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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GF观点|俞越:基于双重重要性原则的中国企业可持续发展信息披露方法

发布时间:2025-07-18

“重要性”原则(Materiality)源自财务报告领域,核心是要求企业报告不可遗漏或误导使用者决策的重要信息。可持续发展信息披露方面,国际社会对重要性原则的理解逐步扩展,愈多机构、标准制定组织及利益相关方关注“双重重要性”(Double Materiality)概念。这一概念由欧盟在《企业可持续报告指令》(CSRD)中正式提出后,被全球多个重要的报告标准和机构所采纳或借鉴。中国陆续出台的多项可持续发展信息披露相关指引文件中明确引入“双重重要性”要求,该原则要求企业不仅披露外部环境与社会因素对自身财务表现的影响(财务重要性),也应充分关注和披露企业经营活动对环境和社会的实际或潜在的重大影响(影响重要性)。本文将系统分析“双重重要性”与可持续发展信息披露中的作用,探讨双重重要性评估的概念辨析,并拆解应用方法与实践难点。

一、政策与标准演进

(一)双重重要性在全球可持续披露框架中的兴起

“双重重要性”理念在国际可持续披露标准中迅速崛起,成为衡量ESG信息重要性的关键原则之一。欧盟率先在《非财务报告指令》(2019)和CSRD中引入双重重要性概念,要求企业从“影响”和“财务”两个角度评估可持续发展议题的重要性。根据欧盟《欧洲可持续报告准则》(ESRS),如果某可持续议题在影响或财务角度被视为重大,企业即需在报告中详细披露(即取两个集合的并集)。这种“双视角累积”原则意味着,只要议题对外部环境或对企业自身有一方面重大,就应纳入报告,以确保环境和社会影响重大的议题不会因短期对财务影响不明显而被忽视。

而国际可持续报告标准在重要性原则上各有侧重。如ISSB(国际可持续准则理事会)发布的IFRS S1/S2仅采纳财务重要性,关注可持续事项对企业财务状况的影响。GRI(全球报告倡议)虽指出应考虑财务相关性但其仍强调影响重要性,提出报告对经济、环境、社会产生显著影响议题开展关注的要求。

(二)中国纳入双重重要性的要求及预期

当前,国内已在政策层面将双重重要性纳入ESG披露要求,并对企业实践提出明确预期。2024年三大交易所联合发布《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报告指引(试行)》及细化编制指南,明确要求上市公司采用“双重重要性”原则识别和披露可持续发展议题。系列文件强调在体现财务重要性方面,企业应分析并披露可持续相关风险和机遇对公司当期资产负债、经营业绩、现金流量的影响,以及是否对下一年度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同时说明公司经营、财务规划是否将这些可持续发展因素纳入考量。同年,财政部会同多部门联合发布《企业可持续披露准则——基本准则(试行)》,其要求企业可持续信息披露遵循重要性原则,并将“可持续风险和机遇信息”(侧重企业价值影响)与“可持续影响信息”(侧重对环境和社会影响)分别加以定义,体现了双重重要性的理念。

需要注意的是,国内的双重重要性更倾向于将同时具备财务和影响重要性的议题视为重大,而欧盟则是任一符合即算重大。尽管如此,这两种规范都体现了“双向度”思维,即既考虑“由内而外”的可持续影响,又考虑“由外而内”的财务影响。

二、概念拆解

“双重重要性”由财务重要性(Financial Materiality)和影响重要性(Impact Materiality)两个维度构成。两者在评估依据、监管目的和信息披露影响方面各有侧重又相互关联。

(一)影响重要性

理论上,影响重要性的概念最初由GRI引入,可追溯到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实质性”概念。GRI标准强调企业应披露那些对外部利益相关方具有重大影响的议题,以满足社会对企业可持续表现的知情权。

