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候适应是应对气候变化的两大核心策略之一,随着气候变化影响日益凸显,各国正加大对气候适应行动的金融支持。然而,如何衡量这些金融支持措施的具体成效成为了关键问题,这便引出了金融支持气候适应绩效评估的概念,具体是指通过系统化的指标和方法,评估金融支持措施对气候适应目标实现的贡献。国际经验表明,单纯衡量资金投入规模已无法充分反映气候适应的成效,因此,各大国际组织、金融机构陆续发布了一些更为综合与深入的评估框架,为我国建立有效的金融支持气候适应绩效评估体系提供了宝贵的借鉴与启示。
一、国际气候适应绩效评估框架案例
(一)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气候变化公共投资管理评估框架》
《气候变化公共投资管理评估框架》(C-PIMA)是在传统公共投资管理评估框架(PIMA)基础上引入气候变化维度的评估框架,其绩效评价以气候减缓和气候适应目标为基准,衡量公共投资体系在支持气候目标方面的制度有效性和可持续性。C-PIMA关注的核心并非单个项目的效益,而是公共投资管理制度是否为气候适应与减缓提供了稳定、有效的制度环境,以及这些制度是否在实践中得到落实。该框架围绕公共投资周期设置五个核心支柱:
一是气候导向的投资规划(C1)。重点评估国家和部门层面的投资规划是否与国家自主贡献(NDC)、国家适应规划(NAP)等气候战略保持一致,是否在规划阶段系统识别并规避洪水、风暴、干旱等气候风险。与气候适应直接相关的指标包括:是否在投资规划中明确适应目标,是否在空间规划和建设规范中纳入气候风险约束,以及是否为各部门提供统一的适应型投资规划和成本测算技术指南。
二是跨部门与跨层级协调(C2)。关注中央与地方政府、不同公共机构以及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之间,是否在气候相关投资方面形成有效协同。在气候适应维度下,重点评价地方政府在防灾减灾和基础设施韧性建设方面的支出安排,是否与国家适应战略和财政政策保持一致,避免因财政分权导致适应投资碎片化。
三是项目评估与筛选(C3)。重点考察项目可行性研究和成本—收益分析中,是否纳入气候情景分析、极端气候冲击测试以及适应措施的成本与收益;是否在项目筛选阶段,将“降低气候脆弱性”“提升基础设施韧性”作为明确标准。对于气候适应型项目,强调识别和避免“适应不当(maladaptation)”。
四是预算与投资组合管理(C4)。从执行和结果角度评价气候绩效。相关指标包括:是否对气候适应和减缓类投资进行预算标识(tagging)、是否开展事后评估来检验投资对提升适应能力的实际效果,以及在资产管理和维护中是否考虑气候变化对基础设施全生命周期成本的影响。
五是气候相关财政风险管理(C5)。直接聚焦气候适应绩效评估,重点评价是否建立国家灾害风险管理战略;是否通过保险、应急基金等机制进行事前风险融资,以及是否在财政风险分析中系统评估气候灾害对公共资产和财政可持续性的影响。被视为衡量政府“前瞻性适应能力”和“韧性建设水平”的关键。
与传统绩效评价不同,C-PIMA并不直接测算适应收益,而是通过制度健全程度来间接反映公共投资体系对气候适应目标的支撑能力。在气候适应上,C-PIMA的绩效评估具有三大特征,一是前瞻性,强调在规划和评估阶段识别未来气候风险,而非事后补救;二是系统性,将适应要求嵌入规划、预算、项目管理和财政风险管理等多个环节;三是防范性,特别强调避免适应不当,防止公共投资在高风险区域锁定新的气候脆弱性。
(二)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气候适应投资框架》
为应对全球适应投资不足的问题,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在《投资政策框架(PFI)》的基础上,提出了气候适应投资框架(Climate Adaptation Investment Framework,CAIF),旨在帮助各国系统识别和完善有利于气候适应投资的政策环境,并推动公共与私人资金更有效地投向提升气候韧性的领域。
聚焦在绩效评估方面,CAIF不单纯关注金融投入的多少,而是强调气候适应投资的实际效果,采用以结果为导向的评价逻辑,综合考察风险暴露变化、损失减少程度、系统运行可靠性提升以及是否避免“适应不当”等。尽管并未提供统一的量化指标清单,CAIF提出了气候适应指标设计的原则与重点:一是风险层面指标。如对洪水、高温或干旱等风险的降低情况;二是韧性结果指标。例如基础设施在极端气候下的运行能力、维护成本变化及服务中断次数等;三是经济与社会效益指标。包括避免的经济损失、公共财政风险缓释效果以及对弱势群体适应能力的改善等;四是政策一致性指标。指投资是否与国家适应规划、NDC目标或灾害风险管理战略等保持一致。
