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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观点|《中国金融》王新平:金融支持绿色低碳转型的新疆实践

发布时间:2022-04-07作者:王新平 中国金融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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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2021年9月,国家主席习近平在第七十六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上指出,“加快绿色低碳转型,实现绿色复苏发展。中国将力争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这需要付出艰苦努力,但我们会全力以赴。”作为支持绿色低碳发展的有力抓手,绿色金融已经成为助力国家和地区绿色发展的重要工具,在推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过程中也将扮演不可替代的重要角色。中国人民银行一直高度重视绿色金融工作,扎实推动绿色金融发展,经过多年探索,确立了“三大功能”“五大支柱”的绿色金融发展思路,并积极推进金融支持绿色低碳发展工作。近年来,我国绿色金融发展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在引导绿色投资、促进产业绿色转型、优化能源结构、支持污染防治、保护环境、应对气候变化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金融助力绿色发展取得了积极成效。本刊特别策划专栏,约请相关业内人士分享金融助力绿色发展的实践、成效和经验,就金融如何有效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进行探讨。

作者|王新平「中国人民银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行长」

文章|《中国金融》2022年第7期

2017年以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抢抓哈密市、昌吉回族自治州(以下简称“昌吉州”)和克拉玛依市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建设机遇,因地制宜,点面结合,在绿色金融体制机制、组织体系、产品和服务等方面先行先试,积极探索绿色产融结合的有效路径,为绿色金融支持资源富集区域绿色低碳转型、促进绿色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和新疆经济绿色高质量发展积累了有益经验。

绿色金融助力新疆绿色发展的主要举措

2017年以来,新疆积极搭建绿色金融发展框架,引导金融机构积极参与绿色金融实践,探索建立绿色金融标准,持续扩大绿色金融规模,不断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积极发挥绿色金融在支持新疆经济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方面的积极作用,并取得良好成效。

  • 构建政策体系,推进形成绿色金融多方联动格局

人民银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先后推动出台一系列政策文件,形成了新疆绿色金融政策体系。制定货币政策工具支持试验区绿色经济发展实施细则,运用再贷款、再贴现、常备借贷便利等工具,以及宏观审慎评估激励和准备金优惠等差别化政策引导信贷资金向绿色产业、绿色行业聚集。此外,建立绿色金融监管、考核办法及评级评价机制,将定期开展的地方法人绿色信贷业绩评价扩展为绿色金融评价,精准量化120家法人金融机构(包括财务公司)的绿色发展水平,并将绿色金融工作纳入银行业金融机构综合评价、央行金融机构评级工作,提升银行机构落实绿色金融工作的执行效力。

三地试验区制定出台一系列产业、招商、财政和货币政策,多角度、多层次、多渠道地采取多种措施全力支持和推动新疆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建设。克拉玛依市、昌吉州试验区制定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办法,建立绿色贷款差别化贴息机制、绿色贷款担保及风险补偿机制、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保费补贴机制、绿色直接融资补贴机制,发挥财政支持对绿色金融的引导撬动作用。

  • 建立标准规范,帮促市场主体“标绿”“识绿”

一是建立全国首个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绿色项目库。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并形成认定评价指标体系,有效降低政银企项目对接成本。截至2021年12月末,绿色项目库在库项目共计2129个,其中纯绿项目达888个。总投资达11813.68亿元,融资需求达7907.13亿元,覆盖范围由三地试验区扩展到全疆(含建设兵团)。

二是大力开展试验区绿色金融标准试行工作,推动三地试验区制订绿色金融标准试行工作方案,推广应用绿色债券信用评级规范、环境权益融资工具标准等,并组织金融机构与企业建立“一对一”辅导对接机制,促进科学认定评价绿色企业和绿色项目。克拉玛依市完善地方性绿色项目和绿色企业认定评估标准,形成《石油石化领域绿色金融支持行业清单》《石油石化行业绿色金融评价办法》。昌吉州出台《昌吉州绿色企业认定办法(试行)》和《昌吉州绿色项目认定办法(试行)》。

  • 健全组织架构,凝聚金融系统共识和合力

一是建立全国首个地方性绿色金融同业自律机制,出台自律机制工作指引和公约,规范、引导和监督市场主体有序开展绿色金融业务,支持绿色金融市场创新发展。

二是逐步建立层次分明、各具特色、优势互补的多层次、差异化的绿色金融机构体系。截至2021年末,三地试验区实现银行业金融机构绿色专营机构全覆盖,昆仑银行克拉玛依钟楼支行成为西北五省(区)首个绿色支行,共有绿色专营机构(绿色支行、绿色金融事业部、绿色柜台)61家,并以绿色“六单”机制、“绿色支付+”推动绿色支行建设,在审批时限、利率定价、业绩考核等方面加强倾斜支持。积极培育引进非银行业绿色专营机构,推动特变电工、人保财险、宏源证券、银河证券等相继成立非银行业绿色专营机构10家,实现绿色金融业务专业化管理。

