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0月19日,《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七次缔约方大会(COP17)在亚美尼亚埃里温开幕,本届大会将审议《昆明—蒙特利尔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的实施进展。10月26日,大会继续就生物多样性与气候变化议题开展磋商,当天发布的第三版非正式谈判文本提出,鼓励通过气候减缓、适应和减灾行动,扩大对生物多样性保护、恢复及可持续利用的投资,并推动多边开发银行等公共金融机构与私营部门参与相关融资[1]。农业是落实上述协同目标的重要领域,其中水稻甲烷减排涉及农业温室气体排放控制与稻田生态保护,为探索两类环境目标的协同融资提供了具体场景。本文将梳理气候与生物多样性协同融资的国际框架,结合泰国和越南的稻作实践,分析两类环境目标在技术应用和融资支持中的协同机制,并展望未来发展方向。
一、气候与生物多样性协同融资的国际框架与实施要求
国际生物多样性治理逐步明确了气候变化应对与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协同要求,强调发挥生态系统的气候效益,同时防范气候行动可能产生的不利生态影响。2022年12月,《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COP15)通过《昆明—蒙特利尔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以下简称《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确立了面向2050年的4项长期目标和2030年的23项行动目标。其中,行动目标8要求通过气候减缓、适应及减少灾害风险等措施,降低气候变化对生物多样性的影响,同时减少气候行动可能产生的不利生态影响,促进积极效益[2]。2024年COP16通过的《生物多样性与气候变化》决定(第16/22号)进一步敦促缔约方识别并扩大气候行动与生物多样性保护之间的协同效益,优先保护、恢复和管理对碳循环及气候适应具有重要作用的生态系统和物种,并通过环境与社会保障措施减少气候行动的不利影响[3]。这些要求强调了生态系统保护与气候行动之间的相互联系,也为协调推进两类环境目标提供了依据。
在融资领域,国际框架进一步要求加强气候与生物多样性资金的协调,提高相关投资的共同环境效益。《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行动目标19(e)提出优化生物多样性和气候危机融资的共同惠益和协同作用。行动目标14要求逐步推动公共和私人财政金融流动与生物多样性目标保持一致,行动目标19(c)和19(d)提出利用私人融资、混合融资、生态系统服务付费及绿色债券等机制动员资金[4]。2025年COP16续会通过的《资源调动》决定(第16/34号)进一步强调跨公约资源调动的合作与协调,加强不同融资工具之间的互补,并提高资金贡献核算和报告的透明度[5]。该决定还提出研究如何加强对各类生物多样性资金来源的追踪,并在资源允许的情况下研究生物多样性与气候融资之间的关系。
农业是落实气候与生物多样性协同要求的重要领域,相关国际文件已将农业减排、生态系统保护及融资支持纳入共同的行动方向。《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行动目标10要求推动农业等生产区域的可持续管理,促进生产系统的复原力和长期效率和生产力,促进粮食安全,保护和恢复生物多样性[6]。2023年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COP28)期间发布的《阿联酋可持续农业、韧性粮食系统与气候行动宣言》进一步提出,在减少农业温室气体排放的同时,加强自然生态系统保护与恢复,提升生物多样性,并通过农业生产方式调整提高气候韧性[7]。为落实相关目标,宣言提出调整农业政策与公共支持,扩大公共部门、慈善机构和私营部门的资金支持,并运用混合融资、公私合作等方式,推动农业和粮食系统转型。
二、气候与生物多样性
在气候与生物多样性协同要求日益明确的背景下,水稻甲烷减排为观察农业领域的具体实践提供了重要切入点。水稻种植是农业甲烷排放的重要来源,相关减排措施涉及稻田水分管理、秸秆处理和种植方式调整,同时也可能影响稻田及周边生态系统。因此,推进水稻甲烷减排需要兼顾温室气体减排与生物多样性保护,并通过相应的资金支持和管理措施协调不同环境目标。近年来,部分国际合作项目已将低排放水稻生产、景观生态保护及可持续农业转型纳入综合项目安排,并探索相应的融资支持机制。
(一)泰国可持续稻田景观项目
