高于20国集团的平均占比(82%),尽管过去五年太阳能、风能和生物质能在总能源供应中所占的份额上升了约136%,但仍处于较低水平,仅占能源供应的2.6%。

电力方面,尽管中国决定到2020年将煤炭在能源结构中的比重降至58%以下,但中国目前仍有67%的电力能源来自煤炭,是G20中的最高水平国之一,为保持在1.5°C的限度内,中国就必须承诺逐步淘汰煤炭。中国政府在2018年取消对新建煤电站的禁令阻碍了目标的实现。但值得肯定的是,中国正在越来越多地利用可再生能源发电,且政府宣布将在2020年开始实施强制性可再生能源计划。

交通方面,中国电动汽车销量显著增长,并且已经有30多个城市宣布计划在2020年实现公交车和出租车新能源转型。但是,中国政府并没有发布逐步淘汰化石燃料汽车的战略,也没有减少货运业绝对排放量的计划,导致中国运输业能源构成中电力和生物燃料目前仍然只占4%,并且人均交通排放量正在上升(2013-2018年增长了20%)。报告认为,为了保持在1.5°C的限度内,中国客货运输亟需脱碳。

建筑方面,中国在20国集团中表现较好,人均排放量略低于20国集团的平均水平,每平方米的能源使用量在G20国家中也处于最低水平,而且政府已经出台了强制性城市住宅和商业建筑节能规范,但报告认为,为了实现1.5°C目标,中国仍然需要实施更严格的能源效率措施。

工业方面,当将工业排放量与工业部门的总增加值进行比较时,中国工业排放强度为0.92 tCO2e/单位美金总附加值,远高于20国集团的平均水平的0.51 tCO2e/单位美金总附加值,但排放强度下降速度较快(2011-2016年为-28%)。报告认为,由于中国钢铁工业比世界平均水平排放更为密集,因此,工业脱碳对中国具有挑战性。

土地使用方面,报告建议中国停止扩大居民区和基础设施建设,并创造新的森林面积。而在农业方面,报告认为中国的农业排放主要来自合成肥料、畜禽粪便和动物消化过程,建议关注增加有机农业,减少肥料的使用。

此外,在金融层面,报告指出中国在加强监管审查、风险披露和市场行为准则以及增加绿色金融资本和流动性方面还存在政策缺失问题,例如:中国的绿色信贷政策和相关法规鼓励中国的公共和私人银行减少对高污染行业(包括煤炭)提供融资,然而并没有严格的限制性规定。

二、IIGF对报告的评述

综合来看,该报告的总结性观点普遍对中国评价偏低,将中国的减排现状与IPCC 1.5ºC全球目标进行直接比较,并以G20平均排放水平来进行衡量,不符合“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也忽视了中国作为最大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发展阶段,对中国作出的巨大减排贡献没有给予客观公平的评价,可能误导国际社会对中国在减排方面的努力。事实上,早在2017年年底,中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碳排放量比2005年下降了46%,提前三年实现了到本世纪末碳减排40%-45%的承诺,得到了联合国气候变化执行秘书Patricia Espinosa的肯定和称赞。

并且,在考虑“共同但有区别责任”的环保和减排实现路径的同时,也应该顾及与减贫等可持续发展目标相融合。在过去的30年,中国经济了强力增长为世界减贫事业做出的贡献全球有目共睹,仅2018年一年,中国年均减贫超过1300万人,全国贫困发生率从10.2%下降到1.7%。中国在保持经济高增长,努力减贫维护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同时,积极的为IPCC 1.5ºC全球目标做极大努力的表现值得被国际社会肯定。

此外,该报告数据的不准确性也导致了评价的不准确,例如:

能源方面,该报告数据显示,2018年化石燃料(石油、煤炭和天然气)占中国能源结构的87%,但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来看,2018年我国原煤,原油和天然气生产总量分别为261261、27144和20735万吨标准煤,总计占能源生产总量的82%,即使是从消费角度看,这三种能源也仅占能源消费总量的85.7%,均低于该报告中提及的87%。