三是引知汇智,为绿色发展提供“绿色智慧”。成立新疆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汇聚金融机构、科研院所、高校等各方面的研究力量,聚焦金融支持新疆绿色低碳转型的重点难点课题开展攻关,形成三地试验区绿色发展指数体系、绿色化改造成本效益分析等多项前瞻性研究成果,理论指导实践取得良好效果。积极与国际绿色经济协会、环境权益交易所等智库和平台开展对接,促成绿色金融智库与三地试验区政府及企业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加快推进石化等传统产业绿色转型和绿色制造等优势产业发展。

  • 丰富产品和服务,拓宽绿色发展资金融通渠道

一是有力发挥绿色信贷的主力作用。截至2021年末,三地试验区绿色贷款余额为528.34亿元,绿色贷款占比为18.67%,较2017年增加0.54个百分点。全区绿色贷款为2899.3亿元,同比增长30.86%,主要投向清洁能源、基础设施绿色升级、节能环保等产业。昌吉州推动兴业银行发放新疆首笔5000万元“碳足迹”挂钩贷款,围绕“双碳”目标不断创新绿色信贷产品。

二是积极拓宽绿色产业融资渠道。促进绿色产业基金的资金使用效率提升,有效发挥其引导撬动作用。加大指导力度,绿色金融债、中小企业绿色集合债以及绿色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不断取得新突破。鼓励支持绿色企业开展股权融资。通过多元化的融资模式,为企业提供了长期稳定的融资渠道。

三是稳妥有序探索开展环境权益交易。新疆哈密广恒新能源有限公司通过清洁发展机制与境外企业签署3万欧元跨境碳交易协议,实现三地试验区跨境碳交易业务零的突破,并顺利实现收汇业务落地。三地试验区稳步推进企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昌吉州推广水权交易平台建设,通过颁发水权证,将农业节水量逐步向工业、城市、生态领域转移,将所得收入用于农民增收。已颁发14.31万本农业用水初始水权证,发放率达100%。部分地区交易已成常态,累计水权交易额超1.1亿元。

四是促进具有地域特色的绿色保险产品推陈出新。积极引导保险机构拓展广义绿色保险业务,除环境污染责任险以外,农业保险、风力(光伏)保险、新能源车辆保险等险种发展良好。

  • 完善信息披露,促进绿色低碳信息整合

一是环境信息披露覆盖面不断拓宽。制订工作方案和披露模板,多次召开推进会议,引导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政策性银行分支机构、国有商业银行分支机构自愿开展信息披露。2021年,新疆共有5个地区49家金融机构开展环境信息披露工作,其中法人机构35家、非法人机构14家,哈密市、克拉玛依市2个试验区银行机构实现全覆盖,昌吉州试验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以下简称“伊犁州”)法人机构实现全覆盖,巴州1家法人机构参与环境信息披露。昌吉州中心支行还积极推动特变电工、蓝山屯河等市场主体对外披露环境信息。

二是金融机构碳核算工作有序开展。加强专项培训,开展碳核算技术指南解读以及碳核算预填报工作,组织三地试验区参加环境信息披露的36家金融机构和伊犁州1家农商行开展碳核算工作。37家金融机构均顺利完成2020年度碳核算工作。

三是在三地试验区形成各具特色的碳账户建设体系。形成“昌吉州工业企业碳账户、克拉玛依市个人碳账户、哈密市碳减排账户”的一体两翼建设体系。昌吉州印发工业企业碳账户建设实施方案,完成首批21家试点企业数据采集和现场核算,加速推进数据系统开发,抓紧研究制定金融配套政策。克拉玛依市中心支行制订银行业金融机构个人碳账户体系构建方案,指导昆仑银行推进碳账户系统开发、碳账户数据采集、碳积分体系建设三项重点工作。哈密市结合碳减排支持工具政策要求,探索建立碳减排账户,印发金融支持碳减排账户试点方案,全面开展碳减排账户数据采集、核算工作。

  • 加强风险防范,构建绿色金融风险防范化解机制

引导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及时对绿色项目贷款和绿色债券进行风险排查与评估,制订风险应对预案,采取有效的风险缓释措施,确保资产安全。指导哈密市商业银行完成环境风险压力测试,实现新疆银行机构环境风险压力测试零的突破。通过设立转型升级专项引导资金、风险补偿专项资金以及风险担保基金等,分散金融风险。建立跨部门、跨机构协同工作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积极稳妥做好风险化解和处置工作,绿色金融风险防范机制初步构筑。2017年以来,三地试验区尚未发生重大绿色金融风险事件。截至2021年末,三地试验区“两高一剩”行业贷款余额占比持续下降,总体绿色贷款不良率为0.27%。