泰国通过全球环境基金(GEF)多领域赠款,将水稻甲烷减排与生物多样性保护纳入同一项目的资金支持范围。泰国可持续稻田景观项目(Inclusive Sustainable Rice Landscapes,ISRL)于2023年启动,计划实施至2027年,主要覆盖清莱府和乌汶叻差他尼府。该项目属于GEF粮食系统、土地利用与恢复(FOLUR)综合计划,重点应对水稻生产中的温室气体排放,以及农业扩张和集约化生产造成的森林退化、自然栖息地减少等问题。项目在支持低排放水稻生产的同时,将农田土地利用、周边森林和流域保护纳入整体规划,以减少农业生产对生态系统的影响。GEF为项目提供约554万美元赠款,计划配套融资6730万美元,用于支持可持续稻作转型、生态系统保护和相关融资机制建设。
项目依据可持续水稻平台(SRP)发布的《可持续水稻种植标准》,推动甲烷减排和生物多样性保护要求在水稻生产中共同落实。该标准于2015年由联合国环境规划署(UNEP)和国际水稻研究所(IRRI)共同发起的SRP发布,是涵盖水资源管理、肥料使用、病虫害防治、土地利用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等内容的国际自愿性生产标准。ISRL项目以该标准为依据,支持农户改善种植方式。在水稻减排方面,重点推广合理灌溉、优化施肥等措施,减少稻田甲烷等温室气体排放;在生物多样性保护方面,要求避免将天然林、湿地等自然生态系统转为稻田,并保护田间生境、田边植被和有益生物的栖息条件。截至2026年初,项目推广符合SRP标准的水稻种植面积已达到3.28万公顷,约占9万公顷推广目标的36%。此外,项目还支持周边森林和流域保护,2025年在清莱府开展农林复合经营示范,向当地社区提供2.6万株种苗,并计划在乌汶叻差他尼府约800公顷退化社区林地开展生态恢复。
在融资机制方面,项目通过GEF赠款为水稻减排和生物多样性保护提供资金支持,并探索将两类环境要求共同纳入市场化融资条件。根据GEF批准的项目预算,约182.50万美元用于可持续水稻生产和价值链转型,重点支持SRP标准推广、农户技术培训及可持续生产方式应用;约136.38万美元用于森林和流域管理,支持土地利用规划、森林保护和生态恢复。在此基础上,项目进一步推动私人资本参与,与农产品贸易企业Olam Agri合作推广符合SRP标准的稻米生产和采购,促进兼顾减排与生态保护的生产方式应用。在绿色融资方面,2025年发布的泰国《绿色金融分类标准》第二阶段将SRP列为认可的水稻生产认证体系之一,并将稻田干湿交替灌溉列入可持续农业实践清单。根据该标准,稻作项目在符合分类要求时,还需满足保护天然林、避免破坏自然植被和控制农业化学品使用等不造成重大损害要求。
(二)越南净零与自然向好协同项目
越南通过全球环境基金(GEF)赠款,支持兼具甲烷减排和生物多样性保护效益的农业技术示范。2025年1月,GEF批准越南净零与自然向好协同项目(Supporting the Implementation of Net-Zero Nature-Positive Solutions in Viet Nam),该项目主要面向农业、畜牧业和城市有机废弃物管理领域,在减少甲烷排放的同时促进生物多样性和土地资源保护。其中,水稻种植领域重点关注稻草处理方式对甲烷排放和土壤生态环境的影响,计划推广稻草堆肥还田技术,实现稻田减排与土壤生态改善的协同。GEF批准提供约714.45万美元赠款,另有约1.32亿美元计划配套融资,用于支持多个领域的技术示范、环境效益评价和相关融资机制建设。
在技术实施方面,项目计划通过稻草堆肥还田,同步实现甲烷减排和土壤生态改善,并对两类环境效益开展联合监测。根据项目设计,拟在越南湄公河三角洲开展稻草资源化利用示范,将收获后的稻草收集、堆肥处理,再作为有机肥施用于稻田。在甲烷减排方面,这一措施旨在减少新鲜稻草直接翻埋于淹水稻田后分解产生的甲烷;在生物多样性保护方面,通过增加土壤有机质、改善土壤微生物活动条件,促进土壤生态环境改善。项目计划设置试验田和对照田,同步测量温室气体排放及土壤物理、化学和生物学指标,评估稻草处理方式对甲烷排放和土壤生态的实际影响。根据项目目标,计划先在约2000公顷稻田开展示范,并通过复制推广新增约3.1万公顷应用面积。
在融资机制方面,项目通过GEF赠款支持农业技术示范和双重环境效益评价,并为后续规模化投资提供前期支持。在总计约714万美元的赠款预算中,项目安排约199万美元用于稻草处理及种养结合示范,支持技术研究、堆肥设施建设、田间试验和农户培训等工作;另安排约27万美元用于开发温室气体减排、生物多样性及土地资源保护的综合评价方法,使两类环境效益能够在同一项目中得到监测和评估。为推动相关技术扩大应用,项目还安排约35万美元,用于筛选兼具减排与生态保护效益、具有融资可行性的投资项目,评估其投资需求、经济收益和实施条件。
三、水稻甲烷减排与生物多样性协同融资的未来展望
