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Version
  • 中财大绿金院

  • 绿金委

地方绿金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新闻与动态 > 地方绿金 > 正文

地方绿金 | 天津落地首笔蓝色金融标准试点业务

发布时间:2026-04-24

从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市分行获悉,该行指导威海银行天津分行成功为天津长芦汉沽盐场有限责任公司发放首笔“蓝色+生物多样性金融”生态产品总值(GEP)质押贷款,标志着蓝色金融标准试点业务在天津顺利落地。

蓝色金融是绿色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快建设海洋强国的重要举措。开展全国蓝色金融标准试用工作,旨在引导更多金融资源精准投向海洋经济领域。近期,天津获批成为全国蓝色金融标准试用的11个省(区、市)之一。试点工作开展以来,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市分行加强与天津市规划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等部门的沟通协调,鼓励引导金融机构丰富蓝色金融产品供给和服务,全力推进试点业务快落地、早见效。

作为天津市国有大型海盐生产企业,天津长芦汉沽盐场有限责任公司拥有北方首个生态原产地保护食盐产品“芦花”品牌,是国家001号食用盐定点生产企业,兼具国家级绿色工厂、国家4A级旅游景区、国家工业遗产等多重资质,其盐田湿地生态系统具有重要的生态保护和经济价值。

威海银行天津分行综合应用蓝色金融和生物多样性金融全国标准,为企业量身定制了“蓝色+生物多样性金融”GEP质押贷款方案,发放贷款9900万元,助力企业生态效益与产业效益协同提升。在利率定价上,将优惠幅度与企业盐场范围内生态单元的固碳量挂钩,引导企业在聚焦主业发展的同时强化盐场生态保护。增信方式上,围绕物质供给、调节服务、文化服务三大领域,科学测算企业盐田湿地GEP,并在中国人民银行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完成质押登记,成功打通生态产品总值向金融资产转化的通道,为信贷投放提供了增信支撑。


来源:金融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