在评估方法上,CAIF提倡将气候适应绩效评估系统性地嵌入现有投资评估工具中。例如在金融领域,CAIF提出可通过信息披露、分类标准和监管要求,推动金融机构识别和评估其投资组合中面临的物理气候风险,并衡量适应投资对风险调整后收益的影响。此外,CAIF还特别强调要对绩效评估进行持续的追踪与反馈,建议通过预算标识、项目数据库或统计估算方法,对适应相关支出和投资进行识别和汇总。
(三)多边开发银行《气候结果评估通用方法》
多边开发银行(MDBs)同样认识到仅评估气候资金规模已不足以反映真实的气候贡献,需建立一个能够体现实际结果的评估体系。基于这一认识,MDBs于2024年4月首次联合发布《气候结果评估通用方法》(Common Approach to Measuring Climate Results),明确提出覆盖国家-机构-项目多个层级的气候绩效评估框架,并于11月发布其绩效指标清单,旨在增强不同MDB在气候减缓与气候适应结果评估上的一致性、透明度与可比性。
该方法明确指出,气候适应与减缓相比,在绩效评价上面临更高复杂性,其结果具有长期性、情境依赖性和多维性,难以用单一、统一指标衡量。因此,该方法采取“指标+脆弱性情景约束”的评估方法,一方面,明确所有适应类指标必须对应具体的气候风险或脆弱性情景,否则只能被视为一般发展成效,而非气候适应成效;另一方面,评价既涵盖直接产出,也关注由此带来的结果和潜在影响。
在上述原则指引下,该方法构建了一个三层级的评估框架:一是全球与国家情境。侧重追踪全球适应脆弱性趋势,以及国家层面在长期战略、国家自主贡献、国家适应计划等方面的进展,为MDBs的战略和业务提供信息;二是项目与业务结果。这一层级是该方法的核心重点,直接衡量MDBs通过具体项目和业务在适应方面产生的具体贡献;三是机构努力。关注MDBs在资金、知识、能力建设等方面的投入情况,主要通过年度报告等渠道披露。聚焦到气候适应指标上,该方法综合考虑“人、地球、经济”三个维度的适应需求,提出了不同层级和不同领域评估指标,具体如下:
在全球与国家情景层级,核心指标为全球高度暴露于气候风险的人口数量(比例),反映全球范围内面临洪水、干旱、热浪等气候风险且缺乏足够应对能力的人群规模。
在项目与业务结果层级,总体性指标为通过MDBs项目支持,获得更强气候韧性的受益主体数量,在此基础上,方法提出六类重点领域的具体指标:
水资源领域:在气候相关的水资源紧张背景下可用的水量、获得改善的水、环境卫生或个人卫生的受益者人数。
粮食与农业领域:受益于农业和粮食系统中气候适应措施的人数、因适应措施而增加或维持的农业生产力。
健康领域:预防、发现和应对气候相关卫生突发事件能力得到加强的人数。
生态系统与生物多样性:采用基于自然的解决方案以增强气候韧性的受益者人数、为应对气候变异和变化而受到保护或加强管理的生态系统面积。
基础设施与人类住区:受益于整合了适应措施的基础设施的受益者人数、因气候韧性基础设施服务而减少的服务中断或损失。
贫困消除与生计:受益于适应性社会保护计划的人数、能够获得用于管理实体气候风险的金融产品和服务的受益者人数。
(四)气候债券倡议组织《气候债券韧性分类法》
气候债券倡议组织(CBI)在现有减缓分类法基础上,推出《气候债券韧性分类法》(CBRT)及其方法论,旨在通过科学、可操作的分类与筛选框架,引导资本市场识别并支持对气候适应具有真实贡献的投资。
被CBRT认定为合格的气候适应投资需同时满足以下三大核心要求,一是投资对气候韧性作出“实质性贡献”;二是避免或控制了“适应不当”(maladaptation)风险;三是对其他可持续目标不造成显著损害(Do No Significant Harm,DNSH)。其中,CBRT对“实质性贡献”的界定尤为关键,将其明确为在既定投资情境中,对气候影响相关的脆弱性产生可衡量的降低效果。相应的评价指标既可以是定量指标,如耐热阈值提高、服务中断时间缩短、供水损失率下降等,也可以是定性指标,如是否符合公认的韧性设计标准、是否采用最佳可得技术或规范等。
在评估方法上,CBRT明确优先采用事前评价,即在投资实施前判断其是否有望实现气候适应绩效。这一设计高度契合债券和贷款等金融工具的实际操作需求。同时,CBRT还强调在产出层面进行评估,例如某一适应措施是否直接提升了设施的耐灾能力、系统冗余或服务连续性,而不强制要求对难以量化的长期结果进行评估。此外,CBRT根据投资性质,将气候适应投资划分为“适应性措施”“自适应活动”“赋能型措施”和“赋能型活动”四类,并针对不同类型设计差异化的评价方法。其中,适应性措施通常采用较为直接的技术或规范性指标进行评价;而自适应活动和赋能型活动则更多依赖过程性评价方法,重点审查是否系统识别了气候风险、是否选择并实施了合适的适应措施,以及这些措施是否符合既定的韧性标准。这种分层方法,使绩效评价既避免了“一刀切”,又确保了评价的一致性。
二、国际气候适应融资绩效评估经验总结
(一)普遍采用分层且联动的评估体系
国际经验表明,金融支持气候适应的绩效评估普遍采用多层联动体系。这种分层且联动的评估体系,有助于避免绩效评价碎片化或局限于单个项目层面的问题,使气候适应绩效既能够在具体投资活动中得到识别和衡量,又能够在制度和政策层面形成系统性反馈,从而更好支撑中长期气候适应战略的实施。