未来,水稻甲烷减排与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协同仍有待进一步探索,相关实践可从技术应用、环境效益评价和融资支持等方面逐步积累经验。根据相关案例的实践情况,现阶段相关协同实践主要依托全球环境基金(GEF)项目及配套资金推进,融资支持方式仍有进一步探索的空间。对我国而言,未来可在保障粮食安全和推进农业减排的基础上,结合不同稻作区的生产条件与生态特征,探索将生态保护要求融入水稻甲烷减排项目。在技术应用方面,随着相关实践的积累,减排措施的选择有望更加重视对农田生境、水资源利用等方面的综合影响,促进适宜技术的推广应用。在环境评价方面,可逐步完善生态影响评价方法,探索与现有温室气体监测核算体系的衔接,为识别和评估协同效益提供依据。在融资方面,短期内仍需发挥公共资金的支持作用,合理分担生态保护和效益验证成本,并随着技术应用和评价方法的逐步成熟,进一步探索适合我国农业实际的协同融资方式。
参考文献
[1] 生物多样性公约缔约方大会. 生物多样性与气候变化:议程项目18(a)第三版非正式谈判文本[Z/OL].2026-10-26. https://www.cbd.int/doc/c/a461/a331/e5c6c5398136d3213681fce8/cop-bc1pht843hkkdg6urr89xnmsqqt7e25f4xctmxw3ejdx00ms9et0tapsq9p62l.pdf
[2] 生物多样性公约缔约方大会. 昆明-蒙特利尔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 第15/4号决定: CBD/COP/DEC/15/4[Z/OL].2022-12-19. https://www.cbd.int/doc/decisions/cop-15/cop-15-dec-04-zh.pdf
[3] 生物多样性公约缔约方大会. 生物多样性与气候变化: 第16/22号决定: CBD/COP/DEC/16/22[Z/OL].2024-11-01. https://www.cbd.int/doc/decisions/cop-16/cop-16-dec-22-zh.pdf
[4]生物多样性公约缔约方大会.昆明-蒙特利尔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 第15/4号决定:CBD/COP/DEC/15/4[Z/OL].2022-12-19. https://www.cbd.int/doc/decisions/cop-15/cop-15-dec-04-zh.pdf
[5]生物多样性公约缔约方大会.资源调动: 第16/34号决定: CBD/COP/DEC/16/34[Z/OL].2025-02-27. https://www.cbd.int/doc/decisions/cop-16/cop-16-dec-34-zh.pdf
[6] 生物多样性公约缔约方大会. 昆明-蒙特利尔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 第15/4号决定: CBD/COP/DEC/15/4[Z/OL].2022-12-19. https://www.cbd.int/doc/decisions/cop-15/cop-15-dec-04-zh.pdf
[7] COP28 PRESIDENCY. COP28 UAE Declaration on Sustainable Agriculture, Resilient Food Systems, and Climate Action[EB/OL]. (2023-12-01)[2026-10-20]. https://www.cop28.com/en/food-and-agricultu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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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庞心睿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研究员
研究指导:
刘慧心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气候金融研究中心执行主任
引用格式
庞心睿,水稻甲烷减排领域气候与生物多样性协同融资的实践与展望[EB/OL]. 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2026-10-27 [2026-1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