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金融动态
2020年第13期(总第56期)
2020年12月17日
云南九大高原湖泊保护治理融资的典型做法
一、云南湖泊保护治理取得明显成效
云南是我国天然湖泊最多的省份之一,面积大于1平方公里的湖泊有37个。其中,滇池、阳宗海、洱海、抚仙湖、星云湖、杞麓湖、程海、泸沽湖、异龙湖9个湖泊面积大于30平方公里,被称为云南九大高原湖泊,湖容量共计302亿立方米。
“十二五”和“十三五”期间,云南累计投入1141.26亿元资金,对九大高原湖泊开展了669个项目的保护治理。这些项目主要包括六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截污治污体系建设,通过完善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着力构建覆盖九湖全流域的污水收集处理体系;二是入湖河道生态治理,实现清水入湖;三是调水补水及置换湖泊水体有关工程;四是环湖生态修复与湿地建设,通过削减过境污染,净化水质,增加湖泊环境容量;五是实施生态搬迁,减少九湖核心保护区的人为干扰;六是实现垃圾减量化、资源循环利用。经过治理,云南九大高原湖泊水质明显改善,保护治理工作取得积极成效。2015-2019年,抚仙湖、泸沽湖连续保持Ⅰ类水质;滇池草海达到水环境功能要求;阳宗海、程海、杞麓湖、异龙湖等水质明显改善。
二、云南湖泊保护治理融资的典型做法
湖泊保护治理是云南省绿色金融支持的重要领域之一。经过多年努力,云南湖泊保护治理探索形成了以财政资金为主导,以金融支持为主力,以企业内源收入为有效补充的典型做法。
(一)以财政资金为主导
1.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云南省通过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筹集资金,支持高原湖泊保护治理。以2019年为例,云南省共发行2期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专项债券,募集资金56.85亿元,其中投向九大高原湖泊的资金为48.3亿元,占比84.5%,支持了阳宗海、洱海7个湖泊底泥疏挖处置、生态环境保护治理等48个项目。
2.专项资金支持和补贴。云南省整合中央及省级水污染专项防治资金,发改、农业、水利、生态环境等部门专项资金,作为湖泊治理项目配套资金。以滇池治理为例,“十三五”以来各级财政年均投入专项资金超过15亿元,包括中央预算安排15%~20%的项目补助、污水管网和处理厂“以奖代补”资金、住建部城市水专项补助、环保部专项基金补助,以及云南省、昆明市、项目所在县区三级按80%、10%和10%比例安排的配套资金。
专项资金通过可行性缺口补助、价格补贴、利息补贴等多种形式,为湖泊治理企业的生产经营和融资活动提供支持。以洱海治理为例,政府给予湖滨缓冲带生态修复与湿地建设工程项目16亿元运营补贴和180亿元可行性缺口补助;对流域大型生物天然气工程项目给予企业40元/吨的畜禽粪便收购补助,并给予企业单笔500万元以上、一年期以上贷款3%的贴息。
3.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通过PPP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湖泊保护治理项目。如,洱海流域湖滨缓冲带生态修复与湿地建设工程项目,总投资99.43亿元,项目资本金占比20%。其中,政府方和社会资本方分别占项目资本金的40%和60%。
4.土地出让补偿。在滇池治理过程中,政府逐年出让昆明北市区、呈贡片区和晋宁片区的上万亩土地,为治理主体的环湖湿地建设等无收益项目提供补偿。
(二)以金融支持为主力
近年来,银行机构纷纷将绿色信贷业务纳入授信指引和管理体系。一是部分银行专设了绿色金融部门;二是加大对环境治理、循环经济等绿色项目的支持力度,将环境和社会风险审查纳入贷款全流程。农发行、农行等与第三方治理主体签订了高原湖泊保护治理合作协议;三是建立信贷投放绿色通道;四是加大产品和服务创新力度,通过提供一揽子金融服务,满足湖泊治理项目多元化融资需求。