(二)关注气候适应成效的综合评估
国际评估框架已普遍认识到,仅以资金规模或支出比例衡量气候适应融资绩效难以反映金融支持措施的真实气候贡献。近年来,绩效评价的重点逐步由资金投入情况转向对气候风险缓释效果和系统韧性提升成效的综合评估。重点体现在对洪水、干旱、热浪等物理气候风险暴露变化的关注,以及对基础设施、生态系统和社会群体在极端气候条件下运行稳定性和恢复能力的衡量。
(三)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评估方法
由于气候适应成效通常具有长期性、情境依赖性和不确定性,国际评估框架普遍采用定量分析与定性判断相结合的评估方法。一方面,通过受益人口规模、服务中断次数变化、经济损失避免情况等可量化指标,提高评估结果的客观性和可比性;另一方面,通过对制度设计、决策流程、风险识别和管理安排等方面的定性评价,弥补量化数据不足或不易获取所带来的局限。这种方法既降低了绩效评估的技术门槛,又增强了评估结论的解释力和政策相关性,有助于全面反映气候适应融资的实际成效。
(四)强调全过程追踪与长期动态监测
国际经验普遍强调,气候适应绩效难以在短期内完全显现,需要对金融措施进行持续追踪和动态监测。越来越多的评估框架都提出要通过预算标识、项目数据库和定期评估机制,对气候适应相关投资实施全过程管理。这有助于识别适应成效的具体贡献,并及时发现适应措施效果减弱或出现不当适应风险,从而提升气候适应融资的长期性。
三、结语
总体来看,国际经验表明金融支持气候适应的绩效评估框架的核心在于通过分层、可追踪、与决策相衔接的评估框架,持续检验金融资源是否真正提升了应对气候风险的能力。对我国而言,下一步构建金融支持气候适应绩效评估体系应在充分借鉴国际框架共性原则基础上,立足自身发展阶段和治理体系,重点推进以下工作:一是建立统一、多层联动的指标体系;二是在资金规模评估基础上,科学设立定量与定性相结合,能够反映气候适应实际成效的评估指标;三是加强跟踪与动态监测机制,根据评估结果对资金安排和政策措施进行动态调整;四是将绩效评估结果与财政资金分配、金融资源配置和相关政策调整相挂钩,引导更多公共和私人资金精准投向真正提升气候韧性的项目和领域。
通过逐步建立完善以结果为导向、以风险为核心、以韧性提升为目标的金融支持气候适应绩效评估机制,才能更好发挥金融在气候适应中的引导和放大作用,为我国应对气候变化提供更加稳健、可持续的金融支撑。
参考资料
[1]International Monetary Fund. C-PIMA Handbook: Climate-Public Investment Management Assessment, (USA: International Monetary Fund, 2025)https://doi.org/10.5089/9798400294105.071
[2]OECD (2024), Climate Adaptation Investment Framework, Green Finance and Investment, OECD Publishing, Paris,https://doi.org/10.1787/8686fc27-en.
[3]World Bank Group. 2024. A Common Approach to Measuring Climate Results,https://www.worldbank.org/en/topic/climatechange/publication/common-approach-to-measuring-climate-results
[4]Climate Bonds Initiative. 2024. Climate Bonds Resilience Taxonomy Methodology.https://www.climatebonds.net/files/documents/publications/Climate-Bonds_Resilience-Methodology_202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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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何宇轩 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研究员
研究指导:
刘慧心 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气候金融研究中心执行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