电力方面,该报告中提及的中国67%的电力能源来自煤炭,核电占4%,可再生能源中的风能占5%,水电占17.4%,以上等电力能源构成数据也与我国能源统计年鉴数据有所出入,2018年我国煤电发电量为4.45万亿千瓦时,占全国全口径发电量比重为63.66%,比2017年底降低0.65个百分点,煤炭的比重有所降低,核电发电量占4.3%,风力发电量占5.3%,水力发电占19%,因此,尽管中国的煤炭依然占据主要地位,但我们认为本报告低估了中国能源转型的成效和速度。值得肯定的是,我国能源自2014年以来消费已经呈现下降趋势,从2014年的28.03亿吨标煤下降到2018年的27.376亿吨标煤。

交通运输方面,我们认为中国的表现优于以上报告的评价。该报告提及“政府没有逐步淘汰化石燃料汽车的战略”,但事实上近几年,中国政府已经出台的相关政策已经充分体现出淘汰高污染高排放化石燃料汽车的觉新,具体包括柴油车禁行、老旧车强制报废以及实施更严格的排放标准。天津、深圳、成都、山东、郑州等多个城市已经全天候禁止重型柴油车行驶;《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也在一定程度上淘汰了大量采用较低排放标准的老旧燃油车辆;2018年1月1日中国开始实施国五政策,并且在2019年7月1日起分批次实施国六政策;此外,2019年海南省打响了禁售燃油车第一炮,宣布将于2030年起全面禁售燃油汽车,国家层面也已经正式提出“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和城市率先开展燃油车禁行区,用新能源电动车以及出租车代替燃油车”。

工业方面,该报告肯定了中国自2006年以来实施的千家企业节能行动,但担忧该计划将于近期到期且不确定是否会延期。我们认为这样的担心完全没有必要,事实上中国并没有放松对工业企业节能的管控,并在《2018年工业节能监察重点工作计划》中将管控范围扩大到了5500家各行业企业,工业能效的提升正在进一步被释放中。特别是在备受关注的钢铁行业,中国正在通过废钢资源化利用促进钢铁行业节能发展,《废钢铁产业“十三五”发展规划》提出的废钢消耗量占粗钢产量比重达20%的目标,而在2018年9月中国废钢铁消耗总量1.41亿吨,提前2年3个月完成该目标。此外,工业电气化和一系列氢能产业发展规划都表明了政府降低工业能耗的积极态度。

三、通过绿色金融实现从棕色到绿色发展的建议

绿色金融的关键任务之一是促进环境风险和环境效益内生化到金融体系中,进而促进实现环境因素对经济活动影响外部性的内部化。金融作为实体经济的“供血站”,在源头上引导社会经济的发展方向,绿色金融作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背景下创新的金融手段,一方面可以推进传统的环境末端治理的端口前移,另一方面绿色金融自身具备的逆周期调节的属性,在当前整体经济增长放缓的背景下,具备调节和引导货币供给向绿色流动的能力,进而从供给侧实现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此外,在当前全球应对气候变化的形势下,中国绿色金融发展的意义已不止于为中国发展服务,也具备体现中国大国责任,引领全球可持续发展的作用。中国早在2015年就开启了“自上而下”的绿色金融体系建设工作,历经三年无论在政策架构还是投资规模都取得了显著的成果。我们认为,未来中国进一步通过完善绿色金融体系实现从棕色到绿色的关键要素包括:

(一)发挥法律法规作用,引导资本的绿色流向

首先,与传统金融相似,绿色金融以市场回报为驱动。因此,为保障社会资本的绿色化流向,在利用激励性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发展绿色金融同时也需要通过惩罚性法规增加投资环境污染行业及项目的回报风险,通过利益威胁倒逼金融机构避免向环境高风险企业和项目提供服务,进而引流社会资本流向绿色领域。其次,除传统财务报告外,要求上市公司披露包括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的综合报告正在成为新的全球趋势,通过法律强制非财务信息披露也将有助于引导投资机构和个人将资金投向绿色企业。因此,强制上市公司及重点行业企业披露ESG报告是发展绿色金融市场的必然趋势,亟需政策落地。

