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城乡居民生活的日趋丰富和日常消费的多元化,垃圾的产生,呈现日益增多的趋势。垃圾分类是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的步。我国的垃圾分类工作已经迈开坚实的步伐,各城市也开始纷纷加速推动这场“生活新时尚”。
重庆今年所有区县将强制推行生活垃圾分类
3月18日,“重庆市垃圾分类微信公众号”当日正式上线。
1、主城562个小区,安装垃圾分类投放设施
3月18日,重庆日报记者从在观音桥步行街举行的2019年“3·19”城市管理服务主题周暨“垃圾分类·你我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在活动现场,重庆日报记者了解到,自2017年重庆市试点推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以来,截至目前,主城已有562个小区安装了生活垃圾四分类投放设施,参与生活垃圾分类试点的居民达27万户。
所谓生活垃圾四分类,就是将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易腐垃圾、其他垃圾及有害垃圾四类。如何把五花八门的垃圾尤其是可回收物正确投放,对不少市民来说不是件轻松的事。
重庆日报记者在活动现场看到,一些企业想出了好方法。比如市环卫集团就在观音桥步行街安放了生活垃圾分类箱,每个箱子上分别标有塑料瓶子、废纸、纺织物、金属等字样,市民只需刷生活垃圾分类卡按照标注名称投放垃圾,即可解决生活垃圾分类难的问题。
2、解决前分后混问题,不同垃圾有不同运输车
生活垃圾前分后混,也是不少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推进过程中的尴尬。对此,重庆市专门配备了易腐垃圾、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四类专业收运车,还给车辆安装GPS系统,以此杜绝垃圾跑冒滴漏问题。
除了为不同垃圾搭配不同运输车辆外,分类后的垃圾也被运送到不同的地方进行处理。市城市管理局人士介绍,可回收垃圾由再生资源公司分拣和资源化利用;易腐垃圾进餐厨垃圾焚烧发电厂进行资源化利用,生产生物柴油、沼气等,并发电入网;其他垃圾进入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和填埋场进行无害化处理;有害垃圾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危险废物处理单位进行处置。
3、市级党政机关,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全覆盖
在重庆市,居民小区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得如火如荼,市级党政机关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也卓有成效。
截至目前,重庆市级党政机关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已实现全覆盖;主城区公共机构及主城以外区县党政机关强制分类全面推进。
重庆市城市管理局人士还透露,今年2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要求2019年起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要全面启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这也意味着,今年,重庆市所有区县将强制推行生活垃圾分类。
合肥实施生活垃圾管理新规 垃圾不分类将影响个人征信
国家机关减少一次性办公用品消耗、实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制度、建立生活垃圾管理信用记录制度……15日起施行的《合肥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对生活垃圾管理作出一系列规定。
记者了解到,该办法适用于合肥市行政区域内生活垃圾的投放、收集、运输、处置及相关监督管理活动。生活垃圾是指在日常生活中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视为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
据合肥市城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合肥市生活垃圾管理实行政府主导、属地管理、公众参与、市场运作、社会监督的原则,通过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
垃圾减量人人有责。在源头减量方面,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共场所管理单位等公共机构应当节约集约利用资源,推行绿色办公,优先采购可循环利用、资源化利用的办公用品,减少一次性办公用品消耗。
与此同时,该办法提出,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生态环境、供销等部门编制生活垃圾具体分类目录和分类投放指南并向社会公布,指导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合肥市实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制度。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告示的时间、地点、方式等要求分类投放生活垃圾,不得随意倾倒、抛撒、堆放。
此外,垃圾不分类将影响个人征信。该办法规定,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生活垃圾管理信用记录制度,依法将违反规定投放、收集、运输、处置生活垃圾的行为纳入诚信体系,按照规定予以惩戒。
石市城市生活垃圾将分4类处理
日前,石家庄市政府办公室出台《石家庄市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方案》,提出将城乡生活垃圾处理作为重要的生态工程、民心工程,加快推进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着力构建以生活垃圾焚烧处理技术为主、填埋处理技术为辅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架构,全面提升全市垃圾处置能力和水平。
到 2020 年,基本实现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全覆盖,平原地区基本实现生活垃圾应烧尽烧,山区基本实现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市建成区实现原生垃圾零填埋,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 100%;其他县(市、区)城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 98% 以上;农村(建制镇和村庄)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 90% 以上。
1城市生活垃圾分四类处理
根据《方案》,推行生活垃圾分类。遵循国家生活垃圾分类方法,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按照易腐垃圾、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等 4 类垃圾对城市生活垃圾进行分类。
对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共场所管理单位、宾馆饭店、商场超市等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实施强制分类投放制度,明确管理责任,规范设置 4 类垃圾投放设施。
对城市居民实施鼓励分类投放制度。主要推行以下几种模式,并积极探索其他模式。
1、鼓励县(市、区)政府与垃圾分类专业公司合作,加强对居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指导,建立居民 " 绿色账户 ",对正确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居民给予积分奖励,通过积分兑换生活用品等方式,逐步提高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积极性。
2、落实街道办事处责任,组织居委会通过设立宣传栏、垃圾分类督导员等方式,引导居民垃圾分类投放。
3、发挥物业统筹协调作用,通过设立宣传栏、发放宣传册、设置固定回收容器或回收点等方式,引导居民对可回收物进行单独投放,物业公司负责联系物资回收企业定期上门集中收运,将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纳入绿色物业星级评价体系,调动物业主动参与垃圾分类的积极性。
4、推行干湿分离投放法,按居民区人数投放分类垃圾桶,每日进行收运,实现生活垃圾 " 干湿分离 "。
在农村探索推行垃圾处理源头减量化、收集分类化、处理资源化方式,从源头上将生活垃圾按照易腐垃圾、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分类,基本达到有完善设施设备、有成熟治理技术、有稳定保洁队伍、有完善监管制度、有可靠资金保障的 " 五有 " 标准。
2景区要设置垃圾转运站
方案还提出,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垃圾收集点,根据村庄及周边、城乡结合部区域、公路(高速公路)用地范围、旅游景区和风景名胜区农村生活垃圾收集的需要,合理配备垃圾箱、垃圾投放点以及垃圾清扫工具。农村生活垃圾转运以乡(镇)或景区为单位建设转运站,做到日收日运。
各县(市、区)根据垃圾收运模式和运输半径合理建设垃圾转运站,集中连片、人口较少的若干乡(镇)可集中建设 1 座转运站,每个景区根据需要设置 1 座或若干座转运站,并配备相应的封闭式运输车辆。
转运范围覆盖不足 1 万人的,设置 10 吨 / 日的转运站;转运范围覆盖 1-3 万人的,设置 10-30 吨 / 日的转运站;转运范围覆盖 3 万人以上的,设置 30 吨 / 日的转运站。垃圾收运车辆,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和运输采用密闭化方式,淘汰或改造敞开式收集设施设备,禁止随意倾倒。
到 2020 年,全市计划新增生活垃圾收转运设施 160 座,新增运输车辆 563 辆,新增转运能力 10230 吨 / 日。其中:市区、县城计划新增转运设施 81 座(压缩式转运站 50 座),增加转运车辆 376 辆,提升转运能力 7197 吨 / 日;农村计划新增转运设施 79 座,增加转运车辆 187 辆,提升转运能力 3033 吨 / 日。
来源:固废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