影响重要性侧重“企业行为的外部影响”,即“内部导向外部”(inside-out)的视角。定义上,如果企业在特定议题上的行为表现对经济、社会或环境产生了实际的或潜在的重大影响,则该议题在影响维度上是重要的。这里的“影响”同时包括消极及积极的影响,其评估也重点参考影响的严重程度和范围,以及其发生的可能性。影响重要性的主要目的是强化企业社会责任和可持续发展使命:促使企业正视并公开其运营对外部环境和社会的影响,回应政府、社区、消费者、员工等广泛利益相关方的关切。通过信息披露,利益相关方可以评估企业对可持续发展的贡献或损害,倒逼企业改进行为,减少负面外部性。对于企业而言,这一维度的信息披露提升了非财务绩效管理的重要性,例如碳排放、污染治理、人权保障、员工多元平等等,都成为需严肃对待的议题。

(二)财务重要性

理论上,财务重要性的概念植根于传统会计和金融报告的“重要性”定义,即对于理性的资本市场参与者而言,足以影响决策的信息才是重要的。ISSB准则即采纳这一投资者导向的实质性原则,将“对企业财务状况和价值创造有重大影响”的可持续事项作为披露重点。

财务重要性侧重于“外部因素对企业”的影响,即可持续议题所引发的风险或机遇对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长期价值创造可能产生的重大影响程度。也即从财务重要性视角讨论企业受环境、社会、治理相关因素如何从外部影响企业的价值,其中包括不限于企业的营收、成本、利润、现金流以及融资能力。财务重要性的主要难点在于评估指标重要性的量化方法,审计准则通常以定量阈值辅助判断重要性,例如净利润的5%或总资产的1%常被作为判断错报是否重大的经验标准,应用于财务重要性评估中,企业可设定未来利润或资产变化超过一定比例的阈值以评估指标的重要性。

(三)双重重要性

财务重要性和影响重要性在双重重要性框架下是“相辅相成、互相补充”的关系。欧盟委员会在CSRD中指出,二者并非独立、更非对立,而是相互关联、互为影响。企业在实际运营中,环境和社会影响可能最终转化为财务影响,反之,财务考量也会影响企业对社会环境的投入程度。这种双重视角有助于企业更全面地评估和管理可持续相关的风险与机遇,突破以往仅关注自身财务的局限。对于信息使用者而言,它提供了更丰富的企业表现图景,使投资者、监管者及公众能够更客观地了解企业的可持续发展状况和未来前景。

三、评估路径与实施流程

(一)影响重要性评估路径

1. 议题识别

影响重要性评估的第一步是梳理企业可能产生环境和社会影响的所有潜在议题。企业应结合自身所在行业特性、业务模式、属地分布、价值链以及利益相关方关注点,列出可持续发展议题。清单无需过早筛除议题可尽量全面,同时可参考多方指南、标准以同业报告作为识别议题的参考来源。需要注意的是,企业在参考外部议题时需结合自身业务属性、企业规模和地区考量可能面临额外的特定议题。

2. 评估标准与定性筛选

在获得议题长清单后,需要依据严重性和范围等标准对每个议题的影响重要性进行初步评估。用于判定负面影响的重要性标准可参考ESRS和联合国《商业与人权指导原则》等文件,其主要评估影响的严重程度(scale)、影响范围(scope)、不可挽回性(irresponsibility)以及发生可能性(likelihood)。对于正面影响,则可参考其惠及程度和规模。企业可采用定性打分或等级分类的方法评估每个议题在上述维度的表现。此阶段往往主要通过内部专家讨论或借助行业研究及第三方评估报告作为参考。

3. 利益相关方参与与定量调查

为了使影响重要性的评估更具客观性和包容性,利益相关方的直接沟通参与至关重要。企业应制定利益相关方参与计划,通过问卷调查、访谈、研讨会等方式收集不同群体对各议题重要性的看法。这些一手调研数据可以帮助企业了解外部视角下哪些议题最受关注、影响最深远。此外,企业应收集客观数据支持影响评估为定量评估提供基础,并设定阈值以评估风险等级;对于难以量化的事项,则结合调查反馈进行综合判断。

