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建设座谈会”6月12日在浙江湖州举行。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陈雨露在座谈会上表示,一年来,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总体方案中85%以上的试点任务已经启动推进。未来试验区争取在统一绿色金融标准、促进绿色金融外部性内生化、提高绿色金融商业可持续性、完善绿色金融基础设施建设等关键方面形成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2017年6月1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在广东、浙江、江西、贵州、新疆五省(区)建设各有侧重、各具特色的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在体制机制上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这标志着中国绿色金融迈入了自上而下的顶层设计和自下而上的区域探索相互推动、相辅相成的发展新阶段。本次座谈会总结一年来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建设取得的成绩,分析改革试点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
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陈雨露发表讲话
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成效显著超过85%任务启动推进
陈雨露指出,一年来各个试验区对照国务院批复同意的总体方案,结合自身实际,创造性地推动各项试点工作,主要成效体现在四个方面:
首先,建章立制,完善推进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点的体制和机制。五省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先后组建了省市区多层级的绿色金融工作领导小组,通过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统筹规划、协调推进、分步落实,稳步妥协地推进各项试点工作。各试验区的人民银行分支机构也分别制定了绿色信贷业绩评估等办法文件,将绿色信贷业绩纳入考核,积极引导金融资源有效地流向绿色发展领域。部分地区探索构建了地方性履行银行监管评价体系,明确监管要求。一些试验区还探索建立了绿色金融同业自律机制,对金融机构的相关行为进行自律管理。
其次,依托市场,不断激发绿色金融创新活力。五省试验区积极推动绿色金融能力建设,提高金融机构与企业融资对接的力度,改造业务流程,创新符合绿色产业需求特点的产品模式,探索推动排污权等环境权益以及未来收益权成为合格的抵质押物。灵活开展担保物权等融资创新,发行以绿色发展为主题的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和非金融企业债等工具,推动符合条件的绿色企业上市融资,不断拓宽绿色产业融资渠道,积极推行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开展绿色企业贷款保险产品,引入保险资金支持绿色发展。设立股权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基金,引导社会资本积极参与绿色项目投资。
第三,多管齐下,推动绿色金融基础设施建设,见到成效。部分试验区人民银行分支机构与环保、安检、质检、经信等部门签订了信用信息协议,把有关信息纳入人民银行的企业征信系统,推动绿色信用体系建设,促进信用体系共享。五省试验区通过第三方合作的方式,开展了绿色项目库以及配套融资对接平台的建设,探索地区绿色项目认定流程。
第四,防控风险,确保试验区改革创新工作行稳致远。五省试验区积极构建绿色金融风险防范化解机制,开展信贷风险监测和压力测试,加强绿色信贷跟踪监测评估,定期监测绿色金融发展,实现绿色金融风险的事前事中监测预警。部分试验区还建立了绿色信贷风险补偿机制,对开办绿色金融业务的金融机构按照损失金额的一定比例给予风险补偿。
人民银行初步评估结果表明,试点总体方案中85%以上的试点任务已经启动推进。据不完全统计,截止到3月末,五省试验区绿色贷款余额已达到2600多亿元,比试验区获批之初增长了13%,高于同期试验区各项贷款余额增速2%。在总量扩大的同时,绿色信贷资产质量保持在较高的水平,3月末,五省试验区绿色贷款不良率为0.12%,比试验区平均不良率低0.94%。
试验区探索制度建设,推动绿色金融可持续发展
陈雨露表示,试点工作的一个重要目的是要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为全国层面进一步发展绿色金融探索有效路径,在这方面,试验区已经取得了一定成绩,一些好的做法可以及时提炼,上升到制度层面。
一是以绿色项目库建设为抓手,推动制度建设。人民银行等部门联合出台了指导意见,对构建绿色金融标准体系提出了明确要求,五省在探索绿色金融改革创新实践方面先从绿色项目库建设着手,率先探索绿色项目标准,提出绿色项目的认定方法,形成了一套清晰可执行的绿色项目库标准体系建设。
二是立足市场化原则,探索多种渠道、多种资源,推动绿色金融可持续发展。五省试验区在坚持市场化和商业可持续原则之下,推动绿色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的商业模式创新,综合地运用绿色信贷、绿色债券、产业基金、绿色担保、绿色补偿基金等等产品和工具,广泛调动各种资源为绿色金融提供源头活水,推动绿色金融的可持续发展。部分试验区还通过加强国际合作,引入了境外资金。试点工作将为创新绿色金融产品服务,建立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的市场机制,综合地运用国内国外两个市场的资源,提供有益的参考。
三是以绿色信贷MPA考核为抓手,构建绿色金融正向激励机制和风险防范机制。在实践当中加强对绿色信贷的考核是激励绿色金融发展与防范风险的有机结合。部分试验区积极探索绿色信贷MPA考核办法,相继建立绿色金融风险预警机制,初步形成以资本约束为核心的市场化风险防范机制。
陈雨露表示,在试验区实践的基础上,人民银行正在牵头制定银行业存款类金融机构绿色信贷业绩评价方案,近期即将发布试点。开展绿色信贷评价,将结果纳入MPA考核,将有利于督促商业银行在业务发展、风险管理、公司治理等方面更加规范,同时又有利于推动金融机构优化绿色资产配置,增强绿色金融创新动力和环境风险的管理能力,同时部分试验区积极建立绿色贷款财政贴息和绿色信贷风险补偿机制,这对于开办绿色业务的金融机构提供财政贴息和风险补偿会大大地增强绿色金融的市场吸引力。
