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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GF观点丨《地方绿金报告》摘编(4):广东、湖南、天津发展情况解读

发布时间:2018-11-25作者:潘冬阳

上周,我们介绍了各梯队排名第一的省区市绿色金融的发展情况,本周,我们介绍广东、湖南和天津三省市绿色金融的进展,它们分列三大梯队的第二位

一、广东省

1.广东省绿色金融发展总体概述

本年度,广东省总得分54.70,在全国31个省区排名第二(第一梯队第二名),相比于上年度,排名下降一名,但仍稳定在第一梯队,且领先全国。可见,广东省努力贯彻国家绿色发展理念,积极推动绿色金融发展,在绿色金融领域拥有不俗的成绩,发展势头强劲。

广东省利用自身发展绿色金融的优势,大力普及绿色金融理念,通过出台指导文件、引入实质性激励约束政策支持各市县开展绿色金融建设,寻找各自绿色金融发展定位,在全省贯彻绿色金融发展战略。此外,广东省在各市建设绿色金融配套设施,建立信息共享平台,通过绿色金融产品创新帮助各市完善绿色金融体制机制,提高全省加入绿色金融的积极性。广东省还积极举办公开市场活动,开展国际合作,宣传绿色金融理念。

2.广东省绿色金融政策推动情况评估

本年度广东省在绿色金融政策推动方面得分18.21,在全国31个省区中排名第四,与上年度相比,排名下降三名。广东省作为第一批国家级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在政策宣布以来积极贯彻国家新发展理念,进行绿色金融体制机制的创新,通过相关政策努力推动全省的绿色金融发展。

在整体性政策推动方面,广东省有两大亮点。2012年,广东省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是国家级碳试点之一;2017年,广东省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在广州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是全国第一批国家级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可见,广东省具备开展绿色金融的独特优势,不过,在省级政策发布及开展市场合作方面,广东省相比于其他省区,表现稍显欠缺。

在所辖市县政策推动方面,广东省表现良好。各市相继出台《广东省广州市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总体方案》《深圳市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实施意见(试行)》《肇庆市推动绿色金融创新发展十项行动计划(2018-2020年)》《关于加快清远市绿色金融发展的实施意见》《广州市绿色金融同业自律机制公约》等指导文件,表明绿色金融发展理念在广东省贯彻全面,各市积极探寻自己的绿色金融定位,努力协助广东省探索绿色金融发展道路。此外,广州市花都区、清远市、阳江市、深圳市福田区等地与市场主体开展战略合作,积极发展绿色金融业务。

在实质性激励约束政策方面,广州、深圳、清远等市积极引入贴息、再贷款、风险补偿等政策,加快绿色金融体制机制的创新。《关于加快清远市绿色金融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逐步将绿色信贷纳入宏观审慎评估框架,运用再贷款工具定向支持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向绿色项目和绿色企业发放贷款。《广东省广州市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总体方案》提出,将推动设立市场化运作的绿色产业担保基金,为绿色信贷和绿色债券支持的项目提供担保。

在实施便利市场主体措施方面,广东省在建设大型配套设施、举办活动、建立信息共享平台等处表现优秀。其中,广州市花都区建设绿色金融街、建成国内首个双认证的地方绿色项目库,积极探索绿色金融发展新路径;深圳市和珠海市开展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督促排污单位切实履行环保责任。此外,广东省每年公示企业绿色信息,举办了5场大型绿色金融研讨会。在能力建设方面,广东省没有过多进展,在深圳市成立了深圳绿金委。

3.广东省绿色金融市场效果形成情况评估

本年度广东省在绿色金融市场效果形成情况方面得分36.49,与上年度一样,排名保持第一。通过政策推动,广东省在市场效果形成方面拥有不俗的表现,通过发展创新绿色金融产品、积极开展国际合作等措施,推动全省绿色金融发展。

在银行方面,根据公开信息统计,广东省现拥有3家绿色分支行,分别为中国银行广州花都支行、中国工商银行广州花都支行和中国建设银行广州花都支行;2家银行加入绿色金融类国际倡议。随着绿色金融理念的普及,广东省银行业逐渐开始重视绿色金融。

在证券方面,广东省本年度共发行11只贴标绿色债券,有8家上市环保企业,地方股权交易中心也已有绿色行业分类,为省内绿色产业企业融资打开了新渠道。此外,广东省共有68家公司披露社会责任报告。

在基金与PPP方面,广东省新增1只政府引导绿色基金,48只私募基金管理人基金产品。此外,广东省本年度入库82只绿色PPP项目,增量迅猛,表明广东省大力开发绿色基金与PPP 市场。

在保险方面,广东省已上市9只绿色相关保险,如环境污染责任险、蔬菜降雨气象指数保险、绿色农保+、绿色产品食安心责任保险、气象指数保险等,表现出广东省积极开展绿色保险市场。

