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Version
  • 中财大绿金院

  • 绿金委

绿金新闻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新闻与动态 > 绿金新闻 > 正文

绿金新闻 | 第二届中法绿色金融联席会议在巴黎成功举行

发布时间:2019-12-11作者:

(2019年11月28日,法国巴黎)在中国和法国央行的支持下,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绿金委)和巴黎欧洲金融市场协会Finance for Tomorrow(F4T)于11月28日在法国巴黎成功举办了第二届中法绿色金融联席会议。中国绿金委主任马骏和巴黎欧洲金融市场协会Thierry Deau共同主持开幕环节。会议讨论了绿色资产风险权重、环境信息披露、“一带一路”绿色投资原则(GIP)和绿色投资,以及绿色金融科技等议题,并举办了GIP新成员签署仪式。来自两国央行、欧委会金融服务和资本市场理事会(DG FISMA)、德国绿色与可持续金融联盟,以及金融机构、研究机构和相关企业代表约50人参加了会议。

image.png

图1 部分与会代表合影

image.png

图2 中国人民银行法兰克福代表处首代高鼎新

中国人民银行法兰克福代表处首席代表高鼎新在致辞中表示,发展绿色金融有助于提升金融体系应对环境和气候挑战的韧性,中国在追求高质量经济增长过程中十分注重环境的可持续,并在近年来大力推动绿色金融的发展,积极参与绿色金融相关国际合作,包括联合发起央行与监管机构绿色金融合作网络(NGFS)和GIP。人民银行希望就绿色金融和可持续发展议题保持与法国和欧盟加强沟通与合作。

image.png

图3 法国央行金融稳定局副局长Morgan Despres

法国央行金融稳定局副局长MorganDespres表示,中法两国是最大的绿色金融市场之一,在动员私人资本方面存在巨大的合作空间。比如,在零利率甚至负利率的欧洲,存在对中国高收益率的绿色资产的投资需求,而中国绿色资本也可以通过法国进入欧洲和非洲市场。

欧委会DG FISMA金融科技与可持续金融部Caroline Wellemans在致辞中表示,欧盟近期宣布了到2050年实现净零排放的目标。而为实现这个目标,欧盟每年需要将25%的预算投入到绿色与可持续领域,这将产生大量的投资机会。欧盟十分重视与中国的合作,包括通过可持续金融国际合作平台(IPSF),双方可就推动绿色金融标准趋同等相关议题开展深入合作。

关于调整绿色资产风险权重,法国外贸银行代表介绍了该行近期通过内评法降低绿色资产风险权重、提高棕色资产风险权重的做法和经验。他指出,这项工作可在符合现有监管要求的条件下开展,有助于金融机构建立内在动机,强化对绿色资产的配置和减少对棕色(高碳或污染性)项目的资金支持。该行开发了新的七级绿色评级体系,据此对存量和新增信贷业务进行评估,并根据结果调整相关信贷资金的资本占用。为推广这项工作,该行一方面加强与监管机构的沟通与交流,同时注重客户的沟通与反馈,并对信贷系统进行改造,对信贷员进行培训。中方金融机构的代表表示,将借鉴法国外贸银行的做法开展可行性研究,并视情考虑在国内试点。

关于信息披露,与会专家认为TCFD仍然是最重要的参照体系之一,金融机构和企业需要披露完整、持续且可比较的环境信息,并不断提高信息披露的质量。法国巴黎银行代表表示,为推动自身和客户更好开展环境信息披露,已对全行20万员工进行培训。安盛投资管理公司代表指出,企业的环境表现在很大程度上影响投资风险和收益,但在开展具体的情景分析方面,市场参与方还需要更多的能力建设。

关于GIP和绿色投资,与会代表一致认为,“一带一路”地区如果不采用低碳发展模式,未来极有可能成为全球主要碳排放来源。要推动实现《巴黎协定》的2度升温目标,需要现在就采取行动,包括开展更多绿色投资,减少污染性投资,而GIP就是一个很好的合作平台。GIP已经成立了三个工作组,就量化分析投资项目环境影响、开展环境信息披露、创新绿色金融产品,以及对绿色项目开展联合融资等内容加强合作,共同推动绿色投资。但也有嘉宾指出,有些发展水平相对较低的国家项目业主主动提出发展煤炭等高碳和污染性项目,这是对全球金融机构而言是一个挑战。此外,由于“一带一路”涉及一百多个国家和地区,而只有很少的国家和地区出台了绿色金融标准,且这些标准还不完全相同,可能存在较大的“洗绿”风险。

image.png

图4 GIP签署仪式

在此次会议上,法国兴业银行、法国巴黎银行、德国商业银行、摩洛哥非洲外贸银行(BMCE)和数据服务商Refinitiv公司参加了GIP签署仪式,并成为正式成员或支持机构。截至11月28日,GIP正式成员增加至35家,支持机构增加至10家。

image.png

图5 中国绿金委主任马骏

中国绿金委主任马骏在总结发言中指出,中法和中欧可以在四个方面继续加强合作,以进一步推动绿色金融发展。一是共同探索新的绿色金融激励机制。包括研究借鉴法国外贸银行等机构的做法,探讨这些做法在中国落地的可行性;二是推动绿色金融标准趋同研究。随着欧盟可持续金融标准接近获批,双方可考虑在IPSF平台下建立合作机制,推动中欧绿色和可持续金融标准趋同化。据专家估计,拟定中的欧洲标准与已经生效的中国标准有85%以上的内容是一致的,已经为相关趋同工作提供了较好的基础;三是继续通过GIP和其它机制进一步推动“一带一路”绿色投资。推动各国官方出口信贷和担保机构减少对污染性、高碳项目的担保,加大对绿色项目的支持力度,推动监管部门建立对外投资环境影响评估机制;四是通过绿色金融产品创新加大中法、中欧的绿色金融合作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