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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GF观点丨推动中国ESG发展的五种方法

发布时间:2018-11-25作者:

编者按:

日前,由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编制的《绿色投资指引(试行)》正式发布,该文件作为推动基金业ESG责任投资的重要指引,明确了绿色投资的内涵、投资目标和原则,以及开展绿色投资的基本方法,并规定了绿色投资的评价和监管要求,迈出了中国ESG投资发展的坚实一步。

此间,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与联合国环境署金融倡议、联合国支持的负责任投资原则、世代基金会共同发布了《中国的投资者责任与ESG整合》报告,对于中国ESG发展进行了分析和判断,并提出了相关建议,下文即基于该报告主要内容拟写。

传统金融体系的目标是对金融市场进行有效治理,实现金融市场高效稳定发展;随着绿色金融事业的发展,中国的金融体系构建正在成为实现生态文明等国家战略的重要手段。生态文明发展理念的重要内涵之一,是促进经济与环境的和谐发展,即在发展经济的同时,实现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中国正在全球推动绿色金融发展,但是对于中国国内的投资者来说,可持续因素尚未被充分考虑,纳入投资决策过程中。与此同时,全球各地的投资者正在通过不同措施推动ESG准则。2018年6月起,中国A股正式被纳入MSCI新兴市场指数,所有被纳入该指数的A股公司也将接受ESG评测。 摩根士丹利资本指数(Morgan Stanley Capital Index)预计,今后五年,ESG标准会对全球65%的资产产生影响。但真正促使ESG准则纳入投资者的决策中,还需要具体可行的操作方法。

推动ESG纳入投资决策面临的挑战

虽然已有相当数量的绿色金融政策出台,但从整体来看,目前中国在推动ESG标准纳入投资决策时仍存在很多挑战。

大多数中国公司正在进行的ESG披露以环保数据为主,这也反映了中国政府对环境问题的重视。治理问题(即ESG中的“G”)也受到一定的关注——人们往往认为治理因素“易于理解”,“符合股东价值”,有益于产生更高回报。但是,员工待遇、对当地社区影响等社会问题(即ESG中的“S”)虽可能造成实质性的财务影响,却常常被认为最难衡量,需要主观判断,很难与实际表现挂钩,相对受到较少关注。

目前,中国市场对ESG标准的认识程度正不断提高,但发展的障碍仍十分明显。

首先,中国尚未建立起正式的监管机制,以要求投资者、特别是资产所有者在投资过程中考虑ESG因素。包括主权财富基金和养老金在内的中国资产管理者在进行投资决策时,对于可持续发展因素未能给予足够重视。针对投资者来解释如何将ESG因素纳入投资过程的指导仍然相对缺乏。

其次,中国尚未建立起连贯、可比较、可靠的公司报告制度。对中国投资者而言,市场上也缺乏符合国际实践,关于绿色和可持续投资产品的统一定义。

此外,很多投资者并未完全意识到在投资决策中纳入ESG因素有利于管控风险、提高利润,也未意识到企业在ESG方面的表现可为投资研究和决策提供参考。投资者容易将ESG和绿色金融视为伦理选择,认为这一选择将对投资收益产生负面影响,并将其与基础投资分析分割开来。

推动ESG因素纳入到投资决策的五种方法

当前,国内和国际资本市场将在推动中国绿色发展的投融资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为实现“十三五”规划目标,2015年至2020年,中国每年至少需要3万亿至4万亿元人民币(GDP4%以上)的绿色投资,其中至少85%的资金来自私营部门,这将极大改变以银行为主导的金融体系现状。

中国的资产管理行业发展迅速。资产所有者,特别是大型机构投资者,将在中国金融行业的可持续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资产所有者位于投资链的顶端,他们的投资实践可以向广阔的市场市场信号,他们也有能力通过投资链推动绿色和可持续资本发展。说服这样的大型投资者在投资决策中积极纳入ESG因素,将对整个资产管理产业的整体环境产生正面影响。

尽管中国在法律上并无关于ESG投资的具体要求,但ESG投资可带来投资效益已逐渐成为共识。越来越多的分析ESG及财务表现相关性的研究证实了这一点。

在中国推动ESG标准纳入投资决策,需要依靠“自上而下”的政策推动,也需要“自下而上”,通过明确可持续发展经济效益,驱动投资者进行转变。考虑到上述挑战和潜力,下文列出了五种方式,以推动ESG因素更广泛、更深刻地被纳入到投资决策中:

1、进一步发展绿色和可持续投资指南,向机构投资者及投资经理解释如何在实际工作中落实《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已经出台了《绿色投资指引》,对于基金业将ESG因素纳入到投资决策中,起到了基石性作用。与此同时,中国保险资产管理业协会也应发布可持续投资指南和指引标准,指导机构投资者和投资管理者为中国ESG发展做出贡献。此外,相关指引还应建议投资者建立相关程序,实施可持续投资,并基于这一程序披露有关信息。

2、针对养老金建立专门的ESG投资准则,鼓励被投企业遵守高标准,披露ESG实践和表现。养老金本质上代表着人民的长期利益,也代表着众多大型机构投资者的长期利益。我们建议相关政府机构发布监管规定,要求养老金和投资经理在决策和沟通实践中系统、明确地纳入ESG标准,并针对执行情况进行信息公布。

3、确保并监督公司强制性环境披露框架的有效性,对接国际ESG披露标准,逐渐扩大披露框架,将所有实质ESG问题纳入其中。相关政府监管部门应不断提高要求,推动公司就ESG问题进行信息披露,例如将ESG因素纳入公司年度报告框架,并提出一套统一的财务评价体系。

4、扩大绿色和可持续投资产品的标准化供给。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和中国保险资产管理业协会的支持下和指导下,投资管理者应为机构投资者提供更多的绿色和可持续投资产品选项,重点关注长期可持续目标,创新更多的绿色产品,提供更多的ESG投资标的,有效增加ESG产品的供给。

5、支持投资者教育和ESG投资研究,推进可持续投资运营能力。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和中国保险资产管理业协会应推动投资者培训,并为投资行业开展职业教育、开发分析工具、培训等提供支持。


作者:

Mathias Lund Larsen 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国际合作负责人、研究员

Margarita Pirovska 联合国环境规划署融资计划(UNEP FI)及负责任投资原则(Principles for Responsible Investment, PRI)资深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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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译:盛驰

审校:吕今平

新媒体编辑:曹应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