1.绿色贷款。绿色信贷是最主要的金融支持方式。截至2020年6月末,投向九大高原湖泊保护治理的绿色贷款余额122.9亿元,在云南省绿色贷款余额中占比3.8%,比年初增长7.4%。一是支持水环境治理。云南省十余家银行积极支持滇池治理,对其治理主体每年授信金额约70亿元,占滇池年度治理资金的60%以上。对于一些地方财政能力较弱的湖泊,银行信贷资金占比更高。如,丽江泸沽湖、程海两个湖泊2019年以来新开工建设的环湖生态修复等4个项目,总投资金额4.37亿元,银行信贷占总投资金额的80%。二是支持绿色经济发展。地方充分利用湖泊浮生植物、农作物秸秆、湖泊底泥等,发展资源循环利用、清洁能源等绿色产业,并得到银行机构的积极支持。
2.债券。发行债券拓展了高原湖泊保护治理项目的资金来源。一是地方金融机构积极发行绿色金融债券。富滇银行2018年发行35亿元绿色金融债券,其中20.4亿元用于支持九大高原湖泊保护治理和湖泊流域绿色发展。二是湖泊治理主体运用债务融资工具实现多元化融资。2017年~2020年6月末,昆明滇池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间市场发行债务融资工具,融资85.5亿元,同时还在香港联交所发行3亿美元债。这些债券虽未进行绿色债券认证,但募集资金主要用于截污治污、补水等绿色领域。
3.上市融资。云南顺丰洱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新三板”挂牌上市,并于2017年定向增发募集资金3000万元,用于有机肥及生物天然气项目贷款的偿还。
4.融资租赁。2018年~2020年6月末,昆明滇池投资有限公司通过融资租赁,获得融资约30亿元,为滇池治理的污水处理设施提供了融资便利,有效盘活企业固定资产,解决了企业现金流不足的问题。
5.专项基金。开放性、政策性银行运用专项基金低成本优势,支持云南九湖治理。2018年~2020年6月末,国开发展基金、农发重点建设基金投入超过10亿元,对洱海、抚仙湖等保护治理项目补充资本金缺口或提供项目资金支持,项目贷款期限10-20年,利率介于1.2%~2.8%之间。
(三)以企业内源收入为有效补充
经过20年高原湖泊保护治理的实践和探索,云南省逐步培育形成了污水处理、资源循环利用等绿色经济,成为湖泊治理主体可持续的经营收入和项目融资还款来源的有效补充。
1.特许经营收入。云南省湖泊防治领域的特许经营权,主要为政府特许企业享有的污水处理、城市管网建设和废旧资源循环利用等权利。如,政府赋予昆明滇池投资有限公司污水处理与排水设施运行维护的特许经营权,该公司通过“政府特许+企业经营+市场化运作+政府采购”模式,管理运行维护昆明主城区范围内公共排水设施和污水处理,2019年获得污水处理和中水销售收入15.4亿元,占当年业务收入的61.8%。
2.资源循环利用收入。围绕湖泊底泥、禽畜粪便、浮生植物等废弃物,湖泊治理企业在资源循环利用,开展生物质能源及有机肥料研发,有效防治湖泊污染的同时,实现了可观的经营收入。云南顺丰洱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生产的有机肥已在大理5个县推广使用,2019年销售收入1.2亿元,占公司业务收入的84.5%;生产的天然气自2020年4月起对出租车供气,可持续经营能力进一步增强。
3.使用者付费收入。大理洱海等依托湖泊及周边湿地,进行休闲娱乐旅游资源开发,形成了一定收入。经初步测算,洱海流域湖滨缓冲带生态修复与湿地建设工程项目建成后,游客服务站经营、婚纱基地运营、红线 内广告特许经营和廊道观光带交通特许经营等在30年经营期内获得直接经营收入约4亿元。
4.土地一级开发收入。昆明市政府以土地作为对昆明滇池投资有限公司环滇池生态建设的补偿,企业每年土地一级开发收入近8亿元,成为企业仅次于污水处理和中水销售的第二大收入来源,2019年占企业收入的比重为29.34%。
来源:绿色金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