在环境权益方面,广东省作为国家碳试点表现不错。首先是碳市场,广东省本年度碳市场交易量为3336.14万吨,CCER交易量为658.2万吨,广东省共发布3份省内政策及2条交易规则,对碳交易进行明确规定,建立健全的碳交易市场。其次是排污权市场,广东省分别发布2份地方政策和3份交易规则,对排污权市场建设作出规范,并有相关交易所开展排污权交易。进而是水权市场,广东省分别发布 1份地方政策和1份交易规则,开展水权市场建设,并已有水权交易活动。不过,广东省在用能权市场建设方面没有明显进展。

在其他相关领域,广东省除了重视省内绿色金融工作,还积极展开国际合作。不仅加入了全球绿色金融中心联盟,省内还有4家机构加入UNPRI,1家机构加入中英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试点工作组,17家机构加入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表现出广东省积极开展绿色金融对外交流。在风险控制方面,广东省本年度环保处罚案件共有15278则,表明广东积极了解企业环保情况,督促企业履行环保责任,在风险防范处取得较好的效果。此外,广东省注重绿色金融宣传,各地绿色金融新闻数量共有51条,相比于其他省区,广东省积极宣传绿色金融理念,表现优秀。

二、湖南省

1.湖南省绿色金融发展总体概括

湖南省2018年的得分为20.19分,全国排名第十三位(第二梯队第二名),相较于去年十四位水平上升一位。虽然本年度在绿色金融实践领域存在一定成就,但是仍存在一些不足,尤其在环境权益等领域需要加强。

2.湖南省绿色金融政策推动情况评估

湖南2018年度金融政策推动情况得分为9.35分,位居全国十三位,相较于去年全国第十的排名有所下滑,但是总体得分上相较于去年的5.42分涨幅较大。虽然湖南省本年度已取得不小成就,但相较于领先省区仍有差距。

在整体性政策推动方面,湖南省已经发布了省级综合性指导文件《关于促进绿色金融发展的实施意见》。未设立国家级试验区,一些具体措施略显不足,如在国家碳市场试点、省级专项指导文件和工作会议上。湖南省已建成的地方自行试点数量为0,且并未与任何市场主体展开绿色金融方面的合作。

在市县政策推动上,现已有三份市级专项指导文件湘潭市《绿色信贷工作指引》、《打造绿色信贷,助推“两型社会”的实施意见》,以及株洲市《绿色信贷工作管理办法》,但是缺乏市县级综合性指导文件以及与相关市场主体的合作。

在提出实质性激励约束政策方面,目前湖南省已经建立了省级贷款或债券贴息机制,以及省级风险担保与担保机制。但是,尚未建立省市级再贷款定向支持绿色项目机制,省内也未提出将绿色信贷业绩纳入MPA考核体系。

在便利市场主体方面,湖南省已在岳阳市建成市级绿色项目信息共享平台,但缺乏省级信息共享平台与之协调。同时,已开展省级企业环境信息公示,但缺少市级措施作为支撑。除此之外,湖南省在大型配套设施数量,以及举办绿色金融领域的公开学术或市场活动的数量上略显不足。

在能力建设方面,现在已经有中南大学绿色金融研究中心,但是缺少省市级地方绿色金融委员会等官方或半官方委员会。且本年度没有公开报道的关于绿色金融的培训活动。

3.湖南省绿色金融市场效果形成情况评估

本年度湖南市场效果得分为10.85分,全国排名第十四位,相较于去年全国第十六的排名上升两位。并且从得分来看大于去年8.60的得分。

在银行领域,目前已存在一家绿色分支行——长沙银行万家丽路环保支行。但没有相关银行加入绿色金融类国际倡议。

在证券领域,本年度发行的绿色贴标债券为4只,相较于去年上升100%,但今年并未发行绿色ABS债券。除此,本年度并未增加环保类上市企业,累计数量还是为一个。在社会责任报告披露领域存在退步,本年度披露的社会责任报告的公司数量为5家。目前湖南省级股权交易中心已有绿色概念的行业分类。

在基金与PPP领域,本年度发展优点与缺点并存,新增两只绿色私募基金管理人基金产品,比去年增加1只。本年度入库的绿色PPP项目为3只,相较于去年26只水平,降幅达88%。并且本年度湖南省并未新增政府引导绿色基金。

在保险领域,湖南省现有六种绿色保险:大鲵保险、公益林保险、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农业大灾险、光伏财产保险和森林保险。

在环境权益领域,现阶段湖南省发布了排污权市场相关建设文件《湖南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办法》等多个文件,并建立了湖南省排污权交易中心。但是在碳交易市场、用能权市场、水权交易市场上湖南省还是空白。

在其他相关领域,本年度环境处罚案件数量为2614,相较于去年的31087有了显著大幅下降。这标志着随着绿色发展的深入,越来越多的企业走上了环境友好型道路。本年度关于绿色金融领域的报道为10条,相较于去年的8条有了小幅增加。湖南省在国际合作上存在不足,目前全省还未有加入UNPRI、中英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试点工作组的机构,未有城市加入“全球绿色金融中心联盟”。目前有两家机构加入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