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根据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报告《多边开发银行在绿色金融中的角色》主要内容,聚焦多边开发银行的特点及其在绿色金融领域的角色,概述了对多边开发银行推动绿色金融体制完善的建议。
联合国第三次发展筹资问题国际会议上发布的《亚的斯亚贝巴行动议程》,总结了多边开发银行的五个特点:具有长期性和稳定性、反周期性、优惠性、专有技术和技术援助、撬动私人资本。这些特点恰好可以解决绿色金融实践中面临的相关问题。例如,很多绿色基础设施项目,如清洁能源等存在着建设周期长、收回成本较慢、风险高、专业性参差不齐等情况,这些问题都阻碍着以商业利益为主驱动力的私营资本参与到绿色投资中。因此,在绿色金融发展进程中,多边开发银行正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一方面,在可持续发展议题在国际社会上愈发收到瞩目的趋势下,由于多边开发银行的政策导向性,越来越多的资本正通过多边开发银行进入绿色领域。据世界银行数据显示,全球六大多边开发银行在应对气候变化方面的融资在2017年达到352亿美元,与2016年同比增长28%,创下近7年高位。另一方面,多边开发银行正利用着自身的专业性和权威性为绿色项目保驾护航,撬动更多私营资本进入相关领域。根据世界银行的另一项数据显示,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提供的公共气候资金每投资1美元,能够撬动私营资本投资 0.34 美元,相比之下,多边开发银行的这一指标为2美元至5美元。由此,多边开发银行在绿色金融发展中的巨大潜力可见一斑。
作为全球最大绿色金融市场之一的中国,不仅是多边开发银行绿色投资的受益者,也是多边开发银行绿色行动的重要参与方。中国是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AIIB)的倡议者,也是新开发银行(NDB)的共同创始人。这两家多边开发银行都在绿色金融方面有着坚定的决心和显著的成就。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将“绿色”定位于其三个核心价值之一的重要战略位置(另两个为“精简”、“廉洁”), 新开发银行目前的绿色融资比例达到60%以上,比任何其他多边开发银行都高。因此,对多边开发银行发展的研究对中国和世界的绿色金融发展都是十分必要的。本文根据上文提到的多边开发银行的五个特点,针对多边开发银行进一步推动绿色金融发展提出以下八项建议。
1.重视撬动私人资本
多边开发银行可以在撬动私人资本为环境可持续发展提供资金方面,发挥重要作用。未来可持续发展所需资金大部分都将由私营部门提供,而如同上文提到的,多边开发银行的动员率为 2至5 美元,拥有较高的资金杠杆能力。虽然一些多边开发银行已经在动员私人资本参与绿色投资上付出了较大努力, 但跟绿色发展面临的资金缺口相比,这样的力度还远远不够,建议更多的多边开发银行参与进来,并将绿色作为所有业务的基础出发点,撬动更多私人资本进入。
2.推广和发展绿色标准
鉴于多边开发银行在开发性金融等领域的权威特点,他们制定的绿色标准可能会对全球标准产生巨大影响。多边开发银行应该利用他们的权威,基于一定共识制定相关标准。如基于多边开发银行-国际金融开发俱乐部(MDB-IDFC)的《减缓气候变化融资追踪共同原则》,比较不同利益相关方对绿色金融的不同定义。这套标准可以应用于绿色债券、绿色信贷和绿色保险等层面,也可应用于管理层面的绿色财务报告等当中。
3.增强绿色金融方面的信息披露
通过公开透明和可比较的信息披露机制,可以更加清晰的表明多边开发银行在绿色领域的综合作用。目前,多边开发银行已经联合披露了他们的气候投资信息,但并未披露绿色投资情况。但亚洲开发银行、非洲开发银行、欧洲复兴开发银行、欧洲投资银行、世界银行集团、以及泛美开发银行集团——六大多边开发银行和MDB-IDFC成员专门着重披露了其绿色投资状况 。未来,其他多边开发银行可以在目前的气候投资报告中使用类似的方法,披露与MDB-IDFC规定的相同范围的内容,即在同一份报告中同时披露气候和绿色投资信息。与此同时,在金融稳定委员会气候相关金融披露工作组(TCFD)逐渐扩大气候相关信息披露内容的情况下,多边开发银行应该在以应对气候变化为重点的报告中加入更多绿色因素。
4.实施内部碳定价
由于具备外部碳定价机制和能力的国家仍相对较少,多边开发银行可以通过内部碳定价来促使外部因素内部化,减轻项目融资中的物理风险和转型风险。内部碳定价为衡定每个项目的碳足迹提供了基础。为了与《巴黎协定》目标保持一致, 碳定价领导联盟建议到 2020 年,将碳价范围保持在 40-80 美元 / 吨 。内部碳定价不仅可以为项目评估提供直接的成本激励,也可以与改进的风险评估方法结合使用,全面识别成本和风险方面的环境因素。
5.提供精准的优惠支持
虽然多边开发银行的优惠融资业务可以鼓励相关融资,但这类优惠支持措施也可能会产生不利的市场扭曲效应。笔者建议多边开发银行应在绿色金融领域实施更加精准的优惠支持,而非提供广泛补贴。绿色金融中的许多案例都表明,相比长期的融资优惠,项目投资方更需要短期的优惠利息或优惠期限,以及多边开发银行的技术支持。
6.加强环境风险评估
尽管多边开发银行具有丰富的金融经验,但外部环境的迅速变化仍对目前的风险评估方法提出了挑战。除了应对项目的内部资金风险和其他外部因素带来的传统风险,多边开发银行必须采用新的方法来评估新的风险,如2017年G20 绿色金融研究小组和TCFD强调的气候风险以及过渡性环境相关风险。此类评估方法应充分包括资产等级数据、影响测度、潜在情景、管理影响以及其他特定情景变量。
7.深化规模经济下的多边开发银行合作
多边开发银行间可以通过融资方案合并的方式来提高绿色投资的有效性。虽然多边开发银行在政策咨询、定价和融资方式方面的竞争有时并非是恶性的,但这样的现象不能够促使融资机制优化。尽管融资解决方案需要因地制宜,但笔者认为,仍有一些可以相互替代的融资解决方案:例如当多边开发银行的不同融资解决方案存在很多重叠时,就可以通过规模经济手段来提高融资效率,最终实现《釜山有效发展合作伙伴关系》下的规定的伙伴关系原则 。
8.促进非绿色融资方案向绿色的转化
一些非绿色的融资解决方案有很大潜力转化为绿色。多边开发银行日益强调为气候和其他绿色领域提供资金,因此在某些情况下,可以对偏重其他优先事项的现有的、成功的融资方案进行修改,使其包含绿色投资。非绿色融资方案向绿色的转化可以使用一些金融工具,如项目准备机制,社会影响债券和信贷额度控制等。亚的斯亚贝巴行动议程鼓励相关领域的政策和实践。每个多边开发银行都应结合自身情况分析各自的现有融资解决方案,抓住可行契机,扩大绿色金融规模。
作者:
Mathias Lund Larsen 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研究员、国际合作负责人
编译:
王亚丽 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国际合作处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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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媒体编辑:曹应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