伦敦时间7月13日上午11点,欧盟可持续金融高级专家组(HLEG, EU High-Level Expert Group on Sustainable Finance)发布《可持续金融中期报告》,《报告》聚焦两点。
第一,如何引导资金投向可持续性项目。气候变化是其中最重要的关注点,但也应考虑更广泛意义上的具有环境和社会影响的投资行为。
第二,如何提升金融系统自身的可持续性。为增加金融体系的可持续性,应大幅度改革金融机构的治理与运行。同时,考虑修订审慎监管原则和会计准则,以促进可持续投资。可以看到,这两点是新颖且具有深远意义的,且将对金融体系带来必要且持久的重大改变。
对此,诸多工作亟待完成,尤其是引导人们不仅限于关注气候变化问题。主要建议如下:
欧盟对“可持续”资产和金融产品的分类标准。
介绍推广欧洲官方的绿色债券标准。
建立一套单独的信托责任准则和诚信、审慎等相关概念。
进一步加强公司和金融机构在可持续性方面的重要信息披露。
对欧盟未来所有的金融政策和条例进行“可持续性测试”。
“欧洲基础设施”概念:采用专门的私人投资者与公共部门之间的匹配机制,以促进为基础设施建设和融资。
欧盟统计局应细化对能效投资公共会计准则的解释。
为此,以下政策领域将开展深入研究:
提供有力的、可靠的长期政策框架以促进投资。
在金融与实体经济投资决策中,培育长期投资理念;审查公司报告和公司治理实践,以确保ESG责任和长期可持续性纳入公司发展决策;鼓励公司编写整合型报告。
将可持续性和长期理念纳入评级标准。
更好地将可持续性纳入现有的会计框架,审查是否存在某些因素造成关注长期结果的企业的资产负债表的波动性加剧。
培育领先股票和债券市场基准,以充分反映可持续政策导向和效果。
加强银行在基础设施早期建设阶段的作用;促进项目融资和专项贷款;考虑环境影响内部化因素;加强对银行可持续性的监管。
加强保险公司在股权投资和基础设施投资中的作用,探索调整Solvency II的部分内容,以促进长期金融产品的开发和长期投资,减少顺周期性。
制定国家投融资规划,让投资者明确未来的投资规模和他们能够在实现可持续性目标中所起的作用。
通过对可持续性的研究和公司可持续性实践,提高社会对可持续金融的意识水平和参与度,建立零售层面的可持续投资标准,为民众提供安全、有影响力的投资途径。
阅读报告原文,请参考:http://ec.europa.eu/info/publications/170713-sustainable-finance-report_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