绿色金融实践中的难点和挑战

新疆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总结形成了一些可复制推广的经验,但客观来讲,与建立健全绿色金融体系的目标要求相比,仍然存在很多亟须补足的短板和亟待解决的难题。

绿色金融支持经济绿色低碳转型的系统性、有效性有待进一步提升。目前,新疆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依托金融推动经济绿色低碳发展存在零散化、片段化特征,不够系统,缺乏在产业发展中搭建产融结合的路径规划,能源和产业结构转型发展有待深化。新疆高耗能、高排放企业较多,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双控”指标约束大,能源和产业结构转型发展难度大,绿色企业和项目少,需要进一步探索适合本地区的金融助力绿色发展、低碳转型的有效路径。

新疆优势绿色产业的差异化支持政策不健全。新疆可再生能源、绿色农业、生态旅游业、绿色建筑等具有比较优势的绿色产业的差异化支持政策尚未落地,未形成绿色发展新动能。新疆是我国多晶硅重要产地,但因缺乏差异化支持政策,信贷资金支持受限,制约了下游光伏产业的发展。

绿色金融产品与服务的供给和创新能力不足。一是融资结构不均衡。绿色信贷占试验区绿色企业融资规模的90%以上,绿色债券数量少且金额较小;绿色保险以环境污染责任险为主要品种,总体规模也较小;绿色基金以政府引导基金和产业基金为主,社会资本参与度较低。二是绿色金融产品单一。信贷产品主要为项目贷款、银行承兑汇票、银团贷款等传统绿色信贷产品。绿色资产证券化、供应链金融、融资租赁等应用不充分,碳交易、排污权交易等环境权益产品开发难度大,绿色信用评级、绿色项目开发咨询、投融资服务、资产管理等中介服务机构缺失。三是试验区金融机构存在创新自主权受限、能力不足问题。新疆金融机构的主体是国有银行的分支机构,试验区金融机构在绿色贷款审批、产品和服务创新等方面的自主权受限。同时,地方法人机构主要是农合机构和村镇银行,其产品和服务创新能力不足。

进一步促进金融支持新疆绿色发展的思路

找准新疆在落实“双碳”目标和服务国家构建新发展格局中的契合点。从保障国家能源安全与实现区域碳减排看,新疆落实“双碳”目标的任务应置于国家统筹安全与发展的宏观战略框架下,辩证处理好保障国家能源安全与实现区域碳减排目标的双重任务。新疆碳减排任务应与全国能源战略保障“一盘棋”谋划,既要因地制宜、主动作为,也要服务于国家大的发展规划。

关注差异化产业政策与金融政策的有效衔接。新疆产业结构偏“重”,绿色转型潜力巨大。新疆石油石化、煤炭煤化工等具备资源禀赋比较优势的产业要实现绿色转型发展需要大量资金投入,需要探索差异化的产业政策,以此为依据为相关产业绿色转型提供信贷支持。下一步应积极参与制订新疆低碳、循环、生态等领域的绿色发展规划,前瞻性、系统性地构建绿色投融资体系,引导金融资源向新疆能源行业清洁高效利用、传统行业绿色化改造、绿色低碳技术开发利用等领域集聚。

进一步强优势、补短板、谋创新,加强绿色金融“三大功能”“五大支柱”建设。一是完善绿色金融标准体系。推动完善地方性绿色项目和绿色企业认定评估标准,探索建立钢铁、化工等高碳行业低碳转型的金融标准,破除绿色金融落地的关键瓶颈问题,为科学认定评价绿色企业和绿色项目提供依据,也为企业和项目的绿色发展与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环保政策、金融政策挂钩奠定坚实基础。二是有序推进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从三个试验区开始,指导地方法人银行自主开展信息披露,同时推动各国有银行分支机构加强与上级行沟通,加快信息披露报批,争取总行、自治区分行授权支持,并适时分批次、分步骤向全疆推广。三是进一步完善激励约束机制。组织金融机构落实好银行业金融机构绿色金融评价,依据评价结果对金融机构实行激励约束,发挥好考核的“指挥棒”作用,促进金融机构开展绿色金融业务。四是进一步丰富绿色金融产品和市场体系。运用好碳减排支持工具和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等绿色金融相关政策,围绕“双碳”决策部署,发挥货币政策工具精准滴灌效用,引导和推动辖内更多金融机构积极对接新能源发展、传统能源绿色转型领域,并不断丰富绿色金融服务和产品。五是以绿色金融助推绿色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探索与沿线地区对接绿色金融标准,促进形成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的跨区域合作机制,推动共建绿色产业链、绿色供应链和绿色价值链,不断拓展绿色金融合作的广度和深度。

(责任编辑 张黎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