绿色金融改革创新处于起步阶段,体制机制创新突破不足
陈雨露同时表示,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在建设过程当中面临着一些问题和挑战。
一是试验区改革创新的重大使命认识有待进一步提升。试验区先行先试的功能尚未充分体现。一年来各个试验区的创新主要集中在金融工具、产品和服务方式方面,而在制度创新,特别是推动绿色金融可持续发展的体制机制创新突破方面还显不足,与对标国际形成可复制推广经验的要求还存在着相当的差距。
二是创新试点总体处于起步阶段。在标准、信息和相关基础设施等基础工作建设方面亟待深入展开。绿色金融是新生事物,存在着绿色标准界定不统一、金融机构获取绿色信息困难、相关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等一系列问题。由于管理部门在绿色金融领域缺乏明确统一的标准和指引,金融机构对于绿色信贷、债券、保险等领域的金融产品和服务界定也存在着较大的差别,给相关业务的开展带来了不便。同时,部分试验区在绿色信息披露方面还显得非常薄弱,及时权威的信息整合存在壁垒。金融机构难以及时获得绿色环保信息,这影响了对绿色项目产品定价和风险管控作出清晰的判断。
三是部门间市场主体之间的工作协调、政策对接需要进一步加强。绿色金融不仅涉及到金融管理部门和监管部门,还涉及到财政、生态环境、农业、住建等有关管理部门。参与的主体不仅有金融机构,还包括大量的企业、第三方中介机构等等。在一些试点地区部分协调和政策对接不畅的问题显得比较突出,部分试验区金融机构难以及时掌握企业环保处罚等信息,影响信贷决策。另外,部分试验区财力基础相对薄弱,影响着相关配套政策的落地,对于符合标准的绿色信贷给予财政贴息的各种承诺还没有对接到位。
创造更多可复制、可推广模式
陈雨露表示,无论是从试验区的角度来看,还是从全国来看,当前绿色金融发展面临着一个突出的挑战,即绿色金融发展的可持续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一些绿色项目还难以有效内生化,投资回报率不高、吸引市场吸引力不足,如果绿色金融如果不能体现自身的可持续发展,就意味着需要政府源源不断地进行投入和补贴,这既不符合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也违背了绿色金融发展的初衷。下一步,五省试验区要聚焦这一核心问题,努力攻坚,创造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成功模式。
一是先行先试,大力探索。人民银行也正在加紧协调各个部门深入研究开展绿色金融标准体系建设工作,推动商业银行探索建立绿色信贷环境效益交易机制,建立绿色金融行业自律机制,优化绿色信贷宏观审慎评估等事项,根据“成熟一项,加紧推进一项”的原则来扎实展开上述关键工作。
二是多措并举降低绿色项目融资成本。要充分利用好中央和地方政府的财政贴息、税收优惠政策,人民银行再贷款以及绿色发展基金等。积极发展专业化的绿色担保机构,综合降低绿色项目融资成本。推动建立统一的环境信息披露和使用相关的标准,探索建立绿色金融业务全链条的环境信息披露机制,便利投资者和金融机构有效识别绿色项目和融资主体以及对于绿色项目风险定价。要深化相关领域的价格机制改革,改善生态建设项目的收益性和现金流,提高绿色项目本身的盈利能力,进一步地加大绿色产品和金融科技服务的创新力度,根据绿色投资项目的期限、风险等等情况来统筹运用信贷、债券、私募股权基金这些融资渠道,满足绿色项目融资的多样性和多纬度的需求。
三是注重风险防范,牢牢守住风险底线。传统产业绿色改造往往面临着一定的环境风险,而聚焦于绿色技术、绿色新兴产业的项目也面临着投资回报期比较长、盈利能力不确定性较高这些市场风险。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必须把风险意识贯穿其中,在推进各项试点工作的同时注重防范绿色发展过程当中可能出现的过度覆盖的风险以及假绿色风险,各金融机构要不断地提高环境和风险管理能力,把环境风险的监测、识别、控制这些内容植入到平常日常经营管理,提升对绿色项目环境效益与成本的定量分析能力,合理控制绿色项目的融资杠杆率。通过监管科技和社会综合治理的机制来前瞻性地提升政府管理部门绿色金融风险监管能力,健全绿色金融风险监测与预警能力,积极稳妥做好风险化解处置工作,要牢牢地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这个底线。
四是完善体制,共同形成绿色金融有效工作的合力。绿色金融试点是一项系统性工程,需要多方联动,建立有效的协调工作机制,希望试验区各级党委和政府切实承担起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点的主体责任,发挥基层探索的源动力和首创精神,以体制机制创新作为核心任务,更加积极地主动推进绿色金融改革向纵深阶段发展。人民银行要主动地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加大对试验区工作的指导力度,推动各项试点工作积极有序推进。各金融机构要继续加强绿色金融能力建设,推广绿色责任投资、环境风险分析等等创新理念和方法,对试验区分支机构在资源配置、人员配备和内部考核等方面给予更大的支持力度。各行业协会和中介机构要积极发挥自律组织的独特作用,积极宣传绿色金融理念,引导各成员单位把更多的资源投入到绿色金融领域。
五是加强评估,总结推广成熟的经验。建立健全改革试点阶段性评估机制和激励约束机制,及时地加强跟踪和评估,尤其是对绿色金融支持所在地区绿色发展服务实体经济,不断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方面的考核评估。争取在统一绿色金融标准、促进绿色金融外部性内生化、提高绿色金融商业可持续性、完善绿色金融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形成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对于试点取得的积极成效和成功经验的地区要通过各种渠道向上级领导机关报送经验材料。对于试点改革进展弱的地区要及时地帮助,查找原因,加大工作的指导力度。对一些主观因素造成改革推进缓慢的地区要研究,通过约谈等各种方式予以警示,并提出具体的整改要求。
来源:中国金融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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