(二)在宏观审慎的框架下,通过微观金融产品引导金融创新

总体来看,从棕色到绿色的转型需要伴随整体经济形势变化,实现经济活动的结构化调整。具体来看,当前通过金融货币供给实现对绿色发展的支持难点是在宽货币、紧信用的形势下资本天然的逐利性导致了对绿色发展金融供给的整体不足,并出现了相当程度的流动性分层情况。资本对于国企、民企之间,大企业、小企业之间的流动性歧视在绿色产业中深刻体现,造成了国家对绿色发展政策整体利好的情况下绿色领域的融资难题。在这样的客观情况下,整个金融体系应该通过在宏观审慎的框架下,坚持不扩大信用风险的敞口,通过更多开发长期、安全性较高的微观金融产品支持绿色转型。这样的金融创新应由监管引导,并通过全生命周期和整个产业链的融资思维进行产品设计。如在轻资产、早期化的产业链最前端,可以思考通过专利技术的资产证券化进行融资,小企业生产端可以考虑重要装备的绿色融资租赁等手段。

(三)界定规范绿色定义,坚持动态完善标准

在绿色金融生态体系圈内,绿色标准十分重要,因为无论是政策实施还是绿色项目认证、评估和监管等环节,都需要有详细界定的绿色标准细则作为指导依据。例如,将具有行业针对性的绿色行业标准纳入绿色金融标准中,才能更精准更公平的识别绿色项目、给予补贴优惠及给投资者信心,助力金融机构量身定制的为行业企业设计绿色金融产品,最终实现各行业的节能减排目标。我国的绿色金融标准的设定应是一个长期的,在符合当前社会经济产业发展和转型的视角下的,循序渐进的完善过程。

(四)撬动社会资本,支持市场化的绿色技术创新

在中国经济快速发展,能源需求量持续增加的现状下,低碳经济的实现路径将极大的依赖于能效提升技术、节能减排技术和可再生能源技术的升级。技术的信息化进程已经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节能减排效果,而信息化的智能升级和广泛渗透将加速社会经济全方位的绿色化转型。因此,建议在打造绿色金融生态圈体系时,也应特别关注具有绿色效果的高新智能技术领域,可出台专门的绿色高新技术标准,鼓励和引导金融市场关注绿色技术领域,通过金融市场支持和助力具有绿色减排效果的高新技术突破落地,提升社会资本的绿色杠杆效果,助力实现“智能技术引领工业绿色革命”。例如,在能源和电力领域,利用区块链去中心化的分布式算法,保存各节点数据,将极有效的帮助分布式能源的数据管理和决策过程,大幅降低分布式能源运维成本,推动清洁能源的商业化运作,从而从根本上助力能源供给结构转型趋势。在绿色建筑领域,鼓励信息化技术的普及也将极大的提升建筑的绿色建造和管理,如覆盖建筑工程全寿命周期的BIM(Building Information Modeling)技术的落地和普及可提升建筑绿色化水平。

(五)推进金融机构和企业环境风险管理,实现全民环境意识

当前,我国金融机构的环境风险管理体系仍有待完善。金融机构面临的主要阻碍之一是社会与环境风险识别能力建设环节,因此,建议针对重点高环境风险行业制定符合我国国情的行业环境风险尽职调查指导清单及评级标准,助力银行绿色金融人才培训、高效审批及可控的定期监控成本。此外,绿色金融的普及离不开全社会各主体思想意识的转变。要推动绿色金融市场化行为,除了政策法规的完善和标准制度的制定以外,培养社会各界的绿色意识尤为重要,包括:企业绿色社会责任意识,投资机构绿色投资配比以及个人绿色消费意识。我们建议,全社会绿色意识的培养应将企业作为切入点,从培养和强制企业环境风险管理机制的设立入手,逐步过渡培养全民环境意识。

作者:

白夜 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研究员

刘苏阳 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研究员

研究指导:

王遥 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