4. 重大议题确定

综合内部定性评估与外部利益相关方输入,企业需要设定重要性门槛以筛选出重要影响议题清单。通常可通过构建“影响重要性矩阵”完成对重大议题的选取工作。同时也可根据调研得分等排序,如果议题数量较多,即选取超出一定阈值的议题作为重要议题。值得注意的是,国内三大交易所的指南中将关注点集中在有限的关键议题上,并未对非重要议题提出披露要求。但企业内部仍应对部分非重要议题或次重要议题保持跟踪,以规避其在特定情形下议题升级为重大影响的风险。

(二)财务重要性评估路径

1. 融合战略的风险机遇识别

财务重要性评估通常与企业现有的风险管理和战略规划流程相结合。企业应首先识别可持续发展相关的风险和机遇,在传统企业风险评估的基础上将环境与社会因素纳入企业战略考量。例如在环境方面的风险包括气候变化带来的物理风险和转型风险,社会方面的有劳动力短缺、消费者偏好变化等,治理方面的合规风险、商业道德风险等。同时也要识别潜在机遇,如绿色技术创新、新能源市场增长、可持续融资优惠政策等。这一过程需要战略规划部、财务部、风险管理部等相关业务部门参与,共同将可持续议题纳入企业战略讨论范畴。与影响议题识别不同,这一步更强调内向视角,需要从企业经营出发,分析各可持续发展因素对公司价值创造和盈利能力的影响。在此步骤中企业可以运用情景分析、战略分析工具等,将外部环境的可持续发展驱动因素纳入考量,以形成可持续情境下的企业风险清单。

2. 评估标准与定量分析

确定风险机遇清单后,需进一步评估其对财务的潜在影响程度和发生可能性。与影响重要性不同,财务重要性的量化评估需更多借助财务指标和模型,以评估某风险情景下对营业收入、成本、资产负债的影响量化。也可以计算机遇的上行收益,如推出绿色产品预计带来新增市场份额和利润增长。纳入评估的门槛设定可参考对财务指标的影响占比,如导致未来三年累积盈利下降超过一定比例则可被纳入等。ISSB的S1以及TCFD框架要求评估极端气候情景对EBITDA的影响等也可作为一定的定量披露参考。对处于可持续发展管理起步阶段或是极度缺少相关评估基础的企业而言,也可采用简单的打分制,从1到5简单评估每个风险或机遇对财务影响,初步计算每个议题的重要性得分。

3. 阈值确定与重要事项筛选

类似影响评估,在本阶段,应当确定财务重大性阈值以筛选重大财务议题。通常可依据对财务指标的影响程度及其发生概率来设定筛选标准。其方法存在多种,其中可以是设定为对未来一定时期内的累计现金流产生的影响超出预设金额阈值且发生概率高于预设水平的事项,也可以是直接选取财务影响评分最高的部分议题视其为重大财务议题。与影响评估不同的是,财务重要性还需考虑时间因素,因为部分可持续发展风险在短期内影响有限,但长期可能产生极为重大的冲击。因此,在评估财务重要性时,应分别考虑短期(1年内)、中期(2至5年)和长期(5年以上)不同时间范围内的影响,不可因短期影响不明显而忽视长期风险。在确定重大财务议题之后,还应记录评估过程所依据的假设、模型和数据来源等信息以帮助信息使用者理解分析所依托的背景。

(三)双重重要性整合

当企业分别得到重要影响议题和重要财务议题清单后,需要将两方面结果进行综合考量。双重重要性分析的最终目的是确定在报告中重点披露以及如何披露的议题。在整合重要影响议题和重要财务议题后需对三类议题进行关注:有高财务和高影响重要性的议题、仅在影响维度重要的议题以及仅在财务维度重要的议题。对于高财务和高影响重要性的议题,应作为报告重点,着重披露策略、措施和绩效。对于单一维度重要的议题,如按照ESRS框架则仍需要充分披露,而我国相关指南并未对单一维度议题有披露要求,审慎的做法是,凡对环境社会有重大影响的议题,即便当前对财务影响不大,也应体现对利益相关方关注的回应,对财务重要但外部影响不显著的事项,也应在报告中披露其风险管理方法。综合时还可采用矩阵法:将所有议题按照财务和影响两个评分绘制矩阵,形成双重重要性图示,将其中各象限议题分别标注。此外,企业在内部还应建立议题优先级管理机制,以全局视野完善各议题的管理。

图 1 矩阵法布局双重重要性下的可持续议题

四、实践难点分析

尽管双重重要性评估方法论日趋成熟,但企业在实际落地过程中仍面临诸多现实挑战。概括而言,主要难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评估复杂性与主观性

双重重要性分析需要综合考虑多维因素,评估过程繁琐且复杂。企业必须同时平衡行业特性、市场动态、政策环境和利益相关方期望等多重因素,这对内部分析预算提出了极高要求。不同部门或利益相关方的个体对“重要性”的判断可能不一致,从而带来主观偏差风险。在缺乏统一标准下,客观、公正地评估每个议题的重要性是一大挑战。如缺少科学的方法指导和统一、量化的评估标准,其过程可能流于形式,重要议题的确定带有随意性,削弱双重重要性分析的价值。

(二)跨部门协作障碍

双重重要性涵盖环境、社会、治理的广泛议题,涉及企业内多个职能部门。实践中常出现“部门壁垒”导致缺乏有效机制协同评估。由于传统上可持续发展信息披露可能由企业对应可持续发展部门或仅影响重要性评估涉及部门负责相关项目,其对业务细节和财务影响未必熟悉,而对应财务重要性归口部门对利益相关方诉求和ESG议题认识不足,导致信息沟通不畅。跨部门的利益和语言差异也可能影响合作,导致配合不积极。如果无法形成有效的内部协同机制,双重重要性分析容易片面,无法覆盖企业运营的各重要方面。

(三)数据收集与整合难题

双重重要性分析依赖大量数据支撑。然而许多企业可持续发展信息管理体系尚不健全,存在“数据壁垒”。在环境和社会指标层面,其历史数据可能缺乏系统积累,数据散落在不同部门且格式不统一;财务数据层面,不少企业缺乏相应的信息化工具和数据分析能力,只能依赖人工收集和简单分析,其与可持续发展数据开展关联分析的技术上极具挑战。此外,价值链上的数据获取更是难点,供应商或客户的可持续发展绩效不透明、不完全等风险,或使全面评估受到限制。

(四)评估路径透明度

由于双重重要性评估涉及部分主观判断,所以需要过程透明和证据支持以维持结果公信力。然而企业在披露评估过程时基本持保守态度,仅披露利益相关方参与方式、议题筛选或评估结果,对利益相关方的参与情况、议题筛选标准、评分方法等在报告披露中非常少见,从而导致报告受众难以了解企业确定重要议题的过程。这容易引发利益相关方对报告完整性及选择性披露提出质疑。


参考文献

1. EFRAG. (2023). ESRS implementation guidance: Materiality assessment (Draft). European Financial Reporting Advisory Group.

2. European Commission. (2022, July 26). Political agreement on Corporate Sustainability Reporting Directive will improve the way firms report sustainability information. European Commission.

3. Nordic Sustainability. (2024, October). ESRS double materiality assessment: Step-by-step guide. Nordic Sustainabil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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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财政部. (2024). 企业可持续披露准则——基本准则(试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会计司.

6. 邓洁琳. (2024). 可持续发展报告披露工作在即,“双重重要性”浅析. 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

7. 上海证券交易所. (2024).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可持续发展报告编制:第一号 总体要求与披露框架. 上海证券交易所.

8. 上海证券交易所. (2024年4月12日).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 上海证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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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俞越 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