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6日上午,由气候债券倡议组织(CBI)、欧盟驻华代表团和北京绿色金融协会共同主办的“欧盟可持续金融分类标准研讨会”在北京环境交易所举行。欧盟驻华代表团一等参赞Vicky Pollard,北京绿色金融协会会长、清华大学金融与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马骏,气候债券倡议组织(CBI)的首席执行官Sean Kidney,都柏林大学学院Andreas Hoepner分别发表致辞和演讲。来自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中国证监会,英国、卢森堡、拉脱维亚等驻华大使馆,中国工商银行城市金融研究所、德国国际合作机构(GIZ)等机构代表70余人参加了本次研讨会。
本次研讨会介绍了欧盟可持续发展行动计划以及制定欧盟可持续金融分类标准的进展,并希望通过探讨绿色与可持续金融的标准问题来进一步加强欧洲与中国合作,互相借鉴经验,推动金融部门的绿色化,实现低碳、资源高效利用以及可持续经济,最终达成巴黎协定的目标。
众所周知,中国近年来在绿色金融领域发展迅速,已经成为全球绿色债券市场的领先者,欧盟也一直致力于倡导可持续金融议程。就在2月25日,欧盟议会和欧洲委员会通过了欧盟可持续金融技术专家组提出的“分类基准法”,这有助于欧盟在明确绿色标准和企业信息披露上更进一步。在此基础上,欧盟与中国都希望监管机构、金融机构、发行人和投资人都能加入对绿色标准的讨论,共同为实现可持续发展提供宝贵的意见和方向。
在会议上,欧盟驻华代表团一等参赞Vicky Pollard介绍了欧盟为应对气候问题和碳排放提出的目标和采取的措施。欧盟计划于2050年实现零碳排放,同时还要确保经济发展。为了实现这个目标,需要各方面的通力合作。目前欧盟委员会已经提出了可持续金融发展计划和分类标准初稿,希望这些措施可以针对气候变化问题,将资金导向更加绿色低碳的经济活动。欧盟引领着全球可持续金融倡议的热潮,希望能够和中方合作,达成一个具有一致性的、共同的标准,共同实现更加绿色的经济发展。
气候债券倡议组织(CBI)的首席执行官Sean Kidney随后在演讲中介绍了欧盟可持续发展行动计划。首先他提到了中国目前在绿色债券等领域取得的令人瞩目的成果,和欧盟目前对可持续金融发展的重视。他认为中欧有着解决全球环境危机的共同目标,应携手合作,共同实现这一目标。接着,他对欧盟可持续金融发展计划作了简要介绍,其中包括:进一步澄清投资人与资产经理职责,要求欧洲银行和公司的长期规划是绿色和可持续的,并向公众进行信息披露;探索与可持续金融相关的评级方法;建立欧盟可持续活动分类体系,推动中欧可持续金融界定标准的一致化等。其中可持续活动分类标准的制定一方面是为了防止企业“漂绿”,另一方面为了通过激励措施鼓励可持续发展。他介绍了欧盟分类标准多轮讨论中所涉及的问题,也对完善中国绿色金融分类标准提出了建议。
都柏林大学学院教授Andreas Hoepner介绍了关于欧盟可持续金融技术委员会的主要提案。他与Kidney都是该委员会专家组的主要成员。他认为专家组的成立是为了通过金融手段解决迫在眉睫的气候问题。专家组制定分类标准就是为了统一和规范一些悬而未决的标准问题。
马骏在做总结发言时表示,“绿色分类标准”(greentaxonomy)在中国同样具有重要意义。有了分类标准,才能对“绿色金融活动”进行明确定义和统计,在此基础上才能推出被市场接受的绿色金融产品、进行第三方认证以维护市场信誉、对金融机构的绿色表现进行评价、对绿色金融活动提供激励机制。中国在2013年就有了绿色信贷的分类标准,2015年就有了绿色债券分类标准,在国际上是领先的。欧洲今年有望正式出台可持续金融分类标准,其中许多内容值得中国借鉴。
马骏说,中国和欧洲是世界上最大的绿色金融市场,应该加强合作,共同推动国际绿色与可持续金融标准的一致化,以降低绿色金融的识别成本、促进绿色金融领域的跨国投资。各国之间由于经济发展水平、政策重点、资源禀赋不同,短中期内对绿色标准达成完全共识的难度很大;但在中欧之间,在欧洲出台标准之后,一个可以考虑的过渡性方案是将中国标准与欧洲标准的重合部分(即既符合中国标准、也符合欧洲标准的绿色活动清单)作为中欧共同标准,中国机构可以以此共同标准在欧洲发行绿色债券,欧洲机构可以在以此共同标准在中国发行绿色债券,就可以避免重复认证等额外成本,提升双方市场的透明度。从长期来看,双方应该逐步推动中欧标准的趋同化,争取最终达成一套高度一致的共同标准。
来源:绿色金融
新媒